青光眼:视力的“小偷”
2015-11-27张静
张静
有一种眼疾被称作视力的“小偷”。它无声无息地发生,却可能让患者在不知不觉中遭遇视神经损伤,最终失明。这个视力的“小偷”就是青光眼。
这种眼疾的危险主要体现在其症状往往不易察觉,让患者分不清视力模糊、恶心呕吐和头痛究竟是眼疾导致的,还是肠胃问题或颈椎病惹的祸。这个视力的“小偷”就是青光眼。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字,青光眼是全球第二位的致盲因素,仅次于白内障。武警总医院眼科吴志鸿主任表示,青光眼和白内障都被称为致盲眼疾,但是有一点不同的是,白内障失明了能够通过手术复明,而青光眼导致失明就不能逆转了,只有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才是对抗青光眼的关键。
早期症状不易察觉
吴志鸿主任说,由于青光眼早期症状不易察觉,一旦患者感觉到自己视物不清再就诊为时已晚,多数患者已经进入青光眼的中、晚期,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最终影响治疗效果。所以说青光眼是“视力的小偷”,偷偷摸摸就把光明窃走了。青光眼属双眼性病变,双眼可先后发病,最终导致双眼失明。
及时控制病情的发展
吴志鸿主任指出,青光眼是一种终生疾病,只能控制病情的发展,而无法做到治愈,患者需要终生治疗。青光眼引起的视觉功能损害主要表现为特征性视野缺损,也就是眼睛看到的空间范围缩小或缺损。这种损害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只有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实现眼压的“持久达标”,才能控制病情的发展,保存现有视力。
正在治疗的青光眼病人,即便病情稳定了,也不可盲目乐观。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抗青光眼药物会逐渐减退药效,手术效果也会降低。再则,患青光眼时间长了以后,由于视神经对眼压耐受性越来越差,需把眼压降至更低,所以青光眼病人一定要定期到眼科测量眼压,检查眼底,必要时行视野检查,以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在临床中,吴主任也碰到过这样的高龄患者:认为“得了青光眼就等于给眼睛判了死刑,迟早都要瞎,治不治都一样”,这种认识的误区导致这些患者充满恐惧情绪,对治疗缺乏信心,甚至不积极配合治疗。吴主任说,其实,青光眼绝不是不可治疗的,绝大多数青光眼通过药物、激光及手术治疗,可得到有效控制,长久保持良好视力。目前,临床医生不但能采取多种方法来治疗青光眼,而且还能在某些青光眼(如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前期,通过及时干预来预防青光眼的发生。就目前医疗水平而言,如果患者积极配合治疗,除无法使已經失明的患眼复明外,一般来说,青光眼患者是不会轻易失明的。
四种人易中招
很多人认为青光眼是老年性疾病,年轻人不会得。其实不然,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能发生青光眼,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病率越来越高。吴志鸿主任为我们归纳了四种易患青光眼的高危人群:
调查显示,本身就存在一定眼疾的人更容易患青光眼。
2.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等内分泌疾病患者。
身体的其他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可能出现眼部的并发症。
3.工作压力大、生活无规律、日常情绪波动较大的人。
心理疾病容易引起代谢紊乱,诱发青光眼。
4.有青光眼家族史的人。
由于遗传因素,这类人患青光眼的几率比其他人高出10倍左右。
小贴士:
吴主任特别指出,上述青光眼的高危人群一旦发现眼痛、眼胀,视力急性下降,不明原因的偏头痛,并伴随恶心、呕吐以及虹视(即在灯光外看到一个彩虹样的光环)等症状,就要怀疑青光眼的可能,及时前往医院进行专业的眼科检查。
专家简介
吴志鸿,武警总医院眼科主任、主任医师、医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从事眼科临床工作二十年,对眼科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断有丰富的经验,擅长青光眼、角膜病和眼底病的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