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分析——一个经验框架与实证
2015-11-27孙正东
孙正东
(北京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44)
一、问题提出
“三农”问题历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着力解决的重点,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进化解“三农”问题的进程。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赋予农民更多权力和利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主线,对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决定》首次提出在保持和稳定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进行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2015年《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必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新历史背景下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核心是加快现代农业产业经营组织的创新[1]。
农业组织模式的创新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或引领力量[2]。从本质上来说,农业组织模式创新促进了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个利益主体的要素链接,实现产、工、贸和种、养、加一体化经营,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关联性不断增强,产业的附加值不断提高,从而促进农业组织进一步完善和发展[3]。因此,农业产业组织的创新和发展是解决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问题的关键。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是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创新的最新表现,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给的同时,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运营效益最大化。文章在提出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创新问题的基础上,分析阐述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产生基础、形成机制和评价方法,并以安徽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联合体的运营效益做出定量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制定实施现代农业发展战略提供有益借鉴。
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产生基础:专业化组织体系
我国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现代农业组织形式主要经历了“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等的演变历程。其中“公司+农户”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公司承担了农户的市场风险,与农户利益联接较为紧密,农户也对公司形成了很强的依赖性。但市场风险等农业生产经营不利因素出现以后,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合作就很难继续,农户的合理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优点在于公司分担了一部分本属于农户的责任,公司利用人才、技术和资金等优势,实现基地农户生产经营中的农业生产资料、技术、人才和市场的多个统一,基地农户相对来说风险较小,收益相对增加了。但是,加入这种模式的农户较为分散,而且进出自由。相对公司、农户来说,没有建立共同的利益机制和约束机制,一旦出现机会主义,如公司违约,不再按照约定收购农产品或农户以高于约定价格向市场出售农产品等,公司或农户的利益都可能造成损失。“农民合作社+农户”模式使农户建立基于信任和共同利益的自身组织,提高了农户组织行动一致性、利益整体性,增强了农民抗击风险的能力。但是,我国农民合作社缺乏统一的运行标准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实际运行极不规范,且缺乏龙头企业在农业生产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生产效率相对不足[4]。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传统农户、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集产工贸及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促进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紧密联合(见图1)。各经营主体建立了基于产业链或价值链专业化分工体系,其中: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要素和经营模式向农业输送的重要通道,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核心,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合作社作为纽带提供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是基础,承担了流转土地和精耕细作的任务。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一体化”的形式有机结合起来,优化了要素配置,摊薄了生产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均衡。
图1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专业化组织体系
三、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形成机制:适度规模经营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基于产业链,甚至是价值链的现代农业组织形式,组织内部各经营主体都是经济主体,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资源市场配置的条件下,要素的流向和配置数量完全满足于两个原则,即规模一定的成本最小或成本一定的规模最大。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同时也是企业、产业、要素的集聚,以获取集聚规模效益为明确取向,而规模效益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必须选择适度规模经营方式(见图2)。
图2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适度规模选择
从安徽省加工营销类、种植业类、家禽养殖业类、水产养殖类、林果类等5种类型20多个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地调研的数据来看,龙头企业的服务带动规模受到人力资源、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等多方面的影响,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传统农户的经营规模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以及本身的劳动力、资金和技术决定,一些行业受到地理条件限制,生产经营有一定的时限。以种植业为例,从国家宏观政策的角度出发,相比较而言,龙头企业的规模是企业的选择,而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则是农业支持保护的重点,理性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粮油作物种植规模则是500 亩。这里建立适度规模下最小成本方程来分析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最优安排。
其中,a1,a2为每天付给每人、每台机械的工资;b1,b2为每天每人、每台机械收割面积(效率);c1,c2为每天可以安排最大的人和机械数目;S为收割总面积;t1,t2为要求收割的最短、最长时间。
四、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分析: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及大量实地调研走访的基础上,结合联合体自身的特点,构建了一套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表1)。
表1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二)AHP法确定指标体系权重
用AHP方法来确定指标权重,必须建立判断矩阵,并进行层次单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建立判断矩阵前,可以将专家咨询与实际调查相结合,根据专家意见及实际情况建立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然后根据判断矩阵计算权重向量并进行一致性检验[5]。根据以上计算程序和方法,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结果分别为:A-B判断矩阵,λmax=3.027 7,CR=0.023 9<0.1;B1-C判断矩阵,λmax=6.144 9,CR=0.023 2<0.1;B2-C判断矩阵,λmax=6.054 6,CR=0.009 1<0.1;B3-C判断矩阵,λmax=4.090 2,CR=0.032 5<0.1。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CR 的值均小于0.1,表明以上判断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通过计算各准则层相对于目标层的权重以及具体指标在准则层的权重,得到具体指标对应目标层的权重如表2所示。
表2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权重
其中,λmax=0.024 8,CR=0.044 7<0.1,表明具体指标权重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可以应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
(三)指标数据标准化处理
由于各指标间存在量纲差异,不能直接进行运营效益评价,因此需要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本文选取极差变换法,它的标准化过程如下:
正向指标极差化方法:
逆向指标极差化方法:
其中,Yi即为标准化后的数据,Xi为各指标某年的实际数据,max(X)和min(X)分别为相应指标一定年限内实际数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四)运营效益评价分析框架的建立
本文选取线性加权和函数法,利用各个指标的权重及经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分析框架:
式中,S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指数,N为指标数,ui为各评价指标权重,Yi为各评价指标标准化后的数值,σ为随机干扰项。
五、实证分析
(一)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概况
安徽双福粮油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是一家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专门生产小麦粉、挂面和压榨菜油,注册资本3 368万元,是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安徽省100强重点粮油企业。2012年,双福集团以企业自身为依托,联合万山粮油种植合作社、盛桥双福粮油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社,徐太银等13个家庭农场以及费荣华等17个种粮大户,建立了以双福集团为核心,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为基础的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形成了密切联系、相互融合的紧密型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整体架构已经形成,联合体各经营主体之间定位准确、分工明确,实现利益共享、协同发展,做到在不同的环节上各负其责,共同做大优质粮油产业这块蛋糕,从而实现多赢。龙头企业发挥双福集团的采购、加工、产品销售和融资方面的优势,统筹联合体发展全面工作。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的管理,限于“只管人不管事,只管收不管种”,企业不直接参与具体生产环节。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对龙头企业负责,接受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指导,在流转经营的农田范围内,抓好粮油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实和开展日常农事管理,并以农产品品质和产量作为工作绩效衡量标准。专业合作社发挥纽带作用,沟通双福集团与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负责组织统一农资供应,在机械化育插秧、植保统防统治、机耕、机收等重点生产环节上开展统一服务,实行自负盈亏。
(二)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实效
(1)提高了企业产品质量。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在品种选择上保持统一,播种期基本一致,确保了小麦、油菜籽具备较强的一致性,为企业加工产品质量的提升奠定了基础。比如,小麦品种一致性可保证生产出的面粉面筋含量的稳定,从而使面粉面条质量得以保证。
(2)有利于质量安全和企业品牌创建。通过产业联合,企业的生产基地得到了发展和固定,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基地的固定,标准化生产的深入推进,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关键环节实现统一管理,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可以有效提高小麦、油菜籽质量安全,为加工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同时,由于推行标准化生产,公司收购的原料质量大大提高,加工生产出的面粉、菜油等质量同样有了很大提升。联合体创立以来,已先后有14个产品获得了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圣运”牌小麦粉、挂面从安徽省名牌农产品上升到中国驰名商标。
(3)增加了农户收益。通过联合,企业在生产季节前通过专业合作社间接或直接与农户签订生产协议。由于基地内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粮油原料品质比较一致,公司在收购时一般较普通市场加价5%左右,或每百斤加价5~10 元。仅这项,现在基地农户每亩小麦一般可以增收50~100元;油菜籽一般每亩可以增收45 元左右。按照现在双福公司年订单面积计算,每年可促进基地农户增收900~1 500万元,促进户均增收6 000~10 000元。
(4)大幅度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调研资料显示,庐江县2013年粳稻平均每亩生产成本812.94元,其中:种子费36.47元、机械作业和排灌191.56元、农药费55.22 元、肥料费87.21 元、人工费442.48 元。根据(1)、(2)式计算得出双福联合体中徐太银家庭农场的粳稻平均每亩生产成本为529元,其中:机耕费140元、人工费80元,农业生产成本大幅下降。
(三)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
依据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调研资料和数据,借助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及模型,计算得到2004-2014年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成立前后运营效益指数,并以2012年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成立为节点,分析联合体成立前后运营效益的变化情况(表3)。
表3 2004-2014年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成立前后运营效益指数
如上表3 所示,双福粮油公司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效益指数变化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2007年),在双福集团成立后的4年时间里,公司获得了较快发展,运营效益指数呈现快速上升趋势,由2004年的0.410 4 增长到2007年的0.704 5,年均增长0.098;第二阶段(2008-2011年),双福集团发展遭遇严重瓶颈,农户生产经营效率较低,机械化程度普遍偏低,导致其运营效益指数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运营效益下降的情况,2011年运营效益指数仅比2007年增加0.011 3。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2012年双福集团牵头组建双福粮油产业化联合体,当年联合体运营效益指数就达到0.837 7,较之联合体成立之前有了显著提升。2013年,联合体整体架构已经成型,内部各经营主体分工明确,联合体运营效益实现了跳跃式增长,较2011年联合体成立前一年,运营效益指数增长了0.389 4,年均增长24.26%。由此可见,在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立之后,其运营效益较成立前有了显著提升。
六、结论和政策建议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作为各农业经营主体联合参与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其产生的集聚效应将从整体上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吸纳农村、农业富余劳动力,优化配置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把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有效地衔接起来,把“小生产与大市场”联接起来,转变农业经营机制,推动农业走上规模经营的道路,实现规模经济,提高了农业经济比较利益[6],不仅实现了农业生产经济效益扩大化,还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破解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各生产要素之间脱节问题的重要探索,对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7]。因此,为了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有必要推广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促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实现规模化发展。
(1)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农业经营主体演化的基本原则和方向[8],所以,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统”和“分”两个层次推进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创新,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专业大户的规范、稳定发展,使其向家庭农场转化[9];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社会服务功能;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既有所鼓励又有所限制,充分发挥工商企业对家庭农场的补充、带动和服务效应[10]。
(2)强化现代农业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的利益协调和约束机制是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核心,联合体组成部分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含传统农户)都是理性经济人,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在联合体获取利润一定的情况下,各经营主体对利润的分配必定是此消彼长。只有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各个经济参与主体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11],同时使各方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主体,对各方都实现了有效的约束和激励,从而保障了联合体联系的紧密与稳定[12],发挥联合体凝聚、强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与效益的强大威力。
(3)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在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采取纵向一体化方生产经营式,形成集产工贸及社会化服务一体化的共同体,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组织起来,使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紧密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13]。要想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运营效益,就需要积极推进联合体内部各产业链主体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区域优势农业资源为基础,实现产业的紧密联结,使农业生产向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延伸,形成链条完整、上下游协作紧密、辐射带动能力强、运营效益好的农业产业集群[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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