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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机构的试点与视点

2015-11-25王莉

中国外汇 2015年20期
关键词:本外币外币网点

文/本刊记者 王莉

Cover Story 封面文章

特许机构的试点与视点

文/本刊记者 王莉

面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的困局,应积极通过监管机制变革与特许机构创新予以突破。

自国家外汇管理局2008年推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以来,特许业务有了迅速的发展。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通济隆外币兑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货币兑换有限公司三家特许机构目前已获准试点开展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但相比较境外而言,国内的特许业务不论是认知度还是认可度都还似“养在深闺人未识”。那么,应如何抓住机遇加快特许业务的发展?就此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联合货币兑换有限公司董事长蒋重模、天津渤海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王军峰两位业界人士。

蒋重模

=《中国外汇》J=蒋重模 W=王军峰

:我国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在2008年正式扬帆起航。作为经营特许业务多年的资深机构,在业务开展中曾遇到过哪些困难?

J:货币兑换特许行业自2008年起步以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一些困难:一是不能开展互联网兑换业务。在互联网普及的时代,目前特许机构还不能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境内个人在线支付人民币,再到网点提取外币现钞),而随着国内电商的迅速发展,国内许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则越来越依赖互联网进行消费、交易、投资。二是机场网点租金高,且年年上涨。我公司目前90%以上业务量和收入来自机场网点。由于市民投诉机场餐饮价格过高,许多机场大幅度降低了餐饮业的租金。但兑换网点的租金依然十分高昂且年年上涨,导致所有机场网点利润减少,部分机场网点甚至出现亏损。我公司总收入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支付机场网点租金。三是市区网点很难盈利。随着国内居民出境旅游人数的迅速增长,兑换市场需求主体由来华外国人转向国内出境游客,需求主体在市区。鉴此,我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市区盈利模式。目前的问题是,由于市区兑换需求不像机场网点那样集中,一个市区网点的兑换收入不足以支付其运营成本。对此,我们认为需要用以下两种方法加以破解:多样化经营(除经营外币兑换业务外,允许市区网点兼营其他业务)和发展代兑点(即植入网点,在合作机构的经营场所里提供外币兑换服务)。四是特许行业的社会认知度低。目前,绝大部分市民不了解特许行业,以为兑换外币只能去银行办理。

W:目前,货币兑换特许相对于第三方支付等新兴行业来说发展较为缓慢,除极个别在深圳、珠海口岸和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进出境机场的网点或公司经营尚可外,其他绝大多数特许机构都在寻找业务的突破口。

我们认为,特许业务之所以发展缓慢,一是目前对兑换业务的管理要求较高,使得特许机构办理业务投入的成本很高。特许机构难以覆盖高昂的租金和人工成本,因此内地无法像港澳地区那样大面积在市区内设店营业。而位置优越的机场、口岸除租金成本高外,因各部门管理流程复杂等原因,企业进驻的难度也很大;二是监管当局一直把防范业务风险放在首位,特许机构创新业务进展缓慢;三是目前国内出境游比入境游的人要多,导致外币钞源匮乏,而特许机构同银行的议价能力又很低;四是“黄牛”在特许门店周边活动猖獗,严重影响了正常业务的开展;五是同业之间合作意愿不强,行业知名度与认可度均偏低。

王军峰

:面对本外币兑换业务开拓中的困难,应如何进行业务创新?

J:跨境调钞业务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公司的钞源短缺问题。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我公司就在积极开展跨境调钞业务筹备工作。在获得资质批复之前,我公司已经完成了业务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配置与培训、批发业务系统开发、现金保管库建设、业务资金准备、境内外合作机构的联络、专业押运公司的签约等一系列工作。有一些准备工作是需要在获得正式批文之后才能开展的,包括:与境外合作银行的尽职调查及签约,境内机构客户的尽职调查及签约,开立外汇专户以及在海关、商委、检验检疫局、工商局的登记备案等工作。到目前为止,在境外,我们已经完成了与一家合作银行的尽职调查及签约;在境内,也与几家特许机构、银行,或已经签约,或达成了合作意向。其他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工作还包括:在中信银行北京财富中心支行开立了外汇专户,并将陆续在其他合作银行开立外汇专户;在检验检疫局、商委、工商局、海关等部门的登记备案工作也已接近尾声。预计在9月底或10月初,公司即可完成首笔跨境调钞业务。

随着兑换需求主体由来华外国人转向国内出境游客,我公司正全力围绕“满足国内出境游客兑换需求”这一中心开发创新业务。近期的计划是,今年第四季度推出“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并在外汇局相关政策放开之后尝试设立市区代兑点。待这两项创新业务全面开展后,我公司有信心在市区建立可持久发展的业务模式,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兑换服务,大幅度增加市场份额。

W:面对目前特许兑换机构的困局,应积极通过监管机制变革和特许机构创新等予以突破。首先,需要监管机构对特许机构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扶持,最好能尽快实施负面清单管理,除了事先规定好不能做的之外,其他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都可以做;其次,需要特许机构围绕人民生活需要和趋势,积极开展外汇衍生业务,整合行业资源,提供全产业链布局服务。比如通汇货币现在正在做的国人出境购物退税、电子旅行支票代售等。

通汇货币自今年6月份获得跨境调钞和批发业务资质以来,积极进行了业务筹备和拓展,并于9月底顺利完成了第一笔200万美金等值外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合作对象为银行。通过此次调运,完整测试并验证了我公司的跨境调运体系,业务收益达预期,风险全程可监、可控,为下一步更好地服务银行客户以及特许兑换同业积累了经验。

:今后对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新业务,如何加强风险防控?

J:对于获准开展的新业务,我们制定了以下风险防控措施:一是坚决做好境外合作机构和境内客户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确保外币现钞的来源安全、去向明晰,严防洗钱、恐怖融资风险;二是确保每笔交易的电子记录和纸质单据完整、齐全,业务资金账目清晰;三是规范管理现金存储、运输、交接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四是使用验钞、清分设备,防范假币风险;五是对所有业务人员定期开展反洗钱、反假币培训,确保制度完善,培训到位。

W:跨境调运业务资金安全无疑是第一位的,我们也格外重视。在风险防范方面,主要是强化内外部合规及审计跟踪:业务开展前,使用汤森路透系统进行反洗钱尽职调查,评定客户是否有洗钱及恐怖融资嫌疑,并进行客户风险评级;对于在途资金安全,虽然有专业的押运公司负责,且押运公司自带保险,但为增加资金安全保障,我们还将与其他保险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但对于汇率变动风险的控制,由于受国内外汇对冲工具使用的限制,能力还较弱。

:随着特许业务的深入开展,特许机构应如何正确看待与银行的竞争和合作关系?

J:特许机构占外币现钞结售汇业务的市场份额很小。与银行相比,特许机构在资源、业务品种、社会认知度方面存在明显劣势。在与银行洽谈业务合作的过程中,特许机构因为规模太小,往往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尊重。在获得跨境调钞业务资质之前,我们曾经与多家银行洽谈平盘合作,无一成功。相信随着跨境调钞、互联网兑换业务、代兑点等政策的放开,特许机构的市场份额将会出现大幅增长,并逐渐成为一个具备足够分量的市场主体而被大多数银行认可。届时,与银行进行合作谈判的筹码也会有所增加。目前,在批发业务方面,我公司已可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现钞买卖业务;在零售业务方面,待代兑点政策放开后,我公司可以在中小银行植入代兑点,实现双赢。

W:对于商业银行,我们认为特许机构和他们之间不是竞争关系,而是业务上的互补和合作关系。国家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目的也是要借助商业银行、特许经营机构和外币代兑三类机构的各自优势,构建可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多样化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服务网络,以更好地满足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需要。当然,我们也希望商业银行与特许机构合作,让特许机构进驻银行开展个人结售汇业务。此前,我们已就此在云南边境口岸磨憨与云南农商行尝试进行了合作,目前来看,积极效果正在逐渐显现。

:特许业务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两位对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监管还有哪些建议?

J:外汇局为特许行业发展制订了逐步放宽的政策规划,已经陆续放开了全国经营资质、电子旅行支票代售及兑回、跨境调钞业务,并有望在近期放开互联网兑换业务及放宽代兑点政策。作为在特许行业从业多年的机构,我们将继续积极献言献策,全力支持监管部门的政策革新。

最近,极个别特许机构出现了严重违规事件,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和声誉。我们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加大对违规机构和黑市交易的检查、处罚力度,为守法、合规的特许机构创造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我们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12〕27号)也有一些修改建议:一是修改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取消对全国性特许机构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间隔期限制和一次申请的数量限制。这两项限制,不利于特许机构通过新设分支机构实现规模效益。二是修改第三十条,取消特许机构在办理兑出业务时只能收取人民币现金的规定,允许其采取多种人民币收款方式,如POS机刷卡、在线支付等。因为兑出业务渠道过于狭窄,会影响服务质量,导致客户流失;同时,特许机构未来开展在线业务也需要具备在线支付功能。

W:我们认为,监管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必不可少;但适度改革或放宽对特许机构的监管,更有利于这个行业的生存和健康、快速发展。为此,我们有几个建议:一是监管当局能否下放行政审批权限,除全国特许等主要资质外,其他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地分局,以加快审批效率,提升特许机构的创新积极性。二是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商业行为应受到鼓励和支持。比如放宽与OTA的合作模式,以适应全民O2O的消费习惯;参照银行信用卡,允许电子旅行支票可以邮寄;放宽旅行社作为线下提取网点等等。这样可以减少对特许机构的约束,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允许特许机构参照商业银行发展代兑门店,进而把所有代兑机构划归特许机构管理,以加强专业服务,提升特许兑换机构的业务管理及盈利能力。四是提高对特许机构的信任度,允许特许机构开展上门服务,允许在合规监控条件适用移动录像监控下,提供特定旅游行业、留学移民机构的上门兑换服务。五是加大对特许机构的扶持力度,对在特许机构兑换的个人,可适度放宽个人兑换限额,并提高兑换机构从备付金账户取现的额度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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