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2015-11-25林丽婷
林丽婷
摘 要:“营改增”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电信企业行业特点,分析实施营改增后的一系列影响,提出应对策略及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电信企业;影响;应对措施
一、电信企业实施“营改增”的现状
移动互联网的持续创新推进新的电信业务,新的业务不断涌现替代传统业务。基于客户需求的多样性,电信企业的产品设计丰富多样,计费方式也包括了包月套餐、按量计费等多种方式。电信企业全程全网、管理模式集中度高,实现了财务集中。作为基础信息服务行业,固定资产占企业比例高,属于“重资产”企业。
“营改增”后,电信企业由按原来3%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实行11%和6%的差异化税率,即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按11%税率和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基础电信服务指电信企业提供传统的语音通话服务或出租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服务,属于电信企业传统的、较为成熟的业务范畴;增值电信服务指电信企业提供短彩信、数据信息传输及信息化应用、互联网接入等服务,属于电信业新兴的、处于快速成长发展期的业务。增值税是价外税,实行价税分离,上下游环环相扣,层层抵扣,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产生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影响
(一)收入下降:原来的营业额是价税合计金额,实施“营改增”后,分离出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电信企业的收入实际是下降了。另外,电信企业所提供服务的价格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有一定的上限标准,企业自身不能随意变更调节。这样就使得增加的税费不能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运营商的收入下降已成定局。
(二)税负增加:由于电信企业成本结构复杂,供应商众多,在目前营改增尚未全行业推开情况下,大量固定资产投资中基建及设备安装占比高,折旧及摊销、人工成本、3G终端补贴成本、财务费用及大部分销售费用是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供抵扣的,短期内收入产生的销项税额远远大于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企业税收成本增加,税负将大幅增加。
(三)利润下降:收入方面,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会使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成本费用方面,虽然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使成本有所减少,但由于能抵扣的项目少,因而收入的下降幅度会大于成本的下降幅度,利润出现下降的现象将在所难免。
(四)运营管理模式转变:改征增值税后要求对采购、营销、客服、业务合作等各方面运营管理进行转变,比如,在采购环节,必须考虑供应商是否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税务管理难度增大: 增值税在征收管理方面较营业税更为严格,更加复杂,工作量大,涉税风险高,法律责任重大,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保证申报、缴纳、发票的开具与取得等工作的合规合法。
三、电信企业的应对策略及建议
(一)及时改进和调整经营管理模式,加快业务变革。电信技术日新月异,4G时代已经到来。电信企业应考虑差异化税率,优化定价策略,对现有的业务种类、套餐资费、捆绑销售模式和促销方案等进行调整优化,改变原有的综合套餐模式,尽量拆分到具体电信业务,根据业务对应税率计税,避免从高适用缴纳,合理争取更低的税率。
(二)合理进行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税负。从销项税方面看,市场前端部门要充分研究销售产品的创新和设计,合理利用增值业务低税率政策,进一步强化流量经营和互联网业务拓展,在产品设计上推陈出新,持续提升非话业务比重设计业务产品,及时调整销售模式和商业模式,促进营销模式转型,进一步夯实收入基础,做实收入,充分发挥高低两档税率的政策优势,不断降低综合销项税负。从进项税方面看,加强采购集中管理,全面梳理供应商,梳理现有的各类采购业务,分析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并对其税率及抵扣规则进行整理,以便在招标过程中,能严格按照增值税抵扣要求执行,以保证其进项税额的充分抵扣。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科学合理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供应商或者能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合作,最大限度得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降低税负。
(三)建立与增值税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提升税务管理水平。电信企业还应该不断加强对政策的研究,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获取财税政策的辅导,制定完善税务管理及内控制度,防范税务及发票管理风险。建立健全增值税管控体系,制定增值税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纳税。
制订增值税体系下的制度办法,按照增值税征管要求,根据业务管理模式调整,修订相关核算、核算和考核办法。梳理固定资产及成本费用,建立可抵扣项目目录,同时明确可抵扣项目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销项税确认、不同税率业务的核算及划分上要准确及时,发票开具必须规范严格。进项抵扣业务要严格保持业务与发票的一致,加强对进项发票获取及认证的时限管控,做到进项抵扣“应抵尽抵”。
(四)向政府申请特殊政策。电信企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
况,向政府申请特殊政策。目前对于手机欠费的用户并不是立即停机,大部分用户是在到达一定的信用额度后才会停机,而对于这部分信用额度,电信企业仍需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这就使得其税负虚增。此外,由于欠费造成停机的用户中,再次补交话费并办理恢复使用的用户所占比例并不大,在“营改增”后,其所欠费用将造成增值税的多交,同时也会发生坏账损失。为了避免“营改增”后这种虚增收入和税负的现象,电信业企业应该对逾期欠费计收规则进行优化,与税务部门进行协商,争取对欠费但在信用期内的用户所发生的费用不确认收入,等到用户缴费时再对该收入进行确认,缴纳增值税
(五)加快“营改增”扩围步伐,完善税收制度。电信企业固定资产比重高,由于建筑安装业未纳入营改增范围,电信企业取得的房屋建筑物及设备安装等成本约占到资本开支的五成,目前无法取得进项抵扣,企业税负增加。电信企业成本费用中折旧及摊销、人工成本等不能取得进项税的成本约占总成本的七成,抵扣的不充分性非常明显。“营改增”范围的局限性对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产生较大的影响。加快“营改增”扩围速度,建议税务机关尽快把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等全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电信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越来越多,抵扣链条越来越完整畅通,促进整体税负不断下降。
总结:综上所述,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营改增”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已全面渗透到企业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短期内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电信企业要积极研究,主动通过转型创新,化不利为有利,提升效益水平。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
[2] 钱振宇. 浅谈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中国总会计师,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