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南逢李龟年》谈唐代诗歌的传播
2015-11-14吴淑玲
吴淑玲
作者:吴淑玲,河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071002。
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只有四句:“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这是一首令人感慨大唐王朝盛世不再、江河日下的诗歌,也是杜甫感慨同时流落江潭的自己和歌手李龟年行将衰亡的命运的诗歌,诗中的“落花”意象令人浮想联翩,感慨不已。这首诗同时也是一首透露着很多传播信息的诗歌,本文试从传播学角度入手分析此诗。
一、岐王宅、崔九堂:王公、大臣对诗歌的传播
诗歌前两句说的是杜甫十五岁以前的事情,诗歌反映了开元盛世时期爱好文学的王公、大臣们对诗歌传播所起的组织者的作用。
“岐王”名李范,封为岐王,是唐玄宗的同父异母弟弟,让王李旦的儿子。此人为人好学,喜结交文雅之士,《旧唐书》记载:“范好学工书,雅爱文章之士,士无贵贱,皆尽礼接待。与阎朝隐、刘庭琦、张谔、郑繇篇题唱和,又多聚书画古迹,为时所称。”岐王举办的文人聚会应该很多。据《全唐诗》材料,从这样一些诗人的诗歌中能够体现岐王宅里的文人聚会:张谔《三日岐王宅》《岐王山亭》《岐王席上咏美人》《延平门高斋亭子应岐王教》;王维《从岐王过杨氏别业应教》《从岐王夜宴卫家山池应教》《敕借岐王九成宫避暑应教》;崔颢《岐王席观妓》;杜甫《江南逢李龟年》。
“崔九”,指崔涤,当时的中书令(宰相)崔湜的弟弟,曾任殿中监,深受唐玄宗喜爱,崔湜犯罪,尤特赦崔涤,故在唐玄宗朝颇有地位,其宅第亦成为文人聚会之所。现存《全唐诗》中有崔涤与诗人交往的诗篇,如王维《送崔九兴宗游蜀》《送崔兴宗》《崔九弟欲往南山马上口号与别》;刘长卿《赠崔九载华》等。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最典型地体现了崔九宅第文人聚会的情况。
“寻常见”“几度闻”,言其频繁程度,可见李范和崔涤的宅第经常进行文人聚会的活动,故而必定聚集很多文士。据史料记载,李范和崔涤均在开元十四年卒,而当时的杜甫不足十五岁,当是以少年诗人的身份出现在这里的。这说明,杜甫在开元十四年之前,经常出入岐王李范的府邸和中书令崔湜的弟弟崔涤的家。杜甫出入这两个人的府第,目标应该如同其他以诗文干谒的人,是希望自己的诗歌引起这些人的注意,并由此得到援引。而岐王李范恰恰是这样的肯于援引他人的人,他不仅雅好文学,而且确有推荐他人的方法和力度,开元九年推荐王维获得巨大成功就是岐王李范推荐士子的典范之作。“寻常见”、“几度闻”,既写出了杜甫参与的文人聚会活动之多,也写出了岐王李范和殿中监崔涤对文人的尊重,对文化的热衷。正是像李范、崔涤这样的爱好文学的王公、大臣将很多诗人聚拢在一起,研究诗歌、进行诗歌比赛会、传播诗歌,才给盛唐诗歌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从而为唐诗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需要顺着这条线索追寻的是:王公、大臣对诗歌传播的贡献,除了文人聚会,还有哪些努力能够帮到文人。
当这些王公、大臣们获得了诗人的作品之后,传播活动才会进一步展开,诗人们的诗名会由此途径进入当时社会的关注视野。
一是在同僚之间为诗作者传名,如张说手书王湾诗“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句于政事堂,“每示能文,令为楷式”;“张九龄常览苏颋文卷,谓同僚曰:‘苏生之俊赡无敌,真文阵之雄帅也。’”张九皋将高适集献于玄宗,还请颜真卿为其制序赋诗,遍呈当代群英等。
二是向主司推荐所赏识的文人,如岐王李范、玉真公主推荐王维,玉真公主推荐张九皋,令狐楚推荐李商隐,张籍推荐朱庆馀,吴武陵推荐杜牧等,都是推荐成功的范例,这也是文人们乐于奔走于这些门第的重要原因。
二、“寻常见”“几度闻”:梨园弟子在两都的诗歌传播
此诗的前两句中说杜甫和李龟年在岐王宅里“寻常见”,在崔九堂前“几度闻”,那么,李龟年是什么人?他为什么能够与杜甫在“岐王宅里寻常见”,在“崔九堂前几度闻”?
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李龟年的身份:李龟年是梨园弟子。《松窗杂录》记载:
李龟年以歌擅一时之名,手捧檀板,押众乐前欲歌之。上曰:“赏名花,对妃子,焉用旧乐词为!”遂命龟年持金花笺,宣赐翰林学士李白,进清平调词三章。白欣承诏旨,犹若宿酲未解,因援笔赋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晓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龟年遽以词进,上命梨园弟子约略调抚丝竹,遂促龟年以歌。
《松窗杂录》的记载,在最后的交代中透露了李龟年的梨园弟子身份,其所唱歌词为李白的《清平调》三章,当代诗人的诗歌。那么,我们进一步追索:梨园弟子唱当代诗人的诗歌是常态吗?
梨园为唐玄宗所创,是从太常寺分离出来的用以供奉内廷、服务皇室的乐舞演出机构,其设立原因,“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命右骁卫将军范及为之使。又选乐工数百人,自教法曲于梨园,谓之‘皇帝梨园弟子’。”
梨园是唐代三大音乐机构(太常寺、梨园、教坊)之一。梨园设置之初,就是为区别太常寺雅乐与教坊俗乐,其演唱内容相当广泛,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唐人歌诗。薛用若《集异记》“王涣之”条(应为王之涣)记载的“旗亭画壁”故事为大家耳熟能详,请注意其中一句“忽有梨园伶官十数人登楼会宴”,然后看后文所记载的“梨园伶官”所唱的内容,正是王昌龄、高适、王之涣的诗歌。梨园弟子歌唱当时诗人的诗歌,当是常态,且数量不在少数,不然,风尘不偶的这几位诗人不会有“画壁”之赌。王灼《碧鸡漫志》的材料可以验证此说:
然唐史称李贺乐府数十篇,云韶诸工,皆合之弦管。又称李益诗名与贺相埒,每一篇成,乐工争以赂求,取之被声歌,供奉天子。又称元微之诗,往往播乐府。旧史亦称武元衡工五言诗,好事者传之,往往被于管弦。又旧说开元中诗人王昌龄、高适、王涣之诣旗亭饮,梨园伶官,亦招妓聚燕。三人私约曰:我辈擅诗名,未定甲乙,试观诸伶讴诗分优劣。一伶唱昌龄二绝句,一伶唱适绝句。涣之曰:佳妓所唱如非我诗,终身不敢与子争衡,不然,子等列拜床下。涣之揶揄二子曰:田舍奴我岂妄哉?以此知李唐伶妓,取当时名士诗句入歌曲,盖常俗也。
梨园是主要服务于皇家的音乐机构,活动范围狭小,主要供奉两京皇家所需,所以传播范围比较小,但音乐传播的力量仍然不可低估,《旧唐书》卷二八《志》第八载:
玄宗又于听政之暇,教太常乐工子弟三百人为丝竹之戏,音响齐发,有一声误,玄宗必觉而正之。号为皇帝弟子,又云梨园弟子,以置院近于禁苑之梨园。太常又有别教院,教供奉新曲。太常每凌晨,鼓笛乱发于太乐署。别教院廪食常千人,宫中居宜春院。玄宗又制新曲四十余,又新制乐谱。每初年望夜,又御勤政楼,观灯作乐,贵臣戚里,借看楼观望。
“别教院”所教的“供奉新曲”,多是王灼《碧鸡漫志》里所提到的供奉天子的诗人诗歌。“贵臣戚里,借看楼观望”就有机会听到这些音乐,逐层下传。除此,梨园弟子也可以“假诸曹署行牒”到大臣家中演唱,不然,李龟年怎能在“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梨园弟子闲暇时也有机会到民间行走,上文所例“旗亭画壁”故事中的梨园弟子在旗亭举行宴会即是明证。
由此可以判定,梨园弟子也收集唐人诗歌以供奉天子,而在供奉天子的闲暇时间能够在王公大臣家走动,这是杜甫和李龟年能够“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的原因。而作为梨园弟子的李龟年的到场,唱当时诗人的诗歌也就在所不免。那么,像岐王李范、崔涤这样雅爱词章的皇亲国戚、贵姓大臣们家里经常性的诗歌传唱活动也就可以想见了。
三、“落花时节又逢君”:梨园弟子的流散与唐诗的传播
梨园弟子原本生活在两京,但“安史之乱”带来的社会动荡,也让梨园弟子四处奔散,散落人间,使得一些梨园弟子沦为卖唱的艺人,梨园弟子所携带的入乐歌词也随之走向民间,《云溪友议·卷中·云中命》记载:
明皇幸岷山,百官皆窜辱,积尸满中原,士族随车驾也。伶官:张野狐觱栗,雷海清琵琶,李龟年唱歌,公孙大娘舞剑。初,上自击羯鼓,而不好弹琴,言其不俊也。又宁王吹箫,薛王弹琵琶,皆至精妙,共为乐焉。唯李龟年奔迫江潭,杜甫以诗赠之曰:“歧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值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龟年曾于湘中采访使筵上唱:“红豆生南国,秋来发几枝。赠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又:“清风朗月苦相思,荡子从戎十载余。征人去日殷勤嘱,归雁来时数附书。”此词皆王右丞所制,至今梨园唱焉。
李龟年是因为“安史之乱”的社会动荡流落民间,在江潭一带与杜甫重逢的。曾经的盛世不再,曾经的繁华不再,国家江河日落,百姓流离失所,这两位曾经在“岐王宅里”和“崔九堂前”见识过大唐盛世的朋友,在四十年后重逢,怎不感慨这个世界沧海桑田的巨变。而作为皇家梨园弟子的李龟年,也因为这巨变,不再是皇宫里尊宠的优人,而成为到处卖唱的艺人。李龟年所熟悉的那些皇家音乐和入乐演唱的唐人歌诗,由此广泛传于民间。
李龟年身份的变化,成为大唐王朝兴衰的标记,这是时代的悲哀。而对于唐诗的传播来看,这又未必不是一件幸事,李龟年既能在湘中采访使宴上演唱王维的诗歌,当然也能演唱其他诗人的诗歌;能够在湘中采访使宴上演唱,当然也就能够在其它地方演唱。而类似“湘中采访使宴上”的唱和里,听歌者的身份是非常复杂的,那么,诗歌可能由此辗转外传的范围就更广。
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诗说明:梨园弟子流散到哪里,他们所传唱的唐人歌诗也就传唱到哪里。由此推之:梨园弟子的流散,使得皇家音乐流入民间,与之伴生的唐代诗人的诗歌也就会通过梨园音乐在民间更加广泛的流传。
这首小诗,可以看作唐诗传播的浓缩。
注释:
①⑥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第3016页、第1051-1052页。
②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中华书局,1985年,第22页。
③李濬:《松窗杂录》,中华书局,1958年,第4-5页。
④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第6694页。
⑤王灼:《碧鸡漫志》,中华书局,1991年,第5页。
⑦范摅:《云溪友议》,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40-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