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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问题与对策的思考

2015-11-11张露露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15年33期
关键词:社会公众问责教育部

张露露

(湖北大学教育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2)

关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问题与对策的思考

张露露

(湖北大学教育学院 湖北武汉 430062)

通过对部分高校近几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分析,发现其在形式、内容和社会反馈方面均存在问题。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质量,可构建第三方评估机构。由高等教育消费者、社会用人单位、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与高校和政府构成相互影响的环状结构,通过社会问责解决存在的问题。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问题 对策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高校构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过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校全面、真实可靠的教育质量信息,有效回应社会问责,提高自身教学质量。《报告》是高校、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的纽带。对高校而言,它的发布是让社会了解自身的重要时机,通过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呈现自身的教学现状,是展现自身实力的机会,也是实现自我认知与提高的平台;对政府部门而言,它的发布有利于政府部门对高校内部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测与调控,也便于教育部根据本科教学质量现状制定出相应的教育政策及对高校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对社会公众而言,它的公布提供给社会公众快速获得高校教学质量信息的平台,使公众能够对高校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社会问责。《报告》存在的意义也促使它更要体现高校办学对外透明、开放的姿态,要具有对社会公众和政府积极负责的态度。目前高等教育质量已经被政府提升为国家战略,《报告》的发布就是政府的具体实践,也是大学自我评估的一种积极尝试。

一、《报告》存在的问题

从近几年已发布《报告》看,各高校在《报告》中展示了教育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成就,相互之间进行了比较、交流和借鉴,2013、2014年的《报告》相比2011和2012年的《报告》有了很大的进步。然而,从可查阅的《报告》文本及发布制度来看,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归纳起来包括形式问题、内容问题和社会反馈问题三个方面。

二、《报告》在形式上存在的问题

《报告》的撰写和发布不规范。规范的撰写和发布对各高校《报告》的质量至关重要。对比各高校的《报告》,尤其是前两年的《报告》会发现,各个高校的报告篇幅长短不一,格式也各具特色,从字体大小、行间距、段落版式到封面设计、段落结构,再到内容组织等方面都不尽相同。而且各高校《报告》发布位置不统一,也没有固定的发布时长,都是自行理解操作、毫无章法可循。

个别学校的《报告》没有按规定完全公开。我国教育部从2011年开始要求高校编制并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先从“985高校”,再到“211高校”,再到普通高校,但从这几年的《报告》来看,并不是所有的高校都按时按质的发布《报告》,有些高校虽然公开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但却对其进行了加密设置,如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东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在阅览权限上对师生和社会公众进行限制,是违背教育部要求的,也湮没了《报告》的价值。

三、《报告》在内容上存在的问题

1.《报告》内容千篇一律、缺乏特色。各高校《报告》在内容上大同小异,例如在课程理念设置上,都强调采取“宽口径、厚基础”的通识教育;在“教育教学改革措施”方面,都关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在“取得的成果”方面,各高校都大篇幅的进行阐述介绍,并提供了大量数据作支撑,都很少提及不足之处,所提之处也都是一些无关痛痒、漫无边际的口号语句。这样的《报告》往往流于形式,成为高校的自我宣传,与《报告》本身的价值理念背道而驰。

2.《报告》自我表扬色彩浓重,不够客观。从各高校的《报告》来看,很多学校都以招生人数、毕业生人数、出国率、就业率、学生论文发表数量、毕业生获得的社会奖励等来展示自己的教学成绩,对本科生在校期间违纪、受处分、退学等现象确只字不提,甚至有学校在《报告》中“自评满分”。《报告》看起来更像是工作汇报,投上级所好,将自己的成果展示给上级,对自身的不足加以掩饰,这样应付敷衍的行为使得《报告》的应然价值不复存在。

3.《报告》对问题的分析避实就虚。质量报告作为社会公众理解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信息载体,应该全面客观反映高校教学质量。但各高校在《报告》中都采用了大量篇幅对教育教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对自身问题的阐述大都是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观念更新问题、学生学习积极性问题、学风问题、教学方法问题、教师对教学投入不足问题等等,并且所占篇幅极少,只是象征性地揭了短,根本没有直面教学发展的根本弊病。而且虽然教育部规定了《报告》需要有数据支撑,但很多学校并没有做到,有的只是为了应付上级要求,选择性公开一些光鲜数据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形象,尤其是第23、24条*。

4. 《报告》对质量的分析不够全面。在2004年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一级指标有7个,二级指标有49个。虽然39所高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都对本校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管理、教学效果等内容进行了介绍,但对影响学生成长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却很少关注。[1]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德培养、个性发展等方面的状况更是鲜有涉及。

5. 《报告》很少涉及未来的计划和目标。学校在对本年度做总结和评价的同时,也需要基于本年度的问题做一些计划,阐述一下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思路,但是各高校很少提及未来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且所用词语含糊不清,无法进行落实、监测和考核。基于有些共性和长远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的,学校可以明确为消解这一问题应做哪些努力,而不是一味地回避问题。

四、《报告》在社会反馈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缺少社会公众的监督。质量报告是促进高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建立的重要方式,也是回应社会问责的有效形式。实质上质量报告的编制过程就是高校教学质量自我评估和自我诊断的过程,质量报告也成为了高校信息公开的有效载体,促进社会公众对其教学质量的了解。[2]高校作为自主发布《报告》的主体,虽然教育部有评估中心,但更多进行的是自我评估。但事实上这样是不够的,是无法给高校消费者和社会用人单位一个满意的答卷的。所以,《报告》还需要与其他专业评估、社会评估等相结合,全面客观的反应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但就目前的《报告》来看,由于思想观念局限、教育体制束缚等因素,很多高校还没有公开自身问题的勇气,也没有外部的监督机制对其进行质量监控。

2.《报告》缺少信息反馈平台。《报告》是在教育部的要求下编制并发布的,它的发布成为社会公众快速了解高校教学质量信息的平台,但是《报告》的真实性并没有得到保障,目前也没有一个信息反馈平台来反应这一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报告》的可信度。

五、应对策略

由于《报告》的制定与发布是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具体落实,高校与政府之间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行政问责,社会公众并没有参与,自然也没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监督。基于各高校《报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社会问责模式,作为应对《报告》存在问题的策略,具体路径如图a,b所示。

1.社会问责模式构成及特点

社会问责模式的主体部分是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评估指由与政府部门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中介组织(包括各类社会专业机构、大学科研院所等)参与或主导,对项目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考核,因此也称之为“非官方评估”。[3]笔者的第三方评估人员包括社会公众,即高等教育消费者、社会用人单位、教学质量评估专家(如图3所示),可见参与第三方评估的人员是一个数量庞大的实体,但是深入高校进行现场评估的人员是有限的,所以需要从三方实体中各自选出代表组成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入高校进行现场评估,而其他人员主要作为参与者进行监督和反馈。第三方评估机构需要三方人员的共同参与,其中社会公众作为高等教育的直接或间接消费者,是高校教育经费的真正创造者,也是教学质量的最大利益相关者,因此社会公众有权对高校《报告》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和问责;社会用人单位最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是知识和技术,高校是最重要的知识源,社会用人单位需要高校中的具备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同时社会单位也为高校解决了就业问题,可见用人单位和高校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都有服务社会的责任,因此社会用人单位有必要对高校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对高校《报告》质量有知情权;此外,要对高校《报告》进行监督,保证其质量,还必须有教学质量评估专家,需要内行人士对《报告》的质量进行检测。

第三方评估机构由企业进行投资,其呈现模式类似于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其中它的独立性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它不受政府部门的控制,不受某个或某几个高校的控制,也不属于某个社会团体或个人;它的客观性体现在在对《报告》的评估过程中,评估中介组织必须严格地烙守中间人的立场,专业判断不受他人和个人偏见的影响,不受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左右,不偏袒任何一方面利益,评估结果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社会认可和信任。[4]它的专业性在于其人员应具备教育学、管理学和相关系统科学的专门知识,对开展评估活动的对象应了解于心;在评价过程中,选择具体、适当的可观察的显性指标、设定方案、采集信息、分析结果并综合评价,无不需要对高等教育规律和评估理论的深刻理解,以及对教育统计、测量等专业技术手段的熟练掌握;此外,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专业标准、职业规范等需要由专业人员及其团体作出判断并进行制定,保障实施其专业权力。[5]

2.社会问责模式运作方式

社会问责模式是一个双向的循环和影响模式,如图2所示,为落实教育部的政策,高校编写发布《报告》,上交教育部,同时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报告》进行客观专业的评估;评估结果以报告形式上交给教育部,同时反馈给高校;教育部对各高校《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根据第三方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评估;教育部在进行综合评估之后对各高校《报告》进行排名,根据《报告》出现问题的程度对该高校施加影响或追究责任。比如对于《报告》出现形式问题的高校,教育部可对其通报批评、勒令高校将《报告》在合理期限内重新编写发布;对于出现内容问题的高校,教育部除了对其通报批评勒令修改之外,还需要根据不同程度分级综合对学校的下一步相关利益采取影响措施。同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背后的庞大实体组成的虚拟网络平台,教育部和高校可以从这个网络平台中获取相关的反馈信息,得到更为真实的数据,以进一步提高各高校的《报告》质量,进而提高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3.社会问责模式的推广

社会问责模式中第三方评估机构自身所具有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以及它庞大实体所具有的影响力,其在保证高校《报告》质量方面有重要作用,进而能够保障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但社会问责模式作为一个并不成熟的保障《报告》质量的新路径,可以先从39所985高校开始,类似于政府对各高校《报告》的制定发布要求,第三方评估机构先对39所985高校的《报告》进行评估,以985高校为试点对其《报告》的真实性进行监控评估,进而推及到211和普通高校。基于我国高校较多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局限性,逐步推进的战略模式具有较大的现实性和操作性。

六、结语

笔者基于各高校《报告》现状,分析了其形式问题、内容问题和社会反馈问题,并以此为依据提出解决《报告》所存在问题的应对策略,即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高校《报告》进行严谨公正的评估和监督,同时利用公众舆论对其施加影响。社会问责模式让社会公民参与并且进行有效的直接或间接问责,可有效提升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提升高校《报告》的可信度。

[1]罗云、韩阿伟.“985”高校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分析[J].高校教育管,2013(4).P89-94.

[2]钱同新.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现状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4.

[3]王征、蒋笑莉.关于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开展第三方评估的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10(9).P46-48.

[4]王静琼.浅议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介组织的公正性[J].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P85-89.

[5]何嘉宁.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必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3(2).P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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