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明王朝对松潘的军事控制与政治经营
2015-11-09何金骑吴莎莉
何金骑 吴莎莉
摘 要:松潘地区地处四川西北部,控御群番,为全蜀屏障,军事地位十分显要,故明洪武初年即在此地设置卫所,备守不废。面对松潘叛服不常的少数民族,明王朝通过军事征伐与政治怀柔,对该地区的控制逐渐深入。此外,明廷还通过朝贡互市、援引当地少数民族上层和僧侣管理教化民众等多种统治策略加以巩固,推动了该地区的社会发展。
关键词:明代;松潘;军事地位;治理策略
我国自古为多民族杂居的统一国家,因此如何处理好民族关系是摆在历朝统治者面前的一个严峻问题。明王朝在建立之初即充分重视处置民族关系和治理边疆地区;而松潘地处岷江上游,为川西北形胜地,是控御群番之西南边陲重镇,故而受到明朝廷的重视。
学界关于松潘地区的研究,多着眼于当地宗教、文化现状,并未对明代松潘地区的军事地位与政治治理加以系统探讨。有鉴于此,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从松潘的地理位置、军事管理、治理政策等角度进行考察,以期对明代松潘地区的战略地位有一较清晰的认识。
一、川西北形胜地与松潘卫的设置
松潘即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松潘县,是西南民族走廊的咽喉要冲,也是藏区通往内地的一个桥头堡。于四川一省而言,松潘则又可称为蜀西门户,全蜀藩篱,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松潘自古被称为“《禹贡》梁州之域,周氐羌地”[1],历史悠久。唐贞观时期,松潘地区有都督府建置,羁縻二十五州,其后所辖多至百余州。后来,随着唐王朝势力的不断弱化,松潘地区不断被吐蕃蚕食,至广德初年,松潘完全陷于吐蕃,岷江上游地区成了唐王朝和吐蕃势力的交汇地带。元朝时期,松潘内附,隶属吐蕃等处宣慰司。[2]元武宗至大时期,为了抚谕辖区内杂处的西番、秃鲁、降胡、汉民等,元朝廷进行了招抚,降其境内八部一万七千余户。但未降者仍有十余万。为解决地方官员抚治不善的问题,元改松潘叠宕威茂州安抚司为宣抚司,迁治茂州汶川县。[3]松潘地区在历代王朝的边防战略中都占据着重要位置,明人在论及松潘的军事地位时曾称“吐蕃为患,自古已然。故自唐及宋,多重蜀帅,为是故也。”[4]
松潘“毗连边塞,据岷江上游,北望河湟,南通文灌,广袤数千里”[5],以形胜扼险。明人言:“川之形势,北有剑门不足恃,而虑在松潘。……设为羌戎所截,则叠溪以南,如建瓴而下,直抵茂州,无难是诚限外隐穽耳。”[6]松潘以孤城悬据千里之外,身处番戎之界,其地如若一旦失守,则蜀中即失险要,大门洞开。那时,剽悍善战的少数民族便可由羊肠鸟道纵横出入,定然会引起诸城骚动,全蜀震荡。嘉庆《四川通志》卷三十说:“群夷之不敢觊觎成都者,以有松潘也”,可见“松潘既靖,则全蜀靖矣”。此外,松潘还面临复杂的民族问题,一因其地“西北为吐蕃,东南杂氐羌”相邻;二因其民“种落既繁,险阨弥固”,且尚武之风甚浓,难以控制。
由此,鉴于松潘在全蜀及西南边疆重要的战略地位,明政府开始考虑在松潘地区设置卫所。明人追述其事称:“国初于群番之中,取古松州而城之,置兵设卫曰松潘军民指挥使司。以控制群番,而离其交合,以伐其内寇之谋,以为我全蜀之蔽,诚得古御戎之上策也。”[7]
明代初年,北部残元势力尚未完全肃清,一个稳定的西南边疆就显得尤为可贵。鉴于此,洪武七年(1374年),明廷即在川北平武、江油一带设置龙州宣慰司,以土官薛文胜为知州,管辖松潘地区。然而事与愿违,归服未久的松潘番众在一段时间内又“屡为入寇,扰我边民”。这严重影响到西南边疆防线的稳定。面对此种局面,朱元璋只有放下“松潘僻在万山,接西羌之境,朕岂欲穷兵远讨”[8]的顾虑,毅然点将出征。洪武十二年正月,朱元璋派遣平羌将军御史大夫丁玉率军队大规模征讨松潘,并最终平定其地,在此设立松潘卫。
松潘地区地处川西北,远离蜀中内地,自然环境十分艰苦。该地位于岷江上游地区,属于高寒地带,气候寒冷干燥,并伴有频繁的灾害性天气;而且此地山多地少,土地贫瘠。这种种恶劣的条件,导致松潘即使条件较好的地区也只能种植青稞、玉米等耐寒耐旱作物。故而当地民众多以畜牧业为生,辅以简单的河谷农业。鉴于松潘严峻的自然环境,以及军粮兵饷的运输难题,松潘置卫后一度罢废。洪武十三年,指挥耿忠经略其地,上书“奏言松州为番蜀要害地,不可罢”,明廷方“命复置”[9]。
松潘“番别熟生,姓分大小。以寻戈为撕打,以战死为善终。”“详稽蜀志,备存四十八寨之名,其族繁矣。”[10]因此,面对叛服不定的诸番众,明王朝为调和民族矛盾,加强对松潘地区的有效管理,审时度势地设立了松潘卫。明代设置卫所遵循的一般原则是:一郡设所,连多郡则设卫,大都设立在要害地区。明朝廷在松潘设置卫所,一方面是为了逐渐完成对该地区的军事与行政控制,另一方面则是把松潘地区作为治理西南藏区的一个重要过渡地带,或者是典型的治藏实验区。两者均显示出明王朝对此地高度的重视。
明王朝势力延伸至松潘地区后不久,即着手筑城。洪武十二年,松潘尚未正式设卫之前,丁玉就派遣“宁州卫指挥高显城其地”,十六年,“甃(即修筑)松潘及叠溪城”[11],十七年,又“砌石城,高一丈六尺,周九里七分,计一千七百四十六丈。门五。东南系平地,西北山冈,大江贯其中。城南有外城,周二里,高一丈八尺,东西南各一门。”[12]
《松潘县年鉴1986》记载当年松潘筑城的情况说,西缘山麓,东旁江岸,以砖筑墙,历五年。古墙砖长50厘米,宽25厘米,厚12.5厘米。所用灰浆系以糯米、石灰、桐油熬制而成。每匹青砖重达三十公斤,砌成十多米高、六千二百多米长的城墙。
《松潘县年鉴1986》还记载说,明英宗正统年间,松潘发生民变,高距西山之巅的变民,将城中布防情况,一一收入目中。事后,负责松潘兵备的佥御史寇深,为纠此弊,将西部城墙由山麓筑到山巅。至此,松潘筑城已历六十余年。故松潘民间有“松潘城修了六十年”的传说。但此时松潘城的规模并未最后确定,到嘉靖五年(1526年),松潘总兵又增修外城四百余丈,才算使松潘城制粗定规模,此时距高显筑城,已历一百五十余年。
从明王朝在松潘一地多次大规模筑城的举措之中,一方面可以看出当年筑城之艰辛,耗费财力之巨大;同时,也表明朝廷已经开始大规模经营松潘地区,并将其纳入到整个西南国防体系之内。此外,明王朝还修筑大量关堡,派驻重兵扼守险要,以资弹压时服时叛的松潘番众。其关堡并墩台共八十七处,戍守官军共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四员名。[13]明廷在松潘置卫之后,“乃内修屯务,外辑羌戎,因俗拊循,择人为理,番众相安者垂四十余年”[14],川西北藏区得到四十多年的和平发展时期。
二、松潘粮道命脉的维系
明廷在松潘的长期驻军,面临严重的后勤问题。早在唐初,陈子昂即言松潘等州“千里运粮,百姓困弊”[15]。该地区不仅山川险峻,而且多民族杂居,民情复杂,民力贫弱,不可能依靠当地的赋税收入来供养当地近百处的关堡及上万人的军队。
明初平定松潘之后,明政府即想通过军事屯田来实现军粮自给,但囿于本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无奈放弃。故而,军粮只能依靠旁近州县运给。但是,“松潘诸卫所费用浩繁,挽运艰苦”[16],明政府负担实大。正因如此,松潘驻军的生活条件也就极为艰苦,每月口粮仅能果腹。青黄不接之时,甚至出现有钱无米之象。无论齐民,抑或官员之家,常有悬釜待之事。备边军士平日生活的艰辛可见一斑。一旦松潘地区的运粮通道被劫,或是中断,那么整个松潘驻军即有粮绝之忧。正所谓“千里转运,辄为番蛮所遮,斯则巴西之隐祸也”[17]。因此,为保证松潘粮道的安全,明王朝不得不加强交通建设,以此保障军需粮饷的及时运抵以及该地区与蜀中内地的联系。
从明初以迄明末,明廷多次整修道路。洪武初年龙州薛文胜率领部属归附,在征剿松潘的过程之中,开通道路三百余里。其后,龙州土司的后继子孙又相继建桥、筑路、修驿、设堡,不断完善由龙州一线进入松潘的道路。明代龙州治所在今四川平武县,至今由平武沿涪江至松潘的公路,仍为松潘对外的重要交通孔道。但由于道路的艰险与运输的极高成本,明代对边境地区实行的开发在此地几乎无人参预。明王朝只得耗费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道路整治。正统十一年(1446年),佥御史寇深提督松潘兵备,以费钱巨万,军民胥困的代价修饬营堡,平治道路,以方便军旅。以上诸次道路的整修,为明王朝经营松潘地区提供了基本的交通保障,不仅便利粮运,军事意义也极大。
松潘粮道,除却山谷险远的自然原因之外,还面临着抢掠的威胁,诚如《蜀中边防记》所载“羊肠鸟径,峭壁危湍,万状,番夷往往潜伏而窥伺焉”[18]。千里粮道,不时有少数民族抢掠粮饷、劫杀官军的情况发生。东路粮道的道路情况稍好,还算顺畅;南路粮道则因地势险隘,番寨相连,故多被剽掠。鉴于此,明廷不得不加强针对粮道安全的治理工作,通过添置关堡,修筑墙栅,官军分守等措施,大体缓解了军粮运输、行旅往来屡被劫掠的被动局面,基本解决了该地区军需粮饷的运输问题,保证了商旅往来的安全。同时,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松潘卫所的后顾之忧。
三、明代中后期对松潘加强军事控制
明代宣德初年,由于松潘守将因私利挑动边衅,激化了民族矛盾,使得松潘重新陷入了长时期的动乱,明王朝被迫向松潘增派重兵,以加强该地区的防守力量。据不完全统计,自松潘平定至宣德启衅事件发生之前,松潘地区爆发的较大动乱只有寥寥数次,但自此而后,该地几乎每年都有军事行动发生——宣德至嘉靖年间,明军仅万人以上的军事行动就达五次之多。每次番众为乱,少则数十寨,多则百余寨。明廷每次派兵进剿,所获战绩平平,且往往与被剿番众死伤相当,少数民族平民亦受到战争波及。除此之外,松潘一地讫于明末更是饱受虏患之扰。万历八年(1580年),有“三寨之役”;十四年,有“会剿之役”;二十四年秋,又有数千虏骑突入,攻围漳腊。
鉴于诸多反叛事件的出现,为了稳定西南防线,维持松潘地区的正常社会秩序,明政府不得不始终保持高压军事态势,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设置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等镇守官。宣德年间,为了强化防务,明廷将四川总兵派驻松潘进行震慑,天顺中,直接设松潘副总兵一职。
此外,还派遣重臣巡边,正统十四年(1449年),“始设松潘巡抚都御史一员,以都御史寇深及侍郎罗绮相继临之,咸有成绩”,后罗绮还京,“提督文臣不复更置,但以备兵使者整饬之而已”[19]。成化十一年(1475年),该地少数民族又发动叛乱,于是按察司佥事林璧又奏请“文职重臣提督军事”,于是“乃敕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张瓒兼理边务”[20]。
弘治元年(1488年)十月,兵部奏“四川松潘番夷杂处,窃掠不常,旧有专设巡抚官,迩年革去,止令腹里都御史兼之。今地方多灾,恐生他变,请增置巡抚官一人,专理军务,抚治地方。”[21]不久,即任命童轩为右副都御史,提督松潘等处军务,兼理巡抚。孝宗在给童轩的敕谕中要求其“督令本处官军,修理城池,整饬兵备,操练军马,抚治番夷。副总兵参将等官俱听节制。”[22]至此,副都御史基本上取代了原来总兵的职能,提督松潘军事。此后,松潘一直是重臣抚治,“兵备提督皆侍郎、都御史”[23]。
四、明代对于松潘的政治怀柔与经济交流
明王朝在松潘地区设置卫所,大量驻军的背景之下,又“踵元故事”,推行土司制度,实施政治怀柔策略,对深耕此地的少数民族首领加以笼络,以此巩固通过军事斗争所取得的成果,翦除松潘军事堡垒周边的潜在威胁,保证地方社会的祥和稳定。
松潘卫下辖诸多长官司,其长官多为“番族”大姓,明中央根据其各自范围而分置长官司。洪武十四年(1381年)正月,“置松潘等处安抚司,以龙州知州薛文胜为安抚使,秩从五品。又置三族长官司,秩正七品:曰勒都、曰阿昔洞……曰白马路。其后复隶松潘者,长官司四,曰阿思……曰潘斡寨;安抚司四,曰八郎……曰芒儿者。后又以思曩日安抚司附焉”[24]。明王朝在松潘土司设置的问题上采取了众建土官的策略,使其彼此之间相互掣肘,不致一家独大。而之所以这样做,最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划一。
经济方面,明王朝则继承了此前唐宋王朝经营少数民族地区的办法,在松潘地区开展茶马贸易。茶马贸易自唐宋以来,即已成为汉藏民族间经济交往的纽带,是一种互利共赢的经济活动。松潘贫瘠,物产不丰,经济生活十分落后。明王朝通过在松潘地区开展茶马贸易来达到“以茶驭番”的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在该地区的政治和军事压力。
此外,明王朝还通过朝贡体系对松潘加以控制。如洪武十五年二月,“松潘安抚司酋长占藏先结等来朝,贡马一百三匹。诏赐文绮、钞有差。”[25]永乐十八年(1420年)闰正月,“四川松潘番僧远丹监参来朝,贡马。”[26]宣德元年(1426年)四月,“松潘等处番僧剌麻圆旦儿监参等贡马。”[27]正统十二年(1447年)二月,“四川松潘卫白马路长官司头目吉笑等贡马。赐以彩币。”[28]弘治三年(1490年)九月,“四川松潘卫白马路长官司……各遣通使等来贡。赐彩段、钞锭有差。”[ 29]
茶马贸易与朝贡互市,一则体现了松潘民族地区对明中央的臣服,使明中央达到了政治上控制其地的目的;一则满足了国家对于军马的需求,而且促进了汉藏间的经贸发展,有利于汉藏关系的稳定,保障了松潘边疆地区的政治、军事稳定,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明王朝援引少数民族上层势力和部落首领参与地方行政管理的办法达到了稳定社会秩序、调整民族关系的目的,对促进地区发展、民族交流融合以及维护地方与中央之间合理的稳定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另一方面,明朝廷对当地土司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土司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况且土司又是当地少数民族中有势之人,若明王朝和当地土司之间矛盾激化,极易引起少数民族反叛,如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至四十四年爆发的龙州土司薛兆乾之乱即是一例。而此地多民族聚居,民族成分复杂,若生叛乱,多致联合行动,极易投石激起千层浪。此时,如若招抚不得,只有动用武力进行军事平叛。但往往是星星之火,春风不灭,此处叛乱始定,彼地又生。此种情况使得明政府极易陷进剿抚兼施不断,实则顾此失彼的尴尬局面。
因此,为了解决这种窘迫局面,明王朝根据当地民众全民信教的特点,利用喇嘛在藏民心目中的极高威信,采取扶持番僧的政策,因俗而治,通过宗教来安抚剽悍尚武之民。机构设置上,在松潘设立僧纲司;人员安排上,任命有名望的僧人为“国师”“禅师”[30]。于是,当地出现纷争之时,明王朝一般会命番僧进行安抚,若安抚无效才采取军事措施。如阿昔洞等簇土官王儿者等就称“我西番大小二姓为恶,杀之不惧,醢之不惧,惟国师、剌麻在中劝化,则革心信服崇善。演教国师知中老且病,禅师远丹藏卜、都纲子瑺戒行精专,番蛮信服,乞令抚喻劝化。”[31]由此可见,僧人的教化安抚在处理藏族地区民族纷争时发挥了切实效用,同时,也强化了明王朝在此地的统治力量。
五、结语
松潘左邻河陇,右达康藏,屏卫成都,为西陲要地,有着极其重要的国防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域形势。鉴于此,明廷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守御松潘地区,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付出了极大代价,但是其基本政策却从未改变,始终坚持“剿抚兼施,抚治为上”的治理策略。有明一代,中央王朝均十分重视松潘地区的治理。虽然松潘官吏,难免有不以国事自任者,多有抚谕失宜之处,以致当地少数民族势力与中央王朝矛盾冲突不断;但总体而言,明王朝对松潘地区的治理是相对成功的。松潘卫所的存在,不仅保障了整个松潘地区统治形势的稳定,而且于西南边防意义重大。松潘屡次出现的地方动乱终究只是蜂虿之忧,并未成为门庭之寇。
此外,明朝统治者在松潘奉行温和统治策略,诸多的军事压制行动其实更多只是针对动乱的魁首,其目的不过是使番人怀德畏危,知难而退罢了。相较于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明政府更愿意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治理、经济交流以及宗教政策,因俗而治,以此达到对松潘地区的统治。
于今而言,明代治理松潘,实在功莫大焉。虽然终明一代,松潘地区纷争不断,治理其地更是付出了极大代价,但这毕竟使得松潘与内地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粮道的开通与维系更使后人永赖其利。更为重要的是,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不断加深,民族关系逐步改善,民族融合也进一步加快。这一切都推动了松潘地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注释:
[1](清)常明、杨芳灿等纂修《四川通志》卷六《舆地志·沿革·松潘》,巴蜀书社,1984年版,第635页。
[2]参见(清)顾祖禹撰《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三《四川八》,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431页。
[3]参见(明)宋濂撰《元史》卷二十三《武宗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512-513页。
[4][7](明)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一百三十四《为急处重边以安全蜀疏》,第二册,第11页,11页。
[5]张典等修、徐湘等纂《松潘县志》卷三《武备志·边防》,《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巴蜀书社,1992年版,第66册,第101页。
[6][17](明)陈全之撰《蓬窗日录》卷一《四川》,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31页,31页。
[8]《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二年三月辛未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一集,第48页。
[9][14][24](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三百一十一《四川土司一》,第8024页,8031页,8025页。
[10](明)陈子龙等编《明经世文编》卷三百九十《初报河东大捷疏》,第五册,第79页。
[11][20](清)常明、杨芳灿等纂修《四川通志》卷九十《武备志·边防》,第2884页,2888页。
[12](清)常明、杨芳灿等纂修《四川通志》卷二十四《舆地志·城池·松潘》,第1151页。
[13]参见(清)顾炎武著《天下郡国利病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41页。
[15]徐鹏校点《陈子昂集》,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75页。
[16]《明英宗实录》,正统三年八月乙丑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一集,第376页。
[18][19][23] (清)顾炎武著《天下郡国利病书》(摘录《蜀中边防记·川西·松潘》),第662页,662页,641页。
[21][22]《明孝宗实录》,弘治元年十月乙卯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二集,第810页,811页。
[25]《明太祖实录》,洪武十五年二月戊午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一集,第60页。
[26]《明太宗实录》,永乐十八年闰正月己卯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一集,第168页。
[27]《明宣宗实录》,宣德元年四月戊辰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一集,第194页。
[28]《明英宗实录》,正统十二年二月辛丑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一集,第483页。
[29]《明孝宗实录》,弘治三年九月癸丑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二集,第822页。
[30]“国师商巴,佛教也,禅师黎巴,道教也,其寺观散居寨落,以主化导番夷。”(清)顾炎武著《天下郡国利病书》(摘录《蜀中边防记·川西·松潘》),第661页。
[31]《明宪宗实录》,成化二年十月丁未条,顾祖成等编《明实录藏族史料》第二集,第645页。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旅游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