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中标法与综合评分法比选研究
2015-11-09唐泽林
唐泽林
摘 要:本文介绍目前招标常采用的两种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与综合评分法,对各自特点、适用范围、评标过程、缺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同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招标 评标 中标 竞争 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工程实际应用,目前我国招标评标最常用的是综合评估法、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两种。这两种方法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特点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能充分体现竞争,大大降低建设成本,受到建设单位的欢迎。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能很好体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投标人完全凭实力自愿报价,不设标底,只编制控制价并公开,控制价不参与打分,排除了编制控制价人员可能的人为因素和标底保密性问题,评委的主观因素也被排除,可有效阻止 “围标”、“抬标”或“盲目压价”现象发生。
评标过程简化,提高了效率。招标人与评委只须把精力放在造价部分进行评审即可,看得更仔细些,有利于发现投标中的漏洞和不合理因素,防止投标人的不合理报价。
能够促进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建立企业定额,搞好内部挖潜,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报价竞价能力。
缺点是评标标准难以掌握,何为合理最低价,如何判定投标报价的合理与否,目前这个问题还存在较多争议。经评审的最低价并不是投标人所报的最低价格,而是一个经过评审的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合理价格。
综合评标法的特点
综合评标法一般是以总分100分,工程造价占50~70分,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业绩、信誉、财务能力、售后服务等因素占50~30分来进行评审,高分者或排名第一者中标。不以工程造价为唯一评标因素,能选择到实力较强的施工队伍。投标的竞争不仅是企业间成本的竞争,也是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人员素质、设备、资金、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
较适用综合工程及材料与设备的招投标。综合工程内容较多,材料与设备的招投标往往投标人的产品品牌不同,档次不同。还有的特殊设备施工企业有限,竞争力不强,有的设备招标同时来投标的有进口的,有国产的,性价比不一样。综合评标法能使评标更加合理,让建设单位选择到合适的施工单位或物美价廉合理的产品。
综合评标法因时间的限制有一定的主观性,也有可能提高工程成本。评标时间一般为半天或一天,时间紧,工作量大,要看的资料多,很难看的详细。而且标书资料不一定能完全反映一个企业的真实水平。
建议与对策
1、做好资格预审工作
不论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还是综合评标法,建设单位都应充分重视资格预审这一环节,通过资格预审坚决把不符合要求、信誉不好的投标人挡在门外。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控制在一定的数量,过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过多则可能造成过度竞争,甚至于串标、围标。同时也增加了评委和招标人的工作量。
2、编写招标文件要严谨,减少漏洞
目前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法,“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编写招标文件要明确招标范围,对乙供材料、设备要明确规格、型号、档次、技术标准等;对工程量计算要准确、完整;对拟分包项目要告知,以便明确配合费等有关费用;对重要的特殊的材料可采取甲供的方式,以确保工程质量。
3、在评标过程中加强纪律,认真评审
对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的评标可以从低往高评审,认真分析标书,仔细核对清单有无漏项,有无个别子目明显不合理,是否有意压低或不报工程施工中应有的费用。先排除低于成本的不合理的报价,再查验有关证明材料。特别是措施费等可竞争费是否过低。
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来选择此两种评标方法,既节约费用,又要选到实力强的施工队伍。规范招标市场,搞好招投标工作是整个社会的课题。市场呼唤诚信。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成本,合理中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研究有关问题,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作为建设单位应加强业务知识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作者单位: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