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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技术主体伦理的原则及目标*

2015-11-05李树财

关键词:灾难伦理道德

周 曦,李树财

(1.重庆文理学院电气学院,重庆402160;2.重庆文理学院安全管理处,重庆402160)

论构建技术主体伦理的原则及目标*

周 曦1,李树财2

(1.重庆文理学院电气学院,重庆402160;2.重庆文理学院安全管理处,重庆402160)

在技术风险社会,技术主体在履行责任时往往会遇到伦理困境,所以技术主体伦理成为技术伦理的重要话题,它是对技术研发、运用以及运用后果等一系列技术过程中技术主体作用的伦理反思。文章分析了技术主体伦理构建的必要性:人与技术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增强技术主体道德责任的重要途径、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在此基础上,认为明确、可行、合理的技术主体伦理原则对于指导技术主体走出伦理困境极为重要。为此,提出几条原则:“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主体愿用(受用)”、“技术风险即命令”等,以期实现技术价值认同、技术灾难教育素质化及技术德性“经营”的目标,而构建技术主体伦理是真正有效解决技术伦理问题的核心所在。

技术主体伦理;技术风险;伦理原则;伦理责任

西方技术伦理研究表明,所谓“技术伦理问题”实质上是隐藏在技术背后人的问题。由此,笔者认为加强技术主体的伦理规范研究意义重大。本文在阐释技术主体伦理概念及其构建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主体愿用(受用)”、“技术风险即命令”等原则,以期实现技术价值认同、技术灾难教育素质化及技术德性“经营”的目标。

一、技术主体伦理的概念及特点

“主体”一词最早见于哲学范畴,是与“客体”相对应的概念。由于技术哲学关注和研究的对象便是人与社会、技术的相互关系,因此,在技术哲学中,人是作为十分重要的主体而存在的。对于技术主体的定义及界定大多都没有提到或含糊不清,如杜宝贵、胡振亚定义技术责任主体为“一个包含科学家、工程师以及企业、政府在内的完整体系”[1]。虽未直接定义技术主体,但可以参考其思想。笔者以为界定技术主体面临诸多困难,这些困难一方面源自技术本身宽泛带来的复杂性(因为参与技术的主体多样性,各技术主体所扮演的角色差异很大),另一方面则来源于技术本身的复杂性。尽管如此,本文仍然试图将其定义为:在技术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参与其中并承担伦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它具有整体性、多样性、多重性、能动性、历史性等特征。

人既是道德的主体,更是技术的主体。“技术的基本功能就在于支持主体目的的实现”[2],但由于技术主体在技术认识及应用中难免存在盲目性、狭隘性和局限性,他并不具有绝对可靠的道德合理性,这不仅为个人、企业等以各种方式突破道德价值边界的非道德行为留下了空间,而且为政府过分掌控技术活动权力提供了可能性,故需要技术主体伦理来规范其技术行为。何为技术主体伦理?笔者认为,它是对技术研发、运用以及运用后果等一系列技术过程中技术主体作用的伦理反思。它能使技术主体在道德责任或道德责任意识的驱动下参与技术活动,将技术行为置于伦理道德的有效控制之内,使其承担技术决策、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保证技术可行、可靠、有效,以及技术运用不良后果的预见和排除等。

二、构建技术主体伦理的必要性

(一)人与技术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现代科学技术在为人类创造丰富物质财富、提升人主体地位的同时,不但使人类与其希冀的自由渐行渐远,还令其陷进自身编制的牢笼;不但没有实现真正的人类解放,反而催生了大量前所未有的技术风险,使人的自尊遭到严峻挑战和拷问。其主要根源在于技术工具理性的泛滥,它逼迫人与技术走向对立,人类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被技术异化的风险。由此,规范技术主体伦理显得十分迫切。

(二)增强技术主体道德责任的重要途径

现代技术风险究其本质是“人为制造”的风险,是掌控技术的个人或社会群体的利益需求被权力运作、媒体介入以及公众误解等社会机制放大的结果。传统的信念伦理已不能有效应对这种掺杂各方利益的技术活动,这就亟需制定新的伦理规范增强技术主体的道德责任,因为技术主体责任影响技术主体的价值信念。技术主体伦理的提出,对于唤醒技术主体的危机意识,应对人类共同灾难提供了新的路径。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技术是推动人类文明、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然而技术的飞速发展打破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局面,同时人际关系也由此异化。技术发展如果凌驾于道德制约和伦理引导之上,那么,技术进步摧毁人类文明就不是没有可能。利益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核心,社会不和谐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社会利益关系的不和谐,而技术既是社会和谐的载体,也是社会不和谐的载体。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必须重视技术主体的社会和谐功能,技术主体的美德和良知对于和谐社会的建构至关重要。

三、构建技术主体伦理的原则

亚里士多德说,原则本身并不能解决伦理问题,但原则的道德意义可以通过对其具体境况及应用得以展示。罗尔斯(Rawls)也指出:“伦理学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一种客观的程序,在冲突的利益中做出判定,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伦理学要付诸行动就需要有实践意义上的程序。”[3]构建技术主体伦理的原则就是要建立一套根据目的理性加以论证的形式上的程序,以对话的方式解决冲突。

(一)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原则

当代全球性生态危机昭示人已脱离自然处于无根状态,其根源于笛卡尔、牛顿所建立的机械自然观和科学模式。机械论自然观造成二元化的世界,最终造成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失衡,导致了人和自然关系的急剧恶化。传统伦理过分关注人类的存在和价值,忽略了自然界及其他物种集团的生存权利与价值,生态原则在技术评价中居次要地位,在规范技术活动中的作用趋于边缘化。在这种狭隘技术价值观的引导下,技术变成了征服和奴役自然的工具,从而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冲突。事实上,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的无机身体。正如恩格斯所说:“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4]历史已经告诫人类,每一次新技术革命总是利弊共存的,新技术征服和控制自然的力量越大,我们为其破坏和毁灭生态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付出的代价也就越高。因此,技术研发及应用必须坚持人与自然统一的原则,只有从人类根本、长远、全局的利益去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主体才能对自己的技术行为作出是非判断,并按照伦理、道德原则从善避恶。通过伦理规范约束技术活动,克服技术生存异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原则

自律,《辞海》解释为:“主体的自觉的道德意识和实践。是反映道德发展概念。”道德自律是道德主体在对社会道德规范认同的基础上,将其内化为自我内心道德原则,并据其行事的道德品格。他律,《辞海》解释为:“主体受制于外力的道德意识和实践。是反映道德发展水平的概念。”道德他律是一种道德规范的外在约束力,具有被动依赖性,不是道德主体的自觉行为。自律与他律最初是由康德提出的一对哲学、伦理学范畴。自律强调道德主体的内因作用,他律则强调外界对道德主体的外因作用,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

技术道德的沦丧往往比技术的暂时落后更可怕。技术主体道德素质的缺失及其伦理意识的淡漠实质是技术主体自律缺失的重要表现;而在技术活动中之所以出现主体不遵守伦理反而获利,遵守伦理的主体反而要付出成本,主要是由于他律的缺失所致。事实表明,唯有他律逐步转化为自律,技术主体才会因此获得其在技术道德上的主体地位,才不会轻易在金钱和权力面前迷失自我。可见,自律的道德作用要比他律更显重要,其不仅执行成本低廉,而且抵御利益和权力诱惑的能力强劲。现代技术风险极其复杂,必须为技术主体的技术行为划出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警戒线,使技术风险主体在遭受道德谴责的同时,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治,进而减少技术风险演化为社会灾难的机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所以,在技术活动中构建自律与他律机制不仅是消解技术伦理规约困境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实现技术主体伦理规约的内在要求。

(三)主体愿用(受用)原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中国古老的传统道德规则,西方宗教伦理学家将其称之为金律或黄金规则(golden rules)——“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尽管文化背景不同,但其所蕴含的对他者的尊重和对人格平等的崇尚是一致的。因此,在技术研发与运用中,必须重视“他者意识”,通过与他人对话、沟通来实现与他人的平等交往。主体愿用(受用),即“换位思考”,强调他者意识,树立列维纳斯(Emmanuel Levinas)所指的“他者为尊”。走进他者,已成为当代哲学的一个主题,传统的主体观念也将随之转变,唯有充分体味他人,才能真正尊重他人存在的超越性,才能切实避免他人被规划、被封闭的传统意识,即尊重他人是精神存在。约翰·多恩(John Donne)说:“别去打听丧钟声为谁而鸣,它为你而鸣。”[5]永远不要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下一个受害者不是自己。笔者提出主体愿用(受用)原则,即同时具备两层意思:一是技术主体研发和使用某项技术,是心甘情愿地作为技术的操控体身份出场;二是技术主体心甘情愿地作为某项技术的受用体,即该项技术作用于该主体身上。简而言之,即技术主体研发使用技术应该同时满足愿意作为技术的操控体和受用体。只要在技术研发和使用过程中,遵循主体愿用(受用)原则,秉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技术主体的行为就将可能是有价值的。

(四)技术风险即命令原则

技术风险,是指现代技术进步给人类社会造成的潜在不确定性,进而对人类生存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本质是“人为制造”风险,是技术主体的利益需求被有意、无意,甚至蓄意放大的结果,是伦理因素对技术快速发展制衡乏力的重要体现,反讽了人类对自然的控制和占有。因此,可以说“现代技术风险是科学理性和社会理性之间断裂缺口的主要表现,是技术与伦理发展不平衡的结果”[6]。美国社会学家奥格本(W.F.Ogburn)称其为文化滞后现象——“不是文化系统的所有元素都是按相同的速度变化,技术变化速度比非物质文化快”[7]。基于此,伦理对技术的“匡正”,往往仅具“马后炮”的功能。由于伦理规范的相对稳定性,人们习惯用根植于传统技术的伦理原则来剪裁现代技术活动,从而潜在着大量技术风险。由此,技术风险对技术实践提出了新的伦理要求——技术风险即命令——防控技术风险的产生及蔓延。

约纳斯(Hans Jonas)认为在技术时代,由技术风险引发的伦理责任显得尤其重要。哪里有技术,哪里就有风险;哪里有风险,哪里就有责任,责任就是道德命令。依此推断,在技术运行过程中,风险与伦理责任同在,所以风险即是道德命令。面对技术风险,技术主体应当随时以高度的道德责任感约束其技术行为。他必须但不是无条件地、被动地接受技术变迁,而是主动进行选择与放弃。从道义上讲,技术主体有责任研究并预见风险,特别是那些可能造成人类灾难或生态环境灾难的重大风险。技术风险具有潜在性和长远性,一旦面临风险,技术主体应当暂停研究和使用技术,防患风险和灾难于未然状态,这不仅表现了人类自我控制的巨大力量,而且表达了对人类自身命运关照的博大情怀。

四、技术主体伦理的构建目标

(一)实现技术价值认同,营造浓郁道德氛围

所谓技术价值,是指技术在与主体、客体以及主客体所处环境系统的相互关系中产生的效应。技术价值问题是技术哲学的核心问题,对技术实践具有重要导向性作用。围绕技术价值问题,主要有“价值中立”、“价值负载”和“与价值无关”三种不同学说。技术中性论认为,技术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工具和手段,与技术主体的内在价值无涉。技术价值论是在针对技术中性论进行批判和否定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技术认识论。“与价值无关”则指技术不牵涉价值,是一种自在自为的东西。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不同的行为结果,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要最大限度避免因价值认同差异导致的灾难性后果,主体间的价值认同就显得尤为重要。何为价值认同?价值认同是指个体或社会共同体通过相互交往而在观念上对某类价值的认可和共享,是人们对自身在社会中的价值定位和定向,并表现为共同价值观念的形成。我们说的技术价值认同,其实质是技术负载价值观的认同。技术价值认同对于社会良好道德氛围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在道德活动中,人们对一定社会环境中道德的认识和把握,总是先通过道德氛围获得,良好的道德氛围对技术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伦理道德不是技术发展的直接动因或动力,但是与时代适宜的伦理道德氛围却是技术发展的重要条件。先进开放的伦理道德氛围为技术发展提供重要舆论环境,也是技术主体的行为道德动力。

(二)实现技术灾难教育素质化,保证技术健康运行

灾难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为“天灾人祸造成的苦难”。天灾(自然灾难)是自然存在的一种客观方式;人祸(人为灾难)则指由不合理的人类活动而导致的自然环境或者社会环境中的极端事件。灾难教育指在正视灾难的前提下,关于灾难预警、防治与心理方面的教育。灾难教育对于敬畏生命、增强灾难意识、培养正确灾难观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对现代风险社会的回应,具有着眼未来的预见性、前瞻性和反思性。灾难固然可怕,然而灾难也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巨大的灾难和丧失足以摧毁人们以往对世界的看法,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生存的意义,重新认识整个世界。作为这种审视和认识的结果,或许他们找到了灾难以外的意义,甚至发现了灾难本身所具有的价值。”[8]温家宝说:“一个伟大和智慧的民族,从灾难中一定会学到比平时多得多的东西,一定会懂得比平时多得多的道理,一定会掌握比平时多得多的科学。”[9]约纳斯提出“恐惧启示法”认为,“或许只有重新召唤对神圣事物的敬畏、恐惧才能有效吓止人们的任何一种越界行为”[10]。“对不幸的预测应优先于对福祉的预测。”[11]笔者坚信,经过核爆炸、恐怖袭击等技术灾难的洗礼,人们会自觉、主动、积极地推进技术灾难教育素质化。总之,我们要重拾技术灾难的智慧,强化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反思技术、驾驭技术,尽量减少技术的误用和滥用,将技术发展纳入到健康的轨道上,重构人们对技术的信任、理解与希望。

(三)实现技术的德性“经营”,促使道德转化为一种资本

从某种意义上讲,技术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因而利益伦理也是技术伦理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维度。司马迁讲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马克思曾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2]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在技术研发、运用的各环节,技术主体为了获取和控制更多的资源,会膨胀或者放大逐利欲望,引起主体之间利用技术手段对资源的恶性竞争。追求利益本身并没有错,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才无愧于心。

取利有道的价值观是技术行为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伦理准则,它指明了技术活动中主体的行为方向。道德价值是人类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考虑因素之一,道德作为资本范畴,具有增进社会财富的能力。对于道德的资本化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一是伦理不仅具有精神价值,而且还具有经济价值。二是伦理具有“利他性”,经济具有“趋利性”,但二者并非泾渭分明,不能将道德与经济、义与利对立起来。事实上,道德一方面充当资本的盈利手段,另一方面又对资本作“内在批判”。技术能否改善人类的生活,关键在于人类道德是否能同步跟进。没有道德进步,技术的力量只会成为邪恶的工具,而且人类的处境也会每况愈下。故技术的德性“经营”不仅应成为技术主体遵循的准绳,更应成为技术主体践行的自觉。

[1] 杜宝贵,胡振亚.论技术责任主体的缺失[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5):29.

[2] 刘大椿.技术何以决定人之本质[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

[3] 李涛.克隆冲击与当代科技伦理学的定位[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9(10):54.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4-375.

[5] 欧内斯特·海明威.丧钟为谁而鸣[M].程中瑞,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扉页.

[6] 毛明芳.应对现代技术风险的伦理重构[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9(12):55.

[7] MACIONIS JJ.Sociology[M].6th ed.Englewood Cliffs:Prentice Hall,Inc.,1997:82.

[8] 李虹,樊富珉,陈丽云.灾难赋予人们的积极意义[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117.

[9] 全振蓉.温家宝致信2003科技活动周[N].光明日报,2003-05-17.

[10]甘绍平.应用伦理学前沿问题研究[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141.

[11]李喜英,张荣.一种技术时代的责任伦理何以可能——试论汉斯·约纳斯的责任原理及其实践[J].科技经济社会,2008(1):85.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On the Principles and Goals of Construction Based on Ethics in Technological Subject

ZHOU Xi1,LIShucai2
(1.School of Electronics Engineering,Chong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Chongqing 402160,China;2.Security Department,Chong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Chongqing 402160,China)

The paper introduces technological subject will often meet ethical dilemma in the risk society.So ethics in technological subject becomes an important topic of technology ethics,it is a series of ethical reflection of about technology research,application and consequences.The paper analyses the necessity of constructing the ethics in technological subject:It’s the objective requirement of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human and technology,an important way to enhance themor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technological subject,righteousnes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society.On the basis of its necessity of construction,the article thinks clearly,feasible and reasonable principles of ethics in technological subject is very important for technological subjectwalk out of the ethical predicament.To put forward principles tentatively as“man and nature embodied”,“combination of autonomy and heteronomy”,“subject willing to use or be used”and“technical risk is the command”.So as to achieve the following goals such as:identification of technological value,quality-oriented of technical disaster education and ethic-oriented of technical operation.So the construction of technical subject ethics is the core of ethics of technology.

ethics in technological subject;technical risk;ethical principles;ethical responsibility

B82-05

A

1673-8268(2015)04-0062-05

10.3969/j.issn.1673-8268.2015.04.011

(编辑:蔡秀娟)

2014-07-25

周 曦(1982-),女,四川会理人,硕士,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研究;李树财(1980-),男,四川自贡人,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科技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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