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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全球经济治理:困境及超越

2015-11-05宋国友

社会科学 2015年1期
关键词:金融危机

宋国友

摘要: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治理出现了新的进展和变化,面临困境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产生既有全球权力转移的原因,也有全球化面临扩张边界的原因。从其本身来看,治理还存在着层次冲突、规则非中性、公共选择以及霸权主导等四个内在困境。因此,要采取务实态度来对待全球经济治理在全球经济治理难以根本推进的情况下,通过跨地区经济治理、地区经济治理、双边经济治理以及内部经济治理等其他路径来实现全球经济发展、

关键词:金融危机;全球经济治理;权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5833(2015)01-0023-08

2007年的金融危机催生了对全球经济治理的新需求。为尽速解决危机,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在危机期间明显加强协调,采取各种措施力图构建更为有效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作为最为显著的标志,二十国集团(G20)在诸大国的支持下获得新生,一度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经济治理机制,国际经济治理也相应进入了新的平台。然而,步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来,全球经济治理尽管在学术界仍然是重要的研究议题之一,但在国际关系现实中,全球经济治理推进乏力,效果不彰,正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一、全球经济治理有效吗?

全球经济治理是否有效,从其概念本身出发,可以细化为三大核心标准进行评估。其一为增长标准,伞球经济在“治理”之后是否有持续的强劲增长。其二为机制标准,即现有国际经济机制是否运行良好,新的全球经济机制是否出现以及对于国际经济机制的改革是否有突破。其三为合作标准,治理应是通过集体协调的行动方式实现,而不是以竞争甚至对抗的面貌出现。

(一)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评估

根据美国国家经济分析局的研究,本次全球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于2007年12月,到2009年6月,美国自身的金融危机结束。但是,考虑到2010年出现了欧债危机,全球范围内金融危机的基本结束要延后到2010年。因此,我们可以把2008--2010年这三年视为危机阶段,2011年及其之后为后危机时代。有效全球经济治理的应有之义是在危机之后,由于全球经济治理,全球经济进入复苏和强劲增长阶段,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世界经济展望》统计,后危机阶段的201l-2013年的全球实际生产总值(CDP)增长率分别为3.9%、3.2%和3.O%,呈逐年下降的态势 虽然这三年的GDP增长率要高于2008年和2009年的2.7%和-0.4%,但是要远远低于2010年的5.2%。更为重要的是,与危机前的全球经济增长速度相比,危机后的经济增长显露出明显疲态,未能实现稳定的强劲增长。危机前的2006年和2007年,全球经济增长率分别为5.2%和5.7%,而后危机时代的全球经济增长很难实现这样的速度。根据IMF的估计,从2014年到2019年,全球经济平均增速将继续维持在4%以下的低速增长时代。必须要说明,全球经济增长是衡量全球经济治理的首要指标,没有经济增长的全球经济治理怎么也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治理。

(二)对全球经济机制的评估

正式和非正式机制一直被视为全球经济治理的关键。奥兰·扬曾明确指出:“一个治理体系是一个不同集团成员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制定集体选择的特别机制。”没有政府的治理可以在一定范同内存在,但是没有机制的治理将无法想象。对于全球经济治理的衡量必须要对全球经济机制的情况进行评估。大致上,可以选取现有最具代表性的三大全球经济机制进行观察。

首先是G20的未来前景。G20由金融危机催生,主要经济体被吸纳到这一重生的国际经济机制中,一度被视为后危机时代全球经济治理的典范。由于美国、中国和欧盟等经济体的积极参与,G20白建立伊始就被寄予厚望。在热望之下,G20甚至直接和全球经济治理捆绑在了一起:G20成功则全球经济治理成功;G20失败则全球经济治理失败一最初,G20峰会就贸易、金融和监管等重大议题也屡有共识出现,获得广泛赞誉、然而,在经历了G20的短暂“热闹”之后,对其评价逐渐归于客观、冷静,越来越多的观察认为二十国集团面临着艰巨挑战。由于制度设计的先天不足、内部各类小集团的活跃、强制执行能力的缺乏、已有改革承诺的落空以及突发性地缘政治冲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G20有日益演变为全球超级清谈馆的可能。即便G20作为一种全球多边机制未来仍然继续存在,但恐怕难以成为不断推动全球经济治理前进的平台。

其次是WTO的多哈回合谈判。WTO是全球贸易体系正常运转的支柱,对全球贸易治理贡献良多。正是由于WTO前身“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有力推动的数轮谈判,全球贸易才能长期持续的增长和扩张,全球经济治理也才有了依附的重要基础。为获得新的全球贸易自由化红利,WTO于2001年发起了多哈回合谈判。不幸的是,多哈回合谈判历经多次破裂与再重启,迟迟未能取得进展 金融危机的爆发更是转移了各经济体对多边贸易谈判的兴趣,纷纷寻求其他形式的贸易自由化形式。虽然经多方妥协,多哈回合最终于2013年12月举行的WTO第几次部长级会议上达成“巴厘一揽子协定”,但是仍然因未能在2014年7月获得所有成员国一致同意而被迫再度搁浅,步入了新的不确定状态。

最后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份额改革。IMF自出现之日便构成全球金融体系及全球金融治理的核心。但是由于其未能预见并且阻止2007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对其加以改革的呼声也日见高涨。改革最为核心的诉求是要提高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IMF当中的份额绝大多数经济体均认可IMF确实已经不能反映最新的同际经济格局,缺乏代表性和公平性,因此不能有效治理全球金融体系。为提升治理权威及治理能力,IMF推行了声势浩大的规则改革,通过了提高部分国家份额和投票权的决议。然而,数年已经过去,IMF份额改革还是未能真正落实,导致IMF的治理合法性饱受质疑。

G20、WTO和IMF的发展不仅涉及三大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机制,而且分别代表了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创设、谈判和改革等重要内容。令人遗憾的是,这三大机制目前处于不同形式的困难当中,未能给全球经济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三)对全球合作的评估

全球治理理论主张治理必须藉南各行为体之间的合作达成。在制定规则和实施规则的过程中,合作必不可少那么危机之后国际经济领域的合作情况如何?其实,上述对三大机制的困境分析就已经初步揭示后危机时代的全球多边合作难以实质推进。此外,还可以通过对主要经济领域的合作现状分析来进行进一步的评估。

在全球贸易领域,南于多哈回的迟滞不前,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超级自由贸易协定正成为贸易谈判领域的标志性事件。然而,这些不同自贸协定之间呈现出明显的竞争关系,在标准制定、成员范围和谈判策略等方面均有体现。大国期待在超级贸协定的订立方面取得领先于他国的竞争优势,从而赢得全球经济秩序中的有利地位金融领域也是如此,由于美国等既得利益者不愿意通过分享投票权的方式与他国合作,寻求正当利益的主要新兴经济体转而建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形成了在全球资金供给方面与IMF的竞争。筹划中的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银行一旦落地,主要经济体在国际金融领域的竞争将会更为激烈。这些现象表明,在一些重要领域和一些典型区域,经济竞争成为国际经济关系的主流。

二、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时代因素

金融危机的出现扩大了对全球经济治理的需求。令人遗憾的是,全球经济治理迄今未能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通过对危机后的全球经济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初步的结论是在三大关键性的衡量指标上未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这一局面的出现,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

(一)全球权力转移

此次金融危机的最大国际政治后果,是加速了全球权力转移的进程、危机之后的全球经济治理是与全球权力转移同步进行的。冷战后的所有金融以及经济危机,并没有根本影响各个国家之间的权力分配,没有颠覆基本的国际经济格局。经济危机过后,领先者依然领先,强大者仍然强人,美国以及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继续主导全球经济体系。西方国家如果需要全球经济治理,也大致能够按照自身设想在微调的基础上加以推进。然而,本次金融危机打乱了原有的经济秩序,中国等新兴经济体以势不可挡的群体性方式崛起。,全球权力正在重构进程当中。全球权力对于全球治理如此重要,这是由权力体系和治理体系两者之间关系的基本逻辑决定的。在一定的权力范围之内,权力体系决定治理体系:一定阶段的治理体系必须与一定特征的权力体系相匹配,既不存在远离于权力体系的治理体系,也不存在与权力格局不相一致的治理体系;如果权力体系没有发生质变,原有的治理体系可在原有的权力体系内延续;权力体系的变化需要治理体系进行相应的调整,权力体系的根本转移一定会带来和既定的权力相匹配的治理体系。

从这一基本逻辑出发,在权力结构大致稳定的阶段,无论是在权力转移发生之前,还是发生之后,治理体系也会相应同定。问题恰恰在于,当前全球权力体系正处于最为复杂的转移阶段,最终的权力格局并没有定型。理论上,现有权力转移的后果存在着无极式的权力分布、单极式的权力分配、两极式的权力分布和多极式的权力分布等多种结果。每一种结果所预示的治理体系均有不同特征。权力体系未定,治理体系不明。无论新的权力体系仍然是以美国为主导或者是中国发挥更大作用,都需要时间来确认,确认的过程也是治理体系不确定的过程。

(二)经济全球化限度

有人会认为,从权力的角度去理解全球经济治理是不够全面的。然而,即便不把全球经济治理放在全球权力体系转移的国际政治背景下考察,而是把其放在国际经济的背景下加以衡量,全球经济治理同样面临着问题。最大的问题是经济全球化存在着扩张边界。全球经济治理是和经济全球化相伴相生的,经济全球化诱发了全球经济治理:治理的主体,是全球化中的国家及其他行为体;治理的对象,是全球化时代所产生的各种经济问题。经济全球化作为自变量,决定着全球经济治理:经济全球化进入扩张期,全球经济治理也会进入扩张期;经济全球化进入稳定期,全球经济治理也会进入稳定期;如果失去了全球化的最大动力,全球治理难以获得充沛的动力。

经济全球化现在处于何种阶段?衡量经济全球化最主要的衡量指标有三,亦即货物贸易量、服务贸易量和金融全球流动量(包含对外直接投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跨国借贷)。为了更好说明,可以以三者之和占全球GDP比重作为指标衡量全球化程度,即三者之和占GDP比重越高,全球化程度越高。据测算,2012年三者相加总和为25.9万亿美元,占全球GDP比重为36.1%,这一比重相比与1990年,有了1.5倍的增加。然而,如果与2007年的最高峰52.4%相比,则下降了16%。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金融全球流动中,金融全球化的下降最为明显,与2007年相比下降了65%。以对外直接投资为例,按照经济合作组织的统计,全球FDI流量在2007年达到最高峰,为19701亿美元,占当年全球GDP56.4万亿美元的3.5%。随后便处于下降当中,2013年底,全球FDl流量为13842亿美元,占当年全球73.9万亿美元GDP的1.87%。

从上述指标看,即使不说经济全球化已经进入了萎缩期,也可以认为全球化实际上已经处于一个稳定的水平。在经历了冷战后高歌凯进的全球化黄金时代后,全球化遇到了来自于各种力量的反抗。2007年的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全球化过度扩张的反冲,用全球性危机这种形式宣告全球化已经抵近极限,继续往前所需的动力已然不足。甚至于美国作为全球化最重要的推手,在国内也出现了大规模的反全球化思潮。由是观之,全球化绝非是没有边界的无限扩张,在经济的全球化和同内化之间,存在着一种均衡。实际上,欧盟和北美等已经实行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区域,其域内贸易水平长期维持在65%左右的稳定水平。

三、全球经济治理的内在悖论

全球经济治理陷入困境,不仅是由于时代变迁,更是由于各个关键组成要素本身也存在悖论。当治理各要素面临内在悖论而无法解决时,全球经济治理必然陷入操作层面的困境。

第一,全球经济治理的层次冲突困境。从层次分析论出发,经济治理可相应分为国内经济治理、区域经济治理与全球经济治理。现有的全球经济治理理论更多的是把全球经济治理看成是自发、独立且最为重要的治理,割裂了其与其他两个层次治理的联系和互动。这显然是存在问题的。国际经济治理的根本目标,是各类行为体通过国际协调和国际合作来解决国际经济体系中的矛盾和问题,创造好的国际经济环境,进而实现国内经济发展。而好的国内经济治理,又有助于国际经济治理的推进。就国内经济治理和全球经济治理的关系而言,国内经济治理、特别是大国的国内经济治理是全球经济治理的基石。在各主要经济体在国内经济治理和国际经济治理的权衡比较中,国内经济治理毫无疑问处于首要位置。国际经济治理更多的是服务于本国经济治理,换言之,只有当国际经济治理有助于国内经济治理时,国际经济治理才可能获得更多的推动力。当各主要经济体国内经济治理的政策重点不相一致而难以协调时,同际经济治理就难以取得共识,也因此较难推进。事实上,在治理体系中,各主要经济体出现了明显的治理同内化趋势,,在国际治理难以推进的情况下,更多国家把治理重点放在国内。这样会减少各主要经济体投入国际经济治理的资源,损害全球经济治理的效果。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何在金融危机结束初期,各国会对全球经济治理报以厚望,然而全球治理一旦未能取得积极进展,各同又回归国内经济治理。

第二,全球经济治理的规则非中性困境全球经济治理的核心是正式和非正式规则的制定和实施。然而规则本身并非先天即有,而由各行为体多次博弈形成。在规则制定中,各行为体有着不同的立场和态度;在规则实施过程中,规则对不同群体、国家或经济体意味着不同结果。简言之,制度并非中性,对所有行为体的利益影响也并不均等。全球经济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用和平手段争夺对国际规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并借此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正如米尔斯海默所指出的,国际规则基本上反映了国家实力在世界上的分配,它建立在主导国家对自身利益的计算之上。危机之后的全球经济治理实质上是重新制定全球经济规则,自然表现出两种规则偏好其一是对原有规则及其所蕴含的对原有大国利益的维护,这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基本偏好;其二是对原有经济规则进行改革或者制定新的规则以更为全面的反映当前国际经济权力和利益分布现实,这是新兴经济体的总体偏好。当双方无法就规则达成一致,又没有足够能力促成另外一方接受自身偏好时,就出现了规则制定僵局,继而演变为治理僵局。一方面,原有全球经济规则的合法性愈来愈弱;另一方面,新的规则也无法得到普遍认同。在新旧规则之间,尚缺乏主导的、普遍受用的国际治理规则,这直接制约了经济治理的效用。

第三,全球经济治理的公共选择困境。全球经济治理作为一种公共领域的集体决策行为,有着公共选择同有的难题,即如何制定有效的程序来制定治理规则。不同的决策程序直接决定了决策的效率。在当前若干重要的全球经济治理领域,采取了一国一票的全体一致决策程序,而非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原则。在全体一致的规则制定程序下,所有规则的通过只有在所有参与者均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每一个规则的参与者都对将要达成的集体决策享有否决权 。显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规则制定者越多,达成一致所需的时间越长,达成全体一致规则的可能性也越小。例如,WTO多哈回合这一直接关系到全球贸易治理前景的谈判屡屡受挫,直接和多哈回合的谈判规则有关。它的达成需要全体谈判国一致同意,某些国家可能会利用这一谈判规则,要求本国的个别利益诉求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和照顾,并冈此获得自身的最大利益。一旦其他国家不同意其特殊要求,这些国家就倾向否决多哈谈判成果,使多哈回合走向失败。全体一致原则固然有其弊端,但是其他决策程序同样存在问题。如果在全球经济治理的规则制定中,采取其他的决策程序,比如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又可能出现“多数暴政”情形:一些在全球经济领域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国家,可能会借助决策程序,形成对已有利但损害其他国家利益的决策。总之,随着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行为体越多,全球经济治理决策的难度越大。

第四,全球经济治理的霸权主导困境。全球经济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促进国际经济发展的公共产品,并需要一个霸权来创建、主导和维护。例如,二战后开放的全球经济秩序是美国推动建立的。但是,霸权领导全球经济治理,要基本符合两大前提性平衡。其一,霸权国主导全球经济治理的总体收益和成本要大致平衡。对于霸权而言,一旦收益和成本无法实现平衡,成本大于收益,那么霸权国将失去长期维护全球经济治理的动力。总体上,一个上升的霸权更有意愿来负担治理成本,因为成本能够被不断上升的国力所消化,而相对净收益更多;一个衰落的霸权负担成本的意愿将会下降,因为为全球经济治理所付出的成本对于霸权国愈发沉重,损害其国际经济力 例如,英国在上升期时,对于推动全球自由贸易体制非常热衷,但是其国力下降期间,特别是一战之后的时段,它就退回至固守帝国特惠制。其二,霸权和其他国家借用治理体系彼此约束的总体平衡。霸权国希望把其他国家牢牢纳入可预期、合乎其意愿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当中,但其他国家也同样希望国际治理体系能对霸权国起到制约作用。霸权国同意在国际经济治理所确定的规则范围内行动,限制自己采取武断行为剥削他国的能力,其他国家则相应统一参加开放的、强国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在全球经济治理中,每个国家,无论强弱,事实上都放弃一定的经济政策自主性,并且形成一种治理过程中的权力平衡。一旦霸权国要按照自已的意图去重新建立、不断修改国际规则,而且还要垄断违反规则的权力,那么显然,这种行为会打破平衡。然而,霸权之所以为霸权,就在于其不会在平等的基础上屈从于它所主导的国际秩序和规则,而有能力超越在治理规则之上。霸权国滥用治理权力,突破治理规则,本质上是希望把国际经济治理这种公共产品私有化、国内经济治理成本全球化和全球治理收益本国化,从而最大化霸权围利益。霸权国自我利益的膨胀和治理权力滥用毫无疑问会会损害其他同家的利益,如此一来,其他国家将会选择逃离国际治理体系,导致治理体系的无效甚至是瓦解。

四、没有“全球”的经济治理

如果能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有效的经济治理,将会有利于全球经济增长。问题在于,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时代背景和治理各要素均出现了阻碍全球经济治理的不利因素,全球经济治理陷入了较为严重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不宜继续寄希望于全球层面的治理措施——比如多哈回合谈判、IMF份额持续改革以及气候变化谈判——的重大突破,而是要深入思考其他出路以超越全球经济治理困境,从而帮助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由于全球经济治理所发生的时代背景不太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因此只能从全球经济治理出现困境的内在症结出发寻找解决方案。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根本症结在于“全球”,而不在于“经济治理”,全球治理涉及面广、参与者多、对霸权国家影响大、公共选择难题凸显,难以真正推进。有鉴于此,超越困境的主要思路是从现阶段较为务虚的“全球层面”经济治理务实回落,转而通过各种跨地区经济治理、地区经济治理、双边经济治理以及内部经济治理形成多层覆盖、议题聚联、务实高效的复合型治理网络。这一复合型治理网络没有全球行动议程、涉及面窄,无需全球多数国家参与,容易克服公共选择难题,部分绕开全球经济治理的内在矛盾,直接呼应时代的重大变迁,因此增加了经济治理的现实性和可行性。

第一,跨地区经济治理.跨地区经济治理的地区概念大致上包括东亚、欧洲、非洲、南美、中东、南亚、前苏联地区、加勒比地区、北美等。同一地区内部经济联系较为紧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模式存在较大差异。跨地区经济治理有三种治理模式:地区与地区、地区与另一地区国之间以及不同地区国家之间的跨地区经济治理。冷战结束后,不同地区超越地区身份,寻求扩大各种形式的地区间联系,进行了大量的跨地区经济治理实践,特别是欧盟在跨地区经济治理中起到全球先锋作用。就地区与地区之间模式看,有欧盟-拉美自由贸易谈判、欧盟-非洲自由贸易谈判等实践;就地区和另一地区同家的模式看,有欧盟和中国的跨区域经济治理合作这些合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则是不同地区国家之间进行经济治理的典范。来自南美的巴西、欧洲的俄罗斯、南亚的印度、东亚的中国以及非洲的南非在各经济议题加强协调和沟通,带动各地区经济更好发展。

第二,地区内经济治理。由于同一地区内部国家地理相近,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社会文化交往密切,地区内经济治理是最为活跃、也是最有潜力的经济治理路径。欧盟的地区经济一体化实践、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都堪称地区内经济治理的代表。欧盟和北美借由上述两个自由贸易协定,牢同维系和不断提升本地区的经济治理水平,奠定各自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除了地区整体性的经济治理形式外,还有一个地区内不同国家之间的联合性经济治理机制。例如,在拉美地区的贸易领域,不仅已存在包括巴两、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丰等国家的南方共同市场这一地区经济治理平台,智利、秘鲁、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等四个非南方共同市场正式成员正在积极构建太平洋联盟(Pacific Alliance)这一地区自由贸易协定。两个自由贸易机制基本上涵盖了拉美地区的主要经济体。在东亚,东盟也和中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分别订立自由贸易协定,有力推动了东亚地区贸易的自由化进程。除了贸易领域,各个地区在区域金融领域也有不同形式的金融治理机制。比如亚洲、菲洲和南美均有地区性开发银行,相关国家可以在开发银行这一平台上扎实推进区域金融治理,维持地区金融稳定。

第三,双边经济治理、双边经济治理指两个国家就经济议题制定规则、进行协凋,就政策进行沟通协调。在各个双边经济治理机制中,主要经济体之问的双边经济治理对于全球经济尤其具有重要作用。例如,中国和美国作为全球前两大经济体,两国之间存在着丰富多样的双边经济协调机制,围绕重要经济议题进行了深入政策协调。中美之间有年度性的商贸联合委员会对话机制(JCCT)、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S&ED)以及其他经济对话机制。通过这些机制,中美能够就彼此关注的宏观经济政策议题、具体经济政策合作推进以及其他重要全球性和地区性经济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共同行动。由于两国在全球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中美双边经济协调对亚太地区经济治理以至全球经济治理有着关键性的影响一除了上述已经存在的双边经济治理机制外,中美目前还正就双边投资协议( BIT)这一新规则进行谈判。假如BIT完成谈判,不仅对中美两国经济,还会对全球投资规则和世界经济格局产生显著影响。

第四,内部经济治理。那些在全球经济中位居前列的经济体,比如欧、美、中、日等,它们在世界经济中所占份额较高,在贸易、投资、金融和生产等重要经济领域有着程度不一的突出地位、它们内部经济发展情况,也会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此即为经济体内部经济治理的外部性。外部性有积极、消极等两种表现。美国的金融危机、债务危机和量化宽松政策,欧盟的主权债务危机和货币政策,中国的经济走势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路线图,日本推行的安倍经济学以及印度莫迪政府推行的新经济政策等,都会或多或少对全球经济带来正面或负面的影响。经济体的经济实力越强、国际化程度越高、经济政策的力度越大,越会对全球经济及治理产生作用。如果不首先保证这些经济体内部经济治理的有效,实现经济体的内部经济“善治”,将不可能出现全球经济“善治”。各个经济体要首先关注内部经济治理,确保实现有效治理,不能出现治理失当甚至是失范。内部经济治理,需要结合各个经济体不同的经济和政治情况,打破原有经济利益束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只有在此基础上,在其他层面、尤其是全球层面的经济治理才能取得效果。

这些跨地区、地区内、双边以及内部各层面的经济治理可能没有特意针对和解决所谓的全球问题,但是,这些经济治理连接、叠加和重合起来,就构成没有全球之名、但有全球之实的全方位治理。各种层面治理汇聚起来的治理能力,要大于各个国家在全球层面的治理能力;各种层面治理累积起来的治理效果,要大于全球经济治理的效果。没有“全球”的全球经济治理,看起来是一种经济治理理念的退潮,但本质上是经济治理实践的一种转向,由全球层面转向地区和国内层面。此外,长远而言,当前的退潮也是一种蓄潮,是为了积累更大的政治意愿和经济力量,等待合适的时机重新推进全球经济治理。事实上,当复合型治理网络初步成型之后,各主要国家可以尝试把各种治理网络进行并网,再推进全球层面的经济治理。

结论

全球经济治理这个术语本身并不带有“好”或者“坏”的价值判断,它更多的是描述国际经济关系和世界经济发展的某种现象。因此,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分析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和适度的距离,不能将其视为一种信仰,更不能把其与全球经济增长画上等号。事实上它只是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选项。这一选项能否实现,需要各种因素的配合。由于目前各国家行为体并未能就经济治理的角色、规则、机制等核心内容达成一致,也不能就利益分配和成本负担达成共识,这导致了在全球贸易、全球金融、全球货币和全球投资等领域出现了令人失望的停顿。所幸,全球经济治理仅仅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手段之一,在全球经济治理之外,还有多重可供选择、而且也更为实际的政策途径。当务之急,不是去刻意推动全球经济治理,而是要理性地从全球层面回落,切实推动其他各个层面的治理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全球经济治理的停滞如果能催生出其他各个层面治理的活跃和深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当其他层面的经济治理做实做深,最终就更容易实现真正的全球经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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