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企业筹资方式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5-11-02
(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 陕西西安710061西安培华学院会计学院 陕西西安710125)
一、引言
资金的筹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环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变,筹资方式也不断变化,不再是一味地按照国家计划进行财政拨款,而是跟着市场经济的步伐随时调整。但是,目前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企业筹资方式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筹资制度,找到真正适合我国企业的筹资方式,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我国企业筹资方式发展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筹资方式的发展和变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界,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时代,即由国家制定计划,然后统一分配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在计划经济时代基本没有筹资的说法,大部分都是国家财政拨款。二是上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后,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筹资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提出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模式,这就为公有制之外的经济成分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条件,为了适应经济的多元化以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民营经济都在积极探索筹资之道以壮大自身实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要求相符合的筹资体系,但目前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国有银行的产权和治理结构混乱,同时作为筹资主体的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规模、发行利率、偿还期限乃至资金用途等都被严格限制,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企业债券市场缺少风险机制和价格弹性,缺乏成熟的中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这些都制约了我国筹资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国外发达国家企业筹资方式及特点
国外发达国家的企业筹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筹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和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导的模式。
(一)英美企业以证券为主导的筹资模式
英美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市场非常发达,企业行为也已高度市场化。因此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上筹集长期资本,证券筹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形式。由于美国企业筹资模式更具有代表性,下文重点介绍美国企业的筹资模式。
美国企业筹资方式的选择遵循的是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即企业筹资一般会遵循 “内源筹资—债务筹资—股权筹资”的先后顺序,换言之,企业先依靠内部筹资,然后再考虑外部筹资,而在外部筹资中,企业一般优先选择发行债券筹资,资金不足时再发行股票筹资。这一筹资顺序的选择反映在企业资金结构中是内部筹资占主导地位,其次是银行贷款和债券筹资,最后是发行股票筹资。这种筹资模式的特点表现在:首先,美国企业的内源筹资比例较高,这与美国证券市场极为发达有着密切的关系。其次,股权结构的高度分散对美国企业筹资体制的形成产生了独特的影响。一是明确清晰资本所有权关系是实现现代企业资本有效配置的基础。因为不管企业是以个人持股为主还是以机构持股为主,企业的终极所有权或所有者始终是清晰可见的,所有者均有明确的产权份额以及追求相应权益的权利与承担一定风险的责任;二是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因为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意味着作为企业所有权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很多,当股票的买卖者数量越多,股票的交投就越活跃,股票的转让就越容易,股票的规模发展就越快,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资就越便捷。最后,法律对金融机构持有企业股份的限制力度较大。从法规和监管的角度看,美国的法律一般禁止金融机构持有企业的股份,1933年出台的格拉斯—斯廷格尔法几乎完全禁止银行拥有企业股份。例如,该法案不允许银行拥有任何一个单个企业5%以上的股份,就是持有少数股份也不得参与股利分配,银行信托部门虽然可以代客户持有股份,但是不能把其受托资金的10%以上投资于任意单个企业,并且有其他的法律鼓励信托机构持股进一步分散。
(二)日本等东亚国家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导的筹资模式
相对于英美等国家以证券筹资为主导的外源筹资模式,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的外部资金来源主要是从银行获取贷款。在这种筹资模式中,以日本的筹资模式最具代表性。首先,日本银行贷款的筹资模式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形成的,战后,日本所需的中间资金主要来自银行,随着经济的增长,所需资金越来越多,来自银行资金的比例不断增长,相应的是股权筹资迅速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不断提高。其次;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对日本筹资制度的影响。一是从企业股权结构来看,与英美国家企业不同的是,日本的企业产权制度主要是以法人为基础的,即日本企业法人持股占有绝对的比重。与英美等国企业之间单向持股不同,日本的企业之间往往相互持股,若干相互持股的企业形成了一个较为密切的关系网,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形成了所谓的“企业集团”。二是从企业治理结构来看,由于企业股权结构的原因,日本企业之间的接管交易很少发生,类似于英美企业之间的恶性收购活动就更少了,因此日本企业对经理人的监督主要来自银行体系。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则主要由各有关企业以相互持股关系进行,基本上是被动的监督;而一旦企业经营出现异常,财务危机显现出来,整个治理结构马上就转入由银行牵头的积极干预状态。最后,法规对银行持股的限制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约束。日本对金融机构持有其他企业股份限制比较少,反垄断法可能是其唯一的约束,但对分银行金融机构却存在着严重的“金融拟制”。突出表现在日本政府对非银行金融机构采取了严格压制的政策。日本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法律和管制环境仍然限制企业从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筹资。另外是政府的利率管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前,日本政府一直实行严厉的利率管制政策,政府以官定利率的形式人为地压低存贷款利率。
四、对国外发达国家筹资方式的借鉴
从我国过去筹资的实践经验来看,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间接筹资模式。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制定金融体制改革方案时,我国金融管理层学习和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一种是欧美国家强化资本市场和直接筹资的作用。另一种是日本强化银行和间接筹资的作用。我国政府从当时的实际出发,更多地选择了日本的筹资模式,注重银行贷款筹资的作用,忽视并限制直接筹资和资本市场的效应。
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证券市场还不太发达。因此,借鉴国外的经验,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企业的筹资模式可以采取“间接筹资为主,直接筹资为辅”的筹资格局。一方面借鉴英美国家的模式,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努力提高证券筹资的比重,另一方面要注意吸取东亚金融危机中日本和韩国的经验与教训,防止政府通过银行对企业的过度保护和政府对银行行为的过度干预。
(一)学习但不盲从
西方发达国家的筹资方式相对来说已经比较成熟,一方面我们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筹资模式,另一方面我国又有自己的特殊国情。因此,我们要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又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到适合我国企业的筹资方式并逐步完善。
(二)警惕国际流资,避免经济危机
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投资已把注意力转到最具发展潜力的中国市场,尽管我国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但是一定要遵循谨慎性原则,警惕国际流资,避免经济危机。
(三)合理引导制度外筹资
制度外筹资主要是以民间筹资为代表。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资金,银行处于风险考虑,紧缩银根,不会给企业提供更多贷款,民间资本就成为企业筹资的主要阵地。因此,要合理地引导民间资本的合法化流动,对民间资本进行监督和管理,如通过制定民间筹资法等法规,从法律上对民间资本进行约束。
(四)改革银行信贷制度
可以考虑在国有商业银行中进行试点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相应的限制条件划分等级,每个等级确定相应的贷款上限,再对其申请项目进行审核,已确定所需要的贷款额,这样就能够保证每个等级的企业可以筹集到不同数量资金额,国家再给予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相信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筹资难的问题。
五、结论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主导的以间接筹资为主的筹资模式,在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暴露出很多弊端,如企业债务负担过重、银行呆账坏账过多、资本市场不发达等。我国的筹资制度作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保护伞也需要逐步完善,而要消除和改变上述弊端,必须增加直接筹资比重,繁荣资本市场,并从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出发,积极借鉴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范例,找到真正适合我国企业的筹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