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后果?
2015-10-28
人力资源 2015年8期
来信咨询:我公司(上海)有位工伤员工,自去年2月发生事故以来一直休息,公司催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始终不予配合。请问,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有哪些后果?
专家解答: 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已经超过12个月,根据《上海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该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已经超过18个月,贵公司可以先根据医院的诊断意见判断是否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規定,工伤人员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实践中,用人单位应主动跟踪、掌握工伤员工的治疗、康复情况,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帮助工伤员工做好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