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官员跨越“人情关”
2015-10-21范晓明
【摘 要】 文章阐述了权力与人情的交融和分离,考察对比了古今中外权力与人情的分离实践与制度安排,认为中国人长期以来更关心官员的品德,所谓“君子之德风”,对制度设置与执行不够多,而外国人更关注制度的设置与配套。因此,关键还是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的权力结构,尤其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譬如落实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在源头上割断人情关系与公共权力的错位交织。
【关键词】 官员;权力;人情关;跨越
一、权力与人情的交融
官员为情所困,本属正常,因为官员作为人,是在父母辛勤养育之恩、师长细心教导之情、亲友无私关照之爱中长大的,反哺父母、感谢师长、庇护亲友自是人性真实写照、真情使然。权力为情所扰,也是必然,因为权力掌握着公共资源,分配着利益往来,人情关系必然争相依附、追逐公权力,希冀多获得利益。由此,掌握权力的官员为人情所羁绊,当属自然之意。如何处理好权力与人情的关系,不仅关乎官员个人的道德品质与领导艺术,更关乎治国理政的发展趋势。
中国传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讲关系、重人情,注重礼尚往来。古语有云:“世事不谙非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林语堂也说:“面子、命运和人情是统治中国的三女神”。为人处世必须充分考虑人情面子和顾及关系往来,否则破坏了人际关系就会影响事业发展。而人们处理事务时首先所想到的并不是遵循规则之治,依靠法律或制度,而是习惯性地托关系、找熟人,希冀通过非正式渠道与规则之外的方式来实现目的或获取利益。熟人社会“人情世故”的形成不仅缘于儒家伦理思想的“根深蒂固”,而且深受传统小农生活方式的“潜移默化”,也是封建专制制度的“权力使然”。
二、權力与人情的分离:实践探索与制度安排
1、个人修养——成圣成贤的道德
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规则是为政以德,要求官员成圣成贤。面对影响权力运行的人情世故时,希望官员“修身”而为“大公无私、铁面无私”,绝不要“徇情枉法、徇私舞弊”。典型的如包拯铁面无私,不徇哥嫂之情,使侵吞救灾粮款的侄子包勉得以伏法;海瑞秉公执法,不循知遇之情,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家人依律问罪。
2、制度规避——官员回避制度
古代除了要求官员以圣人之举抵御人情干扰外,也在不断探索其他制度安排,其中之一就是官员回避制。东汉时,中国第一个关于任官回避的成文法规“三互法”就有“婚姻之家”和“两州之士”不得“对相监临”的规定。后来,回避制度逐步被细化为籍贯回避、亲属回避、职务回避以及科举回避。以籍贯回避为例,明朝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清朝法律规定不得本省为官,一旦为官,便要到五百里之外的地方上任,称为“避籍”。今天人们吸取了古代的有益做法,对公务员任职也做出了回避的规定。例如,我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就亲属回避、第六十九条就地域回避、第七十条就涉及利害关系的回避都做出了规定。这些回避的规定,对于公务员抵御人情干扰,起着积极的作用。
3、法官法袍与陪审团制度
面对人情的烦扰,西方国家也作出了一些有益探索。以司法体制为例,法官头戴假发,身着黑色法袍,即表示法官要类似于“非人非神”、“半人半神”的神职人员,远离尘嚣,遏阻世俗,只有这样才能凭借良心与理性做出公平的判决。正义女神眼睛上蒙着一块蒙眼布,就是要在她与当事人之间形成一道阻拦,让她看不见当事人,不管是国王权贵,还是布衣平民,不管是至亲好友,还是宿怨仇敌,她都会一视同仁,都会将正义的种子普遍撒播。这实际上是以一种制度设计方式使法官摆脱世俗人情的干扰,以确保司法正义永存。再如,由随机选出的12人组成的陪审团就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做出裁决的司法惯例,使得人情关系干扰司法裁决显得相当困难。其实,法官能专心致志地做出判决,除了陪审团制度之外,还与律师辩护制度、庭审当事人主义制度、案卷公示制度、法官职业终身制等紧密相关。这些制度在法官与世俗人情之间构筑了一道道“防火墙”,使得法官面对人情关系,可以秉公司法,真正凭法律办案。我国司法体制中的合议庭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其实皆出自此理。
三、对权力与人情分离的再思考:官员如何跨越“人情关”
1、古与今的考量
包拯由哥嫂养育长大,面对嫂嫂的苦苦哀求,能不循徇“长嫂如母”的私情,真是不易,需要极大勇气;海瑞在落难时幸得老丞相保全与提携,能不顾“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知遇之恩,秉公执法,确实困难,需要极大勇气。以个人之勇挑战根深蒂固的伦理道德,非一般人所能为。中国古代的小农经济滋生的就是温情脉脉的人情关系,而儒家道义与封建人治模式,更是使这种人情关系得以固化与延伸。在强大的人情网络中,靠个人力量去阻隔人情对权力的侵蚀,需要螳螂挡车的勇气,也不免带有唐吉可德式的悲壮。而单一的任职回避制度,虽然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没有配套的政治制度支撑,实际效果不甚明显。
当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现代社会的“陌生人”们还是非常眷恋小农经济时代的熟人关系,以同学会、老乡会等面目出现的地缘关系,依然重复着昨天的故事。人们受着浓厚伦理关系的影响,遇事依然信访而不信法,办事找关系而不找规则的现象屡见不鲜;官员“欠人情债”、“来而不往非礼也”、“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有恩不报非君子也”的心态现象依然层出不穷。
由此可见,与古代相比,今天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人们的思维意识依然受到传统人情观的深刻影响,在处理人情与权力关系上,我们依然面临着与古人相类似的困惑与问题。
2、中国与外国的比较
中西方对待权力的人性基础是不同的。中国人笃信“人之初、性本善”,相信只要权力掌握在圣贤能人手里,就能得到正当运用。对于人情干扰,寄希望官员们能以高贵的品德与大无畏的勇气加以抵御,其他的制度如任职回避,只不过是加以辅助罢了。而西方人相信原罪,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对掌握公权力的官员深怀警惕,对他们抗拒人情诱惑的能力充满怀疑,于是在构建抵御人情干扰的制度设计方面,下足了功夫、用足了手段。譬如给正义女神眼睛蒙上蒙眼布、在法官判案之前设置陪审团、之中设置当事人主义庭审模式、之后设置案卷公示制度等等。
可见,中国人长期以来更关心官员的品德,所谓“君子之德风”,对制度设置与执行不够多;而外国人更关注制度的设置与配套,对官员的道德品质不寄托太大的希望,譬如美国人常说“总统是靠不住的”。
3、治标与治本的选择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已经在不断反思人情给权力带来的困惑,并进行了一系列权力与人情分离的制度尝试,譬如任职回避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但是人情依然深深地笼罩着权力,权力显得无力自拔,譬如最近媒体报道诸多官员为情所困、因情自杀,种种恶果令人震惊。比较古今、看看中外,可以发现我们现在抵制人情侵蚀的方法与措施,大多走的是老路,采取的是支离破粹的、不完整、不配套的措施。譬如,单一的道德宣講与伦理说教,抵御得住“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人情吗?单单一个地域回避制度,挡得住人员流动频繁滋生的关系网吗?显然不能。这些都是治标之计,片面之策。其实我们缺少的是治本之策,缺乏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与完整详实的制度支撑,所以才出现借鉴了古代与外国的做法,依然产生“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尴尬现象。
让官员跨越“人情关”,让权力挣脱人情的羁绊,搭建削弱人情运作空间的科学长效机制,除了完善现有的诸如官员任职回避等制度外,关键还是要构建科学规范运行的权力结构。尤其要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监督,譬如落实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而在源头上割断人情关系与公共权力的错位交织。同时,还应当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权利受到充分保障,公民无需寻求关系与权力的庇护,人情自然回归民间、回归本源。
【参考文献】
[1] 李瑞环:李瑞环的演讲故事.载于.周末.
[2] 温家宝总理2010年8月27日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 相关例子有.发现政策“打架”重复矛盾等问题国土部近190项“红头”文件可能被废止,来源于《法制日报》http://news.sohu.com/20101202/n278045467.shtml;《红头文件“打架” 西安12名“高考移民”状告教育部门》,来源于《东方早报》http://news.hexun.com/2008-05-12/105891407.html;郝飞.文件打架普通住房变成“高档房”.来源于《四川法制报》http://legal.scol.com.cn/2009/06/23/2009062305435444.329.htm.
[4] 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这一现象正在改变,人文学科出身的官员所占的比例正在上升.
【作者简介】
范晓明,男,武警警官学院人文社科系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