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币折算问题的研究
2015-10-21王静波
王静波
【摘要】 随着国际间贸易的不断扩大以及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各个国家之间的交易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相比国内交易利用本国货币进行结算,国际之间企业的交易则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货币,在这种情形下便出现了外币折算的问题。基于此,2006年我国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关于外币折算相关准则内容需要我们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为企业的具体运行提供现实的指导。
【关键词】 外币折算 外币及汇率 折算方法
一、引言
会计学的基本假设之一是货币计量,即通过货币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封闭的环境下,不存在外币交易,无需研究外币折算问题,但是今天这个开放的国际市场需要对其引起重视。外币报表折算是指企业将以某一种货币反映的财务报表按照一定的汇率标准折算为另一种货币反映。而这种外币折算并不是指货币之间简单的比重之间的换算问题,它要求换算要按照既定的会计原理和要求,并且折算后的财务报表具有横向和纵向的可比性。除此之外,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也应当在折算的问题上进行协调一致,以便相互之间具有可比性。然而,在外币折算问题上时至今日依然存在着,比如说外币概念的确定、相关折算汇率的选择等,需要学者去探究和发现。
二、外币折算涉及到的几点要求
1、外币的确定
在不同国家的企业进行贸易时,国内企业在计量时会出现不同的货币,为了统一国内会计主体之间用以反映的企业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可比性,需要选择一种货币作为计量货币,而其他的货币必须按照一定的汇率标准折算为计量货币。在我国,将企业在经营环境中运用的主要货币作为企业的记账本位币,这种货币具有统一计量的相关属性。相对而言,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其他货币为外币。当然这种外币是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定义,它与我国实际生活中所称的法定外币有所不同。例如,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像美元、韓元以及英镑等都属于法定外币的范畴。在会计上,如果在我国境内的某个会计主体采用的是美元作为其经营环境中的货币,那么美元就是它的记账本位币,美元之外的其他货币成为外币。
当然,在我国会计准则中还规定了列报货币,也就是企业在列报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某一会计主体可以采用功能货币作为列报货币也可以采用功能货币之外的其他币种作为列报货币。因此,在企业中可能存在记账本位币(功能货币)和列报货币不一样的情形。例如,某企业的经营环境中常用的货币是美元,但是根据要求需要运用人民币拟作为列报货币,可以看出,该企业的功能货币和列报货币存在着不同。也就是说,当用于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货币和列报货币不同时,功能货币要以选择的汇率折算为列报货币。对于集团企业下属不同的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币种作为功能货币,但是在进行对外列报财务报表时,应当统一列报货币的种类,以便于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我国,相关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以人民币之外的货币作为企业的记账本位币,但是在编制对外财务报表时应当以人民币作为列报货币。我国境内的企业在我国的经营环境下,通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而它们的列报货币同样是人民币,二者具有一致性;然而,还存在一些企业并不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它们只要在中国境内就需要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列报货币。
2、折算汇率的选择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外币折算的应用指南中对汇率规定:企业在对外币交易或者将记账本位币反映的情况进行折算时,应当选择运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金额,同时也可以利用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进行折算。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对折算问题的规定与其存在着差异,即对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采用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对于外币货币性的账户余额采用期末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而非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即期汇率是指企业在现汇的交易过程中立即交付所使用的汇率,它是相对于远期汇率而言的。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都规定了企业不应当采用远期汇率来对外币进行折算。另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与即期汇率相比,两者并不是两种不同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只是为了简化即期汇率的相关核算问题。在外币折算的选择上,当即期汇率发生的变化不大时,企业不能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而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相关的折算。
在对相关项目进行折算之前,应当区分企业的性质,区分为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然后再按照不同性质的企业讨论外币折算的问题。对于外资企业来讲,按照期末汇率对资产负债表项目、非货币性项目以及其他项目来进行折算。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便利性,简化了操作,但是会使企业内部的资产暴露出来,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对于那些按照历史成本计量的项目,运用期末汇率进行折算较为合理,这些外资企业在选择这种方法的时候,能够使得企业的国外交易不受报告企业的管理和控制,能够减少企业风险。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国内企业的外币折算具有明确的要求,这就为企业的具体操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3、外币折算方法的选择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中关于外币折算没有明确要求企业外币折算必须要采用的折算方法,但是其中具体规定要求如下: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中,除了“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外,采用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而折算中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科目下进行列示。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比较重视企业对现行汇率的运用。但是,从企业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它要求企业采取时态法对外币进行折算,这样才符合企业准则的精神。这是根据我国具体的环境做出的:首先,我国对浮动汇率采取一定的管理,因此企业采用时态法进行外币折算不会出现财务报表损益和实际的财务状况产生严重背离的情况;其次,我国在境外的跨国子公司与境内母公司之间的联系较为密切,它们在国外销售的产品大多属于母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旦盈利就会往境内母公司汇回和分利。因此,如果汇率发生变化,给子公司带来的影响和直接给母公司带来的影响相同,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们的外币折算应当采用时态法;最后,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将时态法下企业财务报表折算的负面影响进行消除,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信息要给予充分的披露,这样无论企业对会计政策做出怎样的选择,都能够被投资者所看穿,从而消除不利的影响。比如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进行外币折算时,将外币报表折算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最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进行列示,和企业自身的经营利润进行分开,这样就能够将时态法下的不利影响消除,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外币折算制度的改进
1、详尽的披露措施
我国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外币折算会受到所选择汇率的影响,汇率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时,如果将外币折算的相关情形进行充分的披露,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更能够准确把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从而做出投资决策。国际上要求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给予充分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应当披露在进行折算的过程中所使用的折算方法;第二,对相关项目进行折算之后,双方的损失;第三,针对双方发生的损失,企业做出怎样的处理;第四,企业进行外币折算多采用的汇率的前后变化情况。我国在对相关折算问题的披露问题上,参考了国际对于此的相关规定。然而,仅仅披露这些内容是不够的,并不能够全面反映整个企业外币报表折算的过程和资金的前后变动情况。再者,在披露中并没有对企业的性质加以区分,从而导致某些信息的披露是不合理的,比如說,如果发生通货膨胀或者通货紧缩的话,就会影响母子公司的财务情况。
2、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
通货膨胀对企业进行外币折算所选择的汇率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会随着通货膨胀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中,他们的银行贷款名义利率等于实际利率与通货膨胀之和,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国家的币种进行汇兑,会受到利率的影响。基于此,国际企业会计准则有明确规定。我们在选择折算汇率之前应当对通货膨胀问题有一个充分的认识,考虑其对折算汇率的可能影响,此后在对折算汇率进行确定、选择和运用。有时候,通货膨胀的影响很小,难以对折算汇率产生较大的影响,这个时候企业无需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直接确定相关的折算汇率。但是,我国在相关要求方面略显不足。我国应当借鉴国际企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在进行折算汇率选择时,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之后再进行折算汇率的选择,这样便能够使外币折算显得合理与科学。
3、使财务报表折算逻辑与外币项目余额的折算逻辑相一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外币报表的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之下,也就是先对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外币折算,然后将折算的金额转移到资产负债表当中,然后再对资产负债表进行折算形成的相关差额,这种方式形成的折算差额并不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但是,这种方式下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的经济意义并不重大。为了使财务报表折算逻辑和外币项目余额的折算逻辑相一致,应当将折算的差额计入到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之下,即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项目之下,并相应单独列示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之下。
四、结论
由于国际间的贸易日益频繁,企业的外币折算问题显得日益突出,对外币折算的问题进行研究能够促进企业相关交易的顺利进行和财务会计的处理,从而有利于解决企业在现实会计中遇到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李燕:外币折算问题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3(15).
[2] 曹伟:外币折算会计准则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15(13).
(责任编辑: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