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急性心肌梗塞心血管内科规范治疗的临床方法
2015-10-18曹根深
曹根深
(河南省淅川县中医院,河南 南阳 474450)
探究急性心肌梗塞心血管内科规范治疗的临床方法
曹根深
(河南省淅川县中医院,河南南阳474450)
目的 探究急性心肌梗塞心血管内科规范治疗的临床方法。方法 选取我院2014年5月~2015年3月心血管内科收治的急性心肌梗塞患者96例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各48例。实验组采取内科规范治疗方案;对照组给予常规方法治疗。对两组患者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进行比较。结果 实验组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实验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 对急性心肌梗塞患者采取心血管内科规范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可有效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患者接受治疗越早,取得的效果就越显著。
急性心肌梗塞;心血管内科;规范治疗
急性心肌梗塞是临床上一种较为常见的心血管疾病,其主要指的是持续时间极长的严重心肌供血缺乏,造成机体部分心肌出现急性坏死的病症,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心肌供血不足、急性循环功能以及胸痛等症状[1]。一直以来,如何对急性心肌梗塞患者采取规范化的内科治疗措施,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显得尤为重要。我院对收治的急性心肌梗塞患者48例采取心血管内科规范治疗措施,发现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4年5月~2015年3月心血管内科收治的急性心肌梗塞患者96例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各48例。所有患者均经心电图、CT及常规检查后确诊为急性心肌梗塞,其中男29例,女19例,年龄48~71岁,平均年龄(53.7±3.6)岁;发病时间3 h~8年,平均发病时间(3.2±1.1)年;广泛前壁梗死25例,急性下壁梗死15例,后侧壁心肌梗死8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实验组患者入院之后嘱绝对卧床休息,同时给予镇静、镇痛、吸氧、扩张冠脉以及持续心电监护等治疗措施,开展必要的相关检查工作,同时给予溶栓治疗,联合常规心理干预及临床护理。在开展溶栓治疗之前,给予患者阿司匹林肠溶片100 mg/d,给予氯吡格雷75 mg/d,给予肝素钠注射液60 IU/kg。溶栓治疗:给予阿替普酶静脉推注,首次使用剂量为15 mg,30 min内再次给予阿替普酶静脉滴注50 mg,随后持续给予阿替普酶静脉滴注35 mg,总使用剂量为100 mg。在进行溶栓治疗的12 h后给予患者肝素钠注射液皮下注射,剂量为12 IU/kg,最大使用剂量不得超过800 IU/h,注射1次/12 h,连续治疗3天。依据患者具体的病情变化,给予硝酸酯类药物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等药物治疗[2]。整个治疗期间对患者的生命体征及症状进行监测,在床边备好除颤机、呼吸机等抢救设备。治疗并出院后定期复查心电图,检查疗效及患者恢复情况。对照组患者仅给予受体阻滞剂、肠溶阿司匹林抗栓以及低分子肝素等常规药物治疗。
1.3疗效判定标准
冠状动脉再通判断标准:①显效:经治疗后患者临床症状及体征显著好转,心电图检查结果显著改善;②有效:经治疗后患者临床症状及体征有所改善,心电图检查结果有一定好转;③经治疗后患者症状、体征及心电图检查均未改善甚至加重。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7.0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两组疗效比较
实验组治疗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疗效比较 [n(%)]
2.2 两组不良反应情况比较
实验组各不良反应症状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两组不良反应情况比较 [n(%)]
3 讨 论
急性心肌梗塞是临床上一种十分常见的心血管内科疾病,其对于广大老年患者的危害十分严重。急性心肌梗塞疾病的突发症状较多,病情十分危急,并且疾病进展较快,对患者的生命健康产生巨大的威胁,尤其对于老年患者来说,急性心肌梗塞导致的死亡率较高。随着我国当前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生活节奏也在不断加快,由此而诱发的急性心肌梗塞的发病率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3]。为此,临医护人员必须对该疾病的危害给予足够的关注与重视。
在急性心肌梗塞发病的早期阶段,患者如果能够接受及时有效的治疗,往往能获得显著的疗效,从而降低病死率。临床上当急性心肌梗塞一旦确诊,如果患者对于溶栓治疗并不存在禁忌症,则就应当开展及时的治疗措施,常用的溶栓药物包括链激酶、尿激酶等,其能够在间接或直接激活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溶解纤维蛋白,然而由于溶栓速度较为缓慢,从而其特异性较为缺乏[4]。而第二代溶栓药物的应用,例如纤溶酶原激活剂,则能够和机体血浆中纤维蛋白发生可选择性结合,从而转化纤溶酶溶解血栓,但是其半衰期相对较短。而本次研究中的阿替普酶则属于第二代溶栓药物,糖蛋白是其主要的成分,是当前临床上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溶栓药物[5]。该药物能够通过纤维蛋白和赖氨酸残基相互结合,从而有效激活结合于纤维蛋白的纤溶酶原,使其转变为纤溶酶,其作用较该药物对机体循环中纤溶酶原明显增强。由于该药物能够选择性激活纤溶酶原,从而不会产生使用链激酶时诱发的一系列并发症。对患者来说,静脉用药能够使得已经阻塞的冠状动脉再次通畅。
本次研究中,实验组治疗有效率87.50%显著高于对照组62.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对急性心肌梗塞患者采取心血管内科规范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可有效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患者接受治疗越早,取得的效果就越显著。
[1] 刘宇伟.早期急性心肌梗塞静脉溶栓治疗的临床观察[J].当代医学,2011,04:98-99.
[2] 肖小六.治疗急性心肌梗塞31例的临床体会[J].求医问药(下半月),2011,09:110.
[3] 张 平.急性心肌梗塞的诊断治疗分析[J].心血管病防治知识(学术版),2014,04:56-57.
[4] 李淑华.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塞疗效观察[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3,02:395-397.
[5] 马利川.急性心肌梗塞急诊规范治疗临床探讨[J].中外医疗,2015,09:59-60.
本文编辑:吴宏艳
R542.22
B
ISSN.2095-6681.2015.019.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