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校读札记
2015-10-17曹晋婷
曹晋婷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王应麟《汉艺文志考证》校读札记
曹晋婷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汉艺文志考证》是一部重要的汉代文献研究著作,王应麟在《汉艺文志考证》中首次对《汉书·艺文志》的内容进行了系统严密的辨正与考订,并将《汉志》中遗漏的著作一一补入,开启了后世《汉书·艺文志》研究之滥觞。文章采用二零一一年中华书局点校本为底本,校以庆元路儒学本,参之以浙江书局本、中日合璧本、合河康基田本、《四库全书》本,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试作校理,多有浅薄不当之处,求正于方家。
王应麟《汉书艺文志》《汉艺文志考证》
一、作者其人
宋代鸿儒王应麟(1223—1296),字伯厚,初号厚斋,后自号深甯居士,也被称为深甯先生,庆元府人。王应麟博古通今、著述颇丰,是南宋末年集大成的学者。其学术德行师表一代,在南宋罕有伦比,后世也多不能望其项背。王应麟的生平,《宋史·儒林传》、《浚仪遗民自志》、其子王昌世所作《宋吏部尚书王公圹记》有较为完整的记载。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一八《困学纪闻》提要称“应麟博洽多闻,在宋代罕其伦比”。再如《宋史》卷四八三王应麟本传,详细著录其著作之书名、卷数,共二十三种,六百九十五卷,经后人补录共三十余种。王应麟虽著作丰多,但在元明时期其著作甚多佚失。清干隆间所修《四库全书》较为完整的辑集其所存之著,其著作涉及经、史、子、集四部,涵盖天文、地理、文献学、目录学以及典章制度等等,足以见其视野、学识之广博,学术渊源不止于一端。
二、版本情况
《玉海》附刻及《四库全书》是《汉艺文志考证》版本的主要来源。
(一)《玉海》附刻
《玉海》成书于宋,书成后藏于家而未刻。一直到元代至元六年才刊行以示学者众人。自元而至清,期间多有补修和重刊,因而衍生出《玉海》的不同版本,如下:
1.元刻本。元顺帝至元六年初刻本,世称庆元路儒学本(以下简称庆元路本)。此版本是《玉海》最早刊本,同时也是《汉艺文志考证》的最早版本。《玉海》首次补修于至正十一年,王应麟之孙厚孙、宁孙众兄弟新校订疏漏六万余字。明初版归南监。正德年间,又对元版略加补修,但元版大部分原貌都得到了较好的保存。此后,历代都对此本进行补修,世称“明南监刻本”。因朝代不同,刻工技术以及所刻版式都有相当程度的差异,内容也不免颠倒错乱,尤以明嘉靖、万历间所补刻工最为拙劣。至此,元版难再得。
2.清嘉庆重刻本。又称合河康基田重刻本。此本版式多仿元刻本,参校经史。补漏勘误之处甚多,优于各补修本。但仍有空阙,校勘也不甚严密,如《汉艺文志考证》卷四“论语”类中收有“小说”类作品,考证重复。
3.清道光长白觉罗氏刻本。刊于道光六年,现藏于日本。
4.浙江书局重刻本(以下简称浙本)。此本刻于光绪九年,是元刻本后第三次重刻,取各本之所长,优于明清诸本。此本流传较广,近代以来通行于世。
5.成都志古堂本。此本于光绪十年重刊。牌记题有“成都王氏用元刻本校补重刊”,较之于浙本,除字体略小外,二者其余版式基本一致,由此可知,此为浙本的重刻本。
6.合璧本。此本基于日本所藏元至正十一年重刊本,同时参之以台湾所藏的五种善本,故被称为“合璧本”。此以元刊善本配补影印,其价值不可小觑,然此本于国内并不多见。
(二)《四库全书》本《汉艺文志考证》
以上所列为《玉海》附刻《汉艺文志考证》之刻本,此外还存抄本,即《四库全书》本《汉艺文志考证》,包括文渊阁、文津阁、文溯阁以及文澜阁四个抄本。
三、校读札记
(一)庆元路本误
1.庆元路本:注:刘歆《七略》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按:庆元路本此数句为大字正文,合璧本、《四库全书》本皆作大字正文,与庆元路本同。而浙江书局本作小字注文。此句解释上句“于是建藏书之策”,当为注文。
2.庆元路本:丁氏八篇。名宽。
韩氏二篇。名婴。
按:庆元路儒学本先出丁氏,后出韩氏,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汉艺文志考证》与庆元路本同。浙本先出韩氏,后出丁氏①,检《汉书·艺文志》②先出韩氏二篇,而后依次王氏二篇、丁氏八篇,《玉海·艺文·易》卷三十五③同。综上所考,疑庆元路本误倒。
3.庆元路本:注云:“遁,上孔曰:‘飞遁,无不利。’”《淮南九师道训》曰:“遁而能飞,吉孰大焉。”
中华书局点校本:庆元路本:注云:“遁,上九曰:‘飞遁,无不利。’”《淮南九师道训》曰:“遁而能飞,吉孰大焉。”
按:“孔”,庆元路本、合璧本皆作“孔”。检《周易》作“上九”。“孔”与“九”因形近而误,当作“九”。
4.庆元路本:帝尧降二女以舜□。
中华书局点校本:帝尧降二女以舜妃。
按:庆元路本“舜”下一字残,《四库全书》本同。合璧本残字作“妃”(如下图)。检《汉书·古今人表》④:“女罃,舜妃。”颜注曰:“即女英也。罃,音于耕反。”当据补。
5.庆元路本:西度曰柳榖、于蕃时雍、辩秩东作、辩秩南伪、辩秩南譌。
中华书局点校本:西度曰柳谷、于蕃时雍、辩秩东作、辩秩南伪、辩秩南譌。
按:此庆元路本“榖”,中华书局点校本作“谷”。《周礼·天官·缝人》“衣翣柳之材”汉郑玄注:“《书》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谷。’”孙诒让正义:“柳者诸色所聚,日将没,其色赤,兼有余色,故云柳谷。”谷,粮食作物总称。古代经传常以百谷、九谷、六谷、五谷称之。《礼记·曲礼下》:“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孟子·梁惠王上》:“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榖,落叶乔木。又称构或楮。《诗·小雅·鹤鸣》:“爰有树檀,其下维榖。”《史记·封禅书》:“后八世,至帝太戊,有桑榖生于廷,一暮大拱,惧。”“榖”因与“谷”形近而误。
6.庆元路本:工不出则之事。
中华书局点校本:工不出则乏事。
按:“乏”,庆元路本作“之”。《史记·货殖列传》卷一二九⑤:“《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之”当因与“乏”形近而误。
7.庆元路本:武王惟□(左目右冒)。
中华书局点校本:武王惟睊。
按:“睊”,庆元路本作“□”(左目右冒)。《孟子·梁惠王下》:“睊睊胥谗,民乃作慝。”疑庆元路本因形近而误。
8.庆元路本:女母翕侮成人。
中华书局点校本:文母翕侮成人。
按:点校本“文”,庆元路作“女”。合璧本、合河康基田本、《四库全书》本与庆元路本同。检《汉书》卷八五:“虽有文母之德,必系于子。”颜注曰:“文母,文王之妃大姒也。《诗》曰:‘既有烈考,亦有文母’也。”故“女”为形近而误,当作“文”。
9.庆元路本:汤作大护。
中华书局点校本:汤作大濩。
按:庆元路本与合璧本皆作“护”,中华书局点校本作“濩”,《四库全书》本同。濩,通“頀”,商汤乐名。《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大夏》、《大濩》、《大武》。”郑玄注:“《大濩》,汤乐也。”《庄子·杂篇·天下》:“黄帝有《咸池》,尧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汤有《大濩》,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作《武》。”护,古乐曲名。《墨子·三辩》:“汤放桀于大水,环天下自立以为王,事成功立,无大后患,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护》。”汉班固《典引》:“《武》称未尽,《护》有慙德。”考《说文解字注》:“濩,或假为护。如汤乐名《大濩》是也。”
10.庆元路本:王吉能为驺氏春秋。
中华书局点校本:王吉能为邹氏春秋。
按:“邹”,庆元路本作“驺”,合璧本同。《汉书》⑥卷三:“故《春秋》分为五。”韦昭曰:“谓《左氏》、《公羊》、《谷梁》、《邹氏》、《夹氏》也。”“邹”,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山东省邹县东南。亦作姓氏。“驺”有以下几层含义:古代养马的人;或指传说中的一种仁兽;古代掌管鸟兽的官吏;古代贵族的骑马的侍从。综上所考,“驺”为形近而误,当作“邹”。
(二)订误
1.文字讹误
(1)以吏为事。(中华书局点校本P119)
按:“事”,庆元路本、合璧本、合河康基田本同皆作“师”,检《韩非子·五蠹》⑦:“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主之语,以吏为师。”即李斯之说也。“事”因音近而误,当作“师”。
(2)予华子。(中华书局点校本P131)
按:中华书局点校本“予华子”,浙本作“子华子”。《庄子·让王》:“子华子见昭僖侯,昭僖侯有忧色。”“予”当为“子”因形近而误之字,此处当作“子华子”。
(3)《十录》六卷或云韩婴,或云丁宽。(中华书局点校本P133)
按:“十”,庆元路本作“七”,浙本、合璧本同。“《七录》是继汉刘歆、南朝齐王俭《七志》之后的一部图书目录分类专著,南朝梁阮孝绪撰。《隋志》:“《七录》十二卷。”十”因与“七”形近而误,当作“《七录》”。
又按:“《七录》,六卷”后当加逗号断开,此句当作“《七录》六卷,或云韩婴,或云丁宽。”
(4)贾迁有无化居。(中华书局点校本P143)
(5)人共代之。(中华书局点校本P143)
按:“共”,庆元路本、合河康基田本作“其”。考《尚书·皋陶谟》⑧:“天工人其代之。”“其”因与“共”形近而误,当据改。
(6)黼衣,此残碑存于今者也。(中华书局点校本P145)
按:庆元路本“衣”下有注文“扆”字,《说文解字》:“扆,衣声。”而中华书局点校本缺此字,当据补。
(7)《儒林传》:言《诗》,于鲁则申公培。(中华书局点校本P149)
按:“申公培”庆元路本作“申培公”,检《汉书·儒林传》:⑨“言诗,于鲁则申培公”。今中华书局点校本误,当据改。
(8)韩氏遗说,往往见于他书,至经文亦不同。(中华书局点校本P150)
按:“氏”,庆元路本作“诗”。合璧本、合河康基田本、《四库全书》本与同,皆作“诗”。“氏”盖因音近而误,当作“诗”。
(9)独以《诗经》为训以教。(中华书局点校本P150)
按:《史记·儒林传》⑩:“申公独以《诗经》为训以教。”“训”,庆元路本作“训故”,合璧本、《四库全书》本同。存疑。
(10)《鲁诗》二十八卷。(中华书局点校本P150)
按:“诗”,庆元路本作“说”,合璧本、《四库全书》本同,中华书局点校本当据改。
(11)《后汉儒林传》:“卫宏作《毛诗序》,郑氏以为诸序本自合为一编,毛公始分以寘诸篇之首。(中华书局点校本P153)
按:此段小字注文与大字正文(唐氏曰:“在心为志,《诗序》一言,而尽作诗之本。以意逆志,孟子一言,而尽说诗之到。”)无关,当为上段末句之注文。“卫宏”即上段末句“毛公及卫敬仲又加润益”中的“卫敬仲”,且文义相符。盖点校本此段,小字注文误倒。
(12)是以详于史而未必实。(中华书局点校本P171)
按:此句庆元路本、合璧本作“是以详于史而事未必实”,上文有“左氏传事不传义”。中华书局点校本脱一“事”字,当据补。
(13)三传传经。(中华书局点校本P172)
按:“三”,《四库全书》本同。庆元路本与合璧本皆作“二”。“三”疑为“二”因形近而误之字,“二传”当指《公羊》、《谷梁》。
(14)七录云:“《春秋断狱》五卷。”(中华书局点校本P173)
按:“《春秋断狱》五卷”,正文误作注文。中华书局点校本作小字注文,庆元路本、合璧本、《四库全书》本皆作大字正文。当据改。
2.标点
《释文序录》:《子夏易传》三卷,卜商。
按:此句标点当为:《释文·序录》:“《子夏易传》三卷,卜商。”
注释:
①[宋]王应麟,辑.玉海·艺文·易(卷三十五)[M].江苏古籍出版社与上海书店联合出版,1987,12.
②[汉]班固,撰.汉书·艺文志(卷三十)[M].北京:中华书局,1962,6:1703.
③[宋]王应麟,辑.玉海·艺文·易(卷三十五)[M].扬州:广陵书社,2003,8:666(上).
④[汉]班固,撰.汉书·古今人表(卷二十)[M].北京:中华书局,1962,6:878.
⑤[汉]司马迁,撰.史记·货殖列传(卷一二九)[M].北京:中华书局,1950,9:3255.
⑥[汉]班固,撰.汉书·艺文志(卷三十)[M].北京:中华书局,1962,6:1701-1702.
⑦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54,12.
⑧[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12.
⑨[汉]班固,撰.汉书·儒林传(卷八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62,6:3593.
⑩[汉]司马迁,撰.史记·儒林列传(卷一二一)[M].北京:中华书局,1950,9:3121.
[1][汉]司马迁,撰.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0,9.
[2][汉]班固,撰.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6.
[3][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12.
[4][宋]王应麟,辑.玉海·艺文[M].江苏古籍出版社与上海书店联合出版,1987,12.
[5][宋]王应麟,辑.玉海·艺文[M].扬州:广陵书社,2003,8.
[6][宋]王应麟,著.张三夕,杨毅,点校.《王应麟著作集成》之《汉志考》.汉艺文志考证.
[7]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54,12.
[8]陈奇猷.韩非子集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9][清]焦循,著.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91,9.
[10][清]纪昀,等纂.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钦定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97,1.
[11]何宁.淮南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8,10.
[12]赵生群.春秋左传新注[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
[13]李零.兰台万卷[M].北京:三联书店,2011.
[14]杨毅.王应麟汉代文献研究述论[M].广州:世界图书广东出版公司,2013,5.
[15]杨万兵.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的文献学贡献[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16]刘跃进.《玉海·艺文》的特色及其价值[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