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与应用研究
2015-09-30靳能泉
靳能泉
摘 要: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作为农村社会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培养和应用方面问题不少。对此,需要深入剖析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不足不强的原因,加强与涉农服务有关各方合作培养和应用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应用机制等,以此实现“致农村社会之治者在人才、成农村社会之才者在教化”的良性循环。为此,该文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和应用现状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应用策略,以供从事“三农”工作研究参考。
关键词:农村社会;人才培养;人才应用
中图分类号 G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7-05-05
1 引言
人才是任何组织团体和社会形态竞争致胜的核心要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进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高素质以及创新人员的引进和培养问题(郑叶秋子,2015),尤其是适合现代“三农”全面发展需要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应用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有关农村社会人才队伍建设的系列政策文件,各地方也加强了农村社会所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一些兼容涉农理论知识技能、勇于开拓涉农业务、具有战略思想和策划水平、熟知经济管理及相关学科的个体人才与群体人才、专门型人才与复合型人才纷纷投身于农村社会的广阔天地,促使了农村社会旧貌换新颜、一年一大变。虽然如此,由于农村社会仍然面临生存发展环境不理想、人财物条件先天不足、亲农为农意识行为有所缺失、轻农弃农伤农害农现象有所存在等问题,都使得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来源渠道单一而狭小、培养基础不实不厚不稳、应用范围和领域受限受阻;要想达到国家所愿、“三农”所需、地方所想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难度依然较大。因此,如何更好更快更多地培养、留住并吸引、用好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乃是目前各级政府尤其是农村社会面貌改善任务重、综合治理难度大、建设发展瓶颈多的地方党政亟待思考并尽快寻到对策的重大课题。
2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和应用的现状
2.1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素质现状 目前,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多是当地的政府官员、农村实用人才和留守农村的农民等,来自于本地之外的则主要是一些城市对口支援部门和人员。这些人才中一些虽有涉农专业知识和技能,但缺乏基本的职业化素养、技能和能力;一些对农村社会发展现状和态势不热心、不关心,对农村社会的服务对象和内容不清楚;一些只想管理而不会管理,只为经营而不善经营,只说服务而不做服务,只是完成任务、走走过场、摆摆样子,没有真正下功夫于农村社会的改革发展、幸福谋划和小康建设,更别说成为农村社会发展所需的创新型人才了。
从高校进入农村社会的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志愿者等,他们虽有投身农村社会的热情和干劲,有较好的复合型人才所需的理论、知识和视野、思想等,但他们仍然缺少对农村社会的一些基本认知,不太知晓农村社会及其建设的具体情况,不很熟悉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模式和规程、运行规律和操作方法。因而也就由于其所受学校教育时理论与实际的脱节、认识与实践的偏离等而使其缺乏从事农村社会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在工作中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只能按指令按部就班行事,达不到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应具的标准和要求。虽然一些地方对这些人才有组织地进行了专门培训,加大了工作指导,但由于社会机构和社会力量培训时不少是对付官员履职的期望和从业者完成任务的需要,因此,其质量和效果可想而知,仍然达不到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执业标准和要求高度。
2.2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现状 如果把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界定在“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面向或立足于农村这一广阔领域,为其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等的科学发展提供创造性、价值性服务的各类劳动者”,那么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就有学校、农村和社会三大方面路径。而目前在这三方面的现状都不容乐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2.2.1 学校培养多遗缺 虽然现在仍有部分涉农院校、涉农专业培养和输送一些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但他们真正到农村社会工作,以农为家为业的依然是极少数;即或有一些在干涉农相关工作,也会因对“涉农”的偏见或误区而不全力、不尽心。在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等广泛服务农村社会的情况下,却也因他们涉农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欠缺而只能是短期性的、定向的服务,无法长期性、全面性地保证农村社会所需各种服务的需求满足。如果再考虑这些人才所在院校、所学专业的培养定位不清晰、培养思想不具体、培养规格不合理、培养误区不破解、培养目标不科学、培养条件不充分、培养技术不高效等因素,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学校培养可谓成效重大、问题不少。
2.2.2 农村培养无基础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对农村社会而言,可以采用从外引进和就地培养的方式。从外引进不仅成本高,而且数量也相对有限,这对尚处于发展不足的农村社会来说,在资金、环境、条件等先天基础方面显然无优势可言;更别说那些本来就有“跳出农门”和远离农村思想意识的人才是不会自愿或情愿回到农村社会并提供服务的。而由农村自己组织培养,不论是内部培养还是送出培养、岗位培养还是职位培养,既要领导者懂专业、会管理、善用人,也需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条件,但这方面对目前的大部分农村来说也是短板,甚至是困境。即使现在有一些地方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很重视并有所成效,但也明显暴露出其在培养方案和教案设计、培养主讲和组织安排、培养时段和实效运用等方面基础不牢的弊端。比如,地方政府对当地农民的内部培训,不论是农村实用人才、农村专业户还是从学校、研究机构、培训机构请人来进行培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经费紧张、场地受限、时间较短、内容单一、针对性不强、系统性不够等问题,无法达到预期的人才培养之功效。
2.2.3 社会培养常应付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因学校和农村社会存在一定的不足,就催生了开展涉农方面的专业培训为主要工作业务的社会机构和社会力量的大量存在。但是,由于一些不良培训公司鱼目混珠,讲师及其所设的课程质量不高,课程内容与“三农”实际偏差过大、针对性和指导性缺乏;以及一些行政村甚至乡镇及其干部抱着应对性(应对农民技术提高的呼声和心愿)、应景性(应景其他地方和社会的时髦做法)、应付性(应付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安排)态度对待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等;就直接促使了这些公司或讲师在开展涉农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时往往是“应付了事”,包括培训公司或讲师的声誉和形象宣传、培训内容和效果的渲染、培训方法和手段的选用等都严重处于应付之中,这种由社会机构形成的对付性“文化大餐”、“知识快餐”、“专业剩餐”,是根本无法促进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多文化、厚知识、很专业的,甚至是有害无益的。即使是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进行的认证,如种植大户、养殖能手、经营专家、编织巧匠、服务明星等,也缺少科学的培训考核机制,基本上是处于一种对付状态,起不到真正经过培训而认证其资格的作用。
2.3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应用现状 目前,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一般主要包括:一是市、县、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三农”工作以及间接为“三农”工作提供服务的人才,其报酬全部由政府财政承担,其服务是政策性、长期性的,如农业相关部门的人员、城市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援助人员等。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从事“三农”工作的人才,其报酬主要由政府财政承担,其服务随着项目走。三是从事涉农工作的一些行业组织、协会、研究会、合作社等相关人员,其报酬主要靠自我发展、自筹解决,其服务与其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而不同,如农民专合组织、农村供销社等。四是直接参与农村社会建设发展的农民、开发商、经销商、供应商等,其报酬全部是按劳取酬,其服务直接与“三农”相关。五是不定期或临时地为“三农”提供服务的人员,如根据需要聘请或邀请的技术顾问、栽培专家、培训讲师等。这些人才在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社会延伸、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人才价值实现、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和城乡与市民农民关系、加快农村社会文明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作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如下问题。
2.3.1 思想认识不到位,社会认同度不高 有的地方不能正确看待建设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加强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辩证关系,存在着“外来的和尚会念经”,“重技术人才轻经营人才、重管理人才轻服务人才”,“只认组织安排不认民间介入”等思想。有的地方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认识模糊、缺乏应用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工作热情和体制机制,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应用方式方法尚未摆脱传统的、行政的模式;有些地方仅把农村社会服务定位于乐善好施、扶危济贫、解疑答惑,没有将其与开发人的潜能、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结合起来进行队伍建设,更没有把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应用作为提高农村社会整体质量有效环节的高度来认识。
2.3.2 职能定位不准确,面上工作不平衡 在目前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认识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职能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定位不准,不同程度存在政府“统管一切”现象,直接削弱了农村社会工作服务职能发挥,也制约了来自于非政府组织和非行政安排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使用和作用。特别是乡村一级本来就负有权益保障、社会救助等责任的相关人员,普遍没有明确的岗位职责、统一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的任用标准,导致农村社会服务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同时,因为农村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资源禀赋,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本身的素质和能力以及“三农”自身发展状况等,都使得农村社会服务的面上工作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因景而异,出现较大的不同步性、不平衡性和不持续性。
2.3.3 保障措施不落实,服务能力有欠缺 目前,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各种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社会服务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包括激励、评价和考核等在内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应用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国家引导、支持和鼓励全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农民培养的系列政策还没完全落实,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尚未真正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除了相关单位统一组织或安排之外的其他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基本是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缺乏有效的配合和协作,导致有些地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扎堆,而有些地方有些涉农内容长期无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问津的现象。
与此相伴,由于目前从事农村社会服务的人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专业偏弱、思想观念老套、工作方法落后、教育培训缺失,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新的、复杂的“三农”问题,仅凭工作经验、群众威信和感情关系开展工作的居多。加之目前不论是直接或间接还是专业或业余从事涉农服务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多是工作待遇低、升迁机会少,导致优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自愿支农为农的人才很少,接受服务“三农”的人才又不安心不尽力,留在岗位的人才不尽职不尽责。可以说,一些责任心不强、荣誉感欠缺、亲农利农思想不够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是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创新驱动的,更不利于农民致富、农村幸福和农业发展的。
3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应用策略
3.1 深入剖析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不足不强的原因
3.1.1 参与者转型不够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应是以较高素质和能力为农业改革发展、农民权益保障、农村稳定繁荣做出积极贡献的人。这些人既要有走向农村、面向农业和服务农民的自愿心、自觉性,也要有提供涉农事务的指导、咨询、培训、经营和管理等素质和能力;两者不可偏废。因此,要做好做实农村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就需要其中的参与者不断转型,了解涉农基本政策法规、明确涉农服务内容要求、掌握涉农技能技巧技术。就目前看,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发展体制和应用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农村社会服务参与者自身专业学习基础缺乏和兴趣不浓等问题仍然存在,使得参与农村社会服务的有关人才的素质、能力和创新性并未得到相应的提升,原来半路出家的仍在半路上溜达而未到“家”,原来转行转岗的还在“行”外打转、在“岗”之外转悠,原来不自觉自愿服务农村社会的依然超脱于农村社会,而真正地成为农村社会服务的行家里手的人才极其稀少。
3.1.2 社会供应偏向 目前,大部分农村社会仍然存在服务人才短缺,尤其是服务于老年、服务于物业业主、服务于互联网+等新型人才更是稀有。一些地方经常开展社会服务培训,仍然只是围着现有的服务参与者或从业者的内部培训打转,没有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进行涉农全面性和全程性的全员培训。
3.1.3 思想认识误区 在现阶段,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整个社会对农村社会服务的思想认识都存在着很大的偏差和误区。比如,认为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低人一等,农村社会服务只是提供劳务和资金;比如,城市人认为到农村社会进行服务是被安排的,可有可无的,农村社会则认为接受这些服务是应该的、无偿的。诸如此类的思想认识,将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推到了一个十分低下甚至低劣的位置,也就致使很多人不愿意加入这个队伍。
3.1.4 资源投入较少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资源投入是相关部门和组织为提高农村社会服务参与者或从业者的素质、知识、经验、能力和技术以及确保参与者或从业者健康、安全,给予参与者或从业者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成长条件,在教育、培训、薪酬待遇等方面所进行的资金、实物和劳务、服务投入;是一项长期而巨大的投资。它一般表现为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投入(包括人才引进、稳定、管理、激励、培养等)和人力资源本身的投入(包括对人的脑力体力开发、健康安全保障以及思维能力创新、成长进步等方面的投入)。综观当前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资源投入,其主要问题在于:一方面,意愿性不够。地方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和涉农服务机构要么对资源投入的全面性、全员性、全程性、全新性认识不到位,其意愿性缺乏,至少不明显;要么因其规模小、实力弱、参与者或从业者流动性大而不敢或不愿进行投入;要么虽然思想上很重视,但行动性意愿不强;要么只有培训意愿,改善提高福利待遇、改善环境、优化管理等方面的投资举措。另一方面,方式和内容单一。主要是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简单投资,基本上是内部培训,小范围的培训;对人力资源方面的投资较少,或者说不很注重。即使是内部培训,也多是上对下式的指令性、任务性训话,很少请进来、送出去培训;即或是有请进来的培训,也主要是针对某一主题或专题,时间1~2h;有的地方或组织也送出去,但基本上是参加一些会议的方式,时间1d左右。
通过分析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的原因,各级政府和服务提供相关单位或机构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对策,从农村社会稳定、发展与和谐着眼,从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引进和留用着力,不断增加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资源投入,不断加快农村社会服务参与者或从业者转型的步伐,不断克服社会供应偏向和思想认识误区的弊端,以优良的农村社会环境吸引各类人才的迅速加入,使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选择、培育、增加有着更大的空间。
3.2 积极加强与涉农服务有关各方合作培养和应用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力度 农村社会服务的供给,涉及政府部门、农口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社会机构等,需要相应的服务人才适应农村社会的建设发展及其所在的部门单位或组织机构的工作需要,当然就离不开这些有关各方合作培养与支持,以此实现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交互利用。这方面急需各地农村基层党组织下功夫,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还是处于被动接受城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派人派工的状态,不能还是以“只为利、不为人”的合作态度消极接招,不能还是嫌麻烦,不愿接受新人的进入、项目课题的流入、机构组织的介入。尤其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各项建设的领导核心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更需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过程中,广泛借鉴“1+3模式”、“乡村之星”培训班、“雨露计划”等经验,借力生力,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合作培养和应用。一些地方早年兴起的农村服务合作组织集国家、集体、个体三股力量联合协作而结成各种纵横联系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合作体系,实际上也可作为一种农村社会服务人才联合应用的好形式。
3.3 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应用机制
3.3.1 明确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应用的着眼点 首先要明确“农村”这一基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固然要以拥有农村户口的人群为主,但还需考虑到一些不断流入农村社会进行投资发展、项目对接、技术指导、提供咨询、产品经营、资金援助等的“城市人”、“外乡人”、“单位人”。可以说,凡是为农村生产生活、农业发展进步、农民致富等提供服务的一切人员,都应纳入农村社会服务人才范畴,都需在培养应用时予以充分考虑。其次要明确“服务”这一要点。农村社会各项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必须地要抓好与“三农”问题解决相关的“人”的工作,体现出“人”的服务性和服务的社会性;要认真做好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不断为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在“三农”问题解决中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引导、教育、管理工作,切实激发出他们干好农村工作、促使农业升级、助推农民幸福的热情和干劲。最后要明确“人才”这一重点。在人口红利转向人才红利的时代,广大农村社会需要包括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农业管理人才等在内的各种服务人才。这种人才是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文化修养,在生产实践、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服务意识等方面具有一定水平的懂农行家、技术专家。
3.3.2 突出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应用的着力点 首先要建立人才信息库。农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农村党组织要建立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个人档案,分类分项归档管理,为农村社会持续发展与农村社会服务的持续开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人才管理依据。其次要加强日常培养工作。在依托党校培训基地、农民工培训基地、职业学校定点培养基地的基础上,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和送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对具有涉农理论知识或涉农专业技术的服务人才通过到有关大中专院校或科研单位学习、或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参观、学习与考察等,帮助他们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对涉农理论知识或涉农专业技术知之不多的服务人才,在服务之前进行服务相关内容的培训学习、在服务之中进行服务相关内容的指导咨询,在服务之后进行服务相关内容的总结反思,以此为后续的服务打下良好基础。对本地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也可聘请有关专家、教授到农村开办有关经济、科技、经营、管理、人文等方面的讲座,传授先进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或者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对年纪较轻的人进行培训或到田间、地头、养殖场等进行现场指导。对乡土民间文化有很深造诣的匠人培养成传播乡土民俗文化的“能人”、“强人”和“名人”;对外地的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可以根据其职业专长和服务内容等进行一些关乎农村政策和风俗、农民喜好和习惯、农业知识和技术等的普及培训,增强其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最后要抓好重点培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镇(街)、村级党组织要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农业工作先进典型、技术能手、服务标兵等,不断创新致富载体,搭建服务平台,开展惠民活动,使其在接任务、压担子中得到培养,进而充分发挥出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展示出为农亲农价值。要建立重点帮扶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在科技应用、技术推广、政策宣传等支农、惠农、助农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农村技术能手、农业服务标兵等拥有的重大意义技术、诀窍、规程等,各有关部门要在资金、技术和专利申请诸方面给予支持,并创造条件予以推广。
3.3.3 灵活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应用的切入点 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应用需要不断创新方法、灵活方式、规范管理,不能只局限于其中的优秀、典型、先进,也不能只针对本地方、本部门、本系统。要从思想观念转变着手,把培养农村社会服务人才作为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大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应用广度,挖掘潜在人才、激活现有人才、开发优秀人才、打造带头人才。要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参与的培养活动及其应用中的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平等公开的考评,力求做到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群众考评、(下转42页)(上接8页)单位考评与评审专家考评相结合,民主测评与短信、网络考评相结合,背对背差额考评与面对面考评相结合;并对其中考评优秀的,优先推荐村级后备干部、中共组织发展、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技术职务晋升等。要建立乡镇(街道社区)重要会议邀请优秀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旁听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征求和咨询优秀农村社会服务人才意见制度,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将更多农村社会服务人才留在农村。同时,也要对农村社会服务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将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一切不良人才清除,净化农村社会服务环境和人才队伍,树立新时代农村社会服务人才良好形象。
(责编:张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