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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与香港施政报告中的以人为先语言

2015-09-30庄华妮

关键词:施政报告香港政府英文版

庄华妮

政府工作报告与香港施政报告中的以人为先语言

庄华妮

英语中的“以人为先”语言提倡在表述残障人士时把表示“人”的名词前置、表示残障的修饰语后置(people with disabilities),从而避免将残疾与个人等同。分析近十几年来英文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香港政府施政报告中对残障人士的表述,发现两种文本前期存在大量政治不正确的表述,但是2008年以后都明显转而采用“以人为先”语言。这种政治正确话语能够显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尊重,但是本身也存在需要不断更新等问题。

“以人为先”语言;残障人士;政府工作报告;施政报告

一、政治正确的“以人为先”语言

“政治正确”作为一种语言和行为上的自我审查与限制,近几十年来在追求自由民主的美国等英语国家中方兴未艾。“政治正确”在词典中的定义是“在言词表达与行为中规避可能会排斥、边缘化或侮辱特定种族或文化群体的现象”[1]。具体来说,政治正确的语言、政策与行为寻求的是最大限度地避免冒犯到特定职业、性别、种族、文化、性取向、宗教的群体和残障人士。

而在对残障人士的称呼方面,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美国的政府机构、心理医学和教育领域掀起了一股提倡“以人为先”语言(People First Language)的风潮。这种政治正确语言的出发点是当提到有身体或精神残疾的人士时,用后置修饰语(people with disabilities)来代替前置修饰语 (disabled people)。对于“以人为先”语言规范[2],美国心理学会提出了五项原则,其中前三项是关于句法结构(Syntactic)的,后两项为词汇(Lexical)方面的:

(I)将表示人的名词置于前方,避免将表示疾病的形容词前置;

(II)避免用形容词作名词来表示一类人,从而把症状与人等同起来;

(III)避免使用标签化的概括性表达;

(IV)使用情感色彩中性的词,避免使用暗示“无助”的词汇;

(V)避免使用冒犯意味的词。

在本文中,对残疾人士的描述符合这些原则的归为“以人为先”语言,而违反了上述原则的则被归为非“以人为先”语言,具体示例见表1。

表1 “以人为先”语言的五个原则及示例

“以人为先”语言作为一种政治正确语言和委婉语,旨在利用符合以上原则的表达,突出强调“人”本身,而不是把个体的某些症状夸大从而掩盖其另外的品质。萨丕尔-沃尔夫假说 (The Sapir-Whorf Hypothesis)认为,人类的观点和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语言的影响。基于此,“以人为先”语言的提倡者们认为这种表达方式能够帮助公众认识到残障或疾病等只是这些人一方面的特征而已,有助于打破对这些人士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促进社会用更积极的态度面对他们。“以人为先”语言现在除了可以指残疾人士,也用来指其他一些弱势群体,比如用People who live on the street来代替the homeless(无家可归者)。

二、研究概述

我国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由国务院总理在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发布,通常包括对过去一年政府工作情况的总结、未来一年的政府工作计划和目标等内容,近年来被翻译成多国语言。而我国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每年所作的施政报告(Policy Address)是该地区重要的政策阐释,是对公众关注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热点问题的政策回应。香港在回归后一直以“两文三语”作为语言政策,因此施政报告也包含了英文、繁体和简体中文三个版本。

美国的“以人为先”语言最初就是在政府、医学界和教育界发端的,虽然学术界对于这种表述仍有争议,但是其“政治正确”性质却已经在英语国家深入人心,对展现官方尊重、关注弱势群体有重要的作用。那么英文版政府工作报告和施政报告作为面向外国媒体和外籍人士的重要政府文件,是否也已经受到英语中政治正确话语的影响采用“以人为先”语言了呢?如果是,那么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然而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以人为先”语言的研究。

因此,本文拟对英文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香港政府施政报告里关于残障人士的“以人为先”语言进行研究分析,并对“以人为先”语言的利弊进行批判性讨论。

三、香港政府施政报告中的“以人为先”语言

本研究采用香港理工大学开发的施政报告在线语料库,该语料库收集了从1997年至2009年 (除2002年外,当年并未发表施政报告)的施政报告,另外作者又把2010年到2014年的英语版施政报告自行上传到了该语料库。“以人为先”这种政治正确语言是90年代初开始提倡的,所以研究语料在时间上与之契合。两种对残障人士的表述的使用情况如表2所示。

分析发现,1997年到2007年的施政报告中 “以人为先”的委婉语和非“以人为先”语言两种表述并列存在,有些年份的施政报告中只使用了 “以人为先”语言,有些只使用了非“以人为先”语言,而有些年份则两者兼具。

Guth和Murphy的研究发现,“以人为先”语言与非“以人为先”语言在可用性及可读性方面并没有显著差异[3]。也就是说,可以排除某种语境或句法中更适合用“以人为先”语言还是前置修饰语的问题,出现两种表述混用的情况可能有两种原因:(1)施政报告的译者没有意识到两者政治正确性质的差异,使用时并没有加以区别;(2)同时采用了两种表述的目的是达成表达的多样性。

然而,从2009到2010年,“以人为先”语言开始在施政报告中对残障人士的描述中占大多数 (分别占80%和81.8%),而在2011至2014年的施政报告中,非“以人为先”语言没有再出现,对残障人士的描述全部变成了“以人为先”语言。这说明施政报告的译者已经明确意识到“以人为先”语言的政治正确属性,认为其更适宜出现在政府政策文件中。

表2 施政报告中对残障人士使用的“以人为先”语言及非“以人为先”语言

香港政府施政报告这种向“以人为先”语言转变的趋势有两个很重要的原因。其一是施政报告对生理或精神方面的残障人士给予的关注越来越多,从2010起,施政报告中对残疾人士的称谓总频率有了显著的上升(见表2)。有研究显示,香港政府的施政报告近几年来对民生领域更加关注,作出了更细致的探讨筹划[4]。这种对包括残疾人士在内的弱势群体的重视,提高了政府使用委婉语的敏感度。

第二个因素则是政府机构和计划名称的政治正确化。对残障人士的更加注重使得香港政府推出了很多针对该群体的有利计划,并且设立了一些相关服务机构,这些机构和计划的名字中都采用了“以人为先”语言,如下例所示:

(1)a.Home Care Service for Persons with Severe Disabilities.(PA 2011,第81段)

b.“Enhancing Employment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through Small Enterprises”Project.(PA 2011,第92段)

c.Public Transport Fare Concession Scheme for the Elderly and Eligible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PA 2013,第115段)

d.District Support Centr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PA 2014,第81段)

近十几年来许多英语国家都掀起了将残疾人机构和项目的名称改为“以人为先”语言的风潮,而作为前英国殖民地的香港很明显也受到了影响,近几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到的机构和项目都采用了 “以人为先”语言。施政报告的译者使用报告中这些政治正确的 “以人为先”的机构和项目名称后,报告中的其他正文自然也会开始采用“以人为先”的表达,避免造成用语风格上的不统一,以免造成“不敏感”之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政府施政报告中的非“以人为先”表述的修饰词基本都是disabled,只有两次例外,即在1998年和2010年的施政报告中各出现的一次“handicapped”:

(2)a.…… we will begin a programme to provide air-conditioning in 17 schools for physically and severely mentally handicapped children…….(PA 1998,第99段)

b.In light of the ageing profile of residents in subvented residential care homes for the mentally handicapped…….(PA 2010,第105段)

“Handicapped”表示有生理缺陷或弱智的,不仅被美国心理学会认为是违反 “以人为先”原则(V)的冒犯性词汇,牛津词典也标注该词是过时的且具有冒犯意味,所以它在英语国家的正式文本中已经很少出现。不过,施政报告中 “Handicapped”的这两次出现都与精神疾病有关,反映译者在表述精神病人时敏感度较低。而进一步分析发现,在2011年至2014年的施政报告中,对精神病人的称呼有了非常大的改变,要么变成了“以人为先”语言,如例(3a)所示,要么变成了更为委婉的mental patient(精神病人),如例(3b)。

(3)a.…… to provide intensive community support for patients with severe mental illness…… for patients with common mental disorders to cover all clusters.(PA 2011,第88段).

b.…… so as to render more targeted care and support to mental patients.(PA 2013,第163段)

此外,2014年的施政报告中还出现了children with visual impairment(视力受损的儿童)的用法,而blind(眼盲的),deaf(耳聋的)等词在英语国家已经普遍被认为是政治不正确的,多用visual impairment和hearing impairment代替。

以上转变凸显近年来香港政府施政报告中对残障人士的表述全面转向了“以人为先”语言,包括在句法上全部变成“以人为先”语言,以及使用更委婉的词汇。

四、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以人为先”语言及与香港施政报告的对比

同时,本研究也从英文版政府网(gov.cn)的电子档案中收集到了2000年到2014年的英文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2000年之前的政府工作报告未被翻译成英文版),就其中对残障人士的表述进行研究。经过分析,其中的“以人为先”语言和非“以人为先”语言如表3所示。

表3 英文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以人为先”语言和非“以人为先”语言

对比表2与表3可以发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残障人士的表述篇幅较少,数量较稳定,而香港施政报告每年对残障人士的表述篇幅则波动较大,近几年有较大的增长,并且对服务残障人士做了更深入、广泛的阐述。

在2000年到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残疾人士的称呼都是非 “以人为先”语言。而2008年后,这些称呼基本改成了“以人为先”语言(除2014年)。所以,从总体趋势来讲,英文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开始了向“以人为先”语言的转变。

不过,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非“以人为先”语言的修饰词比香港政府施政报告丰富。两者的非“以人为先”表述总频率相同(16次),但是政府工作报告中除了使用disabled(10次)之外,还使用了handicapped(3次)和challenged(3次)。

分析发现,与上述香港施政报告中不同,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的三次 “the handicapped”都是指所有残障人士,包括生理和精神两方面。其中2001年的工作报告中只提到两次残疾人士,而两次都使用了“the handicapped”来指代所有的残障人士。这种形容词指代一类人的用法违反了前述原则(II)用形容词指代一类人,加之使用了违反原则(V)的词汇Handicapped,使得这种表述的冒犯意味加强,侧面反映了这两份工作报告的译者使用政治正确语言的意识不强。

另一方面,2000年、2002年、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各有一次把残障人士称为 “the physically and mentally challenged”(生理上和精神上受到挑战的)。虽然这种用法违反了“以人为先”语言的原则(II),即用形容词指代一类人,但是在美国,challenged却是目前最常在正式场合用来形容残疾人士的词汇。它是政治正确语言中最常用的委婉语之一,如用financially challenged(经济上受到挑战的)来指低收入者等。所以,虽然政府工作报告中这种表述属于非“以人为先”语言,但却是政治正确语言和委婉语。

因此,英文版的政府工作报告揭示了一个问题:非“以人为先”语言不一定就是非委婉语,如在上一段中提到的“the physically and mentally challenged”。而符合修饰语后置的也不一定就是委婉语,比如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 “people who are physically or mentally handicapped”的表述(统计时归类为“以人为先”语言,见表3),虽然符合名词前置的原则,但是却使用了“handicapped”这一具有冒犯意味的词,也不完全是政治正确的委婉语。

总结而言,从2008年开始,英文版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残疾人士的表述也基本采用 “以人为先”语言,尤其是在句法结构方面。而用词方面较之香港政府施政报告比较多元化,委婉的和有冒犯性的词汇都出现过,反映不同年度工作报告的不同译者对政治正确语言的敏感度有较大差异。

五、对“以人为先”语言的批判性讨论

“以人为先”语言作为一种政治正确语言风潮,如今在英语的正式语境中蔚然成风,而且它不止在西方英语国家中被提倡,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英语文本中也逐渐受到重视,正如本研究所显示。但是,对这种语言形式的支持与质疑是并存的。

从积极方面来说,首先,“以人为先”语言较为委婉,有利于避免冒犯性语言对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伤害,同时这种语言规范的转变能够促使人们关注社会公平。

其次,无礼的称谓很容易使某些群体落入刻板印象,比如handicapped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无助、依赖于他人的形象。通过政治正确语言的推广,过度概括的称谓在社交场合中变得不可接受,人们就必须有意识地思考如何描述这些群体。“以人为先”语言能够使人们看到残疾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他们带有的某些疾病或症状,而不是把他们的身份认同与残疾等同起来。这有利于人们认识到残疾人还有其他个人特征,还有很多与普通人一样的地方。所以这种有意识的思考会使被描述人的个性变得明显起来,摆脱刻板印象。

但是,“以人为先”语言也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根据本研究的发现,非“以人为先”语言不一定就是非委婉语。如本文第三部分提到的 “the physically and mentally challenged”虽然违反了句法原则(II),但是其语义却已经非常委婉。根据上述规则,这个表述还应该改为People who are physically and mentally challenged,而这个表述显然过于冗长,而对于追求简洁的正式文件或新闻的标题来说,要使用这样的表达是不现实的。

第二,政治正确话语也会逐渐被普通大众广泛使用,包括那些歧视者,从而失去委婉意味,变得政治不正确起来,这就是Leech指出的大部分委婉语必经的过程。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美国社会对黑人的称呼从“negro”到“black people”,再到现在普遍使用“African Americans”(非洲裔美国人)的一系列转变。所以,“以人为先”语言的句法结构可以不改变,但是其词汇却难免要不断地变更。也就是说,如果要追求政治正确的“以人为先”语言,那么就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不断地更新表述,并且随着资讯传播的加快,这种更改很可能会越来越频繁。

第三,“以人为先”语言适用于英语,但是却不一定能够适用于其他语言,比如修饰语只能前置的中文,所以它在很多语言中无法被推广,同时从英语翻译成其他语言的过程中也难免失去其最显著的句法特征。

最后,“以人为先”语言这种政治正确话语是否能够帮助消除公众对残障人士的歧视并没有得到验证。采用政治正确语言固然能够从语言表达上展示对弱势群体的尊重和关注,但是现实中消除歧视远远不止是改变称谓这么简单,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只要能改变语言,就能改变人们的态度和思维方式”的设想未免太过于单纯。

六、结语

“以人为先”语言是英语国家近20年来流行的对弱势群体的委婉称呼。

本研究分析了英文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香港政府施政报告中对残疾人士的表述,发现在90年代和21世纪初,这些文本中还存在着大量非“以人为先”语言,甚至存有不少冒犯性的词汇,但是近七、八年来,这些文本也开始倾向采用“以人为先”的政治正确话语来描述残障人士。作为官方文件,使用“以人为先”语言能够彰显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尊重,但是这种政治正确话语也会带来需要不断更改的麻烦,并且要切实改变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态度单靠这种话语的改变也是不够的。

[1]Hornby A S,Wehmeier S.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7th ed:1325.

[2]Halmari H.Political correctness,euphemism,and language change:The case of‘people first’[J].Journal of Pragmatics,2011(43).

[3]Guth L J,Murphy L.People First Language in Middle and HighSchools:UsabilityandReadability[J].TheClearingHouse:A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trategies,Issues and Ideas,1998(2).

[4]王加林,李玉坤.回归前后香港政府施政报告内容分析的对比研究[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3(4).

(编辑:张齐)

H030

A

1673-1999(2015)12-0108-04

庄华妮(1988-),女,硕士,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佛山 528000)文学院外语系助教,研究方向为商务英语、社会语言学。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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