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上博九《陈公治兵》小札
2015-09-28房郑
房郑
[摘要]上博九《陈公治兵》简文涉及到排兵布阵和军事作战的情况,其中第13简介绍了先秦时期楚国如何用乐器来指挥战争,为了解春秋战国时期的军事制度提供了珍贵的材料。该简中的一些内容可与《周礼》等传世文献相印证,对于认识《周礼》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战国楚简 陈公治兵 军器 周礼
钲,《说文·金部》:“钲,铙也,似铃,柄中,上下通。”段玉裁注:“钲似铃而异于铃者,铃似钟有柄,为之舌以有声,钲则无舌,柄中者,柄半在上,半在下稍稍宽其孔,为之抵拒,执柄摇之,使与体相击为声。”钱玄先生在《三礼通论》中提出:“《周礼》无‘钲字,即用‘镯字。”《说文》:“钲也。从金蜀声。军法:司马执镯。”郑玄注:“镯,钲也。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诗·小雅·采芑》:“钲人伐鼓。”孔颖达疏:“镯,亦名钲也。”从古书的注解上来看,“钲”“镯”应该是同一种乐器,可能由于命名角度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名称。王念孙《广雅疏证》:“钲者,丁宁之和声。”钲当为丁宁之合音,钲又名丁宁,这是乐器发音的角度命名的。《周礼·地官·鼓人》:“以金镯节鼓。”《诗经·小雅·采岂》曰:“钲以静之,鼓以动之。”从文献记载可以看出,行军时用击鼓使士兵前进,击钲来节鼓,使士兵肃静,所以古代常用“钲鼓”并称以言军事。如《汉书·东方朔传》:“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
錞于,亦作錞釪、錞,我国古代铜制打击军中乐器。顶上有钮,多为虎形状,故有“虎钮錞于”之称。使用时将钮悬挂,用锤敲击底口外出发声。《周礼·地官·鼓人》:“以金罅和鼓。”郑玄注云:“錞,錞于也。圆如碓头,大上小下。乐作,鸣之与鼓相和。”从《周礼》中可知,錞于常与鼓配合,用于战争中指挥进退。《淮南子·兵略训》:“两军相当,鼓錞相望。”多用于战阵。《国语·晋语五》:“战以錞于、丁宁,儆其民也。”韦昭注:“錞于,形如碓头,与鼓角相和。”
铎,可以说是一种铜质的铃铛,形如铙、钲,体腔内有舌,使用时手执铎柄振摇,可使铎舌撞击铎体发声。《说文·金部》:“铎,大铃也。军法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两司马执铎。”铎的舌分铜制与木制两种,铜舌者为金铎,木舌者即为木铎。《周礼·天官·小宰》:“徇以木铎。”贾公彦疏云:“铎,皆以金为之,以木为舌则日木铎,以金为舌则曰金铎也。”郑玄注:“古者有新令,必奋木铎以警众。木铎,木舌也。文事奋木铎,武事奋金铎。”从注释可以看出,金铎一般用于武事,木铎用于文事。《陈公治兵》简文表明木铎也可用于军事,这可能是由于周朝后期各诸侯国在军法礼制上与周王室产生了区别。《周礼·地官·鼓人》:“以金铎通鼓。”至于负责振铎的人,照《周礼·夏官·大司马》的说法,是“司马振铎”。
对于何为“通鼓”,贾疏认为“两司马振铎,军将以下即击鼓,故云通鼓”。孙诒让认为:“以鼓者非一人,故振铎令一人先鼓,众人遍鼓之。”无论如何,从《周礼》的记载来看,击鼓与振铎的确应当是紧密相连的。如“三鼓振铎”“鼓人皆三鼓,两司马振铎”等等。
上博九《陈公治兵》简文的出土在一定程度上间接证实了《周礼》所记载的“六鼓”“四金”之说的可靠性,对认识《周礼》有一定意义。从很多考古墓地的发掘情况来看,都出现了多种乐器组合出土的情况,说明这些乐器经常在一起使用,或用于共同配合指挥战争,或用于政教祭祀宴飨。但同一军器在《周礼》和简文中的功用不尽相同,可能因为战国时期,诸侯割据,各诸侯国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不同导致在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领域出现了与周礼要求不相融的局面,礼乐崩坏,形成了自己本国的军事战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