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之隐
2015-09-27曹军庆
曹军庆
大头边往外走,边扣皮带。我磨蹭了一会儿,大约等了半小时,我才老大不情愿却又精神抖擞地出了门。我在跟踪大头,盯他的梢。街上人多,见不着大头的背影。但我胸有成竹,我知道他在哪儿,他在绿岛咖啡屋。我吊着他呢,无意间听到他半截电话,他跑不掉。
跟踪老公是件很丢脸的事,可是我控制不了这种欲望。我的生活被毁了。这不全是我的错,跟我的工作有关。我在报社倾诉版做编辑,谁在这儿做久了,都有可能被毁掉。
都说倾诉版最受欢迎。要闻版没人看,广告版看的人也少。社会新闻和娱乐新闻倒是有人看,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事,民工被钢筋刺穿啊,富二代开宝马撞人啊之类,或是些明星八卦。看的人多,但简单,缺回味。不过是茶余饭后,给人提供些闲聊的佐料而已。不像倾诉版,倾诉版上面的故事荡气回肠。家庭主妇们买菜回家,先要看完上面的故事,再眼泪汪汪地去做家务。主任说过,好多读者订报也好,买报也好,都是冲着倾诉版上的情感故事。社长总编也都重视这一块,既能增加发行量,又能吸引广告客户。主任说:“领导一见着我就直竖大拇指。”
“你们就放手写吧,”主任指着格子间里我们三个编辑说,“往狠里写。赚到的泪水越多越好,让读者一看到你们的文字,就禁不住眼泪哗哗地流。”
我们三个编辑,一男两女。男的光头,外形酷似电视里一档婚恋节目的主持人,笔名卞节。另一位是大龄剩女,笔名郜蜜。我呢,已经结婚三年了,夫妻关系和美,笔名褚麦。我们既是报纸上那些情感故事的倾听者,又是笔录者。
使用笔名,是自我保护。所有个人信息,报社都保密。因为故事里有些当事人,认为诉说者诽谤诬蔑了自己,从而损害了他(她)的名声,会扬言报复,对此要有所提防。诉说者用化名,提到的人也用化名。力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只想说故事,不想成为报复对象。报纸上公布了每个人的手机号码,那是报社另外给我们配置的工作手机。谁想来倾诉,可以打手机联系我们。工作之余,另外还有私人手机。每天下班,我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工作手机关掉。
听人说故事,并把它记下来发表,在我们是工作。大家的笔名都是谐音。变节,告密,出卖。我其实更想取“背叛”的谐音来做我的笔名,没找着恰当的字才作罢。
取这样的笔名,和我们听了太多的故事有关系。
在一开始,我经常脸红,好像不经意间偷窥到别人的隐私。这让我羞愧,倾诉间(即我们的工作室)布置得像是一间客厅,或书房。里面的情调,比广告接洽室雅致得多。有音响,必要时可以播放不同的音乐。茶几上备有纸巾盒,供倾诉者痛哭流涕时,拿来拭泪。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很少有人不哭。窗帘有好几层,倒不是为了遮光效果好故意加厚了,而是不同功用的窗帘有不同颜色。有橘色,蓝色,浅黄色,还有深黑色。为了配合当事人的心情和故事,该用哪一款颜色的窗帘就用哪一款。把一种颜色的窗帘放下来,另几种颜色便卷起来。某一种颜色对某一种情绪的宣泄,具有鼓励和刺激作用。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慢慢熟悉并逐步得到积累。
工作时间久了,听得也多,我逐渐变得冷漠和麻木。那些愁肠百结的故事再也不能打动我,那些泪水也没法让我产生哪怕一点悲悯和共鸣。都不能,我只是一个冷眼旁观的记录者和文字撰写者。我发誓,并非我有多么铁石心肠。实在是我听得太多了,所有的故事全都大同小异。欺骗,谎言,和解,以及无休止的反目成仇。
怎么会有那么多故事,从表层看不出来。无论从社会表层,还是从个人表层,都看不出来。如果没有讲述,没有倾诉,事件的真相是否就会永不见天日?
很多人主动联系我们,愿意面对公众,公开自己最隐秘的事情。那些人刚刚走进倾诉间时,都是正常人。服饰,谈吐和表情都一样。可是谈着谈着,他们会变得不正常。谈话的过程在发酵,发酵是悄然发生的。那是因为他们讲述的故事不正常,那样的故事被谁讲着都不正常。
有时候,我会把我们的工作间想象成纪委“双规室”。作此联想不是没有道理。有些当事人完全像是在招供,声泪俱下地供述着他生活中所有的隐秘。很多人事实上都活在悔恨交集中。
吴同(化名)进来时衣着整洁,就像是一名干部正步走入会场。他的容貌和风度无可挑剔,我甚至觉得他比我们的主任更像主任。我接待了他,在此之前他主动打我工作手机,和我取得联系。我记得他在电话里说,“褚记者,我喜欢你的文章,这也是我找你倾诉的原因。相信你能写好我。”
我说,“争取吧。”
给吴同泡好茶,我问他,“你要点音乐吗?”
“不要吧。”他犹犹豫豫地说。
“那么,你选哪种颜色的窗帘?”
“窗帘也有好多种吗?”吴同看上去有些不解。
“是啊。”
这时候,我就像是一个正在销售窗帘的裁缝,而不是记者。我站在窗前,哗啦啦地放下一款窗帘,又卷起另一款,耐心地一一展示。卷起,放下,塑料链子和套圈在杆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吴同最终选择了深黑色。那种颜色像是乡村棺材上面的新鲜油漆,即使亮着灯光,房间里还是显得压抑。
他的开场白拘谨而沉闷,都是些客套话。
我鼓励他:“你说,不要有顾忌。”
吴同因此开门见山,一下子进入了状态。他说,“胡蝶(也是化名)是我从别的男人手上抢过来的。我对她一见钟情,她当时正和刘刚(同样是化名)热恋。我费尽心机,横刀夺爱。结婚以后,我像是泡在蜜罐里,整天甜酥得晕晕乎乎。可是等她生下孩子,我却堕入了地狱。这孩子不足月,我们结婚才七个多月他就降生了。我瞅着他的眉眼,瞅哪儿哪儿像刘刚。这么说吧,我的孩子和刘刚就像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胡蝶她给我戴了绿帽子。我不仅戴着绿帽子,还替别人养育孩子。”
说到这儿,吴同的心理防线开始崩溃。他大喊大叫,并伴有间歇性哭泣。“我亏得慌哦,太不划算了。看起来是我夺走了胡蝶,实际上更有可能是刘刚不要她,把她甩给了我。她嫁给我时,明明已怀着他们的孩子。对此他们心知肚明,只把我一个人蒙在鼓里。”
吴同带着一只包,不知什么时候他从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他暴跳如雷,挥舞着水果刀疯狂地切割着空气。“我要杀了他,杀了那孩子,狗杂种,他活生生就是一罪孽。我放不过他。”
听他这么说,我倒抽一口冷气。吴同的模样极度疯狂、危险,和他刚进来时的温文尔雅完全不同。吴同像极了走投无路的凶手,在我面前张牙舞爪。
“你不能走极端啊。”我说。
“我要杀了他。”吴同红着眼珠子。
“孩子长得像刘刚,也不一定就是他的啊,你得做DNA才是。”
“我不做DNA,”吴同说,“坚决不做,我不能把最后一点念想也给丢了。如果只是恨刘刚,恨胡蝶,倒也简单,杀了这孩子就是。可问题在于我跟这孩子有感情啊,这可真够无耻的!我跟别人的孩子,居然就像亲生儿子一样父子情深。”
吴同大哭,定了定,又说,“可我还是要杀了他,杀了他之后,我再自杀。”
说完,吴同整理好衣服和发型,扬长而去。临走,他没忘记把水果刀塞进包里。
我和大头讨论过这件事。老实说,我对此忧心忡忡。我担心不定哪一天,城里将会出现一桩父亲杀死儿子的惊天凶案。吴同倾诉时的神态,让我笃信他下得了手。
但大头却在嘲笑我,他认为不可能。
“以我的经验,”大头说,“越是扬言要杀人或自杀的人,越不会。那些杀人或自杀的人,平素里全是沉默寡言。”
“你看不出哪怕一点苗头?”
我希望大头正确,不想孩子被杀。大头是律师,受理过很多委托人的案子。既有罪犯,也有受害者。他了解的隐私一点也不比我少。就其深度或残酷性而言,或许比我所知道的更耸人听闻。所不同的是,我每次听到一些奇形怪状的事,回来都会对他讲。大头不,他的案子在结束之前始终对我守口如瓶。
“我和你不同,”大头说,“你的事情可以公开,你要登报纸。我的事情需要保密,案子未结,我不能透露任何风声。”
这倒也是。不过呢,我们夫妻俩接触到的全是些破事。破得不能再破了,没一桩好事。他那儿是谋杀,离异,贪赃枉法,争夺遗产。我这儿呢,是劈腿,背叛,稀奇古怪的诈骗和疯癫。
大头是从乡下出来的,父母仍在乡下。我的父亲去世多年。母亲则患上了老年痴呆症,常年住在医院里。母亲的病情时好时坏,偶尔才有短暂清醒的时候。
我和大头之间的交流,在我们结婚前一两年还非常密集。我一回来就跟他讲故事,厨房也好,床上也好,我对此津津乐道,一讲起来就没完没了。都是我工作时听到的故事,有时候我讲完了,他还会意犹未尽地在我的故事后面往下续。像是游戏,或网络上的集体创作。一个人写了前半部分,另一些人在后面续。这种游戏是我们婚姻开始阶段的润滑剂,带给我们欢笑和快乐。
小琴(化名)是武汉人,18岁去上海求学。她父亲托他一个朋友,也就是小琴的叔叔在上海照顾她。叔叔照顾小琴无微不至,让小琴在异乡找到了家的感觉。随着时间推移,情窦初开的小琴竟爱上了叔叔。叔叔本不想接纳这份爱,却经不住青春少女的诱惑,两人同坠爱河。
待到小琴毕业,她重又回到武汉,并找到一份工作。叔叔决意斩断情丝,让小琴找一个如意男友结婚。小琴不从,多次往返于上海武汉,私会叔叔。
这事被小琴父亲知晓,他痛骂叔叔禽兽不如,并坚决阻止他们继续来往。为了让女儿尽早回头,父亲四处托人找关系,给小琴介绍男友。叔叔也支持小琴相亲,早日完婚。
小琴饱受压力,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和陌生人相见,并草率地挑中了一个工程师作为自己的男朋友。小琴一边虚情假意地和人家谈情说爱,一边仍然以出差为由去上海见叔叔。
叔叔劝小琴不要这样,要她一心一意对男友。“就像他对你一样。”叔叔这样说。
小琴含着眼泪对叔叔说,“我不会那样。”
时光流逝,小琴在和工程师的交往中,竟真的爱上了他。就像是冷水泡茶叶,茶叶终究泡开了,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她打算嫁给他。这样的结果,应该各方都能接受,是最好的一个结果。不显山,不露水,危机化解于无痕。
偏这时,叔叔那边却出事了。原来,婶婶知道了叔叔和小琴的事。她要死要活地闹,两人便分手离婚了。叔叔离婚后,要求从上海总公司派往武汉分公司。总公司体谅叔叔刚离婚,想换个环境,离开上海这座伤心城市,也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小琴已经领了结婚证,并在亲朋好友中散发了婚宴请柬。叔叔却意外地来到武汉,并告诉小琴,他可以和她在一起。
听了小琴的讲述,我给这篇文章做的标题是《小琴应该怎么办?》。
报纸倾诉版上的这个标题,很能吸引读者眼球。文章发表后,很多读者给报社打电话。
那都是后来的事。当天晚上,报纸还没出来,我一回家就跟大头说了这故事。
“小琴应该怎么办?”
大头沉吟着,“她至少有三种选项。”
我明白,大头又要续故事。他至少要续出三个不同的版本。我们刚洗过澡,我舒舒服服地蜷在他怀里,听他胡侃。
“第一种选项,”大头说,“小琴独自承担,她毒死了叔叔。几个月之后,或者更久,叔叔的尸体(由蛇皮袋子裹着)在下水道里偶然被发现。警方顺藤摸瓜,查到小琴这里。”
听大头续故事,我身上发冷。
“第二种选项,小琴跟叔叔合伙,谋害了工程师。他们将工程师碎尸,并埋在公园的一棵银杏树下。有一对痴男怨女,想把他们的爱情之锁锁在这棵银杏树的树根上。那对恋人,将他们的爱情誓言刻在一把摩托车的条锁上,并把它深埋地底,锁上银杏树的树根。他们这么做,是希望爱情像银杏树一样长久。这想法源于银杏树是长寿不死之树。他们刨着树下的浮土,无意间却刨出了工程师的碎尸。小琴和叔叔败露。”
我所重复的,只是大头说出的梗概,我也只能记住这些。但他确实还说出了更多细节。就像是他身临其境,或是他的当事人事无巨细,全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了。
“难道你案卷里的那些案例,都是这样的东西?”
“你的故事往前发展,就会是这样子。”
“这么说,我们是在同一个故事里?”我疑惑而恐惧。
“还有第三种选项,”大头继续说,“小琴仍然和工程师结婚,却在婚姻中和叔叔保持通奸关系。他们生的孩子,是叔叔和小琴怀的。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有一天,工程师将会发现这种关系。为了发泄愤怒,他会杀死他们中的某一个,小琴或叔叔。或者两个人一起杀掉。”
大头续的故事,有浓厚的律师痕迹。他说的是案件。仔细想,他所说的并不是我故事的续编,真真切切就是他之前亲手经历过的三桩案子。他没有说故事的天赋,都是他卷宗里的记录。
我为我们相似的工作而沮丧,它让我提不起精神。为安抚我,大头和我做爱。我们那时候的性关系相当和谐。
现在看来,我的工作是有毒的,那些故事浸染着毒素。文章发在报纸上,人们喜欢看,他们追捧我的版面。可是我天天泡在这样的故事里,避无可避。我的人生观开始出现变异,对人生越来越绝望,对人也越来越不信任。
每个人都有隐私,一旦被讲出来,那些隐私都很丑恶。披着外衣的原罪,最好都捂着,人活着就是要把隐私捂着。捂紧一些,捂着才体面。偏偏有那么多隐私要撕开,要一五一十告诉我,再由我宣扬出去,这是在干什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猜测别人,包括邻居和同事。之前,我从没怀疑过他们,我觉得他们都是和我一样的人。现在不行,我老在揣度他们。我很轻易地注意到诸多破绽,看到他们的不检点处。我的男邻居养了一条狗,每天黄昏他遛狗时,几乎总能在相对固定的地点碰到另一个遛狗的女人。那女人颇有姿色,他们会站在那里谈论好一会儿。我觉得他们之间,不会只是谈论天气或谈论狗那么简单。从他们的表情和笑声中,能发现很多内容。
至于我的同事卞节和郜蜜,似乎也不是那么单纯。他们当着我的面挤眉弄眼,还当着我的面给对方发短信。
卞节有一天对郜蜜说,“快看你手机。”
郜蜜说,“什么?”
卞节说,“给你的短信呀。”
郜蜜说,“有病啊,你说就是了,还发什么短信。”
卞节说,“少啰嗦,你看啊。”
郜蜜就看手机,看完之后哈哈大笑。
什么意思?搞什么鬼啊?我也在旁边呢,把我当外人?我一扭头出了办公室。中午在食堂吃工作餐,郜蜜凑到我身边,把手机递给我看,说是卞节发给她的彩信。彩信是一张照片,里面有一条滑稽的狗。我知道郜蜜喜欢狗,可我还是坚持认为这条彩信不是她在办公室看到的那一条。她现在告诉我,像是要洗刷什么。我不明白,有什么好遮掩的。
我承认,我害上了疑心病,对什么都不信任。这不是好事情,不信任让我和这个世界脱节。
父亲死了好多年。生前,父亲爱酒,酷爱收藏酒瓶。有一面壁柜,里面装满他的收藏品。
普通的酒瓶子父亲不收藏,一喝完就扔掉。可是有一只五斤装的圆肚子酒坛子,父亲没扔。它笨重,丑陋,父亲却当宝贝似的,他往里面装填东西,把坛子口封得死死的。封蜡,上面还贴着小纸条。
临死前,父亲告诉母亲,“我死后,你可以打开那只酒坛子。”
当时,我们都听见了父亲这句话,我和大头都在场。
母亲温顺地答道,“好,我打开。”
过去了这么多年,时至今日,母亲仍然没有打开酒坛子,它还在父亲的酒柜里。现在母亲早已住进医院,她躺在医院十八楼的一张病床上。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的时候少,糊涂的时候多。
她生活不能自理,把她留在家里有生命危险。发病时,她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岁数;不记得回家的路,和自己是谁;也不认得我和大头,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没想到老年痴呆症这么厉害。家里若没人,电路和煤气开关,随时都能致母亲于死地。我和大头商量,最终还是把母亲送到医院。虽然要花钱,毕竟心里安稳。
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这只丑陋的坛子,我好奇地跟大头打趣,“是不是父亲把存折或房产证塞在里面了?”
“你就是想看个究竟。”大头说。
我说,“你就不想看吗?”
“想啊,可是只有母亲才有权打开它。”
律师!
“可是母亲没有行为能力啊,她糊涂了。”
坛子口上的小纸条,是父亲的亲笔字,字迹已泛黄模糊。我放在灯下,拿着放大镜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
父亲写道:“秀芹,我死后请你务必打开。”
秀芹是母亲的名字。落款是:道毅敬上。后面是年月日。
父亲把这件事情看得很重,他用了“敬上”两个字。父亲一生谨慎低调,从没有让人诟病的地方。在单位或家里,父亲都有良好的口碑,堪称楷模。
那么,他到底把什么秘密装进了酒坛子呢?我正害着疑心病,好奇让我寝食难安。我拿剪刀撬它的封口,折腾了老半天也撬不开。父亲封得可真够死的。没办法,我抱起酒坛子,咣啷一下扔在地上。第一下不行,第二下也不行,第三下才把它摔碎。
我从坛子碎片里捡起一大沓信件。那是父亲和一个名叫周心怡的女人的通信。他们的奸情维持了十七年,这是他们的情书。最上面一封信,是父亲写给母亲的。他向母亲认罪、忏悔,并希望能得到她的宽恕。父亲说,“秀芹你是慈悲的,如果能得到你的饶恕,我将在九泉之下瞑目。”
那个下午是阴天,父亲的遗像挂在墙上,他看上去端庄正派,一丝不苟中暗含着羞怯。我坐在地上阅读父亲的情书,用他给母亲信中的字眼叫作罪证。我读着,时不时抬起头来瞅一眼他的照片。我觉得父亲在和我开玩笑,和所有人开玩笑,但又绝对不是。情书里的父亲,和所有人眼里的父亲完全不是一个人。父亲和周心怡在情书里诉说他们如火的激情,像少年那样哀怨,燃烧着相思之苦。同时,还在信里无所顾忌地谈论他们的性生活,那些动作,以及当时细微的感受。
我能理解父亲。在那个下午,我和父亲之间已不是父女关系,而是记者褚麦和一名倾诉者(道毅)的关系。父亲在他死后,以书信的形式和我作了一次完整的倾诉。
这就是我的职业,我的职业就是做这个。
望着墙上的遗像,那照片真是无可挑剔,道貌岸然。谁会相信?
我从地上站起来,酒坛子的碎片扎破了我的腿,我在流血。可是我对父亲说,“我不恨你,一点也不恨。没关系,你还不是最坏的。我现在做记者了,知道很多事情,比你坏的人多的是。”
第二天,我去医院探望母亲。
母亲突然清醒过来,这可真是难得的好日子。母亲认出我,叫我的学名,又叫我小名。她还回忆了我童年的几件趣事。种种迹象表明,母亲清醒无比。
她说,“你怎么才来啊?我想你。”
听到母亲软弱的呼唤,我愧疚难当。母亲让我给她洗澡、洗头、剪指甲。我一一照做。母亲可真脏啊,但我做得开心。我甚至已经在心里暗暗盘算,只要母亲继续清醒,什么时候把她接回去。
昨天阴天,今天却艳阳高照。我把母亲推出来晒太阳。18楼的楼道里,阳光能照进来。母亲刚洗过的头发,花白而蓬松。
我问母亲,“你还记得父亲去世前让你打开的那只酒坛子吗?”
母亲想了想,说,“记得,”她微笑着,“样子又土又蠢。”
为什么要问母亲?因为母亲这时清醒了?我到底害着疑心病,还是职业病?
“父亲让你打开它,你怎么不打开呢?”
我推着母亲边散步边说话,看上去贴心而温馨。
“我为什么要打开?”母亲反问道。
“你不想知道里面装着什么吗?”
“不用看,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
“你父亲对我忏悔,想要我宽恕他。”
“他对不起你吗?”
“他和周心怡好了十几年。”
“你都知道?”
“知道,可是他以为我不知道。”
“那么,你宽恕他吗?”
“不宽恕!”母亲回答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
“因为,”母亲压低声音,悄声说,“我爱道毅。”
这逻辑!
我又问,试探性地问,“你没有对不起父亲的地方吧?”
“有啊。”母亲说。
“真有?”
“真有啊,我和你吴叔叔好过一场。”
吴叔叔我知道,和我们家是世交。他眼下肝癌晚期,也住在这家医院,在11楼。
“这事,父亲可能不知道。”我说。
“对,”母亲严厉地望了我一眼,“他到死也不知道。”
阳光照进楼道,可能是透过玻璃的缘故,颜色有些发暗,光线软绵绵的。我有一瞬间的幻觉,想要跳楼。从医院18楼跳下去,会怎么样!母亲说了好一会儿话,体力上有些透支。她闭着眼睛歇了歇,等她睁开眼睛,母亲重又回到迷糊状态。母亲是否糊涂,我从她眼睛里一眼就能看出来。
“你是谁啊?”母亲问道。
“你要把我推到哪里去?”
她扯着我的手,叫我妈,她哭着说,“你是我妈,妈!”
把母亲送回病房,我想着下一次探望她该是哪一天。
我极度悲观,对人生绝望透了。靠!这世上就没一个干净人。谁干净?没人可以信任,没有!表面的东西和背后的东西,完全不是一回事。
下班之后,我常常借故不回家,一个人跑到小酒馆去喝闷酒。酒精让我遗忘、麻木。我写过一篇小说,题目就叫《一个人的对话》。从网上能搜到这篇小说,它叙述了我醉酒状态中的自言自语。小说当然很可笑,我又不是写小说的,我平常的工作是写报纸上的情感故事。
在我一个人喝闷酒的时候,大头打电话我不接,发短信我也不回。他问我怎么不回家,去哪里了,我就跟他撒谎,鬼扯。看到大头疑神疑鬼的眼神,我心里很难过。可我还是要撒谎,不能跟他说实话。我不能说因为太悲观,我变成了酒鬼。
喝完酒,为了遮盖嘴里浓烈的酒味,我在酒馆里坐到很晚才回去。我还大量咀嚼吞食口香糖。大头要和我接吻,我就躲躲闪闪。我包里装着各种品牌和包装的口香糖,有事没事总往嘴里塞。
大头一定注意到我的反常。
他皱着鼻头问,“你喝酒了?”
我编造谎言,说是哪个同事过生日,或是哪个从前的同学生孩子,喝了点啤酒。“一杯而已。”我说。
“你吃那么多口香糖干吗?”大头又说,“像吃豆子一样。”
“我口腔溃疡,”我说,“拿它除异味呢。”
骗人的滋味并不好,大头问过之后再不问。
我和大头的关系变得冷淡和陌生,我甚至能从我们中间发现某种敌意。我不和他讲故事,他也不再和我谈他以往的案件。夫妻关系疏远、别扭。既冰凉,又装作彬彬有礼,着实让我恐惧。
我瞒着他喝酒,他也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看到他偷偷摸摸地发短信,或者匆匆忙忙地把收到的短信删除掉。接电话时,他经常吞吞吐吐地说半截话,让我疑窦丛生。会不会大头也有问题呢?我真不敢想。我开始怀疑大头。天啊,我就是怀疑他,我不能不怀疑。
怀疑大头,让我亢奋激动,成天牵肠挂肚。听过那么多故事,使得我对付大头有经验。我假装自己的手机没电,频繁借用他的手机。用完也不马上还他,故意询问有哪些功能,有哪些游戏软件。一边询问,一边顺势查询他的短信和通话记录。在大头睡觉之后,我翻他的包,翻他的手包和钱包。洗衣服时,我嗅他内衣的味道。从他上衣的肩部或胸部,我寻找是否有女人的发丝。
没找到发丝,也没嗅到异味。可我坚持认为大头不正常,仿佛是病毒感染,什么事都不对头。就连做爱,也大不如从前。次数减少,做得也不好。大头小心翼翼地跟我做,像是怕碰坏了我。难道我的乳房是瓷器?或者像玻璃那么易碎?他往后缩,就像是要抬起身子弃我而去。那感觉一点也不好,他的头向后仰。几乎可以说是想从我的身体里,把他自己连根拔起。
我让他使劲,我说,“你使点劲。”
大头就使劲,但是看得出来他有些勉为其难。我搂住他。他的腰部绷得紧紧的,仍在往后缩,或是往上提。他真是怕碰坏了我。大头喘着气,喉咙里有嘶哑的响声。
我说,“你再使点劲。”
“你老要我使劲。”
“是啊,你使。”
“我在使啊。”
“再使。”
“你对我不满意吗?”大头说,他停了下来。
“不是,”我辩解说,“是你对我不满意。”
“我没有。”大头说。
“我也没有。”
说了这么一通话,大头瘫软在我身上,他居然做不了。我恼火之极,眼睁睁地看着大头穿衣起床。
“我们不能做吗?”我在床上蜷成一团。
“我哪知道。”大头脊背对着我,声音里充满嫌恶。我不知道他在嫌恶我,还是在嫌恶他自己。
这时,大头的手机响了。不是响了,是振动,大头这些日子在家里一直把手机调在静音状态。手机搁在梳妆台上,呼呼地振动着。大头在穿衣服,装作没看见。我也装作没看见。振动了一会儿,停止了。之后,又振动,呼呼的。
我忍不住,说,“你有电话。”
大头冷冷地说,“知道。”
梳妆台就在床旁边。既知道,却又不接,他是有意要急死我。手机停止振动,过了会儿又振动起来,看来打电话的人急不可耐。
大头拿起手机,摁下通话键,并不作声。大头向洗手间走去,他不是尿急,无非是要回避我。我把耳朵贴在洗手间门上,有哗哗的水声。我只听到了半句“绿岛”,后面还有“一会儿见”。
绿岛是一间咖啡屋,在我们家附近,大头不会把他们的约会地点定在那儿吧?
大头说,“我有事,得出去一下。”
我说,“现在吗?”
他说,“是啊。”
我说,“那你去吧。”
那一瞬间,我决定跟踪大头。
我没有即刻尾随他,我要给他充裕的时间,半小时后我才直奔绿岛。绿岛紧邻美术馆,前面是一片广场。路上我在想,若是见了大头的女人,我怎么做才算得体。我要不要和她打架,往她脸上吐唾液,骂她,撕扯她的嘴和头发。
所有沿途这些设想全没派上用场。因为和大头约会的不是女人,而是一个男人。他们就坐在卡座里。我暴露在咖啡屋绿色的灯光下面,整个傻眼了。那男人像是认识我,他在座位上半欠身向我致意,算是和我打过招呼。我恍惚觉得他眼熟,像是在哪里喝闷酒时,眼里晃过他的影子。他和大头说过几句话,起身走了。
我浑身乏力,没一点劲。退出绿岛咖啡屋,我一个人在广场上走。广场上有人散步,也有人随着音乐跳舞。大头追上来了,搂着我肩头,他毛茸茸的脑袋,在我脖颈那里磨蹭。我们已有多久没这样过啊。
“那人是谁?”我在大头耳边悄声问。
“一个,”大头说,“私人事务调查者。”
“不就是私人侦探吗?”
“可以这样说。”
“你让他调查我呀?”
“是啊,调查过。”
“我有问题吗?”
“没有,你到处喝闷酒。”
“你呢?”
“我也没问题。”
原来大头鬼鬼祟祟的,是在做这个事。在我怀疑他的时候,他也在怀疑我。天啊,就是这么回事。我觉得他有问题,他觉得我不正常。他打我电话不接,发我短信不回,不知道我在搞些什么鬼名堂。我觉得他行为怪异,我们彼此猜疑。没想到他比我更过分,居然还会请私人侦探来调查我。律师就这德性,凡事讲证据。
“下次我也请他。”我说。
“请他做什么?”
“调查你呀。”
大头不让我说,就在广场上抱着我激情拥吻。我没拒绝他,也不管旁边是不是有人。我傻乎乎地流着眼泪,大头也流着。我们的舌头,卷着彼此的唾液和泪水。
我们亲吻着。我听到路过的人在议论我们。他们说,“瞧!这两个狗男女,肯定是搞婚外恋的。”
“偷情。”
“不管不顾,”有人说,“现在的人真够不要脸的。”
(选自《北京文学》201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