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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否定副词比较研究

2015-09-25徐光宇

现代语文(语言研究) 2015年9期

摘 要:否定副词是汉语副词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在汉语表达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以出土帛书《老子》乙卷前的古佚书《黄帝四经》中的否定副词为研究对象,分别比较了“不”“弗”“无”“非”“未”“毋”“勿”7个否定副词在句法功能和语义功能方面的特征,以期为更好地判定否定副词在上古汉语时期的使用状况提供依据。

关键词:黄帝四经 否定副词 句法功能 语义功能

否定副词早在殷商甲骨文时期已经出现,如“不”“勿”“弗”“不”“亡”“毋”“弜”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否定副词的功能有的改变,有的消失,有的增加。《黄帝四经》作为出土古佚书,其语言的真实性更能说明这些否定副词在当时的形态功能。书中共有否定副词7个:“不”“弗”“无”“未”“非”“毋”“勿”。按其陈述方式我们可分为直陈式否定(不,弗,无,未,非,毋,勿)和非直陈式否定(毋,勿)。下面分别从句法功能和语义功能两个方面进行比较。

一、句法功能上的比较

否定副词在句法功能上大都位于动词、形容词和名词谓语前充当状语成分,但在与谓语和其他词类组合方面以及其所修饰的动词是否带宾语方面有许多细微的差别。

(一)不

1.“不”用在名词前,使名词谓语具有动词的性质。文中共出现9次。如:

(1)生必动,动有害,曰不时,曰时而倍。

文中还出现了名词后面带宾语的情况,即“不+名词+宾语”的格式。如:

(2)然而不知王术,不王天下。

2.“不”用在动词谓语前表示否定。总共出现295次。例如:

(3)以强下弱,何国不克。

文中还出现了许多“不+动词”的引申式。如:

a.不+动词+宾语

(4)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而无功。

b.不+能愿动词+动词

(5)处于度之内者,静而不可移也。

c.不+能愿动词

(6)立于不敢,行于不能。

d.不+能愿动词+动词+宾语

(7)臣肃静,不敢蔽其主,下比顺,不敢蔽其主。

e.不+副词+动词

(8)衣服不相逾,贵贱等也。

f.不+能愿动词+副词+动词

(9)夫天地之道,寒热燥湿,不能并立。

j.不+介宾短语

(10)故王者不以倖治国,治国故有前道。

3.“不”位于形容词谓语前表示否定,不带宾语。文中共出现41次。如:

(11)以此有国,守不固。

(二)弗

1.“弗”用法较为单一,一般只用于动谓前表示一般意义的否定,文中共出现35次。如:

(12)故至圣之人弗留,天下弗与。

除此之外还出现了“弗+能愿动词+动词”的格式。如:

(13)天弗能覆,地弗能载。

有的动词后面还能加宾语,构成“弗+能愿动词+动词+宾语”的格式。如:

(14)显明弗能为名,广大弗能为形。

2.在《称》中有1例位于名词前,使名词活用为动词。如:

(15)不受禄者,天子弗臣也。

“弗”的这种用法很少见,上古汉语中仅在《左传》中出现过6次。如:

(16)傲其先君,神弗福也。

(三)无

1.“无”用于动谓前,共出现12次。如:

(17)夺而无予,国不遂亡。

动词后可带宾语,即“无+动词+宾语”。如:

(18)循名复一,民无乱纪。

2.无位于形容词谓语前表示否定。《经法》中共出现6次。如:

(19)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

(四)未

“未”用于动词谓语前,共出现16次。如:

(20)无晦无明,未有阴阳。阴阳未定,吾未有以名。

(五)非

1.“非”可用在形容词谓语前,共出现2次。如:

(21)凡物群材,超长非恒者,其死必应之。

2.可用在动词谓语前,共出现2次。如:

(22)凡变之道,非益而损,非进而退。

“非”在文中比较独立,没有和其他副词组合的情况,所修饰的动词后没有宾语。

(六)毋

“毋”主要用于动词谓语前,共出现39次。如:

(23)毋止生以死,毋御死以生。

上古文献中,引介工具、对象或方法的“以”字结构主要用在述谓中心语之前,如在《左传》中,“以”字结构共344例,其中位于述谓中心语之前239例,位于述谓中心语后105例。《黄帝四经》中,表引介对象或方法的“以”字结构共39例,其中15例位于述谓中心语前,24例位于述谓中心语后。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到了战国中期前后,“以”字结构位置更为随意。直到六朝“将、把”的出现和宋代“拿”的出现,引介工具、对象的介宾结构才固定在了中心语之前。

“毋”修饰的动词后面还可以带宾语,组成“毋+动词+宾语”的格式。如:

(24)省苟事,节赋敛,毋夺民时,治之安。

《黄帝四经》中,“毋”常常与语气副词组合,加强语气。如:

(25)逆节始生,慎毋戡正,彼且自抵其刑。

(七)勿

1.“勿”表示禁戒义,文中共出现15次,用于修饰动词谓语。如:

(26)禁伐当罪当亡,必墟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谓天功。

2.《十大经》中也有1例用于修饰名词谓语。如:

(27)今天下大争,时至矣,后能慎勿争乎?

句中“勿”还和语气副词“慎”组合,修饰名词谓语。

综上所述,在修饰动词充当状语成分中,“不”的句法功能在上古汉语时期已经相当成熟,可以修饰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以及“及物动词+宾语”。而且使用频率最多。可见,“不”在上古汉语时期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否定词。“弗”的用法比较单一,在《黄帝四经》中大多只用于修饰及物动词,并且不带宾语或省略宾语(省略的宾语多是文中出现过的人或事物)。而在甲骨文中,“弗”所修饰的及物动词可以带宾语,在金文中,“弗”修饰的及物动词的宾语更为丰富,除了代词宾语和名词宾语外,还可以带短语和复句等。“弗”的这些用法在《尚书》中仍有延续。到了后期,“弗”的用法多限于修饰不带宾语的及物动词。值得注意的是,在《黄帝四经》中,“弗”只有在和“能愿动词+动词”搭配时出现宾语。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不”和“弗”都表示一般性的否定,二者有许多共同点,所以“不”的发展会导致“弗”的渐渐衰落。事实同样也证明了,“弗”到南北朝后渐渐消亡。这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这也为丁声树提出的“‘弗相当于‘不之”之说提供了证据。“无”在先秦文献中常与“毋”通假,表禁止。如《老子》《国语》中没有出现表祈使否定义的“毋”,而是全用“无”表示。而在《黄帝四经》中,“无”“毋”的界限比较鲜明。“无”只表示一般性否定,大多修饰及物动词,宾语可带可不带。“毋”在语义上表示不要,一般放在句首,修饰及物动词。可带宾语可不带宾语,但带宾语的例子较多。它常常与语气副词连用,加强否定语气。“勿”既可以修饰及物动词,又可以修饰不及物动词,修饰及物动词时不带宾语。“毋”所修饰的动词带宾语的例子较多,而“勿”所修饰的动词不带宾语,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吕叔湘提出的“‘毋与‘勿之‘勿是大致相当”提供了证据。但在《黄帝四经》中,“毋”“勿”的差别不大,它们可以受同一个语气副词的修饰,只是动词后带不带宾语的区别。“未”可以修饰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这里没出现宾语,它还常常和动词“有”搭配,表已然性否定,带宾语。“非”在文中的用法较简单,修饰不及物动词,不带宾语。在上古汉语中还会经常看到许多文献中有否定副词“莫”。《黄帝四经》中出现“莫”15例,但都不是作为否定副词出现,而是无定代词。这个数据在为推定否定副词“莫”的成熟时期提供了依据。“莫”在上古汉语时期大部分是作为无定代词出现,否定副词的用法只是初露端倪。如《左传》中,“莫”共出现123例,其中只有9例用作否定副词,因此,我们不能否定“莫”在上古时期有否定副词的用法,但“莫”大量用作祈使义的否定副词是在中古时期以后,尤其是在汉译佛经中。如果说“不”的发展使“弗”渐渐消亡,那么“莫”的盛行也可能会使其它表祈使义的否定副词衰落。如“毋”。它在《三国志》和《世说新语》中数量急剧下降,而“莫”大量出现。

二、语义功能上的比较

(一)不

1.表达一般意义的否定,等同于现代汉语中的“不”。《黄帝四经》中用例最多。如:

(28)不尽天极,衰者复昌。

2.表达禁戒意义,可译为“不能”。如:

(29)以刑正者,罪诛不赦也。

3.多用在名词前表存在性否定“没有”。如:

(30)四时而定,不爽不忒,常有法式。

4.表达对某种事物状态的否定。如:

(31)以强下弱,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

5.多用于假设句中。如:

(32)臣不亲其主,下不亲其上,百族不亲其事,则内理逆也。

(二)弗

“弗”主要出现在主语后或者后续分句中表示对行为主体所发出的动作的否定。可译为“不”。如:

(33)天弗能覆,地弗能载。

(34)不受禄者,天子弗臣也;禄薄者,弗与犯难。

(三)无

1.“无”主要用于叙述句中表示不做某事,有“不”义。如:

(35)无好无恶,上用察极而民不迷惑。

2.表示不予存在某种行为或事实,有“没有”之义。如:

(36)德则无有,措刑不当

(四)未

1.表叙述否定,有“不”义。如:

(37)其时未能也,至其子孙必行焉。

2.表示已然否定,有“没”“没有”义。如:

(38)湿湿梦梦,未有明晦。

(五)非

《黄帝四经》中的“非”用例较少,主要在叙述句中表达两种语义。一种表示对某种性状的否定,相当于“不”。如:

(39)凡物群材,超长非恒者,其死必应之。

一种是表示判断性否定,即否定整个谓语部分,相当于“并非”。如:

(40)凡变之道,非益而损,非进而退。

(六)毋、勿

这两个否定词在《黄帝四经》中所表达的语义大致相同,都只是表禁止义否定,主观色彩较强。浏览以往的文章时,多数认为在比较两者的差异时在于语气的强弱。“毋”表示禁止,劝阻,语气稍弱一些。“勿”表示禁戒,语气强硬。但在《黄帝四经》中并没有看出两者在语气上的巨大差异。尤其是当“毋”位于句首或表示一种制度时。如:“是故为人主者,时适三乐,毋扰民功,毋逆天时。”

《黄帝四经》讲的就是要顺应“天道”。尤其重注“天”所规定的规则。如果“勿”表达的语气比“毋”强硬,那在这么重视“天时”的前提下为什么不用更为强硬的“勿”呢?在《国语》中,没有1例“毋”作禁止性否定副词的用法。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至少在战国中期前后,“毋”“勿”的语气差别并不是很大,而只是适应的句法环境不同。

综上所述,直陈式否定副词主要表达“不”和“没有”义,强调一般性的否定(“非”的判断性否定用法较为特殊些)。非直陈式表达“不要”义,强调禁止性否定。

三、结语

通过以上对《黄帝四经》中7个否定副词的穷尽式研究,并且参考上古汉语时期其它文献否定副词的发展情况,我们发现,在上古汉语时期,否定副词的形态功能已基本成熟,尤其是“不”,在整个汉语史中的地位都是十分重要的。“无”“非”“未”“莫”等虽然不及“不”的地位,但也为汉语否定副词系统的丰富性作出了贡献。至于“毋”“勿”的具体差异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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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宇 吉林延吉 延边大学汉语言文化学院 13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