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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边贸人民币结算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5-09-22梅德平苑笑怡

经济纵横 2015年2期
关键词:边境贸易

梅德平 苑笑怡

摘要:多年来,我国边贸发展及人民币在边贸中的使用,为实现人民币区域国际化提供了条件.但目前我国边贸人民币结算还存在参与边贸企业多为中小民营企业,对市场的影响力与掌控力不强、资源型产品出口结算惯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民币计价结算、“地摊银行”对边贸人民币结算的规范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边贸的计价结算与人民币规范化的贸易结算还有一定差距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应给予以人民币结算的边贸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增强我国企业结算货币的选择权:继续加强边境贸易双方之间的货币金融合作;加强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限制等措施来规范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进而实现人民币区域国际化。

关键词: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区域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F8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5)02-0074-04

自2009年我国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逐步在全国推广以来,人民币在跨境贸易中的汁价结算推行较为顺利二从我国对外贸易格局和对外经贸关系发展现况看,人民币国际化宜采用区域化和周边化的思路推进,即先在与我国经贸关系更为紧密的周边国家与地区先试先行。多年来,人民币正逐步成为我国边境省区与周边国家结算的重要货币,周边国家对人民币认同程度逐渐提高,对人民币区域化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同时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了宝贵经验与发展思路。

一、我国边境省区边贸发展与人民币贸易结算状况

(一)我国边境省区贸易发展与人民币计价结算状况

我国边境省区与周边邻国间有2.2万公里以上的陆地接壤,共与15个国家相邻,漫长的边境线是中外经贸关系往来的重要通道。边境贸易主要包括边民互市和边境小额贸易两种形式。与小范围的边民互市相比,边境小额贸易是一种更加正规化与规范化的贸易形式。实践证明,边境小额贸易的发展对支持和促进地区经济繁荣及扩大内地省区经济开放均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鼓励与地方政府的推动,边境小额贸易得以稳步发展。根据海关统计显示,2008年以小额贸易方式的进出口总量为308.8亿美元,2013年增长到449.9亿美元。其中,除2009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使边境小额贸易与上年相比有一定程度下降外,其他年份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另外,2014年1~9月虽进口额有所下降,但总贸易量已达328.6亿美元,比2013年同期增长11.5%。从边境各省区看,在地方政府的积极鼓励与大力推动下,边贸也已成为众多沿边省区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以2013年为例,各省区边境小额贸易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见表1)。另外,从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区域比较看,我国部分省区边贸人民币结算比例较高,主要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与东盟的贸易(尤其是中越贸易)、云南省与缅甸的中缅贸易、内蒙古自治区与蒙古国的中蒙贸易及吉林、辽宁两省与朝鲜的中朝贸易。在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与中亚五国及西藏自治区与尼泊尔的贸易中,人民币结算的比例棚对较低。可见,我国边贸中的人民币计价结算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

(二)边境贸易本币结算对人民币区域国际化的推动作用

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逐步推进战略,掌握人民币国际化的步骤和路径,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与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步推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方面,随着我国与边贸国家贸易在贸易国进出口中所占比重的提高,贸易国对我国贸易依存度在增强,人民币的认可度也在贸易国不断提升。同时,由于我国边贸发展较快,贸易国基于汇率风险与贸易方便性考虑,也不断扩大以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的规模,这直接推动了人民币区域国际化的进程。另一方面,边贸规模的增长与人民币计价结算比例的提高,也增加了人民币境外流动性,拓宽了流出渠道。总之,近年来边贸发展已成为周边国家人民币存量积累的重要渠道,对未来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周边化与区域化具有积极意义。

二、我国边贸人民币结算现存的问题

(一)中小民营企业进出口结算货币选择权较弱

在我国边贸企业中,中小民营企业已成为边贸进出口的参与主体,以黑龙江省和云南省为例,201 3年l~10月,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实现180.4亿美元,同比增长3.1010,占全省进出口额的一半,占全国对俄贸易的四分之一。其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分别占全省总额的45.5%和50.6%,但民营企业占全省出口份额在85. I%以上。2013年,云南省民营企业与东盟贸易额累计达94亿美元,增长82%,占与东盟贸易额的86%。尽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由于在境外人民币的投资产品和渠道比较有限,一些贸易国客户还不太容易接受人民币结算,导致中小民营企业只能在结算货币选择方面做出让步,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民币在边贸市场中结算的影响力和掌控力。

(二)资源型产品进口结算使用人民币结算比重低

我国边贸出口以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轻工业产品为主,而边贸进口产品虽有一些农产品和轻工产品,但仍多以资源性产品为主。从贸易互补性看,中外边贸中的进出口产品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贸易双方需求,贸易双方之间互通有无,符合国际贸易最基本的“双赢”原则。但同时,由于农产品、轻工产品与资源性产品之间不同的产品属性,对结算货币选择具有不同影响。一般来说,农产品、轻工产品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产品具有差异度小、竞争度高的特点,而资源性出口产品则存在替代弹性小、进口国需求刚性强及出口国垄断程度高的特点。因此,在结算货币选择上,出于贸易结算方便性考虑,前者贸易结算货币拟选择经济实力强的国家货币的可能性大,这也是云南与广西两省区之所以在中外边贸人民币结算比例高的部分原因。而后者则有所不同,对资源性产品贸易而言,由于进口国对资源性产品的刚性需求,显然出口国更具有结算货币选择的竞争优势,加上受国际上一些主要的资源性产品多以美元结算惯例的影响,这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人民币结算的规模,同时这也是我国新疆自治区与中亚国家及黑龙江省与俄罗斯之间边贸美元结算比例相当高,并且在中俄贸易中以俄罗斯卢布结算的比例远高出人民币结算比例的原因。

(三)非正规金融机构扰乱边贸人民币结算的规范经营

借助银行系统开展边贸货币结算是贸易结算的一般形式,贸易往来本身的安全与结算资金的安全是其重要特征j然而多年来,在我国边境省区的实际边贸结算中,却存在大量非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形式为“地摊银行”)操控双边贸易结算,且规模较大。“地摊银行”在中越与中缅边贸结算中表现相当活跃,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统计显示,2009年,云南省河口地区至少有17家“地摊银行”从事经营活动,瑞丽约有40多家类似“地摊银行”和“地下钱庄”的机构从事边贸结算和人民币兑换与金融借贷等活动。“地摊银行”对边贸汇兑、融资及汇率确定等金融业务的垄断,直接扰乱了地方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地影响了银行贸易结算渠道的畅通。一是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助长了洗钱、走私、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二是通过控制、操纵与垄断汇率制定,使非正规金融机构从汇率波动中获取大量非法利润,损害中外双方贸易商的利益,不利于边贸长期发展。三是“地摊银行”的边贸结算,挤兑正规商业银行的结算业务。四是“地摊银行”的结算业务导致大量人民币并非在官方而是在民间流通,不利于人民币国际货币职能的拓展。借助贸易顺差获得的外汇收入通过商业银行向央行结汇转成为官方储备,是我国外汇储备增长的基本来源,当前人民币虽然尚未具备整体外汇特征,但随着跨境贸易结算的推进,人民币成为贸易国外汇储备是未来人民币国际化的基本趋势。然而,当前中外边贸中由“地摊银行”等非正规金融机构主导的边贸结算,助长了外汇黑市交易等违法行为,扰乱了边境地区的金融秩序,这不利于我国推进人民币区域化的有序进行。

(四)边贸的计价结算与人民币规范化的贸易结算还有一定差距

依照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当今成熟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证、汇付和托收、银行保证函及各种结算形式的综合运用等。信用证曾作为传统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形式被广泛使用,在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贸易的85%以上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但近年来呈不断下降趋势。进入21世纪后,除部分发展中国家仍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外,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贸易结算使用信用证的比例迅速下降至10%~20%,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电汇结算逐渐成为结算方式的主要手段。当前,我国国际贸易结算的主要方式是信用证和电汇。信用证在我国外贸行业中一向被认为是最安全的结算方式,但近年来使用率也在不断下降,国际贸易中使用非信用证方式结算的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电汇方式。目前,电汇方式以其手续简便、快速、占用资金少、费用较低等优点在我国对外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的边贸规模较大,中越边贸的主要结算方式有三种:非居民转账方式(俗称“两头在内”模式)、境内代理行模式/银行对开本币账户模式(俗称“两头在外”模式)和清算行模式。在中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以非居民转账方式结算的占比最大,而以清算行模式结算的规模最小,尚处于起步阶段。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边贸结算主要以美元现钞方式进行,其结算渠道多通过民间外汇市场完成。黑龙江省的边贸结算方式主要采用银行结算和现钞结算两种方式,银行结算是通过银行渠道,以机构或个人汇款的方式进行结算,而现钞结算是部分农副、轻工等低附加值产品的结算手段,交易商多为个体商贩。通过对广西、新疆与黑龙江三省区边贸结算方式的比较可看出:第一,国际贸易的通用结算方式如信用证、电汇等,虽在我国部分省区的少量结算中得以采用,但规模有限,结算量不占主体。第二,出于方便性因素考虑,现钞结算在当前边贸结算方式中仍是最重要的结算方式,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商贩均以该结算方式为主要手段。第三,现有边贸结算方式中,人民币尚未发挥真正的结算货币功能,不利于人民币通过贸易结算的正规渠道流出。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当前我国边贸的人民币结算实际上只是一种记账结算,离真正意义上的规范化本币结算还有一定差距。

三、规范边贸人民币结算的对策建议

(一)给予以人民币结算的边贸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

企业规模大小与实力强弱是影响交易双方选择哪种货币作为结算货币的重要因素,我国开展边贸进出口活动的企业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普遍规模小、实力弱,企业容易在结算货币的选择上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对边贸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给予企业相应的政策优惠,如出口退税等,培养具有竞争力的边境贸易企业,不断强化边贸结算中的规范操作与管理力度。

(二)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增强我国企业结算货币的选择权

贸易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计价结算货币的选择。随着东南亚国家加工贸易发展及我国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已逐步下降。为增强边境贸易企业在产品定价和结算货币选择上的主动权,应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出口应更倾向于不容易被替代的资本密集型产品,并通过出口产品质量提升和结构升级,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促进我国由粗放型增长模式向集约型转变,鼓励和推动产业向上游产业和高端化发展,进而获得边贸计价货币的选择权,推动边贸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同时,应继续加强与边境国家的贸易互动,进一步提升周边国家对将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信心,拓展边境地区人民币结算的使用规模、使用率及使用量,对人民币区域国际化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三)继续加强边境贸易双方的货币金融合作

多年来,我国一直以来积极参与推动区域货币金融合作,已与多国尤其是与我国接壤并且贸易往来密切的周边国家,如俄罗斯、白俄罗斯、韩国、蒙古等,陆续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以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与地区金融稳定。货币互换最直接的体现是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结算渠道,人民币互换协议的客观结果就是实现人民币充当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的功能。同时,在边贸国家提高人民币的使用率和市场接受度,也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地位的提升,符合我国人民币“先周边化与区域化,再国际化”的基本路径设想。因此,我国应继续加强与周边国家的货币金融合作,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已签约国家可根据国家的需要在有效期满后进行续签并继续扩大双边本币结算的地域范围等;未签约国家双边央行应积极谈判,以取得有利成果。

(四)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监管

针对当前边贸结算中“地摊银行”挤兑银行边贸结算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加大双边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力度,加强对地下金融活动的监管和限制。“地摊银行”的存在由于其隐秘性和缺乏管理,容易成为非法资金流动的渠道,带来金融安全隐患。双边相关部门应进行紧密配合,对“地摊银行”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同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对地下金融的非法行为的惩治有法可依。另外,应鼓励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在边境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引导边贸走正规结算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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