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政策协调模式选择及其对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影响
2015-09-19
一、引言及现有文献简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区域递推式发展战略,即允许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实现共同发展。先富对后富的带动作用在文献中被称为“外溢效应”或“溢出效应”,它是区域经济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虽然一些文献论证了我国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外溢效应的存在性,如Zhang和Felmingham(2002)[1]等,但更多的研究表明我国东部地区对中西部地区的外溢效应较弱 (潘文卿和李子奈,2007)[2],外溢不足以减少区域间的不平衡 (Brun等,2002)[3],外溢更多地流向了发达地区 (潘文卿和李子奈,2008)[4]。为什么先富带动后富的力量不足?地方市场分割造成的贸易和要素流动受阻是一个重要原因 (郑毓盛和李崇高,2003)[5]。因此,区域市场一体化对于地区间协调发展至关重要。
区域市场一体化不仅意味着货物、服务、人员、资本可以完全自由流动,而且要求地方辖区内外的要素或产品持有者享有平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和机会(冯兴元,2010)[6]。因此,需要各地方政府制定相互协调的经济发展政策。王健 (2004)[7]、李忠民和李善燊 (2010)[8]等建议通过行政区划改革、区域政府间合作组织等方式,实现“行政区行政”向“区域行政”的转变。这些政策建议的实质是一种统一部署的集权模式,即将区域内的多个地方政府组成一个“联合政府”,全盘考虑区域整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来协调大区域的经济发展 (王春雷和黄素心,2011)[9]。与集权模式相对的另一种形式是分权模式,即将制定辖区经济政策的权力下放给各辖区地方政府。由于地方政府之间“为增长而竞争”,它们希望自己辖区的发展优于其他辖区,因此倾向于施行更适合自己辖区经济状况的政策,而不是为整个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做通盘的考虑。因此,这种分权模式易产生辖区之间政策不协调的问题。
如何设计和选择好的分权模式协调区域政策进而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具体而言,本文借鉴组织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考察以下三种分权模式:(1)上级政府赋予各地区政府同时 (或者在不知晓对方策略的情况下)制定政策的权利,我们称之为“平行模式”;(2)某个地区政府先制定政策,另一地区政府随后 (即在知晓对方策略的情况下)制定政策,我们称之为“序贯模式”;(3)上级政府指定某一个地区负责制定两个地区的经济政策,我们称之为“单边模式”。虽然国内已有少量文献利用组织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探讨区域经济协调方面的问题①对组织经济学中有关分权与治理理论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Dessein和Santos(2006)、Alonso等 (2008)以及Rantakari(2008),而利用这一框架探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国内文献主要包括王春雷和黄素心 (2011)、皮建才 (2012)等。,但这些研究文献主要讨论的是第一种和第三种分权模式,本文则首次在研究区域政策协调问题中引入地方政府先后行动的“序贯模式”,并与其他两种分权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在一定条件下“序贯模式”要优于其他两种分权模式,而且这种“序贯模式”得到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实践的印证,这表明我们在区域协调发展的研究中引入新的分权模式,不仅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对现实的解释力也更强。
文章结构安排如下:在引言之后,第二节基于组织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构建一个区域政策博弈模型,用于考察集权模式以及平行、序贯、单边三种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行为,第三节比较四种政策模式的优劣,并讨论其对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影响,最后是简要的结论及政策建议。
二、模型构建与分析
为简单起见,假设存在两个地区i,i=1,2。地区i的经济收益可表示为:
在式 (1)和式 (2)中:Ri代表每个地区潜在的最大收益;d1和d2表示地区制定的经济发展政策,例如市场准入、要素流动等方面的政策;θ1和θ2表示地区的实际经济情况,不妨设θ1<θ2。当地区制定的经济发展政策与本地区区情不一致时,会产生一个“适应损失”,分别用 (d1-θ1)2和 (d2-θ2)2表示。每个地区除了考虑制定的政策能否适应本地区情,还要考虑与其他地区政策之间的协调问题。当两个地区制定的政策一致时,它们形成一个完全一体化的区域;当两个地区的经济政策存在差异时,地区之间就存在市场分割。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越大,市场分割程度也越大,由此带来的“效率损失”也越大。我们用βi(d1-d2)2表示效率损失的大小。两个地区的异质性除了表现在地区潜在的最大收益Ri不一样之外,还表现在市场一体化对两个地区的重要程度βi不一样。一般而言,区域市场一体化之后,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更易流向发达地区,因此从经济效益上来看,市场一体化对发达地区重要程度更强。由于Ri为常数,在分析中可略去,仅考虑地区i的经济损失:
(一)上级政府统一制定政策:集权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上级政府通盘考虑两个地区所组成的大区域的整体情况,目标是使得区域总经济收益最大,即选择经济发展政策d1和d2使得区域总损失最小:
在集权模式下,上级政府为两个地区制定的经济政策与其区情的差异相同。两个地区的政策差异为:
可以看出,市场一体化的重要程度越强,上级政府为两个地区制定政策的差异越小,原因是协调的区域政策更能减少市场分割所带来的效率损失。
两个地区的经济损失及大区域的总损失分别为:
(二)各地区同时制定政策:分权中的平行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各地区政府同时制定自身的经济发展政策,因而类似于古诺博弈。地区i选择辖区内的政策di,目标是使得本辖区经济收益最大,即本辖区的适应损失及效率损失最小:
解之得③上标P表示各地区同时制定政策,即分权中的平行模式 (parallel mode)。:
在平行模式下,地区政府的政策选择并不完全取决于自身区情,还与市场一体化的重要程度有关。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区域市场一体化对本地发展的重要性越大,经济政策偏离本地区情越远④根据比较静态分析得到,原因是这样做能够尽可能地减少市场分割带来的效率损失。两个地区的政策差异为:
两个地区的经济损失及大区域的总损失分别为:
(三)各地区先后制定政策:分权中的序贯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某个地区政府先制定政策,另一地区政府随后 (即在知晓对方策略的情况下)制定政策,因而类似于斯塔克伯格博弈。
假设地区1先制定政策,地区2后制定政策,我们根据逆推法求解均衡策略)⑤上标L表示领导者 (Leader),即先制定政策的地区;上标F表示跟随者 (Follower),即后制定政策的地区。。
首先,地区2的政策反应函数为:
解之得:
两个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
两个地区的经济损失及大区域的总损失分别为①上标S1表示地区1先行的序贯模式 (sequential mode)。:
相反地,若地区2先制定政策,地区1后制定政策,同样可根据逆推法求解均衡策略,则两个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
两个地区的经济损失及大区域的总损失分别为②上标S2表示地区2先行的序贯模式。:
(四)以某一地区为中心:分权中的单边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上级政府指定某一地区负责制定两个地区的经济政策,我们称之为“单边模式”(unilateral mode)。假设以发达地区2为中心。虽然两个地区的经济政策均由地方政府2制定,但其目标仍然是使本辖区经济收益最大,即本辖区适应损失及效率损失最小:
解之得③上标U2表示以发达地区2为中心的单边模式。:
可见,在单边模式下,如果由发达地区2制定区域经济政策,它会选择完全符合自身辖区经济状况的经济政策,并为地区1制定完全相同的经济政策,此时区域市场完全一体化,不存在效率损失。但是,由于地区2制定的政策不适应地区1的区情,这会给地区1造成极大的适应损失。两个地区的经济损失及大区域的总损失分别为:
相反地,若以落后地区1为中心,其目标也是使本辖区经济收益最大,结果是经济政策与地区1的区情一致,即④上标U1表示以落后地区1为中心的单边模式。:
两个地区的经济损失及大区域的总损失分别为:
综上可知,不管由谁负责制定区域经济政策,单边模式均能达到政策制定上的完全协调,市场也能够达到完全的一体化,但丧失制定政策权利的地区的损失将达到最大。
三、四种区域政策协调模式的比较
为比较四种政策协调模式的优劣,并研究不同政策选择对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影响,我们证明了如下命题。
命题1:四种区域政策协调模式相对比,按区域政策协调程度 (即市场一体化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单边模式>集权模式>平行模式>序贯模式。
证明:根据式 (30)和 (34)可知,在单边模式下,无论是由地区1还是地区2负责制定大区域经济政策,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均为零,即,此时区域市场达到完全一体化,不存在市场分割。
序贯模式下的地区政策差异由式 (21)和 (25)给出,进行一些简单的转化得到:
可知,在序贯模式下,无论是地区1还是地区2先行,市场一体化程度均小于平行模式。
命题2:四种区域政策协调模式相对比,按区域总经济效益从高到低排列:集权模式>平行模式or序贯模式>单边模式。平行模式与序贯模式下的区域总经济效益相对大小取决于两个地区市场一体化重要程度的相对大小。
证明:区域总经济效益等于潜在总收益减去区域总损失,因此,只需比较四种政策协调模式的区域总损失即可。
子命题1:集权模式下,区域总损失最小。
证明:在集权模式下,三种分权模式所有的政策选择都被包含在中央政府的选择空间内,因此区域总损失必然最小。
子命题2:比较区域总损失,平行模式小于单边模式。
证明:平行模式和单边模式的区域总损失分别由式 (17)、式 (33)及式 (37)给出。
子命题3:比较区域总损失,序贯模式小于单边模式。
证明:序贯模式和单边模式的区域总损失分别由式 (24)、式 (28)以及式 (33)、式 (37)给出。
同理可推LS2<LU。
子命题4:当且仅当β1>(1+β2)或时,序贯模式的总损失小于平行模式。
证明:上述子命题实际上包括两个部分:
大区域的总损失由两个地区各自的损失加总而来。由式 (22)、式 (23)、式 (15)、式 (16)易知,与平行模式相比,地区1先行动的序贯模式下,先行地区1的损失会变小,后行动的地区2的损失会变大。因此只要证明地区1的损失减小程度大于地区2的损失增加程度,就可以证明序贯模式比平行模式要好。
根据上述子命题,用图1可直观表示平行模式和序贯模式各自的选择区间。其政策含义是:当市场一体化对双方的重要程度差异较小时 (比如两个都是发达地区或两个都是欠发达地区),应采取平行模式,让地区经济政策自发协调;当市场一体化对双方的重要程度差异较大时,上级政府应要求市场一体化重要程度更强 (β较大)的地区先行。一般而言,区域市场一体化之后,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更易流向发达地区,因此从经济效益上来看,市场一体化对发达地区重要程度更强。因此,发达地区应在区域市场一体化过程中扮演先行者的角色。
图1 区域总损失最小标准下平行模式和序贯模式的取舍
由命题1、2对比易知:
1.以某一地区为中心的单边模式能够实现区域市场完全一体化,但由于单一政策与非中心地区区情不符带来巨大的效率损失,因而并非最优。
2.在集权模式下,上级政府部门全盘考虑区域整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来协调大区域的经济发展,能够使得区域整体经济损失最小,是一种最优结果。但是,这种模式在实践中并不一定可行,原因是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与上级政府相比,下级政府更了解其辖区的经济状况,对制定有利于辖区发展的政策更具话语权。上级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协调区域经济政策,就可能无法充分利用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制定的政策存在“信息损失”。因而将权利下放 (分权)可能是更符合实际的选择①王春雷和黄素心 (2011)在不对称信息框架下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证明在考虑信息损失的情况下,分权模式优于集权模式。。
3.虽然分权中的平行模式和序贯模式都只能达到一定程度的区域市场整合,但均获得了较高的区域经济效益。当市场一体化对双方的重要程度差异较小时 (比如两个都是发达地区或两个都是欠发达地区),应采取平行模式,让地区经济政策自发协调;当市场一体化对双方的重要程度差异较大时,上级政府应要求市场一体化重要程度更强的地区 (一般是发达地区)先行,发达地区应在区域市场一体化过程中扮演领导者的角色。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构建了一个区域政策博弈模型来考察四种区域市场整合模式的效果,得到如下主要结论及建议:
第一,地方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时面临“符合区情”和“与别人协调”之间的取舍。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时,若区域市场一体化对本地发展的重要性越大,制定的经济政策更应与其他地区进行协调,这样才能减少市场分割带来的效率损失。
第二,区域市场完全一体化并非最优。以某一地区为中心的单边模式能够实现区域市场完全一体化,但单一政策与非中心地区区情不符会带来巨大的效率损失,因而并非好的政策选择;在上级政府统一制定政策的集权模式下,虽然市场整合程度较高,协调损失较小,但考虑到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行性不强。
第三,在实践中可行性较强的是分权中的平行模式和贯序模式。当市场整合对双方的重要程度差异较小时 (比如两个都是发达地区或两个都是欠发达地区),应采取平行模式,让地区经济政策自发协调;当市场整合对双方的重要程度差异较大时,上级政府应要求市场整合重要程度更强的地区 (一般是发达地区)先行,因此发达地区应在区域市场一体化过程中扮演领导者的角色,且其领导者地位由上级政府赋予。
第四,在贯序模式下,政策制定存在“先行优势”,因而区域领导者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会获得较大的市场整合收益。如果没有上级政府指定,各地方政府会争当区域领导者,争先恐后要政策优惠上项目就是其中一种表现形式。
第五,赋予发达地区区域领导者地位符合区域整体经济收益最大化原则,即能够把“蛋糕做大”,但其代价是落后地区经济损失增大。因此在赋予发达地区区域领导者地位的同时,应通过地区间转移支付等方式,将做大的蛋糕与落后地区分享,从而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上述结论得到了实践层面的部分印证。长三角是目前我国区域合作模式实施较早且运行较为成功的地区,该区域的市场整合正好符合本文论述的以上海为区域领导者的贯序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三角地区官方活动往来日益频繁,先后设立了国务院上海经济规划办公室、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两省一市省市长联席会议制度、沪苏浙经济发展座谈会等协调机构,通过政府领导之间的协调,加强地区之间在交通、生态、工业、旅游等领域合作,签订各种专业和层次的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并通过“合作协议”、“共同宣言”等方式约束地方保护主义行为。江浙两省的多个地级市主动提出接轨上海的战略计划,建设铁路、公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对接上海,因此很快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的都市圈,为形成一体化的长三角区域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与本文模型稍有区别的是,在长三角的区域经济治理模式中,上海的领导者地位不是由中央政府直接赋予,而是地方政府自发自愿形成的。长三角地区这种独特的跨省治理模式之所以能够形成并延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上海在获得“浦东开发”等系列政策优惠之后,存在巨大的“先行优势”,这种优势转化为强大的资本聚集能力和经济辐射能力,促成了江浙沪地区地方政府的自发协调。因此,中央政府给予上海市的优惠政策间接赋予了上海长三角区域的领导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