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实行“零择校”政策
2015-09-10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5年12期
山东济南市自2014年启动免试就近入学后,今年又在招生政策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目标,给“择校热”现象画上了句号。济南市教育局发布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无缝隙覆盖,广泛公示学区,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严禁招收艺体特长生等多项举措。同时,通过公示“剩余学位”“入学条件量化赋分”等具体措施,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零择校”,意味着让孩子就近入学,降低了教育成本,也制止了招生中的“权力寻租”现象,保证了教育的起点公平,是改善教育生态和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据《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