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改革探讨
2015-09-10刘安华
刘安华
摘 要: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为了更好地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必须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进行改革与创新。
关键词: 法学教育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为顺应全球化背景对法律人才的新需要,教育部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注重理论知识,而且重视实践能力。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能够给法科学生提供亲身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因此,对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模拟法庭教学的内涵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在教师或法官的精心安排下,由不同的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诉讼角色,依照人民法院法庭庭审的模式审理某一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1]。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一种综合性、设计性非常强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真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实践性与应用性的特点,它实现了对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成功突破,真正将学习的主动权交给了学生,使知识的传授与能力的培养有机结合,学生得以综合地运用所学法学知识。
模拟法庭教学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准备阶段。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都应认真精心准备,包括案例选择、角色分配、指导学生熟悉案情、把握案情的重难点、案件事实争议的焦点、证据材料的收集与认定、法律文书的制作、组织预演等。(2)组织开庭。在这一阶段,从发布开庭公告、进行开庭准备到作出判决,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3)总结阶段。模拟法庭结束后,教师应及时进行点评和总结。先由学生自我评价和互相评价,然后,由教师进行全面评价和总结,主要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法律运用是否正确、法庭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评价和总结。
二、模拟法庭教学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作用
教育部提出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顺应了全球化背景对法律人才的新需要。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核心是提高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重点是提高法律人才的法律实践能力,该计划的宗旨就是培养高素质的创新性法律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强调理论知识,更注重实践能力。对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与创新是卓越法律人才计划对法学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在其中承担着重要任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对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有利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通过模拟法庭的“说法”、“演法”这种特定的方式,学生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望得以充分激发,避免了教师枯燥、乏味的单向灌输式教学。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不但调动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而且调动了学生的参与性,特别是树立了学生的主体意识。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一个教与学互动的过程,通过师生互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得以激发,学生过去是被动的“要我学”,现在则变成了主动的“我要学”,无论是学生的聪明才智,还是其个性能力,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学生真正成为学习主体。
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法律条文是静态的、枯燥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使之以动态的、生动形象的方式展现,促使学生仔细鉴别,去伪存真,学会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庭审时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寻求法律要素之间的冲突。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促使学生进行创造性思考,有利于学生摆脱常规思维的阻碍,激发学生的创造意识。因此,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培养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也培养了学生的综合应用法律的能力。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模拟法庭实践教学通过给学生提供一个模拟的场所,使学生在模拟法庭中充分体验原告、被告、第三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角色的活动过程。更重要的是,在模拟法庭中,学生通过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形成向法庭陈述的事实,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在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会了如何将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加深了对书本知识的理解。同时,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使学生不仅熟悉了庭审程序,而且掌握了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大大增强了综合应用法律的能力。
三、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的路径
目前,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已在各大高校广泛运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存在很大的创新发展空间。为了更好地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必须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进行改革与创新。
明确模拟法庭的课程设置。为了消除模拟法庭教学随意性导致的弊端,单独设置模拟法庭课程并列为必修课,实属必要。为了保证学生最大限度的参与,为了使模拟法庭的教学环节保持完整性,可以考虑将该课程设置为32学时。该课程最好在第六或第七学期开设。因为此时的学生已经基本修完主要的法学专业课程,并接触过一些法律实务。而且3年的大学生活也提高了学生的各种能力素质,他们完全有能力扮演模拟法庭的各种角色。为培养低年级的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有必要让他们作为听众,参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
提高模拟法庭师资队伍的素质。要能胜任模拟法庭教学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的理论功底必须深厚,司法实践经验要丰富,实践操作能力要强。模拟法庭教学工作的师资,安排“双师”型教师比较合适。为了充实模拟法庭教学师资队伍,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人才可以引进;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应加强,让他们有计划到法律实务部门,进行专业实践与考察;有条件的学校,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老师可以聘用素质较高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兼职担任,或模拟法庭点评嘉宾可以邀请他们担任。
加强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物质保障。推进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不同于理论教学课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需要较大的财力、物力投入。要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首先必须有独立的模拟法庭教学场所。法学院校需在模拟法庭教学场所,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使学生在逼真的情境中开展法律实训。其次,大力开发模拟法庭网上教学系统,也需要不少资金投入。为检验和提升校模拟法庭教学的成绩和水平,全力支持法科学生参加国内外模拟法庭竞赛也是必要的,这项活动需要稳定的物质保障。
革新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方法。除了在庭审阶段,采用辩论式教学法之外,还应灵活采用讨论式教学法与批判式教学法。在庭前准备阶段主要运用讨论式教学法。为确保模拟法庭的实战性与逼真性,禁止各小组之间的互相讨论与沟通,但鼓励小组内部成员之间展开讨论。为训练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阶段适宜采用讨论式教学法。在总结和点评阶段适宜采用批判式教学法。在这个教学环节,为了让旁听学生以质疑的态度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审视,有必要运用批判式方法指出学生在庭审各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解决对策。批判式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批判式思維,调动没有直接参与模拟法庭审判活动的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刘潇潇.模拟审判与法律实务能力训练[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0:1.
[2]杨成.地方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改革[J].前沿,2010.(2):167.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教改项目“地方高校‘一体两翼’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理论与实践研究”(湘教通[2012]401号)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