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法治的道德教育体系建构
2015-09-10房广顺杨晓光
房广顺 杨晓光
【摘要】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不仅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思想,而且把治理与教化相结合,注重人文精神的培育和守法意识的养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道德教育体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体系面临从传统教化向现代教化转变的挑战。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道德的引导和教化,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构建基于法治的道德教育体系。
【关键词】优秀传统文化 道德教育 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中华法治文化传统,以及由此构成的中华优秀道德教化体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借鉴和文化根基。党的十八届四中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对于认清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教化体系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基础上实现中华优秀道德教化体系的法治化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体系的形成与实质
中华民族是高度重视道德教育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不仅形成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思想,而且把治理与教化相结合,注重人文精神的培育和守法意识的养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道德教化体系。这种融合百家学说、突出儒家思想的道德教化傳统,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习近平指出:中华传统文化“记载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在建设家园的奋斗中开展的精神活动、进行的理性思维、创造的文化成果,反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重要滋养。”①中华民族重视文化的教化功能,把对国家治理和对个人、社会的教化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民族印记的道德教化体系,这一体系在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前进要求中获得了长久生命力。梳理中国优秀传统道德教化思想的演进及其实质,是传承和弘扬传统法治与德治文化的重要前提。
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教化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强调并形成了以德政为主导、以教化为载体、以修身为目标的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道德教化体系。一是强调当政者要树立楷模意识,在当政者的主导下对民众开展道德教育。孟子认为君主的“恻隐之心”是以德服人的根基,“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公孙丑章句上》)春秋齐国法家的管仲非常看重道德的作用,认为国家运行的基本准则是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二是主张德法兼备、抑恶扬善,坚守道德底线。孔子在强调德政的同时,也主张德法并用,“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论语·为政》)。孟子提出通过一定的法治强制力来保障仁政,实现天下秩序和谐。唐代以后,国家明确了德治和法治的关系,倡导“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律·疏议》),以法典的形式明确了二者之间的关系。
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体系注重教化理念和实践,形成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一是在教化的理念上,秉持天人合一,造就圣人君子,实现修己安人,内圣外王。天是儒家传统思想中道德生活的终极依据,天人合一体现了人的最高道德境界。孔子把天看成是自然界的主宰,同时认为人的生死、富贵、国家的兴衰等也由天主宰,把“知天命”作为培养人们优良品性的前提,进而衍生出“畏天命”。使人成为人,唯有学习和教化。荀子指出:“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荀子·劝学》)东汉王充指出,人与动物能够区别的地方在于“贵其识知也。”(《论衡·别通》)为此,需要造就“君子”、“圣人”。君子是儒家追求的理想人格,成为君子要“谋道”,“朝闻道,夕死可也”(《论语·里仁》)。中国古代传统思想向人们展示了只有注重道德内化,加强习得,掌握人伦天理,才能成为君子、圣人,达到“修己”的目的。但又不止于此,还要通过齐家、治国和平天下达到“安人”的目的。二是采取多种道德教化实践形式。《礼记》中记载:“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痒,术有序,国有学。”(《礼记·学记》)这说明中国古代的道德教化主要依靠各类学校来实施。汉武帝时期,国家设立太学,大兴教育。从隋朝开始一直到清朝末期,国家设国子监为最高学府,为天下培养君子士人,坚持“有教无类”的原则,开展面向民众的以道德教化为中心的学校教育。三是树立道德榜样,研习道德经典著作。中国以儒家为主导的传统伦理思想家重视对道德榜样的树立,从而名扬善举,实现道德教化,对道德典型的道德弘扬已经深入到启蒙教育中。同时倡导礼乐教化,融入道德的内容,人们喜闻乐见,使道德教化的外在形式转化为人的内在德行,从而使人内心的崇敬之情得以寄托。
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教化体系具有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普遍的传承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经几千年的发展形成了自己的优良传统。虽然在历史变迁中人们的生产生活已经有了重要的改变,时代已经发生了重要的变迁,传统道德教化形成的原初状态已不复存在,但是蕴含在传统道德教化之中的核心内核并没有丢弃,并在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中不断丰富完善,并赋予新的科学精神和时代气息,发挥了长远的历史作用。这就是中国优秀传统德治与法治思想的普遍性特质。历史的发展证明,一种思想文化只有经过实践和时代的检验才能够具有普遍性,并由此成为世人认可的优秀文化或优良传统。当代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共性的问题,需要有足够的智慧来应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优质内核具有超越时空的特性,表达着人类共同的理想和追求,为解决当下问题提供着智慧和道德准则。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其中的很多价值规范源远流长,成为当代人们研究社会历史演进进而探索人类未来理想的合理内核和共同价值。比如,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提倡以德配天、天人合一的思想;在人与社会关系方面,提倡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思想;在国家治理中,提出要为政以德、以民为本、安民富民乐民的思想;在思想革新方面,提出了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与时俱进的思想;在学习上,主张格物致知、自强不息;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方面,主张礼尚往来、仁者爱人、讲信修睦;在官德方面,提倡清廉从政、勤勉奉公等。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和道德教化思想,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的思想借鉴,对国家治理、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启发。正如习近平指出:中华文明不仅对中国产生了深刻影响,而且对世界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②
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教化体系以其深刻的思想内容获得了长久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中华文化是人类历史上保存最完整的文化,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文化基因和血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它与道家和外传的佛教等文化共同塑造着中华民族的人文性格,是中国传统教化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宝库。一是中国优秀传统道德教化思想在历史实践中促进了人和社会的发展。马克思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③以孔子倡导的儒家学说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注重理论的阐述、道德的建构和实践的推进,而且在创办学校、开展教育、促进教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钱穆曾总结孔子思想时,说其“一生主在教”④,孔子提倡的私学,打破了学在官府的垄断局面,普及儒家知识,提升了人的品德,以期望“天下有道”。孔子及其后世弟子倡导经世致用,不仅是优秀思想文化和道德品质的教化者,而且是身体力行的践行者。正是在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与熏陶之下,中华民族在文化的印记中深深打上了忠孝、气节、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人格烙印,并成为中华文化的主流。二是传统道德教化促进了中华文明的发展。儒家传统教化思想将个人的价值追求上升为社会的责任,通过个人道德修行,实现平天下的社会理想和抱负,凸显人的社会价值。贾谊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思想,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号召,都折射出中国古人“贵群”的集体主义思维,家、天下所代表的整体利益始终是中国人追求的至高价值。为了保障家、天下的和谐稳定,“仁者爱人”、“以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思想展现了为人者的气度和胸怀。孔子提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间的谦卑思想,以及孟子阐述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思想,让社会充满了和谐。总之,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优秀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富的人文给养。
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体系的时代挑战
中国传统道德教化思想和实践产生于自然经济基础和宗法统治时代,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中孕育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质与鲜明的封建伦理观念和旧时代的历史特点同时并存。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在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近代工业文明和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演进中,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代进程中,急需理清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体系面临的时代挑战,实现传统道德教化优秀特质的弘扬和不适应时代发展内容的变革。
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体系面临从传统教化向现代教化转变的挑战。从内容上看,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以内敛和服从为特征的道德教化为主,历代统治者从维护专制统治的需要出发,将儒家文化为主的道德伦理凝练为束缚人们思想的道德教化。封建時代流传甚久的“三纲五常”随着时代的发展从维护社会和谐、统一思想观念的积极因素变成了遏制思想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这些消极思想道德受到了新文化运动的猛烈冲击,尤其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批判,逐渐淡出中国社会生活。进入新世纪,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突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实现了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造就了新的道德体系和科学的教育内容。传统的道德教化内容需要接受时代的检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改造。优秀传统道德教化思想的传承,是批判改造基础上的传承而不是简单的恢复和再版。从方法上看,中国传统道德教化注重背诵和牢记,在此基础上通过长期的生产生活进行体验。这种教化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形成了扎实认真、日用不觉的良好习惯。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注重教化者的主导性而忽视被教化者的主动性的问题,在网络时代知识传播高速快捷、思想交流空前活跃、个体需求特色鲜明的背景下,单纯的灌输不仅不能适应被教化者的思想特点,也不能适应道德教育环境的复杂多变。
中国道德教化体系面临从传统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的挑战。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和重视宗法和伦理政治,轻视法理政治,形成与农耕社会相适应的伦理道德和社会管理模式。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化的发展,要求社会文化生活和思想道德适应新的时代特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制度,传统的伦理道德面临市场经济规则的挑战,也面临着世界市场、国际交往不断加深的挑战。人们既要保持对道德的信仰,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法治社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和价值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并成为国家治理和个人发展的基本观念。这就带来了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的时代诉求。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对传统法治文化提出了新的需求和新的借鉴,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使传统法治教化与当代法治培育相结合,使传统的道德教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出了切实甄别传统道德教化中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方面,尤其是传统道德教化中轻视法治的理念和现象,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道德教化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
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体系面临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的挑战。社会封闭是指以社会内部结构的封闭性为基础,整个社会处于与外部世界孤立、隔离的状态。⑤社会内部结构的封闭性是由自然经济的自给性、保守性和封闭性决定的。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物质基础就是自然经济,并导致我国社会进入工业社会的步伐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近代以来,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是在复杂的社会物质基础上进行的。我们一方面要快速发展现代工业,另一方面又受到落后但广泛的农业生产的困扰,中国社会内部结构的封闭性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社会结构发生重要变化,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产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并由此带来人们生活方式、就业方式、交往方式的深刻改变,封闭半封闭状态被开放型社会快速取代。与此同时,在对外开放的强力推进下,中国快速融入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体系之中并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源,反过来促进社会内部结构的进一步解构,开放型社会日益显现。但是,人们的思想观念和国家治理方法的变革明显滞后于社会内部结构的变化和开放型社会的发展速度。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现代社会,发达国家的精神文化和道德价值不断向外扩张,而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在与发达国家文明的碰撞与冲突中日渐边缘化。全球性的认同危机爆发,几乎每一个地方的人们都会问“‘我是谁’、‘我们属于哪儿’”。⑥尤其在不断信息化的今天,人们的这种孤独感不断增强,认同危机让人们失去了精神家园和民族身份,甚至造成了一些文化和文明的消逝。变化中的当代中国,既需要法治理念,更需要道德教化。
中国传统道德教化体系面临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道德教化的制度载体和制度保障。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一制度要求我国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所要求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与中国传统道德教化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具有一定的内在关联,但二者的社会制度基础不同,所要实现的社会理想也具有本质差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同富裕是共产主义原则的本质体现,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消灭私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未来方向。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⑦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指导下,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道德教化,以新的思想观念、新的道德规范、新的法治理论培育和引导人民群众,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教化和法治文化。
在依法治国进程中构建道德教化体系
法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依法治国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和体现,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强制力量的同时,需要加强对道德的引导和教化,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中法律与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构建基于法治国家的道德教育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给传统道德教化体系的传承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广阔空间。道德和法律都具有规范和指引功能,二者作用的方式不同。法律靠他律,通过强制力来实施;道德靠自律,通过人的自觉修为来实施。新时期的依法治国,必须发挥道德和法律功能的互补作用,共同促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高度重视法律运行中的道德支撑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各类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利益纠纷逐渐增多,违法乱纪的现象层出不穷,法律的触角开始随着经济发展而延伸。国家加快了对各种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订,让社会生活各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在法律的实际运作中,良法善治仍然是需要不断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不仅影响社会主义优良道德的形成,而且制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无数的事实证明,再好的法律也需要人去实现,如果人的道德品行不好,存心不善,就会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守法不诚。同时,社会上对完善立法的關注度超出了对于法治精神基础的道德的关注度,诸如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子女不孝等现象不仅需要道德规范的约束,也需要通过法律和法治加以规范和制约。缺乏法律制约难以惩恶扬善,缺乏道德教化则难以公正执法。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期对传承弘扬优秀道德教化的新要求。二是对依法治国进程中重视法律的工具性而忽视道德教化的缺失要有足够的关注。法律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必须融入社会价值观进行建设。在法治建设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公平性,法律从制定上要结合国情和民情,关注社会底层,注重保障民生,没有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注入,法律必定只是冰冷的工具。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法律不仅要关注经济运行,还要保障分配,尤其注重分配中深层次的公平性问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节奏及人们对法律效率的过渡关注,也要引导人民重视法律的人文道德价值,坚持法律的道德价值性应该高于法律的工具性。
在法治基础上构建当代道德教化体系既要传承历史传统、借鉴国外经验,更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适合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道德教化推进路径。为此,要把握道德教化建设的意识形态之维。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社会转型的速度加快,我们一方面欣然乐见全球化带来的经济发展、科技交流和文化交融,因为它们促进了我国的现代化转型,社会包容性越来越强,人们价值理念的多样性得到更多的重视和善待。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面对文化帝国主义的侵蚀,受西方意识形态和民主思潮的影响,出现了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多样性,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面临挑战。这就要求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与培育在法治和德治两个层面加以推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
要加强法治治理文化的道德滋养。一是要将道德教化融入法律制定中,体现法律的道德化,制定善法、良法。法治虽然是国家治理的必要手段,但唯有良法、善法才能获得人们认可和遵守,否则就会遭到唾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完善中,把古代先哲创造的优秀道德教化思想和当代教化思想作为制定法律的重要参照,让法律具有道德的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二是提高法治队伍整体道德素质,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如果法治队伍缺少仁义礼智信的道德修为,缺乏中和的审美态度,就难以养成克己奉公、两袖清风的高尚人格。如果法治队伍缺乏公正之心,就难以做到严格执法,结果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三是要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全社会培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社会公德建设,弘扬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实现和谐安宁、公正公平的社会氛围。
(本文系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契合性研究”中期成果,项目编号:L14AKS003)
【注释】
①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9月25日。
②李拯:“我们为什么要‘回到孔子’:一个民族在价值和情感上的回归”,《人民日报》,2014年9月25日。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8页。
④钱穆:《〈论语〉新解》,巴蜀书社,1985年,第3页。
⑤李恒瑞:《世纪难题的破解》,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86页。
⑥[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建构》,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129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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