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四个环节” 规范文书制作
2015-09-10
方圆 2015年17期
今年以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突出“四个环节”,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使干警的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一是突出抓教育提素养。以周一学习机会,针对该部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存在的不足,邀请上级院业务专家,从法律文书的格式、结构、用词、列举证据、说理等方面,阐述法律文书的制作标准及要求。同时,利用“导师制”、“结对学习”等方式,加强法律文书制作的说理性,切实提高干警法律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
二是突出抓制作保质量。健全法律文书的制作流程、审核审批、内部监督等工作机制,要求承办人严格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定的法律文书格式制作,严禁私自更改系统文书格式或自制与系统不一致的格式。并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把关制,对法律文书中的分析说理、适用法条等重点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办人撤回修改后重新报批。今年以来,共要求承办人撤回修改3次。
三是突出抓检查创氛围。积极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部门点评和整改。让干警从优秀法律文书中汲取经验,查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积极营造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奖惩促提高。将法律文书质量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具体抓手,纳入部门干警个人绩效考评范围。按月进行考评,将当年记12个满分的干警作为部门“学习之星”,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对法律文书出現瑕疵的不能记满分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对法律文书出现严重错误的,停止办案,进行待岗学习,促使其从思想上重视法律文书制作,从行动上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文/牛凌云 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