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有规 谋后动
2015-09-10魏斌
魏斌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全体市人大代表审议、表决通过“一办法两规定”,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并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各国家机关依法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的“规矩”。有了规矩,可画方圆。今年市人大代表工作的主线便是贯彻落实“一办法两规定”,谋划研究提高代表履职和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制度、增强代表履职活动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细化规程
对照“一办法两规定”要求,并根据代表工作实际,今年将制定、修改、终止一批与代表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规范相关工作的运行机制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水平。
根据法规要求以及代表工作实际需要拟制定的有1件:市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制度。代表法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接受监督作出了制度性规定,而关于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如何报告自己的履职情况接受监督,市人大代表与区县人大代表如何加强联系,便于“接力”传递社情民意,代表基本信息如何公开等内容,还需要在具体实施中形成相应细化规范。
拟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完善的有3件:《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联系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市人大代表制度的若干意见》、《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网上登记系统操作规则》。代表法实施办法对“三联系”制度、代表建立履职情况登记制度等都作出了规定,相关内容在现有的规范性文件中均有一些规范,但有些已不适应代表法实施办法的新要求和本市代表工作的一些新情况,比如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内容和标准、代表专业小组的建立、代表履职信息的分类及登记方式等,都需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和完善。
拟研究终止的有3件:《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在修改“一办法两规定”过程中,出于增强法规操作性、将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的考虑,已经将这3件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吸收进“一办法两规定”,建议终止这3件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市人代会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更强的代表建议处理工作程序。
提升能级
代表依法履职、各级人大机关工作者依法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这两个方面都需要通过履职学习和业务研讨来提升能级。今年学习培训工作将更加突出多层面、专题性和针对性。
提升代表围绕大局和中心任务依法履职的能力方面,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审议,结合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开展要情通报、专题论坛等多形式、多主题的履职学习、讲座和调研等活动;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举办代表专题学习研讨班。
贯彻落实“一办法两规定”方面,举办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学习班,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质量;举办提高代表议案质量、提高代表建议质量的学习研讨班;举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研讨班、培训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水平;举办乡镇人大代表学习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水平;举办区县人大代表工作和街道、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研讨班以及上海人大代表网业务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聚焦主题
我国人大代表的兼职制决定了代表对工作做好安排参加履职活动的时间与精力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中尽可能大地发挥作用,是代表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从近年来的代表实践中可以看到,主题化已越来越明显地为工作带来实效,代表聚焦主题进社区、聚焦主题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集中视察细分主题,这些都成为近年来的代表工作亮点。今年的代表工作将致力于增强活动实效,进一步聚焦主题。
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推动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审议工作,进一步聚焦活动主题开展视察、调研、讨论等活动。
健全代表聚焦主题进社区的工作机制。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根据组织代表联系社区活动的时间相对集中、活动方式贴近群众等特点,选择常委会立法、监督项目作为联系主题,做好组织安排,增强联系实效。
积极推进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和代表履职需要,组建若干个代表专业小组,以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为主题开展活动,推动发挥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两方面的专业优势和积极性,在培育一批具备专门化履职能力的人大代表同时,提高“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审议质量。此外,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还将选择一批贴近民生的专题,在充分尊重代表意愿的前提下,以不同的组织方式开展年终集中视察与日常各委员会视察活动。
贴近群众
健全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落实代表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今年重点推动落实本市各乡镇统一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要求各区县贯彻落实法规要求和市委关于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批复意见,明确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经费、场地“三落实”不变;建立和完善街道、乡镇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机制,为本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推动落实市人大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对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作出规定,是本次代表法实施办法修订的一大亮点。本市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已经开展了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探索和试点。法规将此作为法定要求之后,全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都将根据规定普遍作出安排。报告哪些情况、以书面还是口头形式、在什么场合报告、每年大约以什么比例组织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等,都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与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联动,支持和指导区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计划,有序推动和普遍开展这一工作。
关注“之后”
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实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多层面督办工作机制:主任会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常委会立法、监督重点工作以及代表关注度高的内容选择督办主题,并重视兼顾代表多年提出、对办理工作有不同意见的代表建议,开展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对相关工作领域,特别是承办量较大的单位开展面上督办,扩大督办的覆盖面;人事代表工委针对涉及面广、多家承办单位办理意见不一的代表建议,以及代表对办理情况反馈不满意的代表建议开展协调督办;“一府两院”归口负责机关根据相关工作规范,开展本系统内部督办。今年还将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届中“回头看”,特别是对本届前两年答复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推进落实答复、解决问题。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分办、办理工作机制,并按照积极稳妥、逐步公开的原则,分步骤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公开工作。
认真组织好代表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处理代表调研报告及其反馈机制和市人大对反馈意见的评价机制,研究建立对调研成果的评估机制;选择部分与本市中心工作紧密相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题调研成果,召开代表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会,促进成果在沟通中实现转化。
创新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机制。今年将探索聚焦代表在各类履职活动中反映集中、带有趋势性和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编写《代表反映》报领导供决策参考;以召开专题沟通会等形式,为代表提供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当面交流沟通的平台,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落实。
开拓网路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上海人大代表网建设,发挥网络公开性、互动性、便捷性优势,将代表网作为代表履职和开展代表工作的重要载体。为加强本市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更好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尝试在上海人大代表网这一平台上,就代表重点关注的工作由“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向代表提供相关信息、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和规范等;完善代表互动交流平台,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探索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视频直播平台,在组织安排好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同时,邀请代表网上列席常委会会议、发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