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融合 创新发展
2015-08-29
编者按:“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与创新并肩、与技术同行,已经举办了十三届。本届活动是我国教育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的“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召开后的第一个大型全国性的信息技术创新活动,是全面落实《青岛宣言》精神的活动,也是中小学教师与学生进一步开拓创新的新起点。赛余,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学生赛项总裁判长潘克明对活动进行总结,教师赛项总裁判长蒋鸣和为教师在教学中应用技术、设计课程等方面做深入的剖析。
潘克明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实验学校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副会长,全国中小学校园电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中小学电化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副主任,全国小学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教学设备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请您谈一下,本届活动的背景、特点及开展的整体情况。
潘克明: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决赛,正是在“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召开后,第一个全国性的展示、交流我国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成果的大型活动,同时,也是学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的推进活动。
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近千件入围作品的展示、交流和评选,我们高兴地看到,今年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与去年相比,不仅有了全面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成果,从以下几个方面,很好地体现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的思想。
第一,参赛作品和竞赛过程,体现了数字技术的主体参与性、超越时空的可操作性等发展趋势。
第二,参赛作品及其展示、交流和竞赛过程,充分体现了信息技术对学生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创造性学习的支持。
第三,参赛作品充分展示了学生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新生活的能力。
第四,体现了学生运用动漫语言、影视语言和多种艺术方式学习与认知的能力。学生所选的题材,绘画的方式、色彩和形象表达都有所提高。他们学会了用影视语言、动漫语言、绘画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五,较好地体现了信息技术在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的过程中,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优势。今年新增的“人形机器人舞台剧展演”,不仅使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得到提高,而且使他们的剧本编写、人物设计与造型、语言表达、背景绘制、音乐理解与表演能力得到了综合性的展现、检验与提升。
第六,在技术发明创新项目评选活动中,增设的关于知识产权和版权法的讲座,增加了学生们的版权和知识产权知识、强化了版权和知识产权意识。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对今后NOC活动的开展,您有哪些期望和建议?
潘克明:NOC活动自2002年在人民大会堂启动以来,已经成功地举办了十三届,直接参与的师生累计超过五千多万人。活动的开展,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为我国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做出了贡献。在做出贡献、收获掌声的同时,还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下面是我的几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从突出信息技术的学习与认知工具与方法的作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革命性影响的角度,组织NOC的创作与实践活动。
第二,强化创新性,不仅要实践更要创新,项目设置、对作品创作的指导和评选应进一步强化创新性,帮助学生能够以学习、生活与社会实践为基础,创作有新意的作品。
第三,加强各级培训,以帮助师生准确把握竞赛指南和要求。
第四,强化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更好地落到实处。“公开、公平、公正”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除了要求评委,还应要求技术等其他方面保障原则的落实。
第五,加强对师生的版权与知识产权意识和法规教育,杜绝抄袭现象。参赛学生的指导教师和家长,也应正确、合理发挥指导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要发挥主导作用,不能剥夺学生用大脑思考、用双手实践的权利。教师一定要放开手,为创新人才的培养构建一种自主思考、自主学习、自主创新与实践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