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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芜马区域统筹发展中创新人才共享问题研究

2015-08-27汪春胜孙玉弢范义华

关键词:机制区域人才

汪春胜,孙玉弢,范义华

(1.安徽工业大学 人事处,安徽 马鞍山 243002;2.安徽工业大学 商学院,安徽 马鞍山 243002)

随着地级巢湖市被撤销,其原有行政区划分别划归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地,安徽省完成了一次重大的行政区划调整。此次调整,结束了划江而治的时代,在没有丢掉人口、土地等资源的前提下,少了一个经济发展薄弱的城市,却打造了一个新兴的合芜马无缝对接城市群,为合芜马区域统筹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发展离不开人才,特别是创新人才,但创新人才短缺的现实却成为制约区域统筹发展的一块“短板”。要在当前现实条件下解决统筹区域内创新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区域人才共享是一种有效的途径。所谓人才共享,是在不改变人才原有身份的情况下,通过有偿使用,使其智力资源由多方共享的人力资源配置新模式。它是一种打破人才的企业所有制、地区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界限,真正做到“集天下优才而用”的新理念。

本文正是以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芜马区域产业发展及人力资源供求变化为出发点,探讨在深刻变化环境下创新人才共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分析当前合芜马区域创新人才共享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合芜马统筹发展区域创新人才共享的改进对策。

一、行政区划调整后合芜马区域产业发展及人力资源供求变化

在借鉴国内长株潭经济圈、京津冀一体化城市群等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将巢湖一分为三,并入合肥、芜湖与马鞍山,可使安徽经济实力最强的三个城市连成一片,成为安徽省对外最具竞争力的区域板块。其在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供求方面出现的一些变化为区域间创新人才共享提供了新的契机。

(一)产业发展的变化

合芜马无缝对接城市群的形成,有利于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地将原有的优势产业集中起来,发展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在汽车、钢铁、家电、食品、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上统筹规划、融合发展,利用地理连片所带来的交通区位优势,实现三地现有制造业的有机融合。同时,区域统筹发展使消费市场得以积极开拓,投资环境大大改善,也为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利用区域在科技资源方面的联合可以进一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速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物流、会展、服务外包、商贸、文化、旅游等七大现代服务业中心,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人力资源供求的变化

产业发展的变化带来了人力资源供求关系的调整与变化。从人力资源供给来看,数量和质量都较前有了较大提升。行政区域调整后,巢湖原有四百六十多万的人口融入合肥、芜湖、马鞍山,这改变了它们各自原有的人口结构,为合芜马地区注入了大量现实的人力资源。与此同时,合芜马地区利用连片集聚优势,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良好的区域发展前景,可持续地吸引大量高素质的外来人才。

从人力资源需求来看,人才需求更多地转向创新型的知识人才。合芜马区域形成后,经济腹地扩大,产业结构升级,已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承接产业转移,而是大力发展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引致众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等企业转变。因此,传统的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人力资源已不再适应新的企业发展需要,逐渐被技术型与知识型的人力资源所取代。因此,未来的区域人力资源需求必然更向创新型、知识型的人才倾斜。

二、合芜马区域统筹发展中创新人才共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创新是人类的本能,但并不是所有的创新都对社会有百分之百的贡献。能将新的想法变成资源的建设型创新才是社会所需要的创新[1]。具备这种素质能力的人才身上凝聚着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高水平人力资本价值,而这正是合芜马区域在未来统筹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原动力。在现阶段抱团发展大战略和创新人才尚短缺并存的现实条件制约下,创新人才区域间共享就成为一个必然的选择。通过人才共享来实现创新人才高效配置是十分必要的,通过无缝对接的行政区划调整来实现创新人才共享也是可行的。

(一)创新人才共享的必要性

发展创新人才区域间共享,可在不改变与其原单位隶属关系的前提下,注重人、知识、技术、创新成果等的有效开发与合理利用,实现创新人才在各地域、各单位中的自由流动,最大化创新人才的能力和智力价值[2]。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多头培养与引进、人才闲置浪费的现象,最大限度、合理有效地发挥现有创新人才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减少用人单位在创新人才使用方面的成本,保证人才个体人才积累的合理回报,最终达到共赢的结果,是解决区域内人才结构矛盾、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实选择。

(二)创新人才共享的可行性

合芜马三家分巢湖而治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取消了原先巢湖划江而治、条块分割的行政格局,三者便实现了在地理空间与行政管理上的无障碍无缝对接,未来可以建成区域性都市经济圈。在这个统筹区域内,有十分便捷的交通与信息交流环境,各种资源如劳动力、生产资料、信息等资源都可以比较快捷、自由的进行流通。这为创新人才共享提供了可行性。

三、合芜马区域统筹发展中创新人才共享存在的问题

创新人才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其人力资源价值的发挥程度。当前,在合芜马区域统筹发展过程中,受到思想观念、体制制度和客观条件等制约,创新人才共享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创新人才共享内涵认识不充分

合芜马无缝对接城市群的建立,为区域创新人才共享提供了有利平台。但作为一种人才配置的全新模式,人才共享的供需双方——创新人才个体和用人企业对人才共享的内涵认识还不够充分。他们往往从各自的利益角度出发,对人才共享的得失利弊做出有失偏颇的判断,进而影响了企业和人才个体对人才共享的积极性。企业常常担心能否在创新人才共享模式中获得更多的益处:例如,花费一定经济成本共享过来的创新人才在本企业中能否真正发挥应有价值,实现收益大于成本的经济效益,而共享出去的本企业创新人才会不会随之流失出去,培养出自己的竞争对手等。同时,创新人才个体也较为担心自己能否在共享中获得更多的回报,共享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等。

(二)创新人才共享的层次偏低

合芜马区域的统筹协调发展,改变了原先各自为阵的产业发展格局,对产业集群发展、企业自主创新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实现这一要求的有效途径就是创新人才区域间的共享。目前的创新人才共享层次还不高:从基本形式上来看还停留在相互学习与交流的粗浅层面上,较深层次的技术创新联盟与融合涉及的不多;从应用领域上来看还停留在对企业的技术服务层面,其作用仅限于对某个具体技术问题的解决,而对企业的自主创新——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发展新技术、进军新领域等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还远远不够,没有把创新人才共享需要上升到企业战略的高度。企业间的创新人才共享活动容易流于表面,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创新人才共享的深层价值。

(三)缺乏多通道人才获取途径

合芜马区域在行政区划调整后都重新整合了土地、资金、人口等资源,为打造富有竞争力的区域经济板块提供了有力的“硬件”支撑,但作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软件”,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设还相对滞后。而目前企业获取创新人才信息的途径,超过半数都是通过人才信息平台获取的,但各地区的人才信息化建设及其服务平台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分散的,甚至同一地区不同部门的人才信息数据都没有实现共享,这是区域创新人才共享的信息瓶颈。因此,在创新人才信息库平台数据共享还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由于人才获取途径单一,导致了企业及部门间创新人才共享的实施受到较多阻碍。

(四)创新人才共享过程中利益分配不平衡

很多企业对创新人才共享过程中的费用分担和利益分配问题上处理不当,缺少合理性、公平性和客观性,创新人才往往由于费用分担和利益分配的不平衡而导致共享意愿较低。例如,当某个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向其他企业或机构提供人才共享服务时,由于创新人才具有不可复制性的特点,必然会影响到他对本企业的贡献,而这种对原单位贡献减少给其本人所带来的损失的核算由于本身不易衡量,使得人力资源共享费用的计算相当复杂,另外他在共享单位所做出的贡献带来的利益在分配上也存在争议,因此,提供共享人才和接受共享服务的单位双方在费用分担和利益分配上容易导致不平衡。同时,对提供人才共享的创新人才本身来说,相关的补偿机制也不能完善到位,从而影响企业和创新人才个体进行人才共享的积极性。还有的企业在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过程中,不能正确对待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对人才共享所产生的创新成果归属与商业化经济权益的分配不能做到公平合理,这也制约了科技创新人才共享合作的良性发展。

(五)政府在人才共享领域公共服务的缺失

创新人才共享可以最大限度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有利于区域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政府是人才共享的直接受益者。但受到传统人事管理体制的影响,创新人才共享存在着典型的体制性障碍:人才管理和使用大多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相互封闭;人才一般都为单位所有,而非社会共有;由于受行政、工资、户籍等关系的制约,人才流动的机会成本过大等[3]。这些体制性障碍的根源就在于政府在公共人才服务领域的缺失。一是缺乏多地联动的人才市场平台进行创新人才资源的整合,现有的人才市场建设还停留在各地自行搭建的企业和人才双向交流服务平台上,缺乏覆盖全区域的综合性交流平台。二是在人才共享公共服务上主导性作用不强,目前政府部门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基础教育投资等个人或企业不愿或根本无力进行投资的相关领域,为创新人才共享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保障措施不到位,涉及共享人才的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障、薪酬分配等一系列制度性问题还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四、提升合芜马区域创新人才共享水平的相关建议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区域创新人才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得创新人才在新型产业发展中的优势难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要进一步促进区域人才共享应着眼于健全区域人才共享中的政府职能与管理体制、完善区域人才共享交流的信息平台、加强区域人才政策衔接协调、深化区域人才共享的领导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4]。

(一)转变观念,构建相互信任的人才共享环境

相互信任可以有效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因此,构建相互信任的人才共享环境是提升人才共享水平的前提基础。无论是对于参与人才共享活动的企业还是创新人才个体来说都要从思想上积极转变观念,全面深刻理解人才共享的内涵,提高人才共享的意识,树立“彼此信任、共享共赢”的正确理念。

企业应该加大对创新人才共享的重视程度,不再将人才共享仅仅视为降低用人成本的一种手段(共享进来)或是额外增加的用人风险(共享出去),而是提升到组织战略的高度,充分支持创新人才共享工作,积极参与创新人才的合作交流,推动创新人才的优化配置,这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扩大企业社会影响力都大有裨益。创新人才个体也要端正自己的思想认识,意识到人才共享不仅对自身发展有积极意义,对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同样重要。当然,企业和创新人才个体在人才共享观念上的转变有赖于政府所营造的一个相互信任的人才共享环境。

合芜马区域在统筹发展中,三地的政府应密切配合,统一思想认识,在人才共享的外部环境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相互信任、密切合作的共享文化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扫清阻碍人才共享的部门、身份、地域界限,解除共享企业和人才的后顾之忧,让越来越多的创新人才能够从宽松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环境中脱颖而出,实现灵活、自由的人才共享,最大程度的发挥出人力资本价值。

(二)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人才共享机制

完善的区域创新人才共享机制是提升人才共享水平的核心所在。人才共享机制是指人才共享的基本构成要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相互作用及其调节功能,主要包括两大类:微观生成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分别发挥动力功能和约束功能[5]。具体内容如图1 所示:

图1 合芜马区域创新人才共享机制

1.微观生成机制。微观生成机制是指实现人才共享全过程的内在自发调节系统,它通过创新人才共享所涉及的双方单位及人才个体三方之间在工资、效益、成本效益对比、竞争等经济利益驱动和非经济利益驱动下,自动调节人才个体以及用人单位的共享选择,具体包括人才共享的引导机制、运作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它在整个系统中发挥动力功能。是整个系统的核心部分。

引导机制是实现创新人才共享的原始驱动力。即对提供共享的人才个体、所属组织和接受共享的组织三方之间进行深入具体的成本——效益分析,分别明确这三方在人才共享过程中能获得怎样的收益,从而引导和驱动人才共享行为的产生。例如,对于通过共享获得人才的组织来说,人才共享可以有效的弥补自己在某些领域的人才稀缺,填补技术空白,开展科技攻关、加强经营创新,提升经济效益;对于人才个体来说,通过人才共享,可以在不改变与其原单位隶属关系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出自己的人力资本价值,扩充自己的人脉关系,在经济上也能获得比以往更丰厚的补偿回报。对于人才所属的输出组织来说,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外人才交流,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也可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正是由于这些成本——效益分析,让相关三方产生了人才共享的内在驱动力,这是人才共享得以进行的前提基础。

运作机制是创新人才共享的基本过程。是主动寻求合作,三方就人才共享达成协议并按约定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共享过程的有效管理。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共享的沟通机制、信任机制、激励机制等方式来实现。

利益补偿机制是对提供人才共享的组织和个人所付出的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给予一定的“激励性”经济补偿。在人才共享实践中,需要明确的是利益补偿的方式和具体数额。例如,共享人才可以“多职多薪”,或采取工资加津贴、协议工资、岗位工资、年薪,或以技术、工作项目为核算单位实行项目工资,或给予股权、期权奖励等方式参与收益分配等[6]。

风险分担机制是为了防范和减少人才共享给参与共享的各方利益主体带来各类损失而将人才共享中所发生的各类风险预先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定。其主要内容就是对人才共享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事前责任约定和事后如约履行。在实践中需要明确的是人才共享所引发的各类风险的分担方式和具体比例。

2.宏观调控机制。宏观调控机制则是维护人才共享全过程的外在有意调节系统,政府作为各类人才资源分配的协调者,基于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考虑,从技术和政策角度对人才在区域间、各单位间的共同使用、自由流动进行管理、调节和控制等。它在整个系统中主要起到约束功能。主要涉及到人才的社会地位、权益保障、培养使用等各个方面。对此,应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推动作用,加快群内人才政策的梳理与对接,建立起统一的科技人才共享的政策框架[7]。即政府整合资源建立创新人才共享平台,并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以约束。

(三)进一步完善创新人才共享的保障体系

要全面提升合芜马区域内创新人才共享的水平,除了健全人才共享机制外,还要各地政府相互间打通行政区划界限,通力合作,构建一体化的创新人才共享长效保障体系,为人才共享机制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与服务支持。这个体系建设具体应包括两大方面:

一是基于创新人才共享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服务体系在创新人才共享领域的缺位是导致创新人才共享难的一大障碍因素。要从区域人才市场建设和完善市场服务功能两个方面入手,改进政府的人才服务体系。在人才市场建设方面,加强合芜马区域内三地人才市场的对接合作,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由社会中介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人才集市,构建由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民营运作的创新人才交流平台,为区域内人才共享提供有利条件。在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方面,积极推进人才服务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人事代理和劳动代理制度,积极为各类创新人才的共享提供档案寄存、代办工资定级、社会保险、流动人才户口挂靠等全方位的人事劳动服务。

二是区域内创新人才云数据平台体系建设。创新人才数据库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可以引进最新的云数据概念,为合芜马区域创新人才共享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从现实条件看,以互联网云计算为手段,通过智力的集聚效应,建立脉络广泛的各类创新人才数据库,把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部门的创新人才迅速联合成一个信息整体并加以规范化管理。

合芜马无缝对接引发了产业状况与人力资源供求的变动,区域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又为创新人才共享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然而,在思想观念、客观环境、体制机制、政府服务等领域都存在许多阻碍区域间创新人才共享的壁垒,通过环境建设、机制构建、保障体系完善等手段,可有效破解合芜马区域内创新人才共享的问题,实现创新人才的高效配置。这是区域企业在短期内迅速解决科技创新人才匮乏最有效的方式,对合芜马地区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徐飞.创业之道——创新与创业大讲堂实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3 -4.

[2]费艳颖,王越,刘琳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人才共享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9(13):140 -143.

[3]李志江. 人才资源的经济学分析——中国欠发达地区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实证分析.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88 -189.

[4]何琪. 区域人才共享:问题与对策[J]. 现代管理科学,2012(3):110 -112.

[5]郭庆松.人才共享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佳选择[J].人才开发,2006(11):14 -16.

[6]陈萍.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必然选择[J].当代经济,2007(10):156 -157.

[7]张卫枚.长株潭城市群科技人才共享体系构建[J].对外经贸,2012(9):87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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