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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特征及动员逻辑

2015-08-21郭小安朱梦莹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民粹主义

郭小安 朱梦莹

摘要:中国网络空间存在着强烈的民粹主义倾向,表现为崇尚平民、反对精英、暴力崇拜、美化弱者等话语特征,一旦涉及如官、警、富等敏感区域时,公众的集体记忆和刻板意见很容易被激活,决定事情走向的是情感,而不是理性,人肉搜索、谣言、群体攻击、泄愤、借势造势、恶搞戏谑等是常用策略手段。网络民粹主义既与社会矛盾、底层情绪累积有关,也和现实中制度化参与渠道不畅有关。

关键词:民粹主义;网络民粹主义;话语策略;动员逻辑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5)02-0079-06

民粹主义(Populism,又译为平民主义)是19世纪俄国兴起的一股社会思潮,它既是一种政治思潮、行动策略,也是一种政治运动,其基本精神是维护底层利益,反对一切权威,为此不惜采用任何手段。随着世界范围内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民粹主义的空间不断遭到挤压。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扩散和发展,民粹主义似乎重新找到了栖息之地,呈现“死灰复燃”之势。尤其是在社会分配不公、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底层怨恨情绪积压的背景下,网络的隐蔽性、解构性、碎片化特点很容易和社会矛盾、底层情绪结合起来,导致在网络空间内“围观就是力量”、“以势抗争”、“舆论绑架法律”、“舆论倒逼改革”等声音不绝于耳,呈现“众声喧哗”之势。与传统民粹主义不同,网络民粹主义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社会思潮,因此,从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策略和动员逻辑人手,总结出网络民粹主义的演化规律,反思其存在的社会根源,具有一定的学术和现实意义。

一、网络民粹主义的定义及内涵

对于民粹主义的定义,学术界可谓见仁见智。俞可平认为民粹主义是社会科学语汇中最没有精确定义的名词之一,它总是处于摇摆不定状态,可以用来指涉既广且杂的政治现象,很难有确切的界定,“民粹主义是变形金刚,它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看似在左,倏然在右,今天要平等,明天就要特权,一会儿是民主主义者手里的讲稿,一会儿又是独裁者,这个国家的民粹主义者要加税,那个国家的民粹主义者要减税,甚至拒绝缴税”。但是,俞可平还是对纷繁复杂的民粹主义概念谱系做了一个提炼,他把民粹主义划分为三个形式: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反对精英主义,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此来评判社会历史的发展;作为一种政治运动,主张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作为一种政治策略,指动员平民大众参与政治进程的方式,强调诸如平民的统一、全民公决、人民的创制权等民粹主义价值,从而对平民大众从整体上实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纵。

俞可平的谱系划分为民粹主义的研究提供了多元化的视角,但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大多数学者仍然侧重于把民粹主义看作一种社会思潮和社会心理,有些甚至把民粹主义称之为思想潜流。如阿伯茨和拉曼斯在分析民粹主义的特征时,强调了民粹主义作为社会思潮的特征。保罗·塔格特对作为社会思潮的民粹主义曾经有如下描述:“对社会集团的妖魔化,特别是对精英的憎恶使民粹主义者树立了政敌,但这也正是其构建自身的一个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民粹主义者有这样的倾向,他们通常站在自己所排斥、厌恶的社会集团的对立面上来描述自身。民粹主义者的言语中充满了对头脑敏锐的知识分子、官僚、雇佣文人、财主、强盗头领、披头士和财阀的诋毁。”皮尔·阿德列·塔奎夫把民粹主义看作一种意识形态,“根据这种意识形态,合法性即在人民的意志之中,因此它体现了激进的民主理想。这种民粹主义对应于直接民主,其特征是民主的极端主义”。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民粹主义找到了新的表达平台和表现形式,网络民粹主义成为当下的热门话题。当然,网络民粹主义并非严谨的表述,容易造就“网络引发民粹主义”的错觉,不过从中国的实际看,民粹主义的复活确实与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如李良荣认为互联网激活了民众政治参与热情,同时也把积压的怨恨情绪释放,以互动方式获取阶层认同,容易走向群体极化,导致网络民粹主义。陈龙借用“场域”的概念概括了网络民粹主义的特点:制造话语垄断,对抗政府、对抗主流,寻求阶层认同,制造网络狂欢以及网络暴力。陈尧指出,与传统民粹主义相比,网络民粹主义的参与更为扁平化,它是分散型的,没有代表,没有机构,分散在各个地区的民粹主义者直接在网上发表意见,现实中的权威结构被话语所取代,换句话说,谁能够制造话语狂欢,谁就是网络民粹主义的领袖。王璐等人认为,网络民粹主义对外表现为一种隐藏的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参与或者社会抗议,由于中国网络社会并未因此形成一股思潮或付诸实践的运动,网络民粹主义体现更多的是民众对网络这一新兴舆论平台的不规范应用。可见,与传统民粹主义相比,网络民粹主义的本质和内涵并未改变,只是表现形式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它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符合网络特征的话语策略,表现为情绪化、泛娱乐化、负面性、戏剧性、偏激性等特性。本文认为,网络民粹主义是借助互联网技术,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美化弱者、妖魔化精英的一种话语、一种思潮及其一种动员参与方式。从网络民粹主义的研究现状看,当前的研究主要从法学、传播学、政治学等人手探讨民粹主义的定义、特点、规律、危害等,而从话语叙事以及动员方式视角切入的并不多见,本文拟对此作一理性探讨。

二、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特征

从话语叙事的特点看,网络民粹主义呈现出鲜明的二元对立状态,它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我是谁”、“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所以,美化弱者、妖魔化强者形成一种标签化、模式化的思维模式,最终达到打击“强者”、安抚“弱者”的目的。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特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崇尚平民,反对精英

崇尚平民、反对精英是民粹主义话语的核心特征,这种特性在网络空间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由于中国互联网空间具有年轻人多、学生多、底层人群多(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特点,网络舆论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偏激、解构、负面等特性。尤其是现实制度化参与渠道的不畅,导致社会矛盾和底层情绪很容易被互联网聚焦放大,导致部分网民习惯性质疑、习惯性嘲讽和习惯性攻击,“由于参与渠道不畅通,互联网成了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几乎唯一顺畅通道,一人爆料维权,众人‘围观,互联网成为弱势群体展示伤痕和互相取暖的地方,也经常变成倾泻‘仇官、‘仇富等负面情绪的‘垃圾箱”。如在夏俊峰案中,尽管夏俊峰是行凶者,但是网民的舆论都聚焦在夏俊峰的弱者身份,以及其妻子和儿子的不幸生活,鲜有人关注被夏俊峰刺死的城管家庭的不幸,甚至一些网民还把夏俊峰美化为“不畏权势,敢于抗争的英雄”。endprint

(二)暴力崇拜,淡化或者美化罪责

与传统民粹主义相比,网络民粹主义更容易通过娱乐戏谑、悲情渲染、情感动员的方式呈现,尤其是网络的隐蔽性、解构性特点,更容易导致群体的非理性狂欢,于是突破底线、解构主流、形成暴力崇拜是网络民粹主义的另一个话语特征。2008年7月1日,杨佳袭击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导致六名警员死亡、四名警员和一名保安人员受伤。在杨佳被抓后,网络舆论却出现一边倒的现象,杨佳甚至被一部分网民视为英雄,网上因此还出现了“杨佳网络纪念馆”,号召将11月26日作为“英雄”杨佳的忌日每年进行悼念,还有其他团体联系杨母进行访谈、拍照纪念其逝世儿子。在新浪微博、天涯论坛等社交平台上,对杨佳执行死刑后的网民评论中随机抽样100条,其中64%的人为杨佳获死刑感到难过惋惜,

资料来源:根据新浪微博、天涯论坛等网民评论整理而成。或称赞其“为民除害杀了几名狗衙役”,或封其“够胆的真男人真汉子”般的民间偶像,将杀人犯推崇为英雄(参见图1)。

(三)舆论审判,穷人无罪

舆论审判是网络民粹主义的基本形态,主要有三种表现类型:一是网民对所谓“道德沦丧者”进行人肉搜索或群体攻击;二是对网络公共事件的预审判;三是对司法审判结果质疑引发的再审判。舆论审判虽然并不具有法定权力,但对司法审判带来的压力和影响不容忽视,它的核心议题仍然是“安抚弱者、打击强者”,因而往往出现“穷人无罪,富人罪加一等”的说辞。从某种意义上说,舆论审判反映出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所以对公共事件,网民往往先入为主,进行话语构建,从身份、情景中剥离出二元对立的关系,然后借助各种手段引起围观,借势造势,希望审判结果朝着大众的预期往下走;如果与预期不符,便被认为是社会不公和司法腐败所致,如“私了”、“逃脱”、“和解”、“保释”、“轻判”等。在这种情形下,司法审判的专业性和客观性容易被大众的非理性情绪所左右,甚至出现了“舆论捆绑司法”的情形,“决定案件判决结果的不再是法律和证据,而是双方在舆论民意上的优劣与胜负”。此时,弱者的身份将会成为抗争的神秘武器,弱者的悲惨遭遇会得到刻意渲染;而那些所谓的强者(施害者)往往被描述得凶神恶煞。所以,源于公众想象的舆论预审判能够吸取广泛的舆论支持,达到情感共鸣的效果。

三、网络民粹主义的动员逻辑

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特征决定了它的动员逻辑,一旦发生网络公共事件,网民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分清阶级立场,用特定的逻辑结构和话语体系,共同打击“强者”,安抚“弱者”。在这场集体声讨中,事实本身已不再重要,法律规范也不再重要,一切让位于“人民”,“人民”成了不能被批评的正义词汇,因此,污名化、谣言建构、悲情渲染、党同伐异、恶搞戏谑成为最常用的策

略手段。

(一)身份与情景的建构:谣言与污名化

身份与情景是动员的关键,因为只有对立的身份才能引起公众的情感共鸣,情景建构往往是突出强者的嚣张与弱者的无奈,身份构建则着重突出贫富悬殊、阶段对立的事实。而且不管是身份还是情景,往往都伴随着谣言的建构,以此来突出事件的冲突性和戏剧性,从而激发公众的悲情、戏谑、愤怒等情绪。如在“李刚门”事件中,有关李刚身份的谣言可谓是层出不穷,如李刚岳父是副省长、家有5套房产、神通广大操纵央视为自己做宣传、买通目击者作伪证、最终李启铭逍遥法外等。这些谣言可谓是一浪高过一浪,李刚甚至被称为“被谣言包围的父亲”。同样,在广东茂名PX项目事件中,谣言也扮演了推波助澜的角色。2014年3月30日上午,广东茂名部分民众因当地拟建芳烃(PX)项目在市委门前聚集游行,在警方介入后,形形色色的谣言如“15死300伤”、“坦克车进城”等不断在网络上传播,并伴随着血腥图片,网民情绪被点燃,群情激愤,最终演化成一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二)情感动员:悲情渲染,强化弱势身份

身份和情景确定后,就需要悲情渲染来借势造势。因为只要能唤起公众的同情、悲苦以及愤怒情绪,就能形成巨大的势能,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尤其是涉及敏感身份(官、富、警、星)时更是如此。在悲情叙事中,网民一般会重现过去的情感伤痕,把“弱势”的一方描述得无比悲惨。如在邓玉娇事件中,网民的情感倾向性非常明显。有网友把邓玉娇描绘成替天行道的“女英雄”、“反腐斗士”,甚至有网友把邓玉娇称作“中国第一烈女”,勇敢刺杀“骄淫横恣官员”的“当代穆桂英”。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组邓玉娇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的视频流传于网络,画面中,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该视频被电视台播放后,虽然仅仅19秒的镜头,但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这致使在网上出现声援邓玉娇的网络论坛并立潮头。最终,邓玉娇被宣判无罪。“邓玉娇案”提供了一个观察网络民粹主义的范本,它一方面反映出网络民意的强大,同时也折射出中国法律系统的脆弱性。这种法律让位于民意的结果,可能会导致更大的负面示范效应,催生出更多的民粹主义,因为它向民众传达一个这样的信号:在公共事件中,谁能把事件闹得严重,谁就是最后的受益者,这种“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逻辑一旦取代司法公正原则,网络民粹主义是其必然结果。

(三)异见的沉默:话语垄断、党同伐异

民粹主义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共识,以此达到“情绪共振”或情感共鸣。然而,网络本身具有“碎片化”特征,不利于凝聚共识、统一行动,但是如果能够形成一种二元对应的话语,多数的一方将会站在道德的立场,对不同观点者进行群体攻击,不同的声音要么被同化,要么被群体攻击而一步步走向沉默,最终形成“沉默螺旋理论”所揭示的一边倒的舆论态势。如在“李某某案”中,在事件发展初期,除了压倒性的“倒李派”外,也有一些中立的、温和的观点,但这些所谓的“异见分子”很快受到了群体攻击,最终走向集体沉默。如著名主持人杨澜在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劳教和所谓的惩罚只能治标不治本,“劳教一年对一个因为冲动打人的未成年人来说是否惩罚过重?被贴上标签的孩子很容易破罐破摔了。真替李老师感到痛心”!此后引来网民集体声讨和攻击,无奈之下,杨澜做出回应:“我眼中的李双江老师是谦和真诚的,对他儿子一错再错,为李老师感到痛心。由于我并不了解当年李天一打人细节,因此有关劳教一年的处罚是否适当的评论是不负责任的。抱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最后,杨澜还为她的不当言行持续向外界道歉:“对女性的性侵害应受到严惩是最基本的立场,是不言而喻的!我之前微博的本意是怀疑那种送劳教了事的改造方法是否真的有效,但对当年事实了解不清,不适当地提出劳教长短的问题。再次抱歉。”endprint

(四)去敏感化:戏谑与恶搞

戏谑与恶搞主要通过调侃、幽默、反讽等修辞手法来进行。就目前中国的网络生态而言,已然呈现出一种网络消费文化的娱乐化趋势,民粹主义者试图通过夸张、娱乐的手段来解构权威、嘲讽现实,并以此实现其广泛情感动员的目的。杨国斌认为网络恶搞正是传统文化的一种延续,在网络诞生前,包括笑话、口号、对联、公开声明、歌曲、漫画、恶搞、誓言、咒骂等都具有强烈的情感感染效应,诗歌和宣言经常激发英雄主义激情,笑话和漫画让人发笑,使人产生幽默感,在网络运动中,这些古老的形式被保存下来,并被复兴和改进,如网络流行语、网络歌曲、网络视频、顺口溜、段子、打油诗、搞笑视频等。可见,以讽刺、调侃、幽默等为手段的戏谑和恶搞,一方面可以加速传播速度,另一方面起到“去敏感化”的效果,并最终促成情感动员的目的。以“李刚门事件”为例,事件发生后,在各大论坛、贴吧、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频繁讨论,以“我爸是李刚”为样本,出现了大规模网络造句、网络歌曲和网络视频,有些网友还利用传统经典的唐诗、宋词文学载体进行改版式调侃,许多流行歌曲和广告语也被改编成“李刚版”,其中网友自编自唱的《我爸叫李刚》的网络歌曲被戏称为“神曲”,“我爸是李刚”由此被评选为2010年的年度网络流行语。此外,在众多网络群体性事件之中,讽喻与段子的出现都加速了舆情的传播速度,有一些段子还被沉淀下来,成为一种集体记忆,影响公众的道德判读和社会认知。

四、结语与反思

综上所述,中国网络公共空间存在着强烈的民粹主义倾向,表现为一旦涉及如官、警、富等敏感区域时,公众的集体记忆和刻板意见很容易被激活。决定事情走向的往往是情感而不是理性,“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种革命时期的话语记忆在互联网上重新找到了栖身之地,并已经发展成为一套完善的话语体系,它通过围观与恶搞的方式一次次发挥着神奇的作用,成为底层公众进行抗争的“神秘的武器”。网络民粹主义的盛行折射出现实政治的诸多困境。

首先,网络民粹主义与制度化参与渠道不足有关。在中国,虽然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政治权利都得到了宪法保障,但在现实政治中,公民政治权利的行使并没有具体制度的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行使渠道并不畅通。互联网的出现大大改善了这一窘况,由于自由性、隐蔽性、离散性等特点,网络迅速成为公众参与政治的有效途径,它激活了公众的参与热情,也激活了政治制度的活力。如2009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腾讯网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1983人参加)显示,71.5%的人表示自己“会参与反腐”。在“公众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调查中排在首位的是“网络曝光”(75.5%),接下来依次是“媒体曝光”(53.8%)、“信息公开”(48.0%)、“信访”(30.6%)、“审计”(30.1%)。可见,互联网已成为了公众维权和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但由于存在“三多”的特点,导致中国的互联网天然具有非理性特色,“在互联网上,人们最终发现了一个相对可以免于恐惧和限制的公共空间,情绪的亢奋和批评的激烈便犹如洪水出闸。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的新媒体比起其他媒体来更加缺乏平和和理性;也表明在中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下,网络活动较之于其他国家更具政治意义”。

其次,网络民粹主义也与社会矛盾和底层情绪累积有关。以亨廷顿、派伊等为代表的现代化学者认为:现代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不稳定,因为它涉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价值观念等全方位、多层面的深刻变革,触及社会政治利益结构的重新调整,矛盾与冲突显然将不可避免。尤其当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后,所有以前被小心翼翼绕开的问题,都以累积的方式进发。从当前中国的社会现实看,现代化过程中各国普遍出现的分配危机、参与危机、信用危机、信仰危机等在我国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使得底层公众具有强烈的相对剥夺感和怨恨情绪,如果这些不良情绪未有效缓解,民众将会选取网络宣泄、网络谣言甚至暴力的手段作为替代的参与途径。2013年初,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社会心态蓝皮书》,指出中国当下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公众负面化情绪比较严重,社会的总体信任进一步下降,群体间的不信任加深和固化,表现为官民、警民、医患、民商等社会关系的不信任,也表现在不同阶层、群体之间的不信任,越来越多相同利益、身份、价值观念的人们采取群体形式表达诉求、争取权益,群体间的摩擦和冲突增加。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每一次网络公共事件的发生和发展,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和叙事能够轻易唤醒公众的情感记忆,实现情感动员,它折射出中国公众特定的情感结构和社会生态。

最后,网络民粹主义也与部分地方政府“花钱买稳定”的后果有关。近年来,随着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有些地方政府迫于舆论压力放弃了强压方式,却陷入了另一个极端,即过分屈从舆论,甚至通过建立“维稳基金”、“花钱买平安”的“权宜性治理”方式来获得短暂稳定,形成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将带来可怕的后遗症——强大的负面示范效应。其结果是:一旦有公共事件发生,底层民众奉行“围观就是力量”、“闹事就是能量”,通过泄愤和暴力来表达和发泄不满,以获取舆论关注而获利,造就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也导致社会矛盾愈加激烈,社会上充斥着暴戾之气。此外,“花钱买稳定”无法律规范约束,往往只凭负责官员的个人判断,往往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作用,助长了社会的投机心理,结果陷入“维稳的怪圈”: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总之,应对网络民粹主义的关键之道,还在于拓宽现实政治的制度化参与渠道、有效舒缓底层民众的情绪,以及建立制度化的矛盾缓冲渠道,完善公民的“四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权,使得公众可以在公共事件中抛弃成见,做到平和与理性,这才是长远治本之道。

[责任编辑:张英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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