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要建立复评制度
2015-08-15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5年5期
《中国青年报》消息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在会上说:“如果哪个县不合格,会让他们整改;如果再不合格就要‘摘掉帽子,只有重新通过督导评估才能回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行列。”
发布会公布了2014年全国464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要求,同时公布了对2013年首批29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复评结果。
教育部要求,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除了要制订时间表、任务书和工作推进表外,还要在省、市、县三级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与复查制度,制定科学、完善的监测体系,建立定期发布检测报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