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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5-08-15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农场主农场农产品

张 馨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 济南250014)

一、 引言

随着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政策的提出,家庭农场受到广泛关注, 各地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办法,广大农户积极响应,申请登记注册,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2013 年农业部首次对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12 年底,全国30 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共有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87.7 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 亿亩, 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 家庭农场是在传统农业逐渐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大背景下出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继承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经营体别同时有效集中土地,有利于实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

家庭农场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同时规模化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 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特别是家庭农场将农户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对农民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增加收入,促进农村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家庭农场是得到经验验证的能够显著改善中国农业生产效率的合意的生产方式(杨成林等,2013),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家庭农场都可以带来农业生产的高效率,在实践中,家庭农场运作效率的高低取决于多种因素的作用。

二、 文献回顾

近年来,对家庭农场的研究从内涵、特征扩展到动因、机制、发展趋势等多方面。 在形成动因方面,高强等(2013)从制度变革动力和社会化服务制度两方面对家庭农场的生成机制进行解释,得出各地实践经验的探索、农业经济理论发展的制度创新以及政府政策支持等方面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杨成林等(2013)认为农地流转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是家庭农场形成的重要动力。 在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方面, 随着家庭农场面临的内外形势的不断改变, 农产品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和复杂。 同时,内部由于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对于现代管理缺乏足够认识,家庭农场出现了管理方法落后、经营效率较低、创新能力较弱等问题。吕才波(2013)指出我国家庭农场存在相关专门政策较少、土地流转不规范、家庭农场主的综合素质水平相对较低三个主要问题, 并提出加紧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土地流转,培育现代农场主的措施。 孔祥智(2013)认为为促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需要重新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以及扩展服务的范围。 盛亚飞(2009)总结松江地区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提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等措施。

在形成动因方面, 学者们基本上是从制度变迁驱动和政府政策拉动两方面进行研究。 针对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的研究, 学者们在规范土地流转、构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完善金融服务及政府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研究基本达成共识, 但是探索如何通过家庭农场更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研究还较少, 因此本文在分析家庭农场存在的必要性的基础上, 从加强家庭农场品牌建设、 创新家庭农场销售方式及提高家庭农场主综合素质三个方面探索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

三、家庭农场存在的必要性分析

(一)是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自1978 年以来在我国普遍实行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这种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形式符合农业生产的特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降低了监督成本,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为农村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但是随着具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固有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 过度分散的土地经营难以实现规模化的经济效应,现代机械化的耕作方式难以应用,农业生产效率较低, 无法实现大规模标准化高质量的农产品供应。在农业中, 基本生产单位始终应是家庭经营。 家庭农场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既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基本面, 又实现了土地的适度集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出现了大量闲置土地,土地流转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家庭农场通过将闲置土地集中起来,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生产效率。同时,家庭农场作为企业化经营主体,严格按照现代企业标准进行管理,农场成员之间不是大家族式的宗法关系,而是商品经济中的契约关系,家庭农场人数较少,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 人, 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 人(农业部2013 年统计数据)。 在这样的家庭农场,产权结构简单,与分散的小农经济相似,同时又克服了小农经济的缺陷, 其发展符合农村实际,可行性很强,是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完美继承和发展。

(二)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组织载体

数据显示,2005-2011 年,我国人均经营耕地面积仅为2.115 亩,其中,2011 年达到2.295 亩,因此一个普通家庭的经营规模为6.885 亩 (三口之家)——11.475 亩(五口之家)。 在这种经营规模下, 农户很少会购买农业机械来耕作, 机械化的成本远高于机械化带来的收益,因此多数农户会采用传统的耕作方式,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小规模生产家庭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弱,由于农业生产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较高,当出现灾害时,农户收入很难得到保证。

2013 年农业部发布的家庭农场统计数据显示,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 亩, 是全国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7.5 亩的近27 倍。2012 年全国家庭农场总收入为1620 亿元, 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 万元。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背景下,家庭农场有利于实现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是重要的组织依托。家庭农场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经过认定后,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扶持,并通过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实现规模经济效益,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组织载体。

四、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家庭农场是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有效组织载体,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 出现一些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毒大米”、“瘦肉精”、“绝育黄瓜” 等事件使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更为关注,在购买农产品时更加谨慎, 对安全农产品的需求日益迫切。 与此同时,许多家庭农场主却面临销售困境,在农产品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随着外部竞争的加剧, 家庭农场的内部管理也出现了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一)缺乏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不足

在食品行业中,各种各样的品牌比比皆是,如“青岛啤酒”、“伊利牛奶”、“康师傅方便面” 等已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同。 但是关于农产品的知名品牌却比较少见,不论在超市、菜市场还是小区便利店,很少有某个品牌的蔬菜瓜果出售。 即使有,如“莱阳梨”、“烟台苹果”等也只是以地名命名,凡是当地产的苹果都以此命名,使消费者无法区分质量等级, 逐渐失去对这种品牌的信任。 创造优质家庭农场品牌,会使消费者信任该家庭农场生产的所有农产品, 带动家庭农场的全面发展。 同时可以更有效地激励家庭农场保证农产品质量,维护自有品牌,实现家庭农场发展的良性循环,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销售方式单一,农民收入较低

自近代至今,世界逐渐形成了沙漏状的食物体系。沙漏的上端和下端是数量庞大的生产者(农民或农场主)和消费者; 沙漏中间是沟通两者的食物企业。 这些食物企业控制了农产品在选种、储存、运输、定价、销售等几乎全部环节,目前世界粮食交易量的80%都垄断性的控制在Archer Daniels Midland、Bunge、Cargill 和Louis Dreyfus 四大粮商手中(Raj Patel,2008)。 目前我国农民生产的农产品销售主要依靠加工商、销售商等食品企业,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的本性促使其必然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性地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传递信息,并赚取本该属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大量利润。 家庭农场在销售农产品时也不可避免地依托于运输企业、 零售企业等食品企业。 即使参与如“农超对接”的合作销售方式,家庭农场也只能被动接受超市的定价标准,在与诸如沃尔玛这类大型超市谈判时, 单个家庭农场不具备足够的议价能力。 农产品同质化的特点导致农产品市场上的激烈竞争,生产者只是价格的接受者。 因此,农民要提高收入,必须创新销售方式,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三)家庭农场主综合素质偏低,管理效率不高

两千多年的封建小农思想及建国以来牺牲农业成全工业的长期策略造成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教育水平普遍落后(Raj Patel,2008),家庭农场主基本上是普通农户转变而来, 其综合素质相对于农业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主较低。

1.思想观念落后。 政府发展家庭农场就是希望通过扩大农民土地,使其全身心从事农业生产,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的规模经济效益,但是在我国当代农村,“老弱病残”和“非职业”几乎成了农民的代言词。 中国人几乎都不愿意做农民, 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整个村子只有老人和小孩, 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 越来越多的“农二代”放弃了父辈从事的工作,选择进城务工,许多农村人甚至认为只有没本事的才留在村子里种地。在这种观念普遍盛行的情况下,承包土地的家庭农场的农场主不可能把经营家庭农场作为一项事业,多数只是把它作为谋生的手段。 而在国外许多农业发达国家,农民是和教师、医生等职业平等的一种职业,这些职业农民作为家庭农场主,充分尊重自己的工作,并将其作为事业来经营。 而我国家庭农场主对于职业农民的概念缺乏充分的认识,对农民职业属于光荣职业的思想尚未形成。

2.知识能力落后。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导致其获取信息的手段单一,无法全面把握农业发展动态、农产品市场行情以及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 作为规模化、商品化、企业化经营的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的决策能力决定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前景。 目前我国家庭农场主缺乏掌控全局的预测能力和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对市场的分析解读能力不足,大多数不具备管理现代企业化家庭农场的知识和能力, 这严重阻碍了家庭农场效率的发挥和可持续发展。

五、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农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一) 建立自主品牌

品牌不只是一个名字或是一个象征, 品牌表达了消费者对一个产品及其性能的认知和感受,表达了这个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心中的意义 (菲利普. 科特勒等,2012)。 农产品品牌便于消费者识别所需农产品,有利于保护品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农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在农产品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十分激烈,要在众多同质产品中被消费者认知选择,不仅需要高质量,还需要名牌农产品商标的支撑。 例如山东省嘉祥县积极引导家庭农场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已累计培育涉农注册商标300 余件,当地家庭农场在政府的扶持下,实施品牌化经营。 积极推进家庭农场商标建立战略,对提高家庭农场在市场上的认可度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家庭农场主的商业法律知识不足,各地政府应组织相关机构对有意向申请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给予帮助,实行专人咨询、全程指导、重点培育,使更多的家庭农场拥有自主品牌,以进一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实现家庭农场品牌化经营。 例如山东省仁风镇注册了“仁风西瓜”商标,农户保证自家西瓜的质量,创出了“仁风西瓜”品牌,普通西瓜1.5 元一斤,而仁风富硒西瓜可以卖到10 元一斤,大大提高了农民收入。

(二) 创新销售方式

自主品牌的建立为家庭农场与社区的合作奠定了基础。近年来出现的“社区支持农业”的生产——消费方式,具有健康、安全环保的生产过程和本地化生产特点,要求生产者与消费者建立起风险共担、 收益共享、 公平互信(定价、保证质量等)的关系(程存旺,2011)。 将家庭农场与社区消费者联合是发挥社区支持农业优势的良好结合。 家庭农场具有经营自主权, 可以自主选择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规模,生产社区需要的特定农产品,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家庭农场具备一定的规模, 可批量供应标准化的农产品,这就为规模交易提供可能,且双方可以不通过农产品市场进行交易,社区派代表提前向家庭农场主下订单,收获季直接到家庭农场取货,减少交易成本。 家庭农场在种植前就已明确农产品将销售给哪片社区的消费者,消费者也明确自己的农产品是从哪个农场获得,这有利于家庭农场保证产品质量,使双方诚信交易,家庭农场主也不必担心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全心投入生产环节,减少因销售困难产生的资金周转不灵等问题。 通过避免食品企业中间环节的影响, 实现家庭农场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联系,有利于节省中间大量的交易费用,同时减少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成本,有效增加家庭农场收入,促进农产品市场的供需平衡。

(三)培养现代化家庭农场主

1.树立家庭农场主职业农民观念。 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农民职业的环境,首先需要政府的倡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办法,将职业农民作为一个标准名词固定下来。 媒体通过积极报道家庭农场里职业农民高效率的生产经营, 在全社会普及职业农民的观念, 使人们尊重农民职业。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仅原本种地的农户会积极向职业农民转变,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 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各类人才也可能投身农民职业,选择发展农业作为终身事业,为实现现代化农业注入活力。 如在山东胶州的家庭农场, 农户已基本转化为职业农民, 从事专业化的生产。 农民在驾驶室里种地, 完全机械化生产。 耕种使用免耕施肥播种机,施肥、播种、培土一体化操作,日耕地500-800 亩。 通过专业化、职业化生产,土地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农民收入有了大幅度提升。

2.培养家庭农场主前瞻决策能力。 家庭农场主作为决策者, 其战略眼光和决策能力决定了家庭农场的运作效率和发展方向。 培养家庭农场主的决策能力, 一方面需要家庭农场主提高自身学习能力。 农闲时阅读相关书籍,深刻体会现代农业管理的思想、理论,并与自身实践相结合;与当地其他家庭农场主交流管理经验,国家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培训,学习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家庭农场生产效率。 另一方面, 家庭农场主能力的提高还需要政府的帮助。 政府相关部门结合走基层等工作,深入农村,向广大家庭农场主宣讲中央对农民的相关政策, 委派农业经济方面的人才指导家庭农场的发展。 鼓励家庭农场与当地高校或研究所对接,实验室和田间地头联系,理论与实践结合, 定期为家庭农场主提供最新农业成果的培训,培养家庭农场主的前瞻决策能力。

六、结语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继承和完善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适应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现状。 通过建立自主品牌、创新销售方式和培养现代化家庭农场主有利于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效率,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

[1]杨成林,屈书恒. 中国式家庭农场的动力渐成与运行机理[J]. 改革,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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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吕才波. 我国农业发展家庭农场的问题与建议[J]. 北京农业,2013(06)

[4]孔祥智, 高强. 家庭农场迎来春天[J]. 中国农村科技,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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