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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5-08-15

河北职业教育 2015年3期
关键词:市民化社会保障农民工

薛 洁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济源 459000)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如何更好实现这些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一个核心问题是农民工如何市民化的问题。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

农民工的现状主要从生存、子女受教育、就业与收入状况等几个层面为着力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市民化问题高度重视,不仅提出“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还制定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保障农民工权益、改善农民工在城务工的生产生活环境。与此相对应,各地区、部门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遭歧视、工资被拖欠、就业技能低和子女上学难、正当权利受损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拖欠工资、清理和取消相关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增加就业培训投入,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从就业方面看,农民工外出就业的环境虽然有所好转,但在就业和权益保障等方面仍存在着诸多问题,而且关于农民工的政策规定以及管理制度,更不能满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3亿多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1%。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是46.59%,而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33%,这就意味着有13.6%即1.28亿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却没有城镇户口,更不曾享有城镇居民待遇。

(一)进城农民工的总体生活状况仍不容乐观

从经济生活层面看,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的总体生活状况仍不容乐观。在就业方面,农民工群体就业具有转换工作频率快、失业率高、就业稳定性差等特点,频繁的主动或被动“跳槽”和失业使他们的城市生活始终处于一种动荡和不稳定的状态;在收入方面,目前进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仅能满足他们低层次的生存需要,尚不足以支撑他们形成与当地市民相同或相接近的生活方式;在消费方面,目前进城农民工的日常消费支出仍主要以购买生活必需品和缴纳房租等生存性支出为主,鲜有余钱用于文化娱乐等消费和自我发展的积累;在居住方面,除了极少数的自购住房者以外,绝大多数农民工都住在单位宿舍、简易工棚、雇主家或租赁房等临时性住所里;在社会保障方面,目前我国针对进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尚不完善。

(二)当前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和市民化程度较低

从文化心理层面看,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的城市适应和社会满意度普遍不高,对所在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城市融入程度较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生代农民工正在成为外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在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加接近于城市市民,对城市生活的期望值更高,也更渴望融入城市社会。但期望与现实的巨大落差往往让他们在城市中体验到了更为强烈的剥夺感。因此,他们的城市生活满意度和心理融入度等往往更低,城市与农村“两不靠”的边缘特征更为突出,对城市社会的不满情绪和对立情绪也更加严重,更容易出现过激行为和失范行为,并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经济生活与农民工市民化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研究发现,进城农民工的市民化状况,如社会适应、生活满意度和城市融入程度等,与其在城市中的经济生活如职业获得、经济收入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一般情况下,农民工的就业越充分、收入水平越高、消费能力越强,其在城市中的社会满意度就越高,就越能够适应和融入其所在的城市。反之,当农民工的经济收入经常出现入不敷出、长期处于生存性消费状态时,他们的城市适应和社会满意度也会大大降低,并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市民化进程。

(四)农民工的社会网络重构正在成为其融入城市社会的重要资本

研究表明,进城农民工正在日常生活中逐渐调整和重新编织自己的社会网络。一方面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初级关系仍然是他们社会网络中的强纽带关系,进城农民工主要从这种先赋性的强纽带关系中获得他们在城市生活所迫切需要的社会支持。另一方面,随着谋生方式由农业生产向非农产业的转移、生活重心由乡村向城市的迁移,进城农民工正在逐步建立起以城市社会为参照、以业缘关系为基础的新的社会纽带关系,来自城市社会的异质性群体是他们社会网络中的弱关系,也是他们攫取社会资源、获得自我发展的重要手段。生活情境的变换、谋生方式的转变、城市社会的浸染使他们的社会网络由封闭走向开放,并具有了向外扩展和自我生长的能力,这些由进城农民工一手构建的社会关系网络正在成为他们在城市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本。

(五)当前的制度设计仍然存在着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严重缺陷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在管理体制上的“城乡分治”、在制度设计上的“重城轻乡”、在资源配置上的“重工轻农”、在福利安排上的“城乡有别”,当前的农民工政策仍然存在着一系列制度缺陷,主要表现为:城乡分割下的公平缺失,城市导向下的目标偏离,以及市民本位下的利益固化等。这些制度设计不仅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也大大阻碍了农民工市民化的步伐。

(六)农民工市民化的户籍门槛正在逐步弱化,但成本门槛日益凸显

随着各地改革步伐的加快,农民工市民化的户籍门槛正逐步弱化,但附着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差别化的福利安排所导致的较高市民化成本,正在成为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又一重要门槛,建立多元化成本分摊机制已成为推动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之举。

三、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

从上述研究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在总体上仍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市民化程度较低。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农民工问题异常复杂。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不仅涉及城市和乡村,也涉及不同人群、不同部门、不同制度以及制度的不同层面,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针对问题、有序推进。

(一)加快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破除农民工市民化的体制障碍

首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现行户籍制度不改,农民工就永远不可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因此,必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户口登记制度,给予农民工公正、公平的待遇。其次,必须打破城乡二元化的劳动就业体制,逐步消除劳动就业的地方保护主义,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劳动力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使农民工能够自由流动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与其他劳动者处于平等的地位,加速其市民化进程。第三,把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平等市民,在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构中予以充分考虑。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公共财政预算等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城市公共财政预算;赋予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的同城化待遇,将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并最终实现公共服务的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

(二)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奠定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基础

充分就业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首要前提,只有实现了充分稳定就业,农民工才能具有融入城市的经济条件和物质基础。当前情况下,应加强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多方合作,多管齐下,努力形成有利于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应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仅靠提高工资已经不足以吸引工人,必须革新传统的用工模式,从生产、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全面规范用工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唯有如此才能长久地吸引人才、稳定员工队伍;从农民工自身角度看,农民工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种职业培训,以适应和跟上时代及产业发展的要求,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后顾之忧

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者的“安全网”和“减震器”,对于身处弱势地位、生活漂泊动荡的农民工群体尤其如此。社会保障的完善程度和水平高低直接关系进城农民工的民生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生活品质能否得到有效提升、能否真正融入城市社会。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农民工离土进城的后顾之忧。

首先,应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从法律高度对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障予以确定,使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有法可依。其次,针对农民工特点构建符合其实际情况、实际需要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群体人数多,流动性强,经济能力弱,在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上必须充分考虑农民工流动性高的特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办法,确保人走关系走、人到关系到;在参保费用上,要坚持低标准入保,以兼顾农民工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与其现实能力之间的差距;在保障类型上,可分类分层次优先解决目前所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四)创新外来人口管理,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网络重构

要确立以社区为主体、以服务为导向的管理范式,促进进城农民工的社会网络重构和再社会化。加快改变现行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益、重城市轻农村”的政策取向,转变过去那种以公安局为主要管理部门的防范式管理,逐步建立起以社区为主体、以服务为导向的外来人口管理新模式。

要引导社会尊重农民工、善待农民工,在全社会形成认同、接纳、包容的良好社会氛围。首先,要尊重劳动,尊重农民工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作出的巨大牺牲和创造的巨大财富。其次,要尊重农民工权益,注重人文关怀,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努力提升农民工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参与,增强农民工在社会阶层中的地位和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最后,要努力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居住环境,给予其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在农民工聚集的地区,政府应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市的居住、生活和教育条件,关心农民工在物质精神等方面的生存、发展和提升的需求。农民工流出地和流入地应该加强交流与合作,切实解决农民工在探亲、两地分居、土地流转、社保关系转移等方面的困难。

总之,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完成职业和生活方式的转型;第二个阶段是完成社会身份的转型;第三个阶段是完成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型。当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第二阶段正在攻坚,第三阶段是一个长远漫长的过程。从广大农民工的现实考虑,更为广大的农民阶级的利益着想,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对现实问题的解决,以促进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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