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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设计学专业的教学现状与问题剖析

2015-08-15左铁峰

黄山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学科专业设计

左铁峰,高 巍

(黄山学院 艺术学院,安徽 黄山245041;黄山学院 图书馆,安徽 黄山245041)

高校的专业教学工作由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教学模式和教学评价机制等几个方面内容构成,而这些构成内容和学科专业所在高校的属性、办学定位、生源规格、师资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因素息息相关。[1]672011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设计学上升为一级学科。2012年,国家教育部第四次修订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原下设于文学门类艺术设计专业的各专业方向,均升格为艺术学门类设计学类的对应专业。国家一系列教育新政的出台为设计学科及其专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此,厘清与认知我国高校设计学专业的教学现状和存在问题,对于设计学科与相关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均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高校的属性因素

按照学科专业的设置特点,我国高校的属性可划分为综合性、多科性和单科性。[1]11近年来,随着学界、高校与社会对于设计学专业及其人才的认知与需求不断提升,我国高校设计学专业设置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根据2013年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名单,我国共有877 所本科院校,其中绝大多数本科院校设置了设计学专业。经过多年的相关理论与实践建设,设计学专业教学虽初步具有了相对确定的内容、相对共识的环节和相对一致的评价体系,但由于不同高校的属性差异,客观上形成了设计学专业教学的不同特点与面貌。

我国的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大多创立时间较早,在相对漫长的建设、发展与积淀中,这些高校往往会形成能够代表自身特质与学科优势的传统“品牌专业”,如北京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清华大学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等。而这些“品牌专业”采用的相对科学与合理的专业教学体系与运行机制也会被作为“经验”,在高校的其他专业加以沿用与推广。很多综合性大学的成功专业办学经验表明,在学科专业相似或相近的情形下,这种“沿用”、“推广”常会取得规避风险与事半功倍之效。同样,在以绘画、美术理论等为主干学科专业的单科性美术学院中,这种功效也十分显著。相较于高校其他传统学科专业,设计学科及其专业无论是自身的历史沿革与理论完善程度,还是作为独立专业的办学历史,都可谓初出茅庐、未经世事。借鉴、沿用其他优势、传统专业的教学模式与机制就成为“可能”与“可行”。因此,在我国高校中,综合性、多科性大学的设计学专业往往采用理工或文史类的教学模式。在教学形式上,以课堂授课为主,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与设计素质的塑造;在教学内容上,表现为专业各种所需知识课程的简单、机械叠加,忽视设计知识的逻辑关系与体系架构;在教学评价上,多以试卷考核为主,疏忽以作品为教学目标与特质的设计能力打造。尤为重要的是,在这类高校中,各种教学运行方式、教学评价机制与教学管理制度多以学校的主干、优势学科专业为参照,简单地将其套用于设计学专业,必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水土不服”和差强人意。同样,在美术学院、艺术学院等单科性高校中,移植“绘画教学模式”及其运行机制于设计学专业教学的现象也是存在的。[2]136-138

应该看到的是,综合性、多科性大学虽然具备品牌专业教学的成功经验,拥有多学科专业互为促进、补足的整体优势,但这些经验与优势并不是针对设计学专业教学的“量身打造”。学科专业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异和大量教学实践表明,综合性、多科性大学个别学科专业的强势与多学科的专业组成,并不是设计学科及其专业教学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全部构成因素。美术学院、艺术学院等单科性高校的主干学科专业虽然与设计学专业同属艺术学科,在学科内涵和外在表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关联,但这种关联也并不意味着设计学专业教学等同于单纯的“艺术教学”。随着设计学相关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设计学专业内涵、职责和使命的日趋明朗,这种矛盾也会越发凸显。

二、高校的定位因素

构成设计学专业教学出现不同表征的另一项重要因素是相关高校的办学定位。高校办学定位包含了高校的办学职能、办学层次、发展目标、培养目标与服务面向等。[1]13根据2014年2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教育部规划司副司长陈峰认为,按照社会需求,我国高校的办学定位可划分为研究型、应用技术型与其他类型。

在研究型高校中,科学研究是高校各项工作的首要目标与工作方向。设置于这类高校中的设计学专业,广泛、深厚的设计学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为设计学专业教学提供了较为强大的理论依托和相对完备的知识体系,能够有力地促进、提升专业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但值得注意的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基于学校办学定位的诉求,同科研工作的核心地位相比,这类高校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相关的专业教学与实践等方面的研究和投入不足,或者是得不到足够关注的现象。同时,设计学相关专业的应用性特征也与某些科研活动所需的高度和深度具有一定的客观差距。这种主观和客观的综合因素势必会造成设计学专业教学一定意义上的差强人意、得不偿失。

2014年初,在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的政策指导下,一些高校及时调整了自身的办学定位,以构建应用技术型大学作为建设目标,将学校工作的重心由“科研”或“科研+教学”转化为“教学”,强化“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的大学职能,特别强调了本科专业教学工作的核心地位。这类高校的办学定位调整对于设计学专业教学意义重大。一方面,设计学各专业均具有“应用技术”的特征,这与教育部的相关政策不谋而合。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设计学专业在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类型与职业服务面向等方面均符合应用技术型高校专业建设的诉求与需要。[3]346同时,多年来被各高校设计学科专业所采用的 “双元制”、“能力为本”、“WORKSHOP+工作室+校企合作” 等教学模式也表明,设计学专业也适合于“应用技术”的教学要求。另一方面,随着一批高校应用技术型办学定位的确立,各高校的相关政策导向与工作重心也随之进行调整,设计学的专业教学及其研究工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注,专业的教学设施、教学条件与运行机制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和提升,出现了有利于设计学专业发展、建设的局面。很多高校的设计学专业教学紧密联系生产实际,大胆将行业标准、企业规范引入专业教学,积极开展专业教学与学科科研的良性互动、转化,使得设计学专业教学呈现出职业化、技能化与社会化的特征和趋势,较为有效地满足了社会和企业对于专业及其人才的需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正如我国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构建应用技术型大学的设想只是刚刚起步,教育部关于《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制订中。目前应用技术型大学设计学专业的各项教学改革工作仍处于启动、探索与实验阶段,无论是教学模式的调整、教学运行机制的转变,还是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都无明确、清晰与成型的理论和依据为指导,出现一定的偏颇和问题也在所难免。比如,在设计学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设计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考核方式、设计学专业教学与相关企业合作的运行模式等方面,人们的认识尚不清晰,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三、专业的生源因素

学生既是高等教育的服务对象,更是高校专业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影响与决定一所高校专业教学状况的重要构成因素之一。[1]33在我国现行的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下,设计学专业的生源主要来自于艺术生。艺术生按照所学专业特点一般分为美术和音乐两大类,设计学专业的生源是其中的美术类考生。目前,这类学生主要是通过各省组织的高校专业课考试与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将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算,然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这种看似通过专业化考试形成的生源,问题还是存在的。

首先,参加艺术类招生考试的学生可大致划分为两类:一是确实喜爱与热衷于艺术的学生,他们或出于自身潜质、爱好,或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而主动报考艺术类专业;二是基于我国现行的艺术类高考招生制度,很多学生是出于无奈的被动选择(文化课成绩不佳)。对于第一类生源,虽然他们热爱艺术或具有浓厚的兴趣倾向,但各种艺术类高考学习班、辅导班大多是应试型教育,即以素描、色彩等绘画类基础课程的强化训练为主,很少涉猎或接触设计学专业知识。这势必造成很多通过高考进入设计学专业学习的学生对设计知之甚少,甚至是不感兴趣。同油画、国画等绘画类专业相比,设计学专业在内涵属性、知识架构、未来职业等方面都与其存在着从本质到表象的区别。倘若在学习专业前,学生对此没有一定概括性的初步了解与认知,盲目地选择专业,这就会不同程度地给他们的后续专业学习带来极大的障碍与阻力。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最好的学习动机是学生对所学知识本身的内在兴趣。而对于因各种无奈,被动地选择设计学专业的学生,考取大学的目标业已完成,无论是其主观或客观原因,期望这类学生燃起学习设计的热情,极有可能是教育者的一厢情愿,出工不出力等厌学现象的出现也就在预料之中了。其次,相较于绘画类专业,设计学专业跨学科、跨领域的特质决定了其专业生源应更具有广博的人文与自然知识、相对严谨且科学的理性思维和关注人类、世界、自然的普适性的人类价值观。根据《中国高等学校设计学学科教程》,设计学专业知识体系结构划分为两个层次,即知识领域和子知识领域。其中,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知识领域主要由 “设计历史与文化”、“设计思维与方法”、“设计工程与技术”、“设计经济与管理”四大部分构成。[4]55由此可见,设计学专业需要的生源既不是单纯的充满浪漫情愫的 “才子”,更不是知识贫乏、偏科、跛脚的“门生”。同其他学科门类的专业相比,设计学专业学习的标准、门槛不是降低了,而是提出了更广、更高的诉求。

综上所述,设计学专业的现阶段生源状况是不理想,也是不尽如人意的。究其原因,有我国高考招生制度,尤其是艺术类高考内容、方式与机制等方面的表象原因,更有来自我国各个领域对设计学专业因认知不足造成的深层次缘由。这绝不是简单调整几项制度,更改几则规定就可妥善解决的。现实情况是高校设计学专业接纳与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学生,就是要因此“材”而施教,所以设计专业教学存在一定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从业的师资因素

高校师资是指在高等学校中从事教学或与之相关工作人员的总称,一般由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的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等人员构成。[1]43高校教师既是高校日常专业教学活动的主体之一,亦是教学计划、行为的实际执行者与参与者,是高校专业教学的重要构成因素。鉴于我国现行的高校师资人事制度,设计学专业的师资主要来源于高校设计学及相关学科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包括设计学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等。[4]40这种以研究生为主体的师资构成,其优点与益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这种师资构成有助于保证相关专业教学具有较为正确的学科专业导向,并确保了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先进性。其次,该类师资在专业的某一领域或方向有着相对深入的体认,架构了该领域或方向较为前卫、系统的理论体系,能促使相关教学内容的不断更新和发展,符合设计学专业构建人类文明、关心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专业本质属性。

但需要认识到,设计学科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创造结合、多学科跨界结合的交叉学科。[4]24因此,设计学科各专业的知识构成应是丰富与多样的,既包括设计史、设计原理等理论和研究性质的课程,也包括模型工艺、表现图技法等技巧与操作类型的实践内容,更包括工程制图、市场营销等技术和经济领域的必要知识信息。对于如此庞杂、繁多的知识体系,单纯地依托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学习便能获得,未免有些苛求与不切实际。作为世界上第一所为发展现代设计教育而建立的德国包豪斯设计学院,其师资便囊括了画家约翰·伊顿、雕塑家格哈特·马克斯、建筑师汉斯·迈耶,还有手工匠、艺人等。在包豪斯设计学院的众多设计教育观念中,“艺术家、企业家、技术人员应该紧密合作”可视作该学院对于设计学专业师资构成的重要观点与指导原则。[5]21《中国高等学校设计学学科教程》也指出,设计学专业应鼓励建设专任与兼职两个力量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其中专任教师所授课程还应包括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与相关课程三部分。[4]40由此可见,设计学专业的教学师资既需要来自本学科的相关专业领域,更需要其他相关学科与行业(企业)的学者、专家(一线生产人员)的积极介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满足设计学专业的实际教学需要,塑造契合学科专业发展与社会亟需的设计人才。而目前我国高校设计学专业的师资构成、能力与素质显然是不足和不尽合理的。

可喜的是,一些高校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一些初见成效的措施正逐步得到实施与落实。措施包括:聘请企业、行业人员任教;深度的校企合作办学;在职教师的岗位实训;依托专业工作室(设计室)开展“实题教学”等。[6]149-151虽然在实际操作与执行中,这些措施在机制与管理等方面尚存在着诸多挑战,但对于相关问题的缓解和解决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需要说明的是,师资问题不是简单的学科专业问题,更不是拘囿于单纯的教学观念转变。改善与提升设计学专业师资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内容多的系统工程,问题的解决需要专业教师、高校与社会相关部门、行业的通力协作。

五、相关的社会因素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是高等学校应具有与肩负的四大职能。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的迈进,高校专业教学不再是象牙塔内的孤芳自赏,应该与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等社会需求紧密衔接,并与之存在一定意义上的“供求关系”,即高校的专业教学需要有效地满足与符合社会进步、发展的需求,而社会需求应成为高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导向和指针之一。就设计学专业而言,这一“供求关系”体现得尤为显著。

首先,设计学下设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与产品设计等专业均具有较为明确的社会职业和岗位指向,承担着不同领域与方向的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职能。这些企业、行业或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与人们日常生活、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代表着一定时期、范围和一定意义上的社会需求,而这种需求必然与从业人员的特定专业能力(素质)相关和对应。因此,就逻辑关系而言,高校设计学相关专业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活动必须与之相契合或超前于这一诉求。[7]69-72其次,就相关的企业、部门而言,它们都会不同程度地面临人才储备与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潜在需要。企业的用人原则与用工要求往往折射出社会某一领域当前和未来专业人才的具体需求,而企业若能将这些诉求及时、有效地转化为高校的专业教学行为,成为高校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参考和原动力,其现实价值与实际意义则不言而喻。

在现阶段,相关高校尤其是应用技术型大学,虽已适时地采取了校企合作、合作共建等一些措施,但就其方式和产生的成效而言,仍存在着一定的偏颇与差距,而形成这些缺憾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企业、行业或部门自身的相对局限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任何一个企业、行业或部门涉及的业务工作都会仅限于某一个特定领域,其需求的代表性、典型性与涵盖性存在着客观的缺失与不足。比如,广告公司的主要业务以广告为核心,家装公司以家居空间设计为主营业务。而高校设计学的相关专业教学虽然是针对设计学科某一领域的专业教育,并可以根据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方向,但并不是严格指向某一企业特定的具体需求。因此,开展校企合作、合作共建就必然涉及专业教学的广度化与社会诉求具体化之间的矛盾。二是企业、行业或部门与高校专业教学的协调性。社会的生产经营与文化活动是企业、行业或部门根据需要开展的有计划、有组织和有步骤的行为,盈利、成效是其行为的目标,带有经营者、组织者个人与社会客观需求的色彩。而高校设计学专业教学必须符合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应以设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导,以育人、成才为目标,需要执行严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任务,其课程设置、承接顺序等均有较为科学、严谨的考量。显而易见,社会需求方面的计划与高校专业教学的方案之间是很难做到内外兼顾、相得益彰的。三是个体意愿与实际诉求之间的一致性。现代设计学专业教学对象是特定的学生群体,而构成群体的学生之间必然存在着个体差异,这种差异涵盖了专业能力、价值取向与职业规划等各个方面。高校有目标、有组织、有计划的社会服务往往是带有群体性质的团队行为,这符合设计学的专业特质与职业诉求。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人都有尊重与自我实现的需求。社会服务的团队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有悖于成员个体的意愿和需求,形成不利的个体反感甚至对抗心理,也势必造成某些社会服务无法达到预期设想(成果),进而影响相关教学目标的有效实现。

六、总 结

高校的设计学专业教学是一项科学而严肃的系统工作,它关乎着设计学科及其专业和相关高校建设、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也牵动着设计学专业师生的方方面面。应该看到的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尤其是经过2011年和2012年国家的学科专业调整,我国高等设计学专业迎来了相对独立的科学发展契机。虽然目前相关专业的教学现状依然不容乐观,存在着机制、理念、内容和形式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但整体面貌已呈现出令人欣慰的上升态势。相对全面、客观地审视和分析设计学专业的教学现状与出现的问题,总结、归纳其中的症结与矛盾,不是面对问题的萎靡不前,而是知难而上的理性、乐观与积极态度的彰显,是对我国设计学科及其专业的良性发展,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信心的体现。

[1]李剑萍.大学教学论[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

[2]王静.高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分析[J].科技与管理,201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教司.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4]中国高等学校设计学学科教程研究组.中国高等学校设计学学科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5](英)弗兰克·惠特福特.包豪斯[M].林鹤,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

[6]左铁峰.应用型艺术设计人才及其教学模式剖析[J].长江大学学报,2011(3).

[7]唐万宏.高等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经济价值[J].经济学研究,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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