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规划牵动节水压采
2015-08-15衡水市水务局
衡水市水务局
衡水市属严重水资源匮乏地区,全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148m3,是全省人均水平的47.6%,全国人均水平的6.7%,每年超采深层地下水8亿~10亿m3。由于长期严重超采,形成了以衡水为锅底、中心埋深120m、面积约4.4万km2的复合型漏斗,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和河北省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崛起的总要求,我们聘请中国工程院、水利部水规总院、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权威专家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顶层规划设计,在全省率先完成了《衡水市水生态修复暨河湖水系连通规划》、《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1. 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展
2014年,国家和河北省把衡水市确定为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中的重点,项目总投资37.68亿元,计划压采地下水4.02亿m3,占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的50.6%。项目实施后,可发展和改善灌溉面积169万亩,调整种植模式40万亩,小麦春灌节水130.54万亩,保护性耕作18万亩,水肥一体化15万亩,还林还湿9.3万亩。其中水利工程总投资27.1亿元,涉及 11个县(市、区)、23万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586个标段,建设治理河渠3139km、坑塘667处、涵洞76个、水闸9.9万个 (其中1m3/s以上的326个)、扬水站点803个、输水管道2280 km、高效节水管道18905km、安装计量设施3919套、建设地下水位监测站237处、取用水量监测点92个、灌溉试验站1座。
截至目前,除个别工程需扫尾外,多数项目已基本完成(深州灌溉试验站因开工较晚、武强县因南水北调施工影响、武邑县因引黄输水影响,部分工程将于4月中旬完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批次组织了项目县级自验和市级验收。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市里出台了引蓄地表水工程、高效节水工程等管理办法,各县(市、区)水权确权登记和水权证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桃城区、安平县编制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实施方案,正在试点村推广实施。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阜城县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县4月中旬也将全部完成。
2. 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主要举措
2.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压采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衡水市委、市政府从一开始就把深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摆在特殊重要的位置,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一是落实责任。市、县都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高位推进。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把地下水超采作为1号工程,逢会必讲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到县(市、区)调研时必就这项工作进行现场调度。市政府主管领导逐县调研,现场办公,每周一调度,研究存在问题和推进措施。2014年以来市级召开各类调度会40多次,赴县(市、区)督导调研30多次。二是协同作战。整合使用全市涉农涉水项目资金,明确要求国土、农开扶贫、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在上报涉农项目时,方案必须经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批准,避免部门方案同地下水综合治理方案相违背。三是浓厚氛围。坚持思想发动先行,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印发工作简报、制发宣传光盘、挂历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对地下水超采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广大群众自觉主动支持压采工作。四是强化督查。把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县(市、区)考核内容,考建结合、以考促建。实行市级领导包县(市、区)责任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实行专项督查,印发督查通报10期。
2.2科学确定压采年项目,努力寻找需求、可行、效益的平衡点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的总体原则是,县域内的项目由县负责,跨县主体工程由市统筹,按照“见效快、易管理、压采效果好、布局相对集中”的思路,做到“三个倾斜、五个结合”。“三个倾斜”,即坚持向基础条件好的项目区倾斜、向项目前期工作充分的倾斜、向工程易于实施的县(市、区)倾斜,集中安排项目。如优先安排故城县引卫灌区、阜城县引黄灌区、深州市石津灌区等恢复及改造提升基础条件好、前期工作充分的水利工程开工建设。“五个结合”,即坚持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与土地流转、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植树造林、农业开发、县城建设、水系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推进。在农村,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同时,同步推进美丽田园建设,使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在城市,通过实施河湖连通等一批重点工程,构建水循环,打造水景观。为确保规划和方案的前瞻性、科学性,委托水利部水规总院编制地下水超采总体规划和2014年实施方案,聘请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等高水平团队编制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方案,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康绍忠担任顾问,并与中国农业大学建立市校合作关系。
2.3 狠抓工程项目实施,全力以赴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
一是卡死时间节点。市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书,按照轻重缓急安排工作时序,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二是科学组织调度。大力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建设。探索实施了省市两级和水利、财政两部门同时审查,省备案专家组、市级审查组、财政评审组实行集中办公,同步出具相关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查审批时间。三是争取提前开工。坚持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几个实行高效节水建管一体化模式的县(市、区),方案审查批复后直接组织施工建设。四是确保质量安全。紧紧盯住工程招标投标、监理监管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四制”,建立中标施工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四金”制度,保证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公示制度,强化内部制约和社会监督,可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确保将工程建成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
2.4 超前研究体制机制,着力探索可实施、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理念,本着“群众可接受、财政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经验可推广”的目标,重点围绕“五确”,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五确”指的是:确量,即确定本地农业灌溉可分配水量,明确灌溉用水定额;确权,即确定水权、井权和工程权;确责,即确定各类工程、机井、计量设备、监测设备及其他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确组织,即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等合作组织建设;确价,即地表水、浅层水、深层水等不同水源分类计价,以节奖超罚为原则,确定农业灌溉综合用水价格。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体制机制创新组,抽调专人开展调查研究。市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成立了6个课题组,专门研究体制机制问题。课题组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健全法规政策制度方面,研究制定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配套管理暂行办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高效节水项目建管一体化模式实施办法》等20个管理办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一提一补”农业节水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创新水价形成机制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的实施意见》;在石津灌区实行“斗口计量、计时到户、按时收费”农业水价模式。桃城区、安平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复,本着“确水到田、水随田走、分类计价、按方收费、凭地补钱、阶梯水价、节奖超罚”的原则,确定农业用水价格,目前正在试点乡(镇)、村推广实施。运行管护机制方面,市里出台了引蓄地表水工程管理、高效节水工程管理等8个管理办法,枣强县、故城县等高效节水项目实行 “建管一体化”模式,由土地流转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村集体等作为项目法人,实行先建后补,自行确定施工队伍,自主建设管理。地表水灌溉项目按类别明晰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来源,发放“两证一书(产权证、使用权证和管理责任书)。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研究制定了《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经营管理的框架思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压采项目建设。基层服务网络方面,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完善乡(镇)水利站54个,建成农村用水合作组织643个;农业部门建立了56个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服务站、近50个冬小麦保护性耕作技术服务站。
3. 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取得成效
3.1 群众节水意识显著增强
通过思想发动、舆论引导、典型示范,广大农民群众节水意识明显提高,正在从“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群众积极主动免费迁树,顺利完成项目区清表任务。
3.2 节水压采能力明显提高
通过实施2014年压采项目,衡水市增加节水灌溉面积近170万亩,增加地表水引蓄能力3.4亿m3,大幅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水平。灌区改造提升和恢复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肥一体化项目等在春季农业生产中已经发挥作用。通过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压减高耗水作物40万亩,森林覆盖率将提高0.68个百分点,农艺节水技术得到大力推广。
3.3 压采监控手段逐步完善
通过建设地下水动态及非农业取用水户取用水信息监控系统,建立健全高效地下水超采监控体系,实现了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制,对地下水超采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和管理,达到了修复地下水生态、提高生产和生活用水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3.4 节水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围绕农业水价改革、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运行管护、用水者协会管理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办法,为推进农业节水、实现压采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3.5 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通过地表水替代地下水灌溉和喷灌、滴灌高效节水工程灌溉,既增产了粮食、提高了农民收入,又节约了水资源、减少了灌溉费用,同时还保护了地下水资源,改善了水生态、水环境,形成了多处水景观,使农村变整洁,田园变美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2015年衡水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设想
治理地下水超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抓好2014年项目建设的同时,我们积极组织谋划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压采项目,提前做好项目收集、研究、论证工作,确保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持续有效推进。2015年重点围绕发展咸淡混浇灌溉工程、石津灌区恢复提升工程(争取将安平县、饶阳县纳入灌区范围)、引蓄地表水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想方设法增加外调水指标,扩大灌区覆盖面,在保证粮食产量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深层地下水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