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用水者协会建设 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2015-12-26沧州市水务局
沧州市水务局
2015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将“创新水利投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水资源管理、高效节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价改革机制创新”等列入文件主要内容,并将其上升到全局和战略高度,根据中央及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不建机制、不建工程”的要求,吴桥县水务局在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区先后组建了4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加强统一领导,保障工程建设需要
为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达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的目标,吴桥县水务局组建了“水务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局长任小组组长,分管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水政水资源的局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命办公室主任,抽调3名有基层经验、熟悉水利工程及水资源业务的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成立后及时开展工作,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及管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2. 深入基层,加快农民用水者协会组建
2.1 协会组建
吴桥县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安排在吴桥县杨家寺灌区,灌区位于漳卫新河的岔河和老减河之间的封闭地带,涉及杨家寺、铁城、宋门3个乡(镇)的69个行政村,为保障压采工程发挥长期效益,吴桥县创新办公室深入项目区的全部69个行政村逐村调查了解情况,并打破乡(镇)行政区划,按流域组建了4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即润田农民用水者协会,润东农民用水者协会,连庄农民用水者协会和鑫禾农民用水者协会。协会下设69个村级用水小组,每个用水小组由2~3人组成,负责村级用水管理、调度,共涉及用水户7800个,受益面积8.5万亩,协会实行“自我组建、民主决策、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运行管理机制,目前4个协会已完成章程制定、资金注册、资产审核等程序,并完成所有受益村人口、受益面积、种植结构、预计用水量等统计工作。
2.2 协会运行
按照协会章程及管理办法规定,灌区各协会在每个灌溉周期供水前,首先由协会组织所属受益村水管员召开会议,共同协商本次灌溉开始时间、引提水量、停水时间、水费价格、收取方式和各村灌水次序等。
供水中各协会及村用水小组负责维持灌溉秩序,收取水费,巡查水利工程安全和协调灌水中出现的矛盾。
供水结束后,协会再次组织召开水管员会议,向大家公布水费收缴情况,水利设施运行情况,扬水站电费支出、水费支出、管理费支出等决算情况,并就水费结余资金是退回用水户,还是留作下次供水节余使用征求大家意见,会后将本次供水情况张榜公布,使广大用水户水费缴得顺心,用得放心。
3. 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积极参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
为充分发挥用水者协会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吴桥县水务局建立起了一套用水者协会“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接管”的管理机制,确保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3.1 工程事前参与
吴桥县水务局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主动邀请项目区协会负责人及村级代表参与工程谋划,期间协会提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且符合当地实际的建议和意见,使整个规划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特别是节制闸的规划,从数量到建设地点均做了较大幅度调整,既满足了蓄水要求,又方便了协会今后管理。
3.2 工程事中监督
为保障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开展,各协会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监督及工程秩序维护工作,对于一些小型扬水点、管道、喷滴灌工程等提前承包或租赁到人,并要求承包人监督工程质量,协调工程建设中的用水、用电、占地及交通等问题,既保证了工程质量,也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
3.3 工程事后接管
工程完工后,各协会及时与建设部门签订了资产移交协议,吴桥县创新办公室及时向有关人员发放了产权证、使用权证并签订管护协议,确保了工程发挥长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