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动中的认同:一个多民族社区的民族关系研究

2015-08-15陈沛照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2期
关键词:团结村土家族汉族

陈沛照 向 琼

(湖北民族学院 民族研究院,湖北·恩施 445000)

民族关系是族群之间的关系,是人类自从有民族分化以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各民族为谋求生存和发展,形成的民族之间的共生关系,即民族之间在相互交往中形成的在物质生存资料上互通有无、精神文化上取长补短的相互往来的联系和影响。民族关系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历史现象,并且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马颈坳镇团结村位于吉首市马颈坳镇和古丈县默戎镇龙鼻村之间,有6个村民小组,2700多人,其中苗族约占总人口的40%,汉族约占总人口30%,土家族约占总人口30%。土家族和汉族交错杂居于团结村的江底坳和喜鹊营两地,以一条小河为界和对面的苗族隔河相望。汉族和土家族称苗族居住的地方叫“凼沱”或“民族组”,这主要指团结村的大寨、林场两个组,共计1100多人,苗族约占“民族组”人口的85%,占全村苗族的95%。几个民族居民在同一个地区的区域分布可分为混杂居住模式和隔离居住模式。[1]依此,团结村的汉族和土家族是混杂居住模式,汉族与土家族和苗族是典型的隔离居住模式。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和信息采集,本文拟从制度层面的互动、语言的互动、社交习俗的互动、社会结构的互动和族际通婚等方面来考察团结村民族关系状况,展现出内地多民族社区民族关系和谐与共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地方社会的影像投放。

一、制度层面的互动

作为湘西的主要民族,汉族、土家族苗族三者之间的互动由来已久。古代湘西主体民族在史书上多以“蛮”统称,元代之后始有“苗蛮”之混称,明代汉人进驻开发并与土家有融合之势,一直到清乾隆年间苗疆才有明显的“苗”、“蛮”、“客”之分。[2]在苗族的眼里,土家和汉族都是讲“客话”的“客家”,和苗族有着清晰的文化和地理边界。同样,在当地土家人和汉人眼里,苗族就是“民族”,是一个与我不同的“非我”。从制度层面上看,国家和地方社会的互动构成了一种政治经济文化层面上的博弈关系。

喜鹊营原是明清两代朝廷驻兵之所,清朝政府为了镇压苗民起义,在喜鹊营建立了完备的战时防御设施,修筑了高大的城墙。明末清初以前,团结村还是纯苗区,乾隆、嘉庆年间,清朝政府驻兵喜鹊营,迁入汉人定居垦田,逐渐挤压苗族的生存空间,苗族纷纷外迁,留下来的一部分则居住在“凼沱”苗地。而现在凼沱的十几户汉族居民,则是在文革期间通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从马颈坳迁来的。

在湘西苗疆,历代中央王朝通过羁縻制、土司制等对苗族社会进行治理,苗汉之间一度相安无事。但清朝时期,随着朝廷对苗族剥削和压迫的加重,苗民通过频繁的起义来表达对统治阶级的不满,以换取自己生存空间的扩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于是朝廷就动用武力进行镇压。苗民起义对朝廷的统治构成了极大威胁。通过这种镇压与反抗的互动,强化了历史记忆,强化了族群边界,加剧了族群认同。[3]

土司时期,“王权不下县制”,朝廷主要借助土司对苗疆社会实行间接治理,苗民只知土司而不知国家者甚众。苗族借助家族制、鼓社制等治理体系实现了地方社会的协调运转。同一个苗寨,往往是一个由血缘关系的家族构成的人们共同体。各家族都有自己的能人和精英分子管理村寨内部事务,而且每个家族都有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习俗规范,以供族员遵守。鼓社,亦称合款,是湘西苗族一种由非同宗家族组成的地域性村寨自治组织。鼓社祭主要是祭祖先,悼亡人,乞求丰衣足食,子孙繁衍;但其另外一个重要职能就是理顺族内伦理律约,执行赏罚,同时开展对外交流。同一鼓社有自己的公共鼓山、鼓田。同一鼓社或其子鼓社尽管居住地不同,距离远近,但鼓社祭的时间、仪式却大多相同。鼓社具有对族人的教化、娱乐、心理慰藉以及社区治理功能。[4]直至今日,团结村村规民约的有些条款都带有传统村落社会治理的印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团结村汉族和土家族之间并没有清晰的族群标志,在居住模式上一直是混杂居住,这有区别于苗族的聚族而居。语言、习俗、居住区位的差异,尤其是统治阶级推行的不平等民族政策,使团结村的族群关系一度陷入尴尬境地。苗汉之间由于土地、水源等问题纷争不断。汉人有朝廷作为后盾,团结村河流以西的开阔地均被他们占据,苗族只能生活在凼沱贫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苗族是第一批被国家确认的少数民族,但随着1952年湘西苗族自治州的成立,苗族很快在当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员”系统中占据要职,这样在资源的分配上对苗族有利。由于这种利益导向,部分汉人(包括土家)纷纷要求更改自己的民族成分。1957年土家族确认以后,土家人中流行着这样一首歌谣:“苗族土家一家人,犹如同胞同奶生;过去走的排排路,土家成了掉队人。民族团结是一家,客家土家分明他;客家土家分明了,土家人民好当家”[5]。这种情形曾引起苗族的担忧,他们认为土家族被确认成一个单一民族后,会和他们争夺有限的资源。在民族政策没有落实之前,很多人有着汉人身份的优越感。后来民族政策向少数民族倾斜,一部分汉族居民要求变更为土家族,比如现在团结村少数划为土家族的张姓和孙姓就是在民族政策落实之后变更自己的民族成分的。

湘西苗族自治州成立以后,在村治的过程中,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少数民族要在村委会中占据一定比例。团结村由于苗族最多,历届村委会都是苗族唱主角,汉族和土家族处于相对弱势。另外,根据国家政策,苗族和土家族学生参加中考和高考可以享受加分待遇,而本地汉族学生则没有这个待遇。这种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显然对本地汉族是不利的。同样是一起长大的孩子,却因为民族成分的差异而享受不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在调查过程中,有人就向笔者表达了这种忧虑。虽然团结村汉族经济上发展较好,但很多人认为在国家政策层面上他们却是处于弱势。

在团结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主要表现为汉人群体的强势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汉族和土家族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好于苗族,但是苗族却利用国家政策的优惠在政治上提高了自己的地位,在社会文化层面上也抢得先机。不难看出,社会制度层面的互动是国家政策和民间治理体系之间的共生与对比过程,在此过程之中也呈现出一定的交错性。制度层面的互动对团结村族群关系的影响较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汉族、土家族和苗族经历了一个曲折反复的族际关系处理过程。虽然由制度设定的族群身份符号一度强化着族群的边界,但在一个狭小的村落社会空间,个人和家庭都随时被投射到了一个集体行为的时空之中,不断地巩固和强化着群体认同与地域认同。

二、语言的互动

语言是各族群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的交流与融合是文化交流与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6]团结村苗族讲苗语,土家族和汉族讲汉语。除了少数老人以外,大部分苗族人都会讲汉语。汉族人会讲苗语不是很多,土家人不会讲土家语,只会讲汉语。团结村民所讲的汉语并不是汉语普通话,而是一种是本地汉语方言,即当地人所称的“客话”,一般在当地汉族和土家族的中老年人之间通行。而随着现代学校教育的普及,青少年外出务工时大都用普通话和他人交流,回到村里则使用渗入了某些普通话语音的“客话”,苗族青少年依然会讲苗语。因此团结村是一个典型的双语社会,汉、土家和苗三个民族两种语言交错使用,但又各自看守着自己传统的语言文化空间。

老年人不懂普通话,当地中年人虽然没有受过较好的学校教育,但凭借其多年的务工经历,一些人也会说普通话,他们跟当地人说方言,跟外地人说普通话。团结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的人很多,全村总人口2700多人,去外地务工的有1200人左右,约占总人口的45%。但是务工人员中女性仅占40%左右,很多家庭都是男人外出务工,妇女在家照顾小孩和老人,这反映了一个传统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社会性别角色的延续。加之女性接受学校教育水平比男性更低,所以在团结村,汉族和土家族的许多中老年妇女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苗族的许多中老年妇女不仅不会讲普通话,就连听懂“客话”也比较困难。而对于听不懂普通话却认为“打仗节目好看”的中老年人,大抵是因为战争、武打等动作片在节目过程中本身就承载着较强的故事情节逻辑,不需要观众太多的抽象思维能力就能够领悟。

当地青少年大都认为掌握普通话非常重要,对他们自己外出务工很有好处。他们毫不掩饰自己对城市生活的向往,认为就是留在最近的吉首城里也要比在家里种地好。团结村是马颈坳镇甚至在吉首市都是最大的一个村落,人多地少,不少农户一家五六口人就守着一亩多地,靠种地维持不了一家的生计。村里这几年新修的20多栋新房子,大都是村民们经过多年务工省吃俭用存钱回家修建的。

团结村苗族既会讲苗语,也会讲汉语。只有极少数苗族人不会讲苗语,因为父母都是汉族,不会讲苗语。由于民族政策的现实利益导向并按照湘西州的规定,这部分人的民族成分可以依从他们奶奶或者外婆的民族成分而定,这样他们就从政策上合法地构建了自身的民族身份。苗族只有自己的语言,没有文字,苗族儿童从呱呱坠地开始,就濡染在家庭和社区的语言传承空间;上小学之后,又开始学习汉语,从而让自己实现对双语社会的适应。

个案1:WYC,女,苗族,35岁,村干部。

团结村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村落,虽然不同的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但是大家都可以用汉语进行沟通。我本人是苗族,我在苗寨就讲苗话,如果到镇上或者城里有事,就讲客话。社会发展这么快,我们必须跟得上。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随着现代性对乡村社会的持续渗透,越来越多的苗族人意识到,要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就必须把自己融入到更广阔的社会文化空间里去,而学习汉语则是苗族“走出去”的第一步,显示了苗族在这个快速发展的多元文化社会空间里独特的生存智慧。团结村汉族和土家族有少数人会讲流畅的苗语,这是因为他们从小和苗族孩子摸爬滚打,而且他们认为如果去凼沱苗寨,会讲苗语则更加容易和苗族沟通,也更受苗族欢迎。而大部分人则认为没有必要学习苗语,相互打交道的时候,苗族自然会用汉语跟他们交流。

总之,团结村汉族和土家族只需要会说汉语就能够在当地很好地生存和到外地发展,即使出现汉族和苗族通婚,双方也都可以用汉语进行交流。而苗族则要通过说苗语来实现民族性的存留和苗族文化的传承,老人们认为“不会讲苗语就不是苗族人”;而通过学习汉语,他们又才能够实现自己生存空间的拓展,以“跟得上”主流社会的发展步伐。团结村的汉族和土家族形成了对汉语的认同,苗族则形成了苗语的认同。但是从更高的层面上来看,汉族、土家族和苗族又进入了一个更大的以当地汉语方言甚至普通话为载体的文化认同空间。苗语、汉语方言、普通话这三种形式的语言在各自通用的空间之内各得其所,但是又逐渐实现了一种从多元到一体的层级性超越。

三、社交习俗的互动

社交习俗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空间内,在长期与自然、社会互动的过程中约定俗成的各种风俗习惯和礼仪规范,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适应关系。社交习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民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体现,包含着丰富的民族文化情感。在一个多民族社区,各民族都用自身的习俗规范来凸显民族特性,但在长期的交往互动过程中,随着这些习俗规范的彼此渗透,各民族也形成了某些一致性的思想行为方式。所以在现在的团结村,汉族、土家族和苗族逐渐形成了一种“我中有你,你中有我”人际关系和族群关系格局,民族间的差异性渐少,共同点日益增多。

以赶圩场为例。离团结村最近的两个圩场是马颈坳场和默戎镇龙鼻场。马颈坳场每逢农历初一、初六进行,一个月六次,每场都有上万人参加;龙鼻场每逢农历初五、初十进行,也是一月六次。苗族在市场上一般都是出售自家土特产,然后换回由汉族销售的电器、肥料、服装鞋帽等日用品。每当市场交易完成之后,各地来的苗族就会不约而同来到集镇边上的一处开阔地进行苗歌对唱,当地有些懂苗语的汉族和土家族也有参与的。还有人可能什么也听不懂,但也一起去凑热闹。一直以来,苗族青年利用赶场和对歌的机会寻找意中人,当地叫“赶边边场”。通过赶场对歌,很多年轻人都找到了自己心仪的对象。赶场也成了族群之间交流和互通有无的桥梁,很多苗族人也由此开始学会了汉语。在团结村苗族看来,汉族人都很精明,会做生意,自己却因为不识字而屡有不利。

庙会是村民们另一种重要的交往方式。文革期间,庙会活动被当作封建迷信遭到禁止,改革开放以后庙会活动逐渐复兴。团结村附近有两个庙,一个是苗族人修建的观音庙,另一个是灰山庙,比观音庙略大,是汉族人和苗族人合建的。原来汉族人和苗族人轮班守庙,现在守庙纯属自愿,有时候甚至无人值守。每年农历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苗族都在观音庙举行庙会,汉族也可以参加;灰山庙主要是汉族人举办庙会之处,每年逢农历二月十八、六月十八、九月十八举行,苗族也可以参加。人们通过庙会活动促进相互了解和交流,在庙会上给祖先烧香烧纸表达怀念之情,寄望祖先能保全家平安幸福。同时和“赶边边场”的功能相似的是,在庙会上一些未婚、离异或丧偶人员也可以找到自己中意的对象。

个案2:WSD,男,苗族,58岁,凼沱组村民。

像我们这种年纪大了的人,妻子去世了,我们又不能去赶边边场相亲,只好在庙会找别村的妇女结婚。所以在庙会上除了祭祖以外,我们老年人也可以自发举行一些联谊活动。每年都有好几对老年人通过庙会对歌结为夫妻,组合成新的家庭。

团结村土家族和汉族老人去世,一般在次日就上山安葬,最多在家停放也不超过三夜。但苗族只能缝单日才能安葬,家境差一点的人家也至少要把死者遗体在家停放三夜,每夜都请法师做道场,家境好一点的可以在家中停放三夜、五夜、七夜甚至更长时间。停放越久则表明子孙越孝顺和财力丰厚。这种轻生重死的习俗往往使苗族承受着更重的经济负担,现在有些苗族家庭也在缩短死者在家中的停放时间。就葬式而言,原来三个民族都采用土葬,但近年来吉首城郊地区人地矛盾更加突出,政府开始大力提倡火葬并得以推广,所以现在团结村无论汉族、土家族还是苗族也逐渐接受火葬了。

服饰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外显特征。在团结村,汉族和土家族穿汉服,而苗族大部分穿苗服。尤其是苗族的中老年人,在各个场合都喜欢穿苗族服装。男性苗服一般为棉麻布匹制作而成,以青蓝色为主;女性苗服用料更加考究细密,一般以淡蓝、浅绿为主色,在衣襟、袖口、裤口镶以深色布条并饰以花纹。现在,苗族男性青少年穿苗服者则渐少,青少年女性逢年过节或有喜庆之日才穿,其他时间均穿汉族服装。改革开放前,团结村村民的衣服以自制为主,而现在大都去市场购买。也有苗族妇女从市场上买来布料和其他修饰材料,在家中缝制衣服,只不过缝纫机已经取代了以前的针线。苗族穿汉族服装的日益增多,但是汉族、土家族穿苗族服装的则凤毛麟角。除非在重大节日场合,为了增加喜庆的气氛,镇村干部和部分汉族村民才穿上苗服。每逢赶场,相邻地区的各族群众汇聚一地。尤其是苗族妇女,赶集前在家里总是要把自己喜爱的苗服拿出来穿,打扮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在圩场上,苗族妇女由于其艳丽的服饰格外引人注目。

团结村及其周边各民族,在市场交流、庙会活动、丧葬习俗、民族服饰等方面既有自己独立的活动空间与象征符号空间,又通过他们彼此日益密切的族际交往实现文化共享。这些族际社会文化交流的增多,势必打破传统意义上民族边界,提升各民族之间的认同意识,提高当地群众的生存质量。

四、社会结构层次的互动

社会结构层次的族际互动,一般都发生在各民族社会关系层面的交往与交流,可以说民族社会结构表现于各民族发生在各个层面的人际关系往来,这种多维度的社会关系维系着社会的整体运行。这里仅以团结村汉族、土家族和苗族在宗族关系、邻里关系和干群关系等方面的互动状况予以说明。

社会生活是一张由不同角色和地位的人编织的文化意义之网。宗族组织作为民间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反映以人际交往形式进行意义编织的重要社会单位。这种以血缘为基础的人际关系往来仍然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单元。于是,哪个家族的男丁多,就往往可以决定这个家族在村落里的实力与地位。比如村落政治资源的分配,以前团结村L姓和S姓苗族在村里人口众多,村委会的干部构成中至少一半是苗族。近些年来,Z姓汉族凭借着日益扩大的宗族力量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在村委会的选举中屡屡胜出。现在团结村村委会“五大主干”中已经有3人是Z姓汉族,再加1个L姓苗族和1个H姓土家族,其他人口较少的家族很难登上村落政治舞台。村落政治权力结构也直接影响着资源的分配,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学校、卫生室,包括特色产业的发展等等,都无一例外地倾斜在汉族和土家族社区,这无疑给了凼沱苗寨很大的压力。再如,哪家有需要别人帮忙才能完成的事情,首当其冲的参与者还是宗族中人。就连人情往来中的礼金额度,基本上也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差异,其他宗族之人只是形成一种相对浅层次的参与。同时,一些民间或宗教仪式活动也是以宗族为单位开展的,譬如正月十五的“烧火龙”、“舞狮”是由Z姓汉族举办;而“上刀梯”、“椎牛祭”等则更多由S姓苗族举办。但是这些活动并不是单纯的在宗族内举行,它们也是一种村落的集体活动,吸引着全村人的广泛参与。仪式的举行维持着宗族和民族的边界,而村落集体性的仪式介入,又强化了地域认同。作为被当地称之为“民族”的苗族,相对于汉族和土家族而言,他们大都只是拥有以自身民族为单位的活动空间;苗族眼中的汉族和土家族,则是只讲汉语的“客家”,是这个空间的另一端。但是如有涉及全村范围内的大型活动,如红白喜事、参加庙会、民俗节庆甚至是与临近村寨的械斗,就会增强全村各族人的集体意识,这时候“行政村”的包容性又超越了宗族与民族边际。

费孝通先生早在《乡土中国》中就指出,农业经济是“土地捆绑”的社会,在那里,邻里关系是社区小社会中至关重要的结构形式,“远亲不如近邻”以通俗的逻辑揭示了这样的道理。[7]作为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导产业的社会,团结村各民族的交往仍然是建立在乡土文化基础之上的。村落邻里关系的运作规则是以家庭、家族、地域、族群、村落为参照体系,呈现出一个同心圆式的“差序格局”。即拿红白喜事而言,是由某个家庭为最小的承担单位,但是单独的一个家庭绝对不能承担起这个事情的复杂与艰巨,这时候整个宗族的人都会涉入其中,而相邻的人家,不管你是哪个民族都会替主家承担起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红白喜事也变成了一种村落的集体仪式,它承载着村落社会“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淳朴理念,弥合了家族、地域和族际差异、促进了社会的结合。

个案3:ZKL,男,汉族,38岁,村委会干部。

这么多年来,我们村各组关系都一直很好。不管是苗、汉、土家,大家都从来未发生过较大的原则性矛盾。哪家有事情,不管人手够不够,只要是村组的人,大家送菜的送菜、挑水的挑水,都齐心协力去帮忙。

人民公社时期,团结村还是喜鹊营、江底坳、凼沱等三个独立的小村。虽然各村人都比较熟悉,但是在生产生活等方面均是以村为单位独立进行的。因此,喜鹊营和江底坳的村支两委班子都是汉族和土家族,凼沱村均是苗族。在那个时代轰轰烈烈的集体劳动氛围之中,干部带领群众全身心地投入了农业生产之中。干部虽然有吆喝几声的权力,但也和群众一样参加劳动,同甘共苦。人民公社解体以后,三个村合并为一个村,故曰“团结村”,意思是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由于民族政策的落实加之苗族在村里人数上的优势,苗族在村支两委里面占了较大比例,村里有些人曾一度对此颇有微辞,他们认为,苗族干部多会对汉族和土家族不利。因此每逢村委会选举,就会出现以原来三个小村为单位的选举拉锯战。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国道的修建、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人畜饮水工程等项目的开展,产生了在征地、产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争议,许多群众认为干部在这个过程中有中饱私囊的嫌疑,导致干群关系一度非常紧张。后来也的确有的干部殃及其中并被上级部门撤销职务。团结村这个时候出现的矛盾很少涉及到民族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个体或集体权益的牵动下,作为群众的一级和作为干部的一级之间的不信任感。近几年来,受全国范围内吏治形势的影响,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批有干劲有能力的年轻干部被推举到村支两委,村落的基础设施得到大大改善,老百姓生活水平得到普通提高,干群矛盾也趋于缓和。哪家有红白喜事,村里主要负责人都要前去祝贺和慰问。团结村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处在历史上最好时期。

社会结构层面的互动促进了团结村各民族各群体之间的相互交融。从家族到民族到村落,地理上的边界已经越来越不能成为衡量民族关系的因素。在一个信息、人口、礼仪和生计都在频繁流动的现代社区,不同群体的生产生活已经联结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和城市社会的现代性分离空间有着很大的不同。社会结构层面的互动主要表现为不同群体之间的互动,但归根结底是生活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在现代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推动之下,频繁的人际与族际互动让团结村在面对一个更大的社会活动空间之时,逐渐冲破了民族的边界,逐渐形成了以行政建制村、镇、县等为单位的集体认同意识。

五、族际通婚

在多民族居住的社区,族际通婚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族际通婚是民族关系融洽和谐所带来的结果,又可成为促进民族关系进一步融洽的原因。族际通婚涉及广泛的群体关系,包含着婚姻双方及其群体的全面互动。[8]作为民族间社会结构互动的一种形式,因为它属于高层面社会结合的形式,故在此将其单独列出。现在的团结村,汉族、苗族和土家族成员之间通婚相对比较普遍。特别汉族和土家族一直以来就有广泛的联姻关系。这主要是土家族的民族确认仅仅是上世纪50年代的事情,在此之前汉族和土家族是不分彼此的。苗族历史上更多的是族内婚,汉苗通婚的情况很少。伍新福认为,从官方来讲,汉苗最早被容许通婚是在乾隆年间。[9]在此之前,汉苗结亲者,“照违制律,杖一百,仍离异”,媒人也要“杖九十”。互为他者的历史记忆和现实差距,使得汉苗族际通婚仍然不是特别普遍,直到现在才有很大变化。在田野调查过程中,笔者访谈中有10多位村民是汉族或者土家族和苗族通婚。其中从凼沱苗寨嫁出去的和从本地汉族嫁入苗寨的基本持平。这说明团结村的族际通婚已经渐渐成了一种常态。

在婚俗方面,苗族在婚姻仪式举行前新郎新娘必须进行两天三夜的对歌,新郎一方要在半夜去新娘家接亲,并由新郎背负新娘回家。现在苗族跟汉族结婚仪式大致相同,但是结婚前一天必须在新娘家宴客,新娘穿白色婚纱,第二天则在新郎家宴客,男女双方穿传统红色喜庆服装拜堂。新娘娘家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男方所送彩礼的多少置办嫁妆,新郎方除了准备新房以外,还要给新娘购买一套苗服以及金银首饰等物品,同时也是向外人展示自家的经济实力,办普通了会被别人笑话。在团结村无论是汉族、苗族还是土家族都有哭嫁的习俗,通过哭嫁,新娘借以诉说自己对亲朋的离别之情以及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谢。改革开放以来,哭嫁习俗日渐式微,但是新娘离开娘家时大都会流泪哭泣以表达自己的不舍之情,即使夫家的住处近在眼前。

团结村历来也遵循一套不通婚的规则。凼沱苗族的胡家寨和石家寨相互之间不通婚,相传石姓祖先和胡姓祖先是结拜兄弟,但是石姓可以和默绒龙鼻寨胡姓通婚。石姓人家也不能和江底坳汉族张姓通婚,相传这两姓祖先也曾是结拜兄弟。在湘西苗区,这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和直系旁系血亲有着同样的伦理规则。近年来,这样的规则也在逐渐打破,当然首先触犯这个规则的人肯定要遭受别人的议论和诟病。而且随着外出务工年轻人的增多,人们的交际圈持续扩大,很多人的婚姻对象也不仅仅限于本民族和本地域,出现了许多跨县市甚至跨省区的婚姻搭配。对于这样的“新鲜事”,只要子女自己满意,做父母的也不会过多干预。

个案4:WTH,男,土家族,55岁,喜鹊营组组长。

以前我们和那边“民族组”之间结婚的很少,一直以来我们都有自己的通婚对象,各办各的事。这些年来,由于村组的合并和交往的增加,相互之间通婚的逐渐增多。还有很多年轻人,出去打工不久,就带了朋友回来。

婚姻圈的扩大带来亲属关系网络的扩大,同时也使人们的社会活动范围得以大大扩展,村落社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融入到区域甚至全国性的社会文化空间之中。婚俗仪式的变化、族际通婚的日益普及以及通婚半径的大大延伸,显示了人们对于文化认同、地域认同的加强,这也必然会进一步缩小民族之间的差距,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

六、结论

当前国家民族政策的设计对团结村的苗族和土家族是有利的,而汉族并不会得到这些优惠政策的倾斜,所以,部分汉族群体对此表达出的忧虑也是自然而然的。本地土家族其实和汉族几无差异,他们只是在“民族识别”的政治格局下不经意地获得了一个民族符号身份。苗族虽然也有政策的倾斜,但是要从整体上实现生活质量的跃升还需时日。团结村作为一个多族群的双语社会,汉族和土家族一直以来和主流社会的无障碍沟通加之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性,在村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屡占先机,而苗族也因其逐渐获致的苗汉双语灵活性展示了他们独特的生存智慧。社交习俗的互动让不同的民族置身于一个更大的族际交往空间之中,促进了团结村民族关系和谐与发展。由于民族之间的共同点增多,势必会打破民族原有的文化边界。通过不同群体单元的持续交往,社会结构层面的互动使团结村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合作走向更深的层次。跨民族跨地域通婚的逐渐增多,显示了团结村社会交往圈子的扩大,这更进一步把村落社会投放到了一个更加广阔社会发展空间。历史上苗汉“互为他者”的村落族群关系格局,已经逐渐被社会的变迁远远地抛在了身后。民族之间的持续互动与交融,极大地增强了地域认同与国家认同,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地方社会的影像投射。“多元”的存在,不但不会影响族群关系的和谐共生,反而能够以其文化多样性的存在赋予族群关系以新的内涵与生命,促使“一体”变得更加坚实可靠,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马 戎.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97.

[2]谭必友.清代湘西苗疆多民族社区的近代重构[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6.

[3]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1.

[4]覃东平,张本里.试论苗族鼓社的作用[J].贵州民族研究,2004,(2).

[5]潘光旦.访问湘西北“土家”报告[A].全国政协暨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土家族百年实录[C].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529.

[6]马 戎.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3).

[7]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91.

[8]路宪民.社会文化变迁中的西部民族关系[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2:226.

[9]伍新福.试论湘西苗区“改土归流”:兼析乾嘉苗民起义的原因[J].民族研究,1986,(1).

猜你喜欢

团结村土家族汉族
土家族情歌
汽笛声声,奏响内陆开放乐章
Study on Local Financial Supervision Right and Regulation Countermeasures
土家族
真情帮扶 “天渠”变“致富渠”
团结村的“小目标”
川东土家族薅草锣鼓
改成汉族的满族人
肯尼亚有个“女儿国”
汉族和维吾尔族心肌梗塞患者心肌酶活性测定的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