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生计、信仰与秩序——苗侗民族原始宗教在生产生活中的作用考察

2015-08-15李向玉

贵州民族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指路生计苗族

李向玉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 430079;凯里学院,贵州·凯里 556011)

原始宗教产生于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不发达的时代,是民众对自然恐惧进而敬畏的产物。民族群众通过对自然界中某种物或现实中超自然力现象的崇拜,来安慰自己,达到消除灾难、祈求平安的目的。原始的宗教信仰通常与生产、生活密切相连。“侗族的原始宗教信仰是现实主义的功利性行为。他们对神灵不是当偶像来崇拜,更不会为崇拜的神灵去献身。他们对神灵的崇拜,是需要神灵来帮助解决现实生活的实际问题,诸如祸福、灾难、疾病、生殖、农业生产、竞技成败等等。”[1]苗族亦如此,信奉与生计自始相连,宗教的实用性功能也是其发展壮大的前提。苗侗民族的原始宗教在生产、生活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秧门祭田:活路头带领下的生产禁忌与农业法则

苗侗民族是稻作民族,水稻种植在农业生产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长期的农业耕作中,苗侗民族产生了独特的生产习俗和禁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特殊的信仰加以崇拜。在农耕时代,农业收成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存问题;因此,对于何时插秧,何时下田,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来引领,而农业生产经验丰富的活路头充当了这一角色。“开秧门须由‘活路头’带头先做。先选择吉日,届期宰鸭1只,加上鱼、肉、酒、茶泡饭等敬品,摆在火炕边敬过祖宗后,再以粽叶包着鱼、肉、饭、肥料,等天明时即由家出发,到他的‘专用田’中去开秧门。”[2]通过这样的祭祀仪式之后,村寨民众才可自由地来安排时间下田插秧,否则,一旦违反规定随意插秧,导致全寨粮食歉收的话就要受到惩罚。活路头制度的设立和作用也基于此,祭田的功能在于将土地看成有灵性的“神”,敬畏“神”而祭祀神,才能让神保佑农业在来年有个好收成。开秧门祭田的仪式性行为,是活路头带领下的生产禁忌与农业生产法则的结合,也是苗侗民族生计的需要与原始信仰的合二为一,更是在原始社会个体农业生产与全寨农业生产之间良好秩序维护与统一的方式。

二、沟通人神两界:通过鬼师实现灵魂依附和情感依托

苗侗民族因对超自然力量的某种行为恐惧,就借助特殊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对自然的敬畏,于是鬼师作为一个特殊的人物就出现了。鬼师可细分为多种,有给人看病的鬼师,有祛邪的鬼师,也有占卜的鬼师,他们各司其职,共同调节着人神两界的地域秩序。“他们潇洒自如地来往于人与鬼神之间,通过他们的周旋、劝诫与协调,人与鬼神、人与自然才得以和谐相处,天人合一,人神共生。”[3]鬼师的作用在于当民众有无法解决的难题时,通过其采取的神秘方式化解;在民众看来,鬼师无所不通,无所不能,能够祛除很多烦闷的事情。有的鬼师还通医术,给村寨民众看病。鬼师不脱离生产,在生产实践中对各种事物略通一二,能够在祭祀等各种场合起到沟通人神两界的作用。在苗侗民族地区,如果遇到“不好”的事情,民众通常会请鬼师祛鬼。在苗族观念里,有鬼而无神,鬼分有好坏两种,不好的事情通常是坏鬼作祟的结果,就要请鬼师施法除去。在民族村寨调查时,经常见到地里有一堆堆的灰烬,这就说明有不好的事情发生,鬼师让该家将一只公鸡带到无人的地方,煮熟来吃方可平安无事。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受无法解释事情困扰的民众得以化解,使其灵魂能够得到依附。鬼师获得的报酬通常不多,仅是象征性的支付一定的米和酒,鬼师亦无法离开农业生产而生存。鬼师收获更多的则是给人治病、驱鬼之后民众对他的信任、尊敬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满足感,在小地域的苗侗村落社会内部,这种成就感使人甘愿为民众付出。

三、敬桥求子:心理暗示作用下的民间善举

在传统的村落社会里,无后意味着对祖宗的不敬,也隐喻着先祖或自身修养有问题。为解决子嗣不畅,苗侗民众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自然物的崇拜与信仰来实现。如苗族多对牛崇拜,苗族女性佩戴的银饰多为牛角形,是生殖的象征。在现实生活中苗族爱牛、护牛亦敬牛。苗族群众通过在敬桥节这一天举行隆重的敬桥仪式来实现永续香火的目的。桥的种类也有多种,不能乱敬。“‘敬桥’在苗族习惯法里具有神圣的意义,‘敬桥’活动,不但有进贡、祭祀的独特的作用,而且还有求子、保佑小孩平安如意的深层含义。”[4]架桥也有严格的仪式,通过繁琐的仪式强化人们的心灵敬畏感,使人去遵守和信仰。“人们在架桥时,都要举行一定的仪式,首先要准备一尺二寸白布,一元二角仪式钱(均代表一年十二个月),五斤大米,作为请巫师酬礼。其次要三条母鲤鱼,三个煮熟染色鸭蛋,一团糯米饭,一只活公鸭和一壶米酒,作为架桥祭品。用母鲤鱼和公鸡作为祭品,都是古代苗族图腾意识,认为它们具有多子多孙,长命宝贵的吉祥意义。”[5]通过这样的祭祀仪式,用仪式的复杂性,显示出祭祀者对神灵的虔诚。同时,架桥本身在民间也是一种义举和善事,通过求子或求平安心理作用下的祭祀架桥善举,将民族的原始信仰与人口的再生产联系起来,人的繁衍也是民族生存的需要。

四、指路保福与姻缘天定:指路碑和鸡眼指引下的幸福路径

在苗侗聚居地区,由于地理条件的影响,一般没有东南西北这样的方位表达方式,以上下左右来替代,人们在陌生的环境里很容易迷路。在一些路口就立有不少“将军箭”、“指路碑”、“挡箭碑”,给走到此处的路人指引方向。这种碑与平常的碑略有不同,一般在十字路口或岔路口处竖立,上面书写“左走××,右走××,上走××,下走××”,并用箭头加以明确标识、指出具体的方位。“苗家立碑者不出三种情况,一是新生儿呱呱坠地,二是孩子病患缠身,萎弱威瘦,三是孩子意外受伤。凡此种种,家人必凿石为碑,镌字其上,并延请苗巫,杀鸡媲血浇顶,方可竖立。”[6]通过苗巫的神秘作法程序更增加了原始的宗教神秘性,使当地民众相信宗教的特殊作用,凸显了原始宗教的教育作用。苗家俗语总结为:“要得不受罪,快立挡箭碑”,通过立将军箭、指路碑、挡箭碑来达到“东挡明箭,南挡阴箭,西挡暗箭,北挡毒箭”的目的。有的地方将石碑换成板凳,为防止板凳丢失,将长凳的四腿埋于地下,加以固定,在露出地面的部分指明前方方位,有的地方还将山泉引至此处,让路人歇息的同时,更好地起到指路保福的效果。“将军箭”、“指路碑”、“挡箭碑”从最初具有的一般指路作用,逐渐演变为在指路的功能以外,又反映出当地民众的淳朴民风。指路碑在为过往此地的行人指路的同时,也给立碑的民众指引了一条通向幸福的路径。因信仰而选择立碑,因立碑而给生活增加信心和希望,由此,也维护了小地域的生活秩序。

“鸡”是苗族缔结婚姻仪式的必用之物,人们通过观察煮熟后的鸡眼闭合来预测青年男女是否能够缔结婚姻。如果鸡的两眼都是闭合的,那么两人的婚姻则是好的,如果一只眼睁,一只眼闭,那就不好。“暗示着这门婚姻不宜缔结,一方或双方表示愿意解除婚约,女方即把提亲时所收的彩礼退回男方家。如果双方家长执意要包办到底,则不必计较鸡眼的好坏,照样开亲。”[5]通过看鸡眼来定姻缘,把婚姻成败固定于常见的动物身上,以不变的事情来预见几十年的婚姻。超自然力量的强大把人们的视野局限在狭小的地域之内,婚姻的缔结与信仰相结合,通过信仰的力量来判决婚姻大事的成与不成。在平均寿命普遍不高的年代,婚姻的幸福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家族的重要事情,通过原始的力量来预测未来的婚姻大事,借助于原始崇拜的方式来安排好与幸福有关的事务,就显得至关重要。这样的生活方式与婚姻秩序通过看鸡眼的方式结合起来,在一成不变的生活当中起着重要的指引和暗示作用。信仰是生活的需要,生计的智慧就要融合两者,从中作出有利于自身的选择。

五、由神作主:定分止争中的神明裁判与秩序维护

在人类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的解决需要时间和财力,如何快速化解纠纷,恢复被破坏的人际关系,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是人们在选择何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另一个目的和意义。历史上的神判是通过神明感应来判断事非对错的纠纷解决方式,神明裁判需要公道的人来主持,不是任何人都能主持,更不能单纯地为解纷而制造新的矛盾。侗族在解决难以厘清的纠纷时多采取这样的方式,“‘神明裁判’是侗寨的一种信仰神灵的方式。凡是寨上发生事案,没有证人,寨老又无法判决时,则采用此法用神裁判。神明裁判时主要有‘吃生鸡血酒’,对天发誓和‘捞油锅’等。”[7]通过寨老的察言观色来判断双方对错,这种判决方式充分运用民众对宗教的信仰来实施。“神判本身就是原始宗教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原始宗教与习惯结合的产物,原始宗教仪式包括了对自然神和祖先神的崇拜和祭祀仪式,也包括了古老的巫术仪式,许多神判形式本身就来源于巫术仪式。”[8]定分止争中的神明裁判方式,在现代司法场景中仍不时出现,这与民众原始的宗教信仰基础密切相关。排除不科学的因素,如果运用得当,在调解或裁断纠纷时也不失为一种判断是非曲直的借鉴手段。“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司法,成为黔东南苗侗地区司法部门解决纠纷过程中的参考因素。”[9]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吸收地方性知识中的有益因素,也是民族地区司法工作者的大胆尝试。

六、习俗与信仰:其他行业生产中的生计秩序

苗侗民族地区以盛产木材而闻名,靠山吃山,林业是苗侗民众重要的生计方式。从事林业有较为可观的利润,但木材出山却极为辛苦,稍有不慎就会带来生命危险。为保证杉木砍伐及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林木不受损失,在砍伐及运输之前,通常要举行一定的仪式来祭祀树神、山神和沿途水流运输的掌控者如河神等神灵,以祈求平安顺利。“每次出航前均用公鸡一只祭‘务阿’(意为水婆婆),在‘务阿’的神位前摆上两杯酒、两块肉、两只碗、两双筷,分别祭祀‘务阿’及历代祖先神灵、山神土地等方可出行”[7]通过祭祀所信仰的原始宗教,希望神灵保佑放排顺利。狩猎也是重要的生计方式之一,苗侗民众在外出打猎之前,都要以祭祀的方式来保证狩猎成功。“在围猎出行之日凌晨,‘虎额’(意为撵山头的组织者)在‘翁额’(意为猎神坛)前摆三杯酒,三条小鱼,三柱香,分别祭祀始祖‘姜央’,历代祖宗神灵和‘务额’ (意为司野兽的女性山神)赐给野兽,保佑狩猎成功。”[7]起屋造房是生活中重要的事情,为保证房屋建造顺利,当建房建到架好中梁时,苗族民众就举行拜祭仪式。“祭品是中梁一头四个酒杯,一碟鱼、一碟肉、一碟肝子内脏,三条刀头肉;双方分别将酒杯、鱼、肉、肝脏摆在新梁上,为酒杯斟上酒,将肉条挂在中柱上,然后又将装满糯米粑的箩筐吊上,于是相邀划拳喝酒,表示祝贺。”[7]通过上述仪式,使人们在孤立无助或困惑时求得心理平衡,使不可预知的前途命运可被掌控,以此增强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结论与余论

原始宗教信仰不仅关乎苗侗民族的生计,也与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相关,信仰与生计的有机结合,共同建构起良好的社会秩序,起到律法所达不到的效果。苗侗民族通过原始宗教信仰,维护当地的生产生活,通过生计秩序的稳定构建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实现了信仰与生计、生计与秩序之间的良性互动。苗侗民族将事关生产、生活的重大事务与原始的宗教信仰相连,使生产、生活的秩序通过信仰的作用,将两者之间有机统一起来,发挥了信仰协调、引领生产的作用。在具体的操作中,苗侗民族通过活路头、鬼师等特殊人物来达到人与神之间的沟通和互连,通过看鸡眼、架桥和指路碑等特殊物来祈求婚姻美满与平安多子,通过神明裁判来定分止争、稳定秩序,通过其他行业生产生活中的习俗与拜祭来确保生计稳定。通过上述体系化的原始宗教信仰,确保生计不出现困顿和秩序的稳定。

[1]钟涛著,宛志贤编.中国侗族[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7.

[2]《民族问题五种丛书》贵州省编辑组.苗族社会历史调查(二)[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

[3]李文明.千年短裙[M].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11.

[4]李向玉.风俗习惯与民族习惯法的司法处理——以转型期的黔东南苗族地区的“敬桥”、“打花猫”司法个案为例[J].公民与法,2011,(4).

[5]熊克武.台江苗族历史文化(干部读本)[M].香港:中国文化出版社,2010.

[6]吕养正.苗疆“挡箭碑”一体两面特征及民族繁衍意识蠡探[J].吉首大学学报,2001,(1).

[7]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民族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

[8]韩延龙编.法律史论集(第5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9]李向玉.苗族习惯法中的神判方式遗留与现代司法实践探析——以黔东南特殊地域的司法文化为例[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1).

猜你喜欢

指路生计苗族
BY THE SEA
提灯指路的人
苗族古歌《仰阿莎》
盛大节庆——苗族牯藏节
指路真开心
冰天雪地的生计与浪漫
2月2日世界湿地日 湿地与未来——可持续生计
苗族老照片
农户生计资本与生计策略的选择
苗族芦笙制作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