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与中原诸国官制的比较
2015-08-15张芹
张 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运河分院,江苏 邳州 221300)
官制是一个国家政权机构的重要组织制度。中国的官制历史悠久,早在东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系统的职官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各国所处地理位置、风俗习惯、文化背景存在差异,导致官制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同之处[1]。楚国南迁后,在姬周文明的基础上发展了独具特色的楚文化,形成了独具有自身特色的职官制度。
一、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的分析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南迁后,渐渐脱离了东周王朝的管辖。随着国家的日益强大,楚国的官制在周王室官制的基础上也根据地方特色与需求不断改进。
(一)令尹
令尹属于楚国除君王以外最高的官衔,令尹的权力相当于中原诸国的相国。令尹掌握着国家的政治事务,执掌一国之国柄,对内需主持国事,对外需主持战争,可谓总揽军政大权于一身。楚国对于令尹的选择较为严格,绝大多数是由楚国贵族中的贤能者担任,且多为芈姓之族,很少有外姓之人为楚国令尹,在楚国历史中有记载的外姓令尹仅有吴起、黄歇、李园三位而已。为协助令尹管理军政事务,在令尹之下又设置了左尹与右尹作为副手。
(二)莫敖
莫敖也属于楚国独有的一种官职,初为楚国最高的官职,有了令尹之后莫敖被废置不常,逐渐降至左司马之下。楚国的莫敖一职一直从屈氏贵族中选择。屈氏是楚国的三大姓(屈、景、昭)之一,莫敖出自屈氏表明,莫敖虽无具体的职司,但仍可代表楚王,具有重要的位置与显赫的权势。
(三)司马
虽然楚国官制中的司马一职,权势地位在左右尹之下,但左右尹作为令尹的副手在历史上未见有明显作为,因此,也可将司马看作仅次于令尹的官职。从现有的楚国官制资料来看,司马的权力很大,平时主管征收军赋、士卒训练、武器保管、军事建筑等事务,战时还可以充当令尹的助手领兵出征。司马之下,还设有左右司马,作为司马的副手,他们帮助司马处理日常事务[2]。
(四)师与傅
楚国还设有师、太师、傅、少傅、太傅等职位,均属于楚国太子的老师或是辅导官员,其所起到的作用主要为高级参谋,为太子所用。
(五)各种尹职
除了令尹之外,楚国还设有各种以尹为号的职位,这些职位包括:箴尹,主掌谏议;连尹,主掌外事;宫厩尹/中厩尹/监马尹,主掌马匹;工尹,主掌工程建设;环列之尹,主掌楚王宫外围卫队;郞尹,主掌行刑;卜尹,主掌卜事;门尹,主掌王宫之门守卫;玉尹,主掌治玉;乐尹,主掌宫廷乐队;郊尹,主掌京城郊区;寝尹,主掌王住室;芋尹,主掌芋园;陵尹,主掌王陵墓;嚣尹,主掌王出行警跸。
(六)司败与廷理
春秋时期,楚国主掌刑狱、执法的官员被称为司败;战国时期,司败一职改为廷理,但两者职能与权力相当。
(七)三闾大夫
三闾大夫是战国时期楚国特有的官职,主要职能为主持宗庙祭祀,同时还兼管楚国王室宗族屈、景、昭三大姓子弟的教育。楚国最有名的三闾大夫便是屈原,三闾大夫是屈原被放之前的最后官职。
(八)将军/大将军/上将军/裨将军
将军、大将军、上将军等职位属于非特定职位,负责一军的将帅;而裨将军属于副将军,是将帅的副手。
(九)左史
楚国在春秋时期设有左史一职。据《礼记·玉藻》的记载,左史记动,右史记言(注:楚国当时无右史一职);而据《汉书·艺文志》的记载,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左史之职能到底为何,目前尚无定论。据《国语·楚语》记载,楚灵王时有左史倚相,王孙圉称为楚国之宝。由此可见,左史的地位、作用十分重要。
(十)县尹/县令/县公
楚国在楚武王时期开始设县,楚国是最早建立县制的诸侯国之一。随着县的建立便有了县尹、县令或县公一类的官职。这类官职的称谓稍有不同,但职能基本相似。在战国晚期,楚国县尹、县公均改为县令。
(十一)其他
除了以上几种较为重要的官职,楚国官制中还有大师、国老、左徒、太卜、工正、典令、司工、阍、大阍、郎中、谒者、御士、涓人、中射、泠人等等。由于相关资料较少,且这些官职的设置年限短、不稳定、官职小或无太大意义,文中就不一一介绍。
二、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官制的分析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东周王室的逐渐衰败。王权的变化、诸侯国的割据、给各国的官制也带来了十分明显的影响。
(一)中原诸国官制的特点
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的官制比较复杂。春秋时期,中原诸国官制的主要特点是军与政的统一,例如,其执政首领正卿或上卿,平时是仅次于诸侯王一人的全国政务官,战时便是最高的军事长官。由于春秋时期世族世官制度还未完全衰落,诸侯国中央的相仍由卿大夫世袭,军与政也呈统一状态。而到了战国时期,由于各国混战,加上宗法分封制度、世族世禄制度的破坏,导致文与武相分离,因此,在中国也逐渐形成了以文官之长(丞相)与武官之长(将军)为首的官僚机构。虽然中原诸国各自为政,各有一套与自己国家发展相符的官制体系,但由于与周王室关系密切,中原诸国的官制设置在基本承袭西周设置的基础上有所取舍[3]。
(二)中原诸国官制的分类论述
中原诸国所设职官纷繁复杂。笔者依据所掌管事类的相似性,将官制划分为治事类、事务类和地方政权职官三类。
1.治事类职官。治事类职官主要是指主管行政的官员,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四个部分。西周时期,四司被称为“三司”(司徒、司马、司空),三司的地位、职能也不是十分显耀。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三司的地位逐渐突出,且又加了司寇一职,职能地位方面也由王的仆从向治事职官转变,其中,司徒掌管民事治理;司马主掌军事;司空掌管工程建筑与百工;司寇掌管刑罚狱讼案及纠察之责。这四司便是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的主要治事类职官。在四司之上,又有一个总领全国大政的官职,其称谓各不相同,有称“相”者,有称“当国”者,有称“执政”者。
2.事务类职官。事务类职官多是指专门为国君私人服私役的私人官吏。西周时期,太师、太傅、太保被称为“三公”,负责教育太子和照顾太子生活,太子即位后便执掌国政。到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也沿袭了这一职位,但职能已削弱很多,基本没什么实权。此外,外有掌管占卜和卜筮的职位,称之为卜;记录国君言行的职位,称之为史官;掌管王或国君宗族事务者,称之为宗伯;从事宫廷演奏者称之为乐官;掌管国君日常生活者,称之为仆大夫;还有替国君掌管财务的职官,称之为府人、禀人。总而言之,在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原诸国,凡与国君日常生活、起居、饮食、祭祀、占卜、出行等相关的职官,均可归纳为事务类职。
3.地方政权职官。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国的国家体制仍为国野制。国指国都,所居人口为“国人”,野指农村,所居人口为“野人”。由于春秋时期中原各国军队的成员主要来自国人,因此,国中的居民都是按照什伍的军事编制,层级建制,一直到乡。可参照管仲在齐国的“参国五鄙”制,了解当时中原诸国的地方政权职官设置情况。地方政权职官设置为乡长→连长→里有司→轨长。野中(即农村)的政权职官设置为属正→县帅→乡帅→卒帅→邑有司。随着春秋时期中原诸国贵族势力的恶性膨胀,野中不少地方被贵族占据,成为其采邑,而国君对于野中的控制范围逐渐减少。
三、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官制的比较
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的官制,两种官制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性主要表现在政权体制、官名爵制、宰辅制度三个方面。
(一)楚国与中原诸国在政权体制方面的比较
春秋时期,随着东迁洛邑,西部土地的丧失,周天子的政治与经济地位一落千丈。而“春秋五霸”的崛起,各诸侯国对周王朝的不断压迫,最终导致周王室衰弱,礼崩乐坏。在“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的形势下,周王室已名存实亡。春秋后期,中原各诸侯国又相继出现了“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的大夫专权现象,政权体制十分混乱。例如,鲁国的“三桓”掌权,通过“三分公室”与“四分公室”取得国君政权,至鲁悼公时,鲁国已完全被三桓所控制;晋国由卿大夫掌权,后来被分为韩、赵、魏三个国家。除此之外,齐、郑等中原诸国也相继出现大夫专权的不良现象。
楚国虽然被称为“蛮夷之国”,但南迁之后,由于长期的休养生息,其政权相较而言是比较稳定的。与中原诸国相比,春秋时期的楚国势力一直比较强大,未发生因卿大夫专权而倾公室之事,也未发生政权下移现象。究其原因,是因为楚国在职官制度的设置方面长期实施令尹制。令尹作为楚国君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辅助国君处理全国政务。令尹有“执一国之柄”的权力,同时,令尹的权力最终受制于楚国君,听从楚国君的各种指示。这样一来,便避免了最高行政长官专权,从而削弱国君权力的问题。中原诸国的卿大夫与国君之间长期处于相对抗的状态。国君弱而卿大夫强,就会出现大夫专权与政权下移问题。
(二)楚国与中原诸国在官名爵制方面的比较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官名爵制与中原诸国相比也有很大程度的不同。中原诸国掌管朝政的职官有司徒、司空、司马、司寇等;而楚国掌管朝政的职官有令尹、莫敖、司马、左徒、三闾大夫等。再如其他职官名称,中原诸国根据职能不同拟职官名称,如候人、甸人、工正、疆吏、内史、御史等,没有较为统一的特点,而楚国绝大多数的职官名称后缀“尹”字,“尹”前所冠一二字,多是指所掌管的事务或地点,如令尹、连尹、县尹、效尹、卜尹等,但具体如何命名,目前尚无法确考。
除了官名明显不同,楚国的爵秩制与中原诸国也有差异。春秋时期,中原诸国的爵秩有卿、大夫、士三等,而楚国只有大夫,无卿、士。直至战国时期,楚国才渐渐发展出自己的爵秩制,如通侯、执珪等,属于楚国最尊贵的爵位。再考证史料,在《战国策·楚策一》中有一段记载,楚怀王十六年(公元前313年),楚与秦战于汉中:“通侯、执珪死者七十余人。”由此认为,楚国的爵位并不像中原诸国贵族那般世袭所得,应该属于一种军功性质的爵制,无人数限制[4]。
(三)楚国与中原诸国在宰辅制度方面的比较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一直是采用“令尹”这一官职行宰辅之事,从未更改。而中原诸国由于各种因素的作用,其宰辅制度中的职官、官职名称都有很大的不同。例如,鲁国宰辅先用司徒,后又用相;晋国宰辅先后有司徒、中大夫、中军、相等称谓;齐国的宰辅也有宰、左相、右相、相等。在宰辅人选的来源上,楚国大多数是选择国内王族子弟担任,极少有外姓人;而中原诸国多由于百家争鸣,宰辅的人选也有较多异姓人,并非完全局限于王族子弟。此外,由于楚国一直设立令尹未更改,因此也未出现军政权分离的现象,而中原诸国则由春秋时期军权与政权合一,变为战国时期将相分离、文武分职。军权与政权分离到底是好是坏,目前尚定论。
四、结语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相比,在官名爵制、政权体制、宰辅制度方面有很大程度的不同,楚国的职官制度设置相较中原诸国来说比较合理,因此春秋战国时期楚国政权也较为稳定,未发生卿大夫专权而倾公室之事,这对于国家的发展而言是比较积极的。但由于资料有限,官制之间的比较仍存在不足之处,无法一一比对、全面介绍。期望在今后随着科技的发展,能发掘出更多有关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官制的资料,对楚国官制与中原诸国之间的不同做更深一层的学习与研究。
[1]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2]谭黎明.论楚国的“司马”[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9(2).
[3]江连山.战国秦国历代国君逐步实现专制的政治实践[J].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5).
[4]王俊杰.春秋时期楚国邦交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