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创建牛羊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浅议
2015-08-15祁国军
祁国军
(肃南县大河乡农牧技术服务站,甘肃 肃南734405)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的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及加工食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是指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有关技术条件要求,按绿色食品技术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实施生产和管理,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所。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是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措施,是新阶段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农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牧业生产布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牧业的重要手段,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实践表明,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是扩大肃南县绿色食品规模、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的重要途径。
1 肃南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基本情况
肃南县是纯牧业县,地处河西走廊中段,祁连山北麓,整个区域横跨河西五市,同甘青两省的15个县市接壤,地理坐标为东径97°20′~120°13′,北纬37°28′~39°49′之间,东西长650km,南北宽约120~200km,总面积2.38万km2。海拔高度1 327~5 564 m。年 平 均 气 温3.6 ℃,极 端 最 高 气 温32.4 ℃,极端最低气温-27.6 ℃。年均降水量253.0mm,年均蒸发量1 784.6mm,平均相对湿度47%。日照平均时数2 683h,无霜期120d左右。全县辖6乡2镇,9个国有林牧场,102个村委会和3个居委会,居住有裕固族、藏族、汉族、蒙古族等16个民族。截至2014年,共14 554户37 579人,其中农牧业人口2.55 万,占68%。人口密度1.5人/km2。
肃南县大部地区处于祁连山地,在境内长达400km,海拔2 000~3 500m,许多山峰高达5 000m以上,山势陡峻巍峨,祁连山主峰达5 564m。在海拔4 700m 以上的山地,终年积雪,有冰川分布,是河西农业灌溉的主要水源之一。境内河流分属石羊河、黑河、疏勒河三大水系,有河流33条,总流域面积2.15万km2,年出境水量43亿m3,水能蕴藏量204万kW,河水用于灌溉,并建有大小电站多座。祁连山横贯全境,冰川总储量159亿m3,有水源涵养林33万hm2,是河西地区乃至内蒙古西部的“生命线”和“绿色水库”。气候大部属高寒山地半干旱气候,气候特点是冬春季长而冷,夏秋季短而凉爽。境内草原广袤、土地肥沃、森林茂密、河流纵横。有草原170万hm2,耕地7万hm2。甘肃高山细毛羊,牦牛是肃南县的主导畜种,还饲养藏系羊,河西绒山羊、河西马、肃南马鹿等畜种。2013年6 月末全县饲养各类牲畜110.02万头(只),其中甘肃高山细毛羊57.76万只、牦牛6.09万头。
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肃南县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地认定、产品认证12个。肃南县草原惠成食品有限公司绿色食品草原惠成牌鲜冻羊肉1 000t、草原惠成牌鲜冻牛肉绿色食品(牦牛)600t、草原惠成牌风干牛肉(牦牛)绿色食品200t、肃南县曼台畜产品专业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九排松羊肉220t,大河、康乐乡甘肃省无公害肉羊、牦牛产地20.81万头(只)、肃南县神鹿鹿业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省无公害甘肃马鹿、肉羊、牦牛产地0.53万头、肃南县曼台畜产品专业合作社甘肃省无公害肉羊产地2万只。全县7个乡镇合计认证九排松羊肉无公害农产品5 531.13t、无公害肉羊产地55.34万只,无公害认证规模占49.7%。“肃南牦牛”“肃南马鹿”地理标志登记申报进行了现场核查,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报条件。肃南甘肃高山细毛羊农产品地理标志85万只,羊肉6 000 t/n,羊毛2 000t/n,地理标志认证规模占饲养量比例75%。
肃南县把保护草原生态和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以建设“绿色畜牧名县”和提升细毛羊产业为重点,以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牧村发展为目标,充分挖掘农牧业发展内部潜力,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调整优化结构,改善发展条件,使全县畜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抓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竞争力。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授精、舍饲喂养、绵羊穿衣、机械剪毛、分级整理等新技术,全面推行12项优质细羊毛地方生产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
目前已经注册了“赛美努”(毛)、“九排松”(肉)2个商标,完成了全县7个乡(镇)无公害牛羊肉一体化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及“惠成”牌牛羊肉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九排松”、“赛美努”商标获得“甘肃省著名商标”称号,甘肃高山细毛羊地理标志获得国家农业部认证。充分发挥“祁尔康”牌中国驰名商标、“九排松”牌甘肃省著名商标和“惠成”牌绿色食品认证效应,创建驰名商标,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2013年肃南县建设甘肃高山细毛羊基地,扩大细毛羊养殖比重。设立绿色畜牧业发展基金,带动和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 870多万元,建设农畜产品加工基地5处、农畜产品交易市场1 个,新建养殖小区15个,暖棚2 000座,储草棚140座。完成机械剪毛20万只、羊毛分级整理1 730t。扶持细毛羊舍饲养殖大户40户。配置各类农机具512台(件),建成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187个。
通过畜种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培育特色富民产业。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根本取向,以甘肃高山细毛羊为主打品种,以舍饲半舍饲养殖为主要模式,以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政府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细毛羊群体质量和养殖比重。扩大饲草料种植规模,培育和壮大草业加工龙头企业。延伸畜牧产业链条,大力培育“公司+牧户”的发展模式。推行小区养殖、股份养殖、合同养殖等多种模式,逐步实现村有养殖小区、户有养殖暖棚。重视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的引进和发展,打造集养殖、贩运、屠宰、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条,提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充分发挥“绿色、有机”畜产品品牌优势,不断完善科技推广、良种繁育、草料加工、疫病防控等服务体系,强化绿色食品环节监管,加快原产地保护和商标注册,提升畜产品加工生产和市场竞争能力。
2 肃南县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目标、思路和原则
2.1 目标
围绕新阶段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工作的重点,通过创建畜牧业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农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绿色食品养殖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加快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和县域经济的发展。
2.2 思路
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地建设。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农牧系统具有组织化程度高和管理体系健全等特点,具体组织基地建设工作。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产业化经营。按照市场导向和绿色食品事业发展水平,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办法,先期启动甘肃高山细毛羊、牦牛等基地建设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藏系羊、河西绒山羊基地建设。以推进农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为重点,鼓励将地方特色农畜产品和绿色食品加工养殖企业需求较大的原料产品建设为基地。
2.3 原则
牛羊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做到与农牧业标准化、农牧业产业化、农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及项目的有机结合。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坚持与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对接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3 肃南县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的基本条件
一是肃南县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农牧业标准化工作和绿色食品工作,对标准化生产有规划、措施和经费保证。
二是肃南县环境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
三是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已有绿色食品产品和龙头企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是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
五是农畜产品生产者农牧民具有建设标准化基地的要求。
4 肃南县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4.1 建立综合协调组织管理体系
一是肃南县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
二是肃南县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并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是肃南县基地各有关乡(镇)、村明确基地建设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四是建立健全基地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4.2 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县、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县乡村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牧户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投入品清单、农牧业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合同。
二是肃南县基地办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操作规程下发到乡(镇)、村和农牧户。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农牧业管理、统一收获”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
三是肃南县基地在显要位置设置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养殖品种、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
四是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制度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统一的农牧户档案制度,绘制基地分布图和牧场分布图,并进行统一编号。农牧户档案包括基地名称、牧场编号、农牧户姓名、养殖品种及养殖场面积。建立统一的“农牧业生产管理记录”,并下发到农牧户。农牧业生产管理记录由农牧户如实填写,内容包括生产养殖场编号、养殖者、养殖品种、养殖场面积、养殖时间、饲草料、疫病防治情况等。农牧业生产管理记录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并完整保存三年。
4.3 建立行之有效的农牧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基地用农牧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牧业投入品目录。
二是建立基地农牧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三是建立基地农牧业投入品专供点,对农牧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和服务。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基地办组织力量对基地生产中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4.4 建立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
一是依托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二是根据需要配备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推广网,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是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地各有关领导、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营销人员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四是组织基地农牧户学习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保证每个农牧户至少有一名基本掌握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的人。
4.5 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是建立基地保护区。不得在基地方圆5km和上风向20km 范围内新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
二是加强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加强农牧业基本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
三是建立检验检测体系或依托具有一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的检验检测。
四是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配备相应的条件,实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链接,做到生产、管理、储运、流通信息网上查询。
4.6 建立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有专业的人员和队伍负责基地生产档案记录的管理。
二是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
三是基地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
4.7 产业化经营
一是依托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在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中的组织保障作用。
二是基地、农牧户与龙头企业签订收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