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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畜牧产业化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5-08-15贺建峰由自军余红燕

畜牧兽医杂志 2015年2期
关键词:畜产品存栏产业化

贺建峰,由自军,余红燕

(张掖市甘州区畜牧管理站,甘肃 张掖734000)

1 畜牧业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甘州区地处河西走廊中段,平均海拔1 474m,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境内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水源丰富,日照充足,气候温和,昼夜温差大,自然条件优越,为发展农牧业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丰富的饲草料资源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先后建成为甘肃省肉牛产业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养殖业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

2013年底,全区畜禽饲养总量达1 428.4万头(只),其中:牛饲养量达到55.0万头、存栏42.2万头(能繁母牛存栏19.5万头,奶牛存栏1.23万头)、出栏12.8万头;羊的饲养量达到155.4万只、存栏91.4万只、出栏64万只;猪的饲养量达到85.2万头、存栏21.2万头、出栏64万头;鸡的饲养量达到1 132.8万只、存栏480.7 万只、出栏652.1 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8.2 061万t、1.3 547万t、1.7 142万t。

养殖小区累计建设185 个,其中肉牛小区85个、奶牛小区5个、养羊小区38个、养猪小区33个、养鸡小区25 个。2013 年新增各种规模养殖户1 111户、规模养殖场32个,使规模养殖户累计达到44 770户、规模养殖场达到845个,其中:新增5头以上肉牛养殖大户535户,累计达到22 440户;新增50 头以上的肉牛规模养殖场12 个,累计达到225户;新增20只以上养羊大户57户,累计达到了17 269户;新增200只以上养羊场8个,累计达到了190个;新增20 头以上养猪大户516 户,累计达2 699户;新增100头以上养猪场1个,累计达374个;新增500只以上养鸡大户3户,累计达1 362户;新增5 000只以上养鸡场8个,累计达到56个。

2013年全区种草1.7万hm2,草产量达到10.7万t。全年全区农业总产值33.17亿元,其中畜牧业产值6.79亿元,占农业产值的20.5%。

2 畜牧产业化发展现状及经营特点

2.1 养殖及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现状

2.1.1 养殖企业 全区现有养殖企业17家,从业职工546 人,占地面积427.35hm2,建筑物面积159 780m2,其中生产车间137 750m2,配套设施面积22 030m2。资产总额20 070万元,固定资产总额达到9 720万元。建有饲草料基地699.0hm2。养殖种类有牛、羊、猪,存栏牛7 896头、羊4 800只、猪14 010头,其中基础母畜存栏母牛3 467头、母羊2 900只、母猪4 908头。年出栏肉牛13 546头、肉羊5 800只、生猪57 800头。

2.1.2 加工企业 现有肉类加工龙头企业3家,从业职工159 人,占地面积6.8hm2,建筑物面积21 300m2,其 中 生 产 车 间15 100 m2,配 套 设 施6 200m2。资产总额16 899万元,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1 092万元。年屠宰肉牛5.2万头,肉猪14万头,牛肉、猪肉的产量分别达到4 528t、10 500t,副产品3 500t。

2.1.3 饲料加工企业 现有饲料加工企业18家,从业职工316人,占地面积14.35hm2,建筑物面积19 338.99m2,其中生产车间19 338.99 m2。资产总额11 373.62万元,固定资产总额7 018.16万元。主要产品为配合饲料、全价料、预混料,年产各类饲料75 770t。

2.1.4 草产品加工企业 现有草产品加工企业2家,从业职工43人,占地面积333.35hm2,建筑物面积3 500m2,其中生产车间2 500 m2,配套设施1 000m2。资产总额2 000万元,固定资产总额为1 300万元。主要产品有苜蓿草捆、草颗粒。年产苜蓿草捆和草颗粒6 500t,并且建有饲草基地213.34hm2。

2.1.5 畜牧专业市场 现有畜牧专业市场3个,主要从事活畜禽交易,交易方式有中介交易和现场交易,固定 资产总额1 425 万元,年交易活7.1 万头(只)。年交易额49 000万元。

2.2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和专业合作社现状

2.2.1 标准化养殖场 全区现有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87个,养殖畜种有牛、羊、猪、鸡。建设投资20 779万元,固定资产22 745 万元。占地面积512.71hm2,建筑面积1 754 248m2,其中畜舍建筑面积1 645 440 m2,配 套 设 施108 808 m2。存 栏317 819头(只),基础母畜29 740头(只),出栏畜禽926 201头(只)。销售收入29 325 万元,纯收入达到5 629.36万元。

2.2.2 专业合作社 现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畜牧专业合作社75个,合作社成员总数1 365人,出资总额41 245万元,带动农户6 181户,养殖品种有牛、奶牛、羊、猪、鸡等,养殖规模为牛、奶牛、羊、猪、鸡 存 栏 分 别 达15 068 头、4 900 头、26 928 只、88 495头、330 600只。专业合作社分别采取统一购进仔畜禽、统一进行动物防疫、统一技术信息服务、统一加工畜产品、统一销售畜产品的方式经营。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肉牛110 000 头、猪150 000头、蛋鸡380 000只、鸡蛋6 000t。

2.3 产业化经营资金及带动农户情况

全区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共投入建设资金13.65亿元,年实现畜牧业产值6.79亿元,产业化经营组织及龙头企业每年带动全区18 054户农户发展养殖业生产。

2.4 副产品利用、粪污处理及循环经济情况

对肉类加工企业生产的副产品牛皮和羊皮经初步处理、消毒后出售给外地的皮革加工企业使用,产生的下水等副产品都由加工企业批发给商贩进入流通环节。

养殖环节产生的粪污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施入农田或排放到水系中。

在畜牧产业化建设过程中,采用人畜分离式建设模式,近几年通过对新建规模养殖场(区)进行合理选址,实行规模养殖用地备案审批制度,有效地规范了规模养殖场(区)的合理布局,提高了循环经济发展效益。

2.5 畜牧业发展特点、模式及政策措施

全区的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普遍存在单打独斗现象,标准化意识淡薄,未能形成共同发展的利益联合体,生产的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大多是以初级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未能很好地通过精深加工来提高畜产品价值,从而具有较大的利润发挥空间。

近年来,全区通过整合国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河西肉牛产业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最大限度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重点用于良种补贴、畜禽粪污循环利用、标准化畜禽舍建设、秸秆青贮机械补贴、科技创业人才培训、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小区建设、品种改良和良繁体系建设、防疫体系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形成畜牧业发展的合力,放大资金使用效应,为现代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对3 000头以上的大型标准化奶肉牛养殖场,资金、项目重点倾斜。二是对新建存栏规模500~3 000头的高标准奶肉牛养殖场和连片新建50户以上、存栏规模1 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养殖小区,优先安排肉牛大县项目资金进行扶持。三是对存栏20头以上能繁母牛养殖大户,每头母牛给予150元奖励;对存栏30头以上能繁母牛养殖大户,每头母牛给予200元奖励。四是对新建存栏规模2 000只(沿山乡镇1 000只)的肉羊养殖场,每场给予5万元补助。五是对新建存栏1 000头以上的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优先安排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进行奖励扶持。六是对整村推进新建连片20户、户均30m3的青贮氨化窖每立方米补助10元。七是对购置秸秆收获加工大型机械的农户优先享受农机补贴。八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对销售收入1 000~3 000万元的专业合作社扶持5万元,销售收入3 000~5 000万元的扶持10万元,销售收入5 000万元以上的扶持20万元,对带动能力特别强的专业合作社优先申报项目资金予以支持。九是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3万、1万元的奖励。龙头企业生产的产品在省级以上农产品交流会上金奖银奖的,分别给予1万、5 000元的奖励。十是加大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对全区范围内新发展的,经过评选、认定的前10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每户给予1万元奖励。十一是被国家和省上认证为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的,每获得1个证书,给予相关企业(单位)1 000元、3 000元、5 000元的奖励。十二是安排30 万元专项资金,培训农民职业经纪人100名。

3 存在问题

3.1 由于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现有部分屠宰企业运行困难,对畜牧业生产的带动力不足。由于基础建设投入大,流动资金不足,部分新建部分养殖小区、养殖场空栏现象普遍存在。

3.2 以前成立的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管理不规范、生产不标准、产品质量低,直接影响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3 对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到位,造成产业化发展融资难,缺乏发展后劲。

3.4 畜牧产业化经营模式陈旧,畜牧生产机械装备水平不高,实现畜牧业生产现代化任重道远。畜牧产业化经营抗风险能力不足,特别是未建立畜产品淡储旺销调控机制,不能有效防范市场风险,造成畜产品价格波动很大、利润不稳,直接影响养殖业主的生产积极性。

3.5 在以前的畜牧产业化经营建设中很少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对畜禽粪便和养殖污水缺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大面积的畜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无法实现畜禽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4 发展对策及建议

4.1 重点培育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

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新型主体,培育和发展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养殖的组织化程度,提高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有效途径。规模小、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导致的结果是管理不规范、生产不标准、产品质量低,成为影响畜产品竞争力的最大因素。因此,只有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村畜牧业经济有效组织起来,才能不断提升畜产品的竞争力和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要加快培育新型养殖合作社,以整合、联合、提升为重点,引导畜牧业主产区新建或重组一大批以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社员的新型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成员进行以生产标准化、设施机械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安全化和社员技能化为主要内容的“六化”改造和建设,拓展畜牧业合作社的范围和内涵,增强合作社的带动力、辐射力和创新力。

4.2 提供用地、用电和运输优惠

畜牧产业化经营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场(小区)修建用地,应纳入农业生产用地管理,在土地审批、养殖场(小区)备案、规划设计方面给予优惠。养殖、加工饲(草)料生产用电,应由电力、物价部门按规定核准,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生产的鲜活畜禽及畜禽产品的运输,享受“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

4.3 创新生产经营模式

依托肉牛、肉羊、瘦肉猪、蛋肉鸡优势产业,多主体、多形式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引领广大养殖户参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通过改进组织形式,创新经营模式,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经营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进一步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向和增长方式,探索创新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以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扶持规模畜禽养殖场对生物安全、自动化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提升畜牧业机械装备水平。大力实施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在产品经营上,以打造自主品牌为重点,注册产品商标,开展“三品”认证,与批发市场、超市等企业及科研院校合作,通过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市对接等形式,扩大产业化销售渠道,拓宽市场营销网络。

4.4 提供信贷服务支持

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对畜牧产业化经营主体要逐一建立档案,开展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畜牧业贷款绿色通道,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优先给予支持,允许依法以不动产等进行抵押贷款。鼓励建立信用联保中介机构,同时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解决畜牧业生产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在资金互助上,引导畜牧合作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资本、产品等要素参股龙头企业,鼓励畜牧龙头企业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解决成员之间生产流通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

政府要主动通过财政贴息、政策性保险和搭建投融资平台、贷款担保等方式,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现有养殖,屠宰加工龙头企业的贷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有龙头企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畜牧业担保公司,为现有龙头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扶大、扶强现有龙头企业,使他们真真活起来、转起来并火起来,发挥龙头企业“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4.5 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用活用好国家出台的“农业保险条例”。保险公司要结合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积极为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落实和扩大政策性保险的品种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增强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抗风险能力。支持畜产品淡储旺销调控,防范市场风险。

4.6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型畜牧业

按照“人畜分离、独立建圈、沼气配套、健康饲养”的原则和“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要求,推行以适度规模饲养为重点,用工业的理念抓畜牧业发展,实施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工厂化、标准化生产。对新建养殖场(区)要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环保治理,对原有场(区)要加快标准化改造,使畜禽圈舍选址、间距、单栋面积、层高、防暑御寒、排风饮水、预防灾害等方面均符合标准化技术规范要求。

按照种植业和周边土地的消纳能力布局畜禽养殖和规模,畜禽粪便及养殖污水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回归农田、果园、林地,积极引导养殖场(户)走“草-畜-沼-果”、“草-畜-沼-菜”、“草-畜-沼-粮(草)”等生态养殖与循环发展之路,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畜禽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积极引进业主入园投资发展养殖业,走龙头企业连园区、园区带大户、大户带农户的发展之路。

4.7 大力培植适度规模养殖,推动家庭农场发展

立足于全区畜牧业发展实际,“十二五”期间要引导农户按照年出栏肉牛10头以上、肉羊50只以上、生猪100头以上、家禽500只以上为基本单元饲养标准发展专业养殖户(场),从加快圈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扩大养殖规模,实现畜禽生产量的突破。全面推行健康养殖,严格执行场地环境、引种育种、疫病防控等生产技术规程,遵守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规定,不断规范养殖过程记录,实现全程受控养殖。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加快适度规模养殖户标准化圈舍改造。

4.8 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积极引导屠宰加工龙头企业与养殖小区、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鉴定订单合同,采取定向养殖、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通过这些规模养殖业主的辐射带动,进一步为广大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采取设立风险资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养殖户分享加工、流通环节利润,增加养殖户收入,与养殖户、养殖业主建立更为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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