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对策
2015-08-15卢昉
卢昉
(西安美术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5)
文化是人类智慧的卓越成就,美术遗产是文化的艺术载体。然而,由于年代久远、风雨腐蚀、保存不当、破坏性发掘与恶意损毁等原因,陕西的汉代美术遗产正面临着一系列严重且难以弥补的灾难,数量急剧减少、原貌破坏严重,绝大部分修复代价高昂,有些综合价值内业已涵模糊甚至消失。
一、陕西汉代美术遗产概述
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的保护状况决定了它们的生存现状,其中包括美术遗产的存在类型,传承路径、产权归属与保护方式等。
(一)美术遗产类别
根据目前出土且被保护并开发的美术遗产的制作方法与载体类型,陕西汉代美术遗产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雕画类。是指在某些特定的物质上进行雕刻性绘画创作,如陵墓石雕、画像石、画像砖、玉器、木雕与石人等。二是烧塑类。是指用手工工艺将某些原材料制成坯子,再经高温烧制成工艺品或具有审美价值的生活用品。如青铜器、陶器、瓦当等。三是绘画类。如壁画、帛画与漆画等。
(二)美术遗产现状
结合当前全国与陕西的实际情况,美术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主要有三种:第一,文化性保护和开发。如博物馆建设、文物遗址保护与非遗性保护等,这种情况是当前最主要、最实效的形式。第二,非发掘性遗址保护与残缺性遗落并存。是指针对那些已经发现的墓陵与遗址采取非发掘性的保护,以此实现相对完整的保护;令人遗憾的是,一些美术遗产因价值消弭导致保护意义已基本丧失。第三,仿制性创新运用。是指针对珍贵且不适合公开展示的美术遗产,一般以仿制品的形式加以展出。
二、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的保护办法
汉代美术遗产历经历史风云、时间考验与自然侵蚀,开展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开发已是当务之急,而记录、保存与传承美术遗产价值,则是必要的先决措施。
(一)收藏性保护
收藏是对美术遗产最佳的保护方法之一,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官方收藏保护。根据官方具体收藏的编制不同,又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专门性与专业性的博物馆或博物院,如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博物院与法门寺博物馆等。这些机构以收藏性保护为基本职责,无论是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还是软、硬件设施都具备较高水平,美术遗产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第二类是遗址保护。这属于覆盖性的保护,即把美术遗产保护与遗址保护统一起来,将遗址作为美术遗产不断被发现、发掘与保护的载体。如汉阳陵博物馆、霍去病墓石刻群雕与其他汉代历史名胜旅游景点等,均具有这类专业性保护功能。
第二种,民间收藏保护。这类收藏保护以志愿性为骨干力量,一类为个人性收藏,主要是收藏爱好者;另一类为企业性收藏,其中既有企业公益性收藏,又有专业性收藏企业或团体,如民间文物经营个体、私营单位等。
第三种,科研性保护。是指高校的历史或考古院系中的专业研究人员、科研院所与政府部门内部的文物机构等,出于研究、记录、真实还原与创新需要所开展的收藏及保护工作。例如通过对汉代“种类繁多”“形制多样”“纹饰优美”的铜镜进行“制作形式和艺术表现手法”的分析,尤其是通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等题材的研探来挖掘汉代人文思想、文艺思潮和时代精神。(1)
(二)非遗性保护
这是最为规范、权威,并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保护方式。当前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的典型保护方式有三种:一种是汉代美术理论研究和传承。包括美术遗产的时代意义,美术技法的系统化、科学化认知,美术的动态及静态交互理论研究,以及对汉代儒家、道家理念的哲学思考等。这些理论直接支持着汉代美术作品的创作,使其具有时代性、事件标志性与科技发展的梯级进步性。另一种是美术技法的传承。包括雕画、绘画、雕塑、模制、烧制、颜料、线条、色调与结构等技法的非遗保护。例如对汉代画像石的“红、黑、黄、绿、白”等彩绘技法的非遗保护,以及汉代陶俑的制作技艺对制瓷工艺产生的巨大启发作用等。还有一种是保护技法传承。主要是从美术遗产自身的生存现状中探索保护方法。如对美术遗产的修复方法、防腐方法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这些方法将不断得到提高与改进。
(三)修复性保护
修复性保护是目前难度最高的保护方法。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由于历史、人为与其他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破损或彻底毁损。根据不同的成因与破损情况,主要分两种保护方法:一是结构性修复保护。这是针对整体结构破损较大的修复,使其能从整个形体上尽可能地保持原貌。以此为据,在针对石雕、陶器等器物的保护问题时,主要运用专业性黏合技术进行修复。二是美术内容修复保护。这种保护主要针对美术内容的修复,包括因磨损、腐蚀、火烧及碰撞等原因导致的颜色、线条、背景与其他细节模糊或缺失性修复,并尽可能地使其内涵价值相对完整。三是一般破损性修复保护。是指那些不影响功能完整的小破损的修复,如画像石的破边、帛画被腐蚀部分的修复。
三、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的开发对策
笔者认为,在科技发展、社会优化、经济转型与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迅速提高的时代背景下,应该力求拓展以“物理空间”和“社会空间”为本质的“美术遗产空间”,通过多元实践营造适宜的保护与开发场所,运用多重关系呼唤科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力求实施以下三类开发对策:
(一)创新性开发
这类开发属于典型的传承与发扬性开发。根据当前文化、艺术与经济社会发
展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工艺创新开发。目前,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的工艺创新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美术遗产的技法创新。包括雕刻技法、绘画技法、染色技法与烧制等技法创新。在充分发挥陕西汉代美术遗产价值的基础上,有效提升作品的美学价值与艺术价值。第二类是美术遗产原材料的使用创新。包括基础原材料,如石材、玉石、陶土、颜料、木材、帛布与金属等,经过选用、初加工与深加工,使其能直接满足美术创作的基本需要。第二个方面是作品构思创新。即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创作理念,包括结构创新、意境创新、艺术表现手法创新、主题创新等。以文化景观理论和文化再生产理论作为创新指导,开发具备多元价值和内涵的复合型文化遗产。
(二)博物馆建设开发
博物馆建设属于保护性开发。在实际工作中,博物馆除了收藏、保管与展出美术遗产外,还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得以实现美术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操作性较强的博物馆建设开发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功能还原模拟性展示开发。这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性地还原美术遗产的“原貌”。例如,运用Flash 技术,再现美术遗产的制作过程,如原始彩陶的烧制,聚落房屋的搭建等;依靠多媒体模拟,展示已被损毁的美术遗产的全貌,如墓室壁画的还原,宫殿遗迹的再现等。
这种保护开发策略,可按照科学的量化标准进行分类展出,有助于学者、专家、历史学家、美术家及社会各界群众,能够对汉代历史、文化与艺术有较为直观、全面的了解。如通过对熏炉类型式的划分,分析“汉代香薰活动”及“香炉和香球”等器具的造物艺术,包括“山形炉盖造型变化”“足柱或炉座造型变化”和“炉体装饰变化”等。(2)
(三)遗址建设开发
对发现且即将发掘的遗址进行直接有效的保护、开发与建设,对打造美术遗产“品牌”与拓展美术遗产集中区域性保护具有积极意义。当前,主要的开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原貌复原性开发。即根据原址面积大小、相关建筑构造和基本特点、原址房屋或洞窟的功能规划等项目进行复原建设。如汉阳陵遗址、古栈道遗址、古汉台遗址。另一种是扩展性建设开发。即以原遗址为核心进行主题性开发扩建。目前陕西境内遗存的汉代陵寝及汉代名胜景点基本采用这种开发式。如以茂陵、霸陵、阳陵等为核心扩建的汉代帝陵展馆等。
四、陕西汉代美术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注意事项
汉代美术遗产是中华民族的艺术瑰宝。相关政府部门、民间团体与其他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美术遗产法律权属及价值,具体做到以下两方面。
(一)公益性为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所有的美术遗产,无论归属权在国家、社团或个人,都属于中华民族。因此,公益性是对其保护开发的首要注意事项。一方面是价值维护的公益性。随着文物科普工作的深入与技术手段的提升,挖掘更多、更珍贵的历史遗产。另一个方面是安全传承的公益性。包括实物载体安全、遗产内涵安全与法律权属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美术遗产在流转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例如,根据美术遗产文化传承、社会认知的自我特性,通过企业集聚发展、混合经营管理和政府主导培育的方式打造文化遗产区域品牌,实现对美术遗产集中性、品牌性的公益保护。
(二)强化技艺传承
保护和开发美术遗产的根本目的在于传承中华文化精华。一要注重技艺的全面传承。即专业性研探美术遗产的制作技艺,确保传统技术不被流失的基础上再次创新。二是技艺的持续性传承。即在美术技法的创立、发展和创新过程中,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分析不同艺术派别的分合与变化,包括它们对美术创作的影响和对美术发展的意义。如从“汉代西北地区的漆器”研究当时的手工生产、装饰设计技法的持续性等。(3)
五、结语
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尤其是汉代的辉煌为陕西留存了丰富的美术遗产,对它们的保护和开发不仅关系到汉代文化信息的挖掘与提炼,还关系到美术思想、理论和技艺的传承与创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需要运用传统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还应该依托现代科技手段,为保护和开发工作创设更安全、更高效、应急能力更强的文化环境、艺术环境、技术环境与时代环境。
注释:
①程万里.汉代铜镜中的四神纹饰研究[J].美术观察,2008(2):111.
②韩波.汉代宫廷香薰活动及香薰器具的艺术成就[J].艺术百家,2010(5):225-229.
③胡玉康,潘天波.论汉代西北地区漆器手工业及其民俗文化特征[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78-85.
[1]李银兵.文化遗产的传承空间[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9):20-24.
[2]吕寒,胡慧源.论文化遗产区域品牌的形成机制与培育模式[J].现代经济探讨,2012(7):52-55.
[3]宋立中,谭申.复合型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开发路径分析——以福建马尾船政文化为例[J].旅游学刊,2012(10):9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