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15-08-15李明
文/李明
目前,我国经济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促进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对国家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税收政策本身和对物流企业影响原因,提出应对措施,降低物流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一、对“营改增”及物流企业的概述
(一)“营改增”的含义
20世纪90年代,我国进行了“分税制”税收制度改革,2011年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这又是一次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税制改革。“营改增”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对部分税目不再缴纳营业税,通过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方式,对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时所出现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多环节经营活动面临的重复征税问题,减轻纳税人的税收压力,使增值税制度得到优化。
(二)物流企业的税负现状
物流企业,主要是指从事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配送、包装及装卸等物流辅助服务的经济组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在之前17%和13%的税率基础上,新增加两档税率为11%和6%。其中:交通运输服务11%,物流辅助服务6%。这些税率相对于17%的标准税率来说,是低税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物流行业上却并没有充分表现出低税率带来的优势,反而出现了相反的结果。
二、“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积极影响分析
(一)有利于降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
“营改增”实行后,外购的运输工具、燃料、修理费等可以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企业对公司设备进行更新,促进自身技术改造,降低物流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企业发展。企业的部分成本通过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二)有效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
由于营业税在多环节征税,出现一项服务在不同环节都征税的问题。而“营改增”后,仅对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并且可以根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尤其近年来,业务外包服务成为物流企业一种新的经济发展趋势,而“营改增”的实施使部分外包项目可以进行抵扣,有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专业化发展。
(三)有利于规范物流业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国物流企业遍布全国,在规模上也参差不齐。“营改增”前,为获取利润,部分企业恶性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服务价格不合理,使整个行业的利润空间都在缩小,不利于物流行业的长远稳定发展。通过“营改增”,使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规范运作和规范核算的物流企业可以申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企业客户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部分运作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则可能被市场淘汰,从而推动物流行业重新整合,对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三、“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消极影响分析
(一)“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
从物流企业整体来说,可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项目主要是购置交通运输工具、燃料和修理费所含的进项税,可抵扣项目相对较少。对于一些刚刚完成固定资产更新或相对成熟的物流企业来说,一方面的压力来自于税法没有规定“营改增”前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企业在短期内也不可能再进行大额资产的购进;另一方面多数大型物流企业的业务都是跨地区运输,随意性很大,许多在运输途中发生车辆船舶加油费、修理等费用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一定难度。此外,房屋租赁、劳动力成本、公路运输过程中的路桥费用,在物流企业的生产成本结构中,所占比例也较大,但这些却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综合这些原因,物流企业出现了在“营改增”政策施行后,实际纳负不降反升的局面。
(二)“营改增”对物流企业财务的影响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财务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计核算方法出现变化。实行营业税时,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而是直接用相关收入乘以征收率来计算,而“营改增”后,是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乘以税率来进行征税,其会计核算方法将更加复杂,要按照不同业务的性质和税率进行科目核算,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能够有效区分各种经营业务的性质,增加了业务处理的难度。
四、物流企业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一)重新审视自身缺陷,找出症结
“营改增” 刚实行时,大部分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但仍有部分物流企业能够顺应改革思潮,获得利润。受到影响的物流企业应认真分析自身税负增加的原因,关注宏观环境,从企业本身调查分析研究,从自身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特点出发,发现问题积极寻求应对策略。同时,企业要高度关注造成税负增加的原因,对于内部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的税负增加,要重新审视自身的缺陷,及时找出症结所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改革,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升行业竞争力。
(二)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的税务成本是经营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项支出,物流企业应进行积极的税务筹划。重视税务成本核算的管理,利用好“营改增”后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努力降低税负。
(三)增加进项税抵扣项目,提高进项税额抵扣率
1.实现企业外包服务
由于“营改增”后进项税额可进行抵扣,所以企业可以将自身不擅长的业务进行外包,交给外包公司进行运作,外包服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又可以部分抵扣,既减轻税负,又能集中资源和资金发展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2.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
税法规定,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普通发票不予抵扣,且小规模纳税人请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率仅为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也将直接影响进项税额的抵扣幅度。这需要企业加强管理,全面提高进项税发票的获取率,实现全额抵扣。
3.适当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1)考虑将占物流企业成本比例较大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租赁费等纳入进项税抵扣项范围。
(2)由于物流企业经营网点多、发票额度小,设计行业统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解决开票难的现象。
(四)建议统一各环节税率,修改一般纳税人划分标准
对于物流企业来说,交通运输服务设置的11%的税率,但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建议在后续的改革中,政府可以将货物运输服务也纳入物流辅助服务中,设立行业独有的税目和税率。统一纳税方式,既有利于物流企业一体化的运作和持续有效发展,又减少了人力成本,提高了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征管方面的工作效率。另外,政府还可以考虑修改部分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将更多中小型企业也纳入一般纳税人的队伍当中,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创建更有利的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便于经济市场的监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在逐步完善,税制改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物流企业作为“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中行业之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物流企业多环节重复征税等问题,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税率增幅过大、固定资产设备更新周期较长、可抵扣项目过少等各种原因,出现了部分物流企业税负上升的现象。但从长远来看,“营改增”更有利于生产率高、内部管理制度更完善的企业,所以物流企业要树立起信心,从长远发展,积极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各种风险和挑战,采取应对措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顺应“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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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樊其国.“营改增”税负反增如何应对[J].首席财务官,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