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高校基建并帐业务的会计处理
2015-08-13李红
李红
【摘 要】一直以来,我国高校实行的是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分离的会计核算模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传统的模式已经无法再适应这些新形式的变化,无法再满足高校跨越式的发展提出的要求,另外,这一模式的存在还造成高校会计主体不明确、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不利于高校财务风险的防范等问题。本文将就我国高校的基建并帐业务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高校;基建并账;会计处理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实施,关于我国高校事业财务与基建财务合并的话题曾多次在我国的财政会议上被提起,并逐渐引发了国家财务部门及高校的高度重视。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高校的基建财务与事业财务分开核算的体制已经无法满足会计报告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更无法适应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另外,在实际的账务处理与管理工作中,这种核算体系不仅不利于管理,更严重影响了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因此,高校基建并帐业务时必然趋势,不仅是我国高校财务制度改革的需要,更是我国高校、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的需要。
二、高校基建并帐的可行性分析
1.能够真正体现出高校的独立性、完整性会计主体特性
我国高校的基建账务与事业财务是各成体系的,分别具有不同的会计核算与账务处规范,它们分析遵照的是《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这种分开进行合算的方式无法将高校作为独立的、完整的会计主体的特性充分反映出来,更无法完整的反映出高校的经济活动的情况,这明显有悖于我国的《会计法》中的相关规定。最终必将导致我国高高校财务信息的严重失真。可见,只有将高校基建并账处理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2.能够有效的解决高校基建资金的会计核算问题
我国高校的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我国财政拨款,另一部分来源于高校自筹,高校的自筹资金一般都是通过“结转自筹基建:这一科目进行列支再转入基建帐,但是在基建掌中,这部分资金又作为高校的自筹拨款计入到资金来源中,可见,这样的核算方法造成资金的重复性列支。而在具体的会计操作中,这样的会计核算方式经常会使财务人员产生困惑,这也就造成高校的会计报告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收到了质疑。因此,只有将基建帐并账处理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3.能够全面分析我国高校预算的执行情况
高校的预算支出中包含了事业财务中的教育事业支出、基建项目支出。对于高校的预算报表,只有一套,对于决算报表有两套。而要想切实对高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就必须将两套报表进行合并,这样才能有效的时间数据的对比、对高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正确的评价。因此,高校基建并帐处理后将对外提供一套完整的决算报表,这样更有利于对高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完整的、科学的、合理的分析。
4.能够帮助高校加强成本管理
高校的基建财务报销中,并不能够完全将高校的事业财务中的资产、负债、收支等情况进行充分的反映;二高校的事业财务报表中也不能正确的、科学的反映基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核算系统的不同造成不论是哪一套报表均无法准确的、完整的、全面的反应高校的资金适应情况。这不利于高校对成本的管理。在高校基建并帐后,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大大节约了机构设置与岗位配置产生的人员成本与管理成本,更有效的减少了工作量,对于加强高校成本管理意识,增强财务风险防范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高校基建并帐业务会计处理的准备工作
1.加强对高校财务人员的培训
高校基建并帐处理需要高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对基建经济业务的处理水平较高、综合能力较强,并具有较强的职业判断力、风险管理能力、极强理解力等。因此,在高校基建并账前,必須先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综合能力等。以确保基建并帐的顺利过渡与实施。
2.全面清理、核对两套账
在基建并帐前,必须对两套账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进行树立,最好是以此为契机将高效的账务进行一次性的处理,以便基建帐的顺利并入。例如:对基建帐的会计科目进行归集、整理、合并,并分清楚各项资金的来源;对应收账款项进行清理,并对以前年度中存在的不规范的会计事项进行调整。再例如:对两套账之间的往来进行清理,对于不一致的地方一定要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调整。
3.设置并帐后的明细科目
要使高校基建并账后的基建投资项目能够得到科学的、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反映,就必须与基建帐中的数据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并结合基建账中原有的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内容设置明细科目。例如:基建资金占用中反应的会计明细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预付工程款等,要在合并后设置“在建工程——基建——预算内”、“在建工程——基建——预算外”等明细科目,以此来区分资金的来源。
四、并帐后基建业务的会计处理分析
如前所述,在完成对基建并账的前期准备工作后,各高校应注意按照新的会计核算体系与会计科目进行相关业务的无缝对接后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1.高校收到财政基建拨款
当各高校收到来自中央或地方财政的基建拨款时,主要采取的是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直接收到基建拨款这三种方式。此时,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基建工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基建拨款。在会计期末,一定要将“基建拨款”的余额进行结转,借记:基建拨款,贷记:本期盈余。
2.基建项目施工中的支出
而对于在高校的基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一定要按照“基建工程”的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基建拨款)等会计科目。同时,还必须对相应的预算会计分录:借记:预算支出——基建拨款支出,贷记:本期结余——基建拨款累计结余。高校应按照基建合同中的规定向施工单位提前预付工程进度款项,此时应按照预付的金额来进行账务处理;当高校与建筑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必须按照高校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将其转回,而对于擦和一定要计入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中进行账务处理。
3.高校通过基建项目竣工后取得的固定资产
对于高校在基建项目竣工后取得的固定资产,必须按照基建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来入账,在基建项目交付使用后还必须对其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待摊投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会计科目。
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可以看出,高校基建并帐业务满足了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满足了高校进一步扩大与发展得需要,有利于高校能够更真实、准确、科学、全面的反映其会计信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高校基建并帐有利于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管理和决策进行统一的安排与协调,更有利于高校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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