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派就真派 要派就派实
2015-08-10王晓霞
王晓霞
安徽的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开始较早,渐成品牌。
自2001年开始,安徽省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连续选派6批1.8万名年轻党员干部,到难点村、贫困村、后进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书记。中办发25号文件出台以来,安徽的第六批干部选派工作大力向精准扶贫倾斜,同时建立了“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制度,对建档立卡识别出的3000个贫困村全部派驻了扶贫驻村工作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今年6月,又将党员扶贫工作队长转任为第一书记,3000个贫困村由此实现了第一书记全覆盖。
近日,本刊记者赴安徽,就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背景、经验、成效进行了专题调研。
持续选派 1.8万名干部驻村任职
2001年,针对农民负担比较重、干群时有冲突、农村“能人”大多外出务工、一些村党组织缺少“领头雁”、年轻干部又缺少基层锻炼的状况,安徽省启动了干部选派工作。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难点村、贫困村、后进村任职,逐渐成为安徽省委组织部的一项重要任务。2012年,安徽省这项工作被中央组织部评为“十佳地方特色工作”。前不久,安徽省关于选派工作的经验材料《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推动农村扶贫开发——安徽14年选派1.8万名干部到贫困村任职的实践和启示 》被中组部部刊《组工通讯》宣传推介,得到中组部领导的肯定。
“我们机关干部坐一块儿聊起来,十人中至少有一人担任过选派干部,驻过村。”谈到安徽选派工作的规模,曾经做过第一书记的安徽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副处长陈家志说。
精准滴灌 3000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全覆盖
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安徽的扶贫开发任务较重,全省扶贫开发区域涉及15个省辖市、70个县(市、区),其中大别山片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共20个、省级贫困县11个、非重点县39个。2014年,全省通过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出贫困村3000个、贫困户188万户、贫困人口484万人。
谈到对3000个贫困村的精准扶贫,安徽省扶贫办副主任陈先德说:“建档立卡只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和依据,接下来就要瞄准扶贫对象,实施精准帮扶。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是对贫困村精准滴灌的‘管道,这个‘管道的作用必须发挥好。”
为充分发挥第一书记的“管道”作用,在新一轮驻村工作队的组建和派驻过程中,安徽借鉴干部选派工作经验,将选派工作与“双包”、驻村扶贫工作进行有机衔接。2014年8月,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选派第六批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确定了“要派就真派,要派就派实”的第六批选派工作原则,要求各地把派往贫困县任职的选派干部全部安排到贫困村,省直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选派干部全部到3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村任职,将第六批2000名选派干部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倾斜,除少数没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区)外,共有1541名第六批选派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队长,占到了第六批选派干部总数的77.1%。考虑驻村工作队三年一批的时限,将原来的2年任期延长为3年任期。同时,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在其余包村单位选派了1459名驻村帮扶干部担任扶贫工作队长,这部分干部除适当放宽年龄外,比照选派干部任职条件,精心挑选出热爱“三农”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职工担任扶贫工作队长。并明确要求驻村工作队重点要在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贫困农户精准性扶持方面下功夫,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不脱贫、不脱钩,确保通过为期3年的驻村帮扶实现脱贫,让贫困村同步实现小康。
《通知》下发后,安徽立即贯彻落实,决定将非第六批选派干部的党员驻村工作队队长,全部改任为第一书记,并纳入第六批选派干部管理,实现了向贫困村派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的全覆盖。
“这次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第一书记在贫困村全覆盖,我认为,《通知》的意义对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性怎么形容都不为过,它的效果以后还会更加明显。”安徽省扶贫办社会处处长张文说。
三个结合 有效增强贫困村内生动力
如何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的“管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安徽的经验是注意把握好三个结合。
扶贫工作队与“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有机结合。对全省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由省、市、县三级实行单位包村帮扶;对村内贫困户的联系帮扶,由包村帮扶单位的干部职工担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由包村帮扶单位选派优秀干部到该单位包扶的贫困村担任扶贫驻村工作队队长。全省3000个贫困村的扶贫驻村工作队均由包村帮扶单位选派组建。其中,两三个及以上单位包扶一个村的,各包村单位均派出一人,共同组建工作队,队长由村第一书记担任;一个单位包扶一个村的,该单位派出的驻村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队长,其他工作队成员由乡镇联系村的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组成。省里明确规定,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是帮扶贫困村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做到“一人选派、单位支持、全体有责”。因此,在安徽采访期间,记者能明显感受到第一书记们的那份底气——单位的鼎力支持。各单位一把手对单位包村工作的重视,又离不开省委领导对扶贫工作的大力支持。“新任省委书记、省长上任不到半个月,就对扶贫进行了专题调研,做出重要指示,给予大力支持。”刚刚下乡调研回来在办公室加班的安徽省扶贫办主任刘永春高兴地对记者说。
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 贫困村之所以贫困,除了自然的、历史的、客观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班子、队伍、人的问题,是观念、信心、能力的问题。安徽要求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到村任职后,必须把基层组织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抓学习教育、抓建章立制、抓发展规划,着力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促使贫困村发展由外部“输血”向内部“造血”转型,实现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
记者在安徽采访期间,发现所到村的每一位第一书记都把建强班子作为根本任务来抓。来自省委组织部的选派干部汤中营,任职于大别山区深邃沟壑中的纯山区村——太湖县红星村,该村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34.48%,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村级债务150多万元。目前,在省委组织部领导的协调下,在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汤中营驻村仅9个月,就已为红星村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共争取到省、市、县资金295万元,并发展了100亩猕猴桃种植基地和70亩的苗木花卉基地。但他告诉记者,建强班子用了他80%的精力。“基层组织建设这个根本问题没解决好,即使项目、资金争取得再多,党员和群众观念不转变,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脱贫致富就没有内生动力。”汤中营说。
加大帮扶力度与培养内生动力相结合。安徽要求每个扶贫驻村工作队都要树立“扶贫重在扶志”的理念,既要重视强化帮扶措施,更要重视培养主体意识。在开展驻村扶贫过程中,坚持帮扶不包办、参与不代替的原则,尊重贫困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贫困群众的主观意愿,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寿县大顺镇袁湖村选派干部杨国彦积极培养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人翁”意识,让他们逐渐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使李友侠等6名残疾人拥有一技之长,有的被企业聘为技术工人,有的发展畜禽养殖,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村里越来越多的贫困户走上“我参与、我富裕”的自主脱贫之路。岳西县新浒村第一书记王瑾针对当地村民外出务工导致土地撂荒、村庄活力缺失的情况,引导村民发展高山蔬菜种植,在外经商的村民王世遐返乡创业,吸收200多户村民成立了合作社,现在该村的有机蔬菜供不应求,循环农业让村民看到了家乡的魅力,村庄的山山水水在村民眼中成了令人骄傲的资源。
如果说驻村工作队是精准滴灌的“管道”,那么资金项目投入就是管道里的“水”。为确保贫困村既有人干事、又有钱干事,安徽规定分配到重点县的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要集中用于贫困村;非重点县的专项扶贫资金要全部用于贫困村,彻底解决扶贫资金撒胡椒面的现象。同时,以县为单位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将各种涉农资金项目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督促各包村单位结合自身行业优势,制订完善具体的帮扶方案,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支持。此外,省财政厅还专门发文,明确单位定额经费结余可用于“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目前,全省上下都按照“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尽力而为”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认真履行包扶职责,统一目标,合力攻坚,初步形成了“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帮扶格局。
第一书记的驻村帮扶工作成效,已经纳入安徽扶贫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驻村工作队与包村单位进行捆绑考核,驻村工作队的扶贫工作不合格等同于单位包村帮扶工作不合格。二是将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结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对驻村工作队中的驻村干部的考核实行计划单列,即驻村干部的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5%,且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选派干部任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安徽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扶贫驻村工作队队长,进一步夯实了精准扶贫的基础,明晰了村级发展的路径,改善了生产生活的条件,推进了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很好地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锻炼了干部队伍,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快了整体脱贫致富的步伐,促进了全省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实现贫困户数、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三大指标全下降。2014年减少贫困户31万户,减幅16.5%;贫困人口由484万人下降到401万人,减少83万人,减幅17.1%;贫困发生率由10.7%下降为7.5%,减少3.2个百分点。国家重点县贫困人口由268.6万人下降到221.5万人,减少了17.5%,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1.7%。二是农民收入不断增长。2014年,国家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062元,比2013年的6788元增加1274元。大别山片区县农民收入由2011年的6552元增加到7588元,增加1036元。三是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由于强化了各级各单位的扶贫责任,使各类涉农资金项目进一步向贫困村倾斜,农村贫困地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我们只是做了一些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工作,安徽3000个贫困村的脱贫致富,要靠第一书记们团结村两委,带领老百姓,艰苦奋斗、真抓实干。高手在民间,智慧在基层,相信他们会有非常可贵的探索,取得无愧于使命的成绩。”安徽省扶贫办主任刘永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