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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概况及评价

2015-08-05张莎

科教导刊 2015年19期
关键词:研究生培养

张莎

摘 要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培养高质量精英人才的关键,因此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介绍了浙江大学医学院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管理方面进行的一系列探索和实践,以期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研究生导师的质量,从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关键词 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培养 招生资格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07.033

Graduate Instructors' Enrollment Eligibility Audit and Evaluation

——Take Zhe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as an example

ZHANG Sha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58)

Abstract Graduate instructors plays a pivotal role in the training process is the key to cultivate high quality talents, and therefore standardize and improve the Graduate instructors appointment system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Zhe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Graduate instructors enrollment eligibility review, a series of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management aspects, and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its working methods,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Graduate instructors, thereby improving quality of postgraduate training.

Key words graduate instructor; graduate training; enrollment eligibility

0 前言

自高等教育扩招以来, 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也经历了高速扩展时期,但2005年后招生增长率逐步下降到了5%左右并保持基本稳定。①在此背景下,随着研究生导师数量的逐年增多,研究生导师管理及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以浙江大学医学院为例,2011年以前,由于导师遴选制度中缺乏有效的导师退出机制,导师队伍日益臃肿庞大,导师队伍指导能力参差不齐、各学科研究生名额分配矛盾日益尖锐等问题不断凸显。

2011年起,浙江大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正式启用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取代以往的导师资格遴选工作,通过导师每年申请,学院审核确认的方式,筛选符合次年招生条件的研究生导师。 浙江大学医学院积极响应学校政策,四年来,在贯彻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提高导师质量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

1 工作特色

1.1 结合不同的学科特点、导师类别、招生类型及导师来源,确定不同的审核标准及程序

1.1.1 初次申请与再次申请区别审核

教师初次申请研究生招生资格有三种途径:学校当年人事职称评定同步认定;学校当年人才引进直接确认;学院研究生科审核认定。前两种途径都由学校直接根据人事职称及引进人才类型直接认定招生资格,人数较少。第三种途径是审核工作的重点,严格参照浙江大学医学院当年人事最新拟定的教授(博导)或副教授(硕导)任职条件进行审核。因是初次考察其能否具备指导研究生的资格,我们不仅考核申请人的科研论文、科研项目,教学工作、学历、获奖、专利、著作等学术科研指标,还需对其教学能力、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等综合素质指标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个别品行不良的教师进入到研究生导师队伍。

对于现有导师队伍再次申请次年招生资格的,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主要对关键条件——课题与科研经费进行审核 。《浙江大学医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导师近五年内必须承担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或学术论文达不到相关学科定量标准的导师暂停次年招生资格,直至承担符合标准的课题,发表合格的论文后恢复招生。

1.1.2 不同学科标准不同

学院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学校学科建设的需求,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护理学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在学术论文及科研工作等方面制定不同的审核标准。

比如,基础医学和公共卫生学专业以科学研究为主,主要培养科学型研究生,相比临床学科,这些学科的导师大部分不参与临床工作,可把大量精力及时间投入学术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相对丰硕。因此,对其科研论文影响因子及科研课题的要求比临床医学稍高。而对于如护理学、中西医结合等个别需要扶植的学科,则应适当放宽导师资格标准,以跟上国内学科发展的步伐。

1.1.3 不同人才类型分别对待

为保障相对宽松的科研环境,学院对部分杰出专家及科研业绩特别突出人才实行近5年原定招生资格免审通过的政策。免审范围包括:院士、国家千人(含青年千人)、省特专、长江特聘、杰青、优青、求是特聘、求是青年等;同时,对学校人事直接确认招生资格的优秀引进人才也实行5年免审。

另外,对部分科研成绩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建立审核绿色通道,放宽职称限制。如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等副高职务者,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优秀讲师、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等中级职务者,若其科研成绩突出,达到学院相应要求,便可分别获得博士或硕士招生资格。此通道为科研教学能力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参与指导研究生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对保持医学院导师队伍的年轻活力有着非常大的贡献。

1.1.4 不同招生类型标准不同

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类型学位的研究生培养目标不同, 培养方式自然不同,对研究生导师的要求也会不一样。浙江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研究生招生类型除护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这三个专业目前只有学术学位,其它所有临床学科均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在招生资格审核中,学院充分考虑两种学位类型不同的培养方式和导师要求,对招收这两种类型学生的导师,设定了不同的审核标准。由于专业型研究生需要一定时间的临床轮转,要求专业型研究生导师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以及能提供研究生临床实践的机会。因此对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师,科研要求相应降低。

1.2 鼓励学科交叉,允许导师跨、转学科申请招生资格

对于已具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学院允许跨学科申请招收指导博士生,但目前仅限在2个一级学科申请(包括其所在学科),对于个别科研项目涉及面广,科研业绩突出的导师,学院会适当放宽其跨学科的范围和数量。另外,已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学院并不会死板地限定其研究领域,所有导师均可根据研究兴趣和科研发展情况提出转学科申请,只要经所转学科、学院审批,达到该学科导师标准,即可在所转学科招收、培养研究生。这两个举措对推进学科交叉,提高导师及研究生的科研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3 从获得导师资格到导师学校,确保导师岗前培训

导师培训是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更好地提高培训质量,我们要求医学院所有新增导师必须参加学校每年组织的研究生导师培训会,培训通过后,才算真正通过招生资格审核。导师培训由学校具有丰富研究生培养经验的导师和管理者作专题报告,传授指导研究生的经验、方法和学校的政策,帮助新增导师尽快了解研究生指导工作,为其日后的导师生涯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学院计划从2015年起另外开展医学院自己的导师学校,结合医学院学科特色和研究生培养特点,对新老导师进行分类培训,传授研究生课程、论文研究、临床学习及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研究生导师指导技能。

2 工作成效

2.1 打破导师“终身制”,缓解招生名额分配矛盾

在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开展以前,导师“终身制”普遍存在,大部分教师一旦成为研究生导师,便可高枕无忧,每年享有招生资格。随着导师人数逐年增加,招生名额却相对稳定,便无法避免“僧多粥少”的现象。由此,学科之间,导师之间,为了争夺有限的招生名额,产生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影响了学院科研环境的和谐,为学院的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负担。同时,在名额争夺战中,往往是大部分资格老,路子广的导师取得胜利,一部分导师尤其是青年导师,存在招生困难的问题,加剧了导师队伍的两极分化,影响了整个学院的科研发展和人才平衡。

随着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开展,明确规定导师申请招生资格需达到指定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标准,筛除部分不具科研活力的导师和因年龄、经费等问题不再适于指导研究生的终身教授或名誉教授,精简研究生导师队伍,消除了导师队伍一直存在的“虚胖”问题。

2.2 保持导师队伍科研活力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同时,研究生也是辅助导师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导师科研水平发展不可或缺的左右手。可以说,再优秀的导师,若长期招不到研究生,在科研的道路上便会举步维艰,孤立无援。合适的课题、充足的科研经费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的必要条件,这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共识。②我们在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对于导师的科研成果设定严格标准,导师们为了招到学生,更为了招到优秀的学生,便不能安于现状,必须消除惰性,不断创新,不断努力,争取更好的项目,发表更好的文章。

另外,同大部分高校一样,浙江大学医学院也实行导师项目资助制。导师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500元/月,中期考核后800元/月;硕士研究生:统招硕士250元/月,推免硕士350元/月。导师资助体系的推行,也要求导师必须要有科研项目和基金,才能带动研究生培养的健康发展,这也促使导师潜心科研,不断完善,申请好的项目,如此才有助于科研发展的良性循环。

3 结语

通过四年来的工作和探索,浙江大学医学院已经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制度,同时在导师培训机制、退出机制方面也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我们目前还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导师评价体系。科学合理的评价系统,对于提高导师的教学水平,激励导师的创新精神,调动导师更主动的投入到研究生指导工作中从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今后,我们将继续优化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制度,完善导师培训体系;致力于探索一套合理的导师评价体系,强化教师指导能力、培养质量评价;实现导师在岗期间的动态管理,从而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达到促进导师个体发展和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目的。

注释

① 邹志强.高校内涵建设背景下导师遴选与管理制度探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3(10).

② 张淑林.我国研究生导师聘任制的历史沿革和未来走向[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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