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研究
2015-08-04吴宏伟刘琳刘蕾
吴宏伟 刘琳 刘蕾
【摘 要】十八大报告把职业教育放在了极其重要的战略位置,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基础上提出了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战略决策,这要求高等职业教育要自觉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现有的办学条件、育人模式、就业状况不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职业教育理念、发展方向和目标、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机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不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高等教育 教育 区域经济发展 人才培养模式
一、高等职业教育理念偏离了教育的本质
教《职成(2011)12号》文件第一部分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属性做出了科学表述:“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属性。”在《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状况研究报告》中,一项名为“现在工作岗位最需要能力及职业态度与素养”的调查结果显示,只有8.5%的高职毕业生认为职业态度与素养是现在工作岗位最需要的能力,排在调查结果的最后一位,这反映了高等职业院校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客观上,区域经济发展对于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需求的紧迫感使高等职业院校忽略了教育的本质,出现“功利化”倾向,把职业教育看成纯粹是为“职业”而举办的“教育”;主观上,教育者本身认为职业教育仅看重技能,只要毕业生掌握了技能,走上工作岗位后能直接使用所学的技能,培养目标即达成。 不可否认,“技能”是职业教育的首要培养目标,但在这一主导目标之下,“素质”绝不能淡出人才培养的范畴。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应该转变教育理念,不光要注重对学生技能的培养,还要注重对学生现代职业道德、职业素质的综合培养。
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
目前的就业形势是,一方面,企业大喊“用工荒”,而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社会认可度普遍不高,培养的毕业生能真正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总量不足。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层次定位不准确
高职院校与中职院校在培养层次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都体现“高素质技能型”,这个观点可以通过比较《教高(2006)16号》和《教职成(2009)2号》两个核心文件得到验证。中、高职院校都侧重某一专项技能的训练,从而丧失了高职院校自身的层次特征,同时也会导致中职与高职衔接的效果不理想。
(二)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不匹配
高职院校专业结构的调整没有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没有明确设置的专业在区域经济中的定位和作用,高职院校整体专业结构欠合理,高职院校间专业设置重复度较高,导致专业“同质化”现象严重,造成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三)专业课程体系与职业岗位能力不匹配
高职院校在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上没有按照“岗位——能力——课程”构建高职院校课程新体系,尤其是没有把应用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放到能力培养的主要位置上,导致高职院校培养的人才缺乏核心能力,体现不出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不可替代性。
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缺乏顶层设计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基本处于兴奋式发展阶段,高职在校生1000多万,此时如果缺少顶层设计,职业教育就很难得到持续健康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已经摆在首要位置。
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彻底改造职业教育的课程体系,重点改造现有的教师队伍建设的固有模式;二是必须改革高考制度,设立两个体系、两个高考,一个考普通高校,一个考高等职业院校,同样都是600分,可以上清华、北大,也可以上名牌职业院校;三是必须加快完善社会支撑服务系统,让高中阶段和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成为受益者,为经济发展从依靠增加人力资本数量转变到提升人力资本质量提供基础性保障。
加快完善社会支撑服务系统:首先,要求加强政府统筹管理系统的保障。加强办学条件预警管理、学籍管理、校企合作管理、技术研发管理和质量评价管理等系统建设,还应完善职业资格证书系统、就业准入系统等建设。其次,要强化高等职业教育科研系统的支撑。例如德国,职业教育基本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研究是德国各大学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强项,而职业教育政策和标准研究是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重点,职业教育供给和需求研究则是联邦劳动力市场与就业研究所的重点。再次,高等职业院校逐年下降的生源人数,需要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面向人人、服务终身的功能,其服务面向必须要拓展到所有在职业技能的获得和提升方面有需求的人,既可以使学生在职业教育体系内连续学习,也方便成年人“回炉”接受与其水平相适应的职业教育。
四、调动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动力机制不足
从办学主体来看,我国职业教育主要是政府办学,尤其是教育部门办学,行业企业并没有很好地参与,导致培养的人才难免脱离社会实际需要。从高职院校来看,专业定位、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条件较为落后,师资力量不强,学生素质与企业要求差距较大,难以吸引企业与其合作。从企业来看,一方面,企业对员工培训的投入有限,另一方面,企业认为校企合作耗时费力、投入产出比低,企业聘用学徒工所付薪酬与正式工相近,且花费人力、财力培养后很难长期留住人才。由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利益关系尚未建立,导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目前面临“学校热、企业冷”的局面。
解决行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的途径是建立以符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为载体,融合政、教、产、研四方资源,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体的办学体制机制,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学校、企业在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税收减免、政府配套政策等措施,建立一种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动力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来。同时政府要充分发挥在产业规划、经费投入等方面的优势,让企业进校园、教师进车间、教学进现场,形成“校中厂”“厂中校”的校企联合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格局。
五、校企融合“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运行缺乏经验
(一)高职院校推行“一体化”模式过程中出现极端倾向
面对日益细分的专业和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分类、分层教学是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历史选择,以此为据,高职院校用“一体化”教学全盘否定学科教学。“一体化”并不意味着否定学科教学,而主要是改造传统意义上知识传授与技能训练相对分割的课程思维,改变现有学用分离的教学组织形式,在“教、学、做、用”相贯通的原则下建构由低到高的职业能力体系。
(二)校企融合“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运行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学校以培养人为目的,企业以赢利为目的,两者之间没有稳定同步的“交集”。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需有共同利益基础,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将“一体化”教学成果运用于实际之中,企业必须参与“一体化”教学成果的形成与利益转化,从而实现校企双赢。
(三)创新“合伙人”式人才培养模式(以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为例)
1.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
把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以电子商务运营项目小组的形式融合在一起,形成合作伙伴关系。专业选择合作企业的某种产品,完成产品拍摄、修图、产品描述,制作成产品数据包;合作企业授权学生个人网店开展网络销售。当学生拿到订单、货款后,支付给企业相应货款,余额为学生获得的利润,该种产品专业、教师、学生作为合伙人共享,企业按订单备货、发货,以及作为终端客服,从而实现在电子商务项目运营中培养电子商务人才的目的。
2.课程体系的构建
依据专业职业岗位能力分析,将胜任岗位所需职业能力从职业领域转化为学习领域,将其归纳为四种能力,即社会适应能力、行业通用能力、专业核心能力、岗位专用能力,针对四种能力设置课程。
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模式
3.“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设计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运用“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学方法,推行企业标准为主的考核方式。
六、符合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师资严重缺乏
一,现有职业教育体系内的专任教师多是从学校到学校、毕业专业对接任教专业,没有职业教育背景和企业实践经历,没有从事过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具体工作。
二,现有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下,教师的职业准入、教师薪资、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年度考核、教师福利等方面,没有与教师的职业教育背景、企业实践经历、专业应用能力水平、服务社会能力挂钩,导致教师在职业教育领域里继续深造的动力不足。加之教师薪资待遇与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过大,具备职业教育素质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不愿受聘于高职院校。
三,高职院校聘请的企业能工巧匠、岗位能手、业务骨干由于自身工作原因,不能稳定地完成高职院校所要求的实践教学任务。同时,高职院校支付给企业兼职教师的劳务报酬远远低于其在企业所得的收入,所以企业兼职教师没有参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动力。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教育部可以将免费职教师范生的招生计划下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计划分解到本省内有培养资格的职教师资培养高校承担培养任务,职教师范生应与普通师范生具有同样的师范生待遇。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引进教师,需改革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统一招考办法,将编制数划拨到各职业学校,由各职业学校自主面向职教师范生或企业业务能手进行招聘,实施职业学校自主考核,引进高职院校真正需要的“双师型”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