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流通对策研究
2015-07-29杨笑
杨笑
[摘 要] 黑龙江省是我国特色农产品生产的重要省市之一,长期以来,黑龙江省许多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都保持着“小而散”的状况,主要问题是特色农产品流通的市场主体发育程度较低、基础设施薄弱、环节过多以及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了农民收入低、与付出不成正比,且降低了农业整体收入水平。黑龙江省发展特色农产品流通的对策是:加大流通市场主体的培育和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农产品流通立法进程。
[关键词] 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流通;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7 [文献标识码] B
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主要包括松子、榛子、蓝莓、野生蘑菇和大米等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好,畅销国内,尤其是五常大米和蓝莓更是供不应求。由于受到地理位置和道路不畅等因素影响,黑龙江省的特色农产品一直未形成良好的产业链,没有达到覆盖全国的销售市场,其根本原因还是流通体系的不健全,无法及时、完整的将农产品运送到各个消费需求的市场。所以,目前黑龙江省应重点加强特色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常规供应机制,从而加速地区的发展,带动全省地区经济的增长。
一、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流通发展现状
目前,黑龙江省的特色农产品流通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一是“农户+粮食流通企业+市场”模式,即由在粮食的统一采购、销售方面占有主要地位的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从农户手里收购粮食,并将粮食销售给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贸易市场、特色农产品超市、专柜等零售终端的流通渠道模式;二是“中介组织/基地/农户+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市场”模式,即由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运作的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收购大量特色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后,销往国际国内市场的流通渠道模式;三是“农户+市场”的模式,即农民在农产品流通市场中直接销售。
二、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流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主体发展程度低
目前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流通的主力是农民经纪人、城市职业零售商、季节性和临时性的农民、运输和销售人员,他们缺乏足够的知识储备和信誉,处理信息能力差。虽然特色农产品批发大市场发挥了比较重要的作用,但仍难以将生产和消费大市场有效的衔接,无法解决小生产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此外,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初始阶段对流通组织的经营管理不规范,流程能力无法充分反应。
(二)流通基础设施薄弱
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不完善和专业化程度低致使成本过高。
1.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道路条件差,导致特色农产品运输时间长,损失大;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品的加工、贮存和运输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服务和管理不配套。
2.现代化的冷藏储运基础设施滞后。特色农产品通常只能在室温下储存和流通,简单的加工造成特色农产品损失率高达25%-30%,而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没有形成。
3.特色农产品流通业滞后。专业从事特色农产品流通的物流公司数量较少,人才匮乏,现代化水平相对较低,大大影响了物流效率,特色农产品运输损耗比率为25%-30%,与发达国家只有2%-5%的损失率相差甚远,特别是美国的损失率仅为1%-2%。
(三)流通环节过多导致流通成本过高
特色农产品流通过程的中间环节过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具体包括:流通渠道长使得市场信息传递和获取缓慢,市场主体信息搜寻成本较高;多个主体之间涉及了多次交换,增加了产品的交易成本;长循环增加,导致整个供应链交易的不稳定,从而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
首先,高收费、地方保护主义等形成的特色农产品区域循环障碍,大大增加了流通成本,增加农产品物流业务风险,严重挫伤了特色农产品经营者的积极性。据统计,运输企业2013年的平均收费支出4459万元,占运输费用34%的平均比例;2013年公路的平均支出123万元,占运输费用1.4%的平均比例。以大米加工业为例,黑龙江省大米在外运过程中运输成本高达总成本的40.6%到44.5%,远高于发达国家约10%的物流成本。高额的物流费用,严重损害了农产品经营者、物流企业、消费者的利益。
(四)流通法律法规不健全
上至国家下至黑龙江,特色农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部门繁多、职责不清,涉及农业、城建、兽医、质检、工商、交通、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众部门之间职责不淸,城乡执法力量不均衡。一个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存在于特色农产品流通中。
三、特色农产品流通发展对策
(一)加大流通市场主体的培育
在发展特色农产品流通主体方面,政府应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流通的策和具体措施,来促进特色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发展,进而带动农业整体发展;同时还应该在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地和集散地,培育和建立一批跨省区可辐射全国范围的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服务措施,同时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农民销售特色农产品得到合理的价格。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目前,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物流的组织形式很多,基础设施的建设比较落后且分布也不够紧凑,严重影响了各地区农产品流通企业的沟通交流以及建立合作。改善黑龙江省的基础设施建设,首先需要加强政策支持,由政府引导物流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强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行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优胜劣汰,发展龙头企业,对重点企业进行财政上的支持,努力形成规模较大的优势企业。其次加强现有大型物流企业工程的建设力度,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树立企业标杆,引导激励其他中小型物流企业发展的刚性需求。最后还要注意改进农产品流通企业内部的储藏设施,改进人力运作的传统流通方式,提高自动化、系统化、机械化程度。
(三)建立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
对于同一行业的特色农产品流通企业来说,应该建立一套统一的内部建设机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成本过高是一个不得不重视的大问题,主要因为运输的不均衡性以及对运输的技术水平要求高,所以从客观角度出发,一定要建立一套统一的物流体系,达到提高技术水平,有效避免对流、迁回、倒流等不合理的现象。另外,大多数的特色农产品都是容易损坏容易变质的,所以对于设备的统一要求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减少在运输上的货物损失以及成本耗费,反之,如不进行设备技术上的统一,特色农产品的质量会很容易发生变质,特色农产品就失去了使用以及实用价值。因此,为了避免运输成本以及特色农产品物资的浪费,中间环节人力和物力的浪费,统筹规划统一的特色农产品流通体系是发展农产品物流的当务之急[4]。endprint
(四)加快农产品流通立法进程
为了更全面更快速的发展黑龙江省特色农产品现代物流,政府应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应积极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加强传统流通企业的转型以及规范其发展,努力实现现代化流通机制,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保证物流的畅通发展。而且,关于特色农产品物流领域中的优势补助政策应该被提起。大力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物流供给能力。在财政方面,应该调整农产品物流行业的税收政策,相应降低该行业的赋税,且对于行业龙头应该给予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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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凤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