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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课堂还给学生

2015-07-24

教育界·上旬 2015年4期
关键词:学习课堂学生

【摘 要】课堂教学的本质是组织学生学习。所谓学习,首先是一种经历,一种身心活动的过程,它必须是和谐快乐的。学生喜欢在一个充满轻松和谐平等快乐气氛的课堂中学习,在这样的环境中,学生的内心是愉悦的自由的,从而才会有饱满的热情投入。学习还是学生个性发展的过程,学习必须保证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地发展,学习应该创设一种既促进学生生理发展、又有利于学生心理发展的情境,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精神。教师作为一个引领者,就应该指导学生如何去学,大胆放手把课堂还给学生,让他们成为课堂的焦点,成为学习的主体,把一切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技能交付于学生自己,让他们亲身体会学习的过程,收获学习的成果。

【关键词】课堂 学生 学习

学习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经历的成长历程,课堂是师生对话、交流、探究、情感交融、思维碰撞的场所,课堂应该成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沃土。课堂教学应该以学生为本,体现以教师为代表的教育者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的学与教师的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教师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极大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采取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使课堂真正成为学生愉快成长的地方。

一、把课堂的主体还给学生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独立思考、动手实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是贯彻落实课程标准的一项重要举措。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学生获得知识,必须建立在自己思考的基础上,可以通过接受学习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自主探索等方式;学生应用知识并逐步形成技能,离不开自己的实践;学生在获得知识技能的过程中,只有亲身参与教师精心设计的教学活动,才能在思考、问题解决和情感态度方面得到发展。

“以学生为主体”是在教学活动中处理学生与学习对象以及与教师、教材、教学环境等关系时要把握的一个尺度。教学过程的基线是人的认识过程。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是相对于认识对象,也就是学习内容而言的,学生与认识对象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以学生为主体,是在处理学生与学习对象的关系时应该把握的一个原则。在教学过程中,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对象不仅仅是教材承载的知识,还包括营造学习情境的物质环境、精神环境等。

以教师为主导,就是在处理教师与其他教育工作者关系时,强调教师的引领作用。在教学活动中,教师与学生共同处于主体地位,他们的共同客体是认识对象,只不过教师是认识活动的先行者,并起到帮助、指导认识活动的“继行者”的作用。在这些指导作用中,教师的指导作用是主要的,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第一责任者”,具有专门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思想道德素养,拥有较高的教育技能,以系统的、科学的知识发挥教育活动中的引导、指导作用。

所谓自主性学习是就学习的内在品质而言,它是与“被动性学习”“机械性学习”和“他主性学习”相对应的。也就是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能够自我确定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具体的学习准备,在学习活动中能对学习进展和学习方法做出自我监控、自我反馈和自我调节,在学习活动后能对学习结果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和自我补救。教师应在确保有效的前提下适度关注学生的主动性,以实现自主与他主的和谐统一。

二、把学习的兴趣还给学生

兴趣是人对某种事物频繁感知而产生的一种积极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在人与客观事物之间互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兴趣是一种心理倾向,而且是一种积极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对事物产生的好奇、亲近、热衷等情感。

我们一提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很多教师会马上想到课堂的激趣导入、任务等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多的是靠学生喜欢的内容来吸引他们。固然,这是一些可行的方法,但是,要真正激起学生对教学活动的参与欲望,使他们产生发自内心的学习动机,更重要的是弄清学生内心的需要。因此,教师在课前必须要对学生的心理需要进行比较详细地了解,甚至需要进行一些问卷调查。学生这种对问题的发现、解决的需求,才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保持持久兴趣的根源。不适合学生需要的导入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冲淡学生对真正的学习内容的探究。

兴趣以需要为基础。需要有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人们若对某件事物或某项活动感到需要,他就会热心于接触、观察这件事物,积极从事这项活动,并注意探索其奥秘。兴趣与情感相联系。长期对某件事物或某项活动感兴趣,就会对其深入探究,就会对其产生情感,甚至形成不懈追求的意志。兴趣与认识也有联系,兴趣是认识的基础,反之,认识越深刻,情感越炽烈,兴趣也就会越浓厚。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明环境对一个人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对一个人兴趣的形成也有重要的影响。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层次的人,兴趣和爱好都不一样。有的人的兴趣和爱好的品味比较高,有的人的兴趣和爱好的品味比较低,兴趣和爱好品味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和表现一个人的个性特征的优劣。

教师适当地表扬和鼓励有助于强化学生的学习兴趣。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只有集体和教师先看到学生的优点,学生才能产生上进心。对于小学生兴趣的养成来说,适当地表扬和鼓励能使学生产生一种强烈的成功体验,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从而增强原有的兴趣,促使孩子保持持久的好奇心。

三、把思考的时间还给学生

思考,就是想一想。凡事都应该想一想。不经过周密的思考,事情往往难以办好。“没脑子”“猪脑子”是人们对不爱动脑的现象的蔑称。思维就是思考,思维是对人的思考行为的文雅的称呼。教师不厌其烦地讲解、直截了当告诉答案的浅薄教学行为仍然充斥着现在的课堂,教师往往用自己的辛勤剥夺了学生的思考。我们有必要高呼一声:给学生留点思考的时间!

我们的学生多年来已经养成了直接获取答案而不愿思考的习惯。课堂上我们还会看见教师与学生抢时间的现象,老师急于告诉学生正确的答案,急于扭转学生思考过程中的偏差。久而久之,学生就变得不会、不愿、不敢思考,潜意识里总是在等待老师的答案,宁愿采取记忆结论的方式学习。这样的学生活动是一种“伪参与”。教师要努力改变这种状况,把教师讲的时间最大程度的缩短,省下来的时间让学生思考;把学生用于背结论、机械操作的时间去换得学生活动的时间。课堂上没有来得及完成的内容怎么办呢?实际上我们更希望学生会主动地在课下花数倍于课上的时间来消化、巩固所学的知识,只要他有兴趣,有学习的愿望,他就可以把要学习的知识通过思考,更深刻、更永久地理解和掌握。

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是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一种方法。思考意识作为一种心理活动,符合认知规律,不仅体现了个体思维品质的活跃性和深刻性,也反映了思维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强烈的思考意识能够作为思维的动力,促使人们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甚至有所创新。然而学生现实的思考意识还比较薄弱,虽然许多学生从会说话起,就像个“小问号”不断地向人发问,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思考意识却渐趋淡薄。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学生自己观察、思考、提问,并在提出假设的基础上进行探究活动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小组合作探究时,教师应兼顾不同水平的学生,成员间要分工明确并定期互换,使每一个成员都有机会担任不同的角色,促进他们积极思考。

四、把学习的计划还给学生

小学是人生的起点,是打基础的关键时期,所以小学生的学习一定要有一个翔实的计划,这样学习起来才会有的放矢。学习计划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同时又要留有充分的余地,以保证计划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执行中既要坚定不移,又要根据实际适当调整,目的在于使学习计划更加切合实际,更为有效地提高学习效果。

在单元学习的最开始,教师就应该将整个单元学习的基本内容、计划、目的、学习时间以及将要进行的主要活动全盘告诉学生,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同时,和学生一起拟定基本的学习计划、安排。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学生更好地以一种主人翁的姿态把握学习目的、参与学习过程,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为后面的自主学习打下基础。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教师在每组织一项活动时,要精心制定针对每一项活动的更为具体的活动目标和要求,总是在活动开始不厌其烦地进行说明。这样做同样也是为了让学生把握活动目的,增强其主体意识,同时保证每一项活动更加有效和具有针对性。

五、把评价的权利还给学生

教学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活动,指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及其综合结果做出科学判定,或给予价值判断,旨在为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使教学按照一定的方向和水平有序地达到既定的目标。教学评价一般包括对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教学管理诸因素的评价,但主要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和对教师教学工作过程与结果的评价。将评价的权力还给学生,是深化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在学习活动中,学生由原先的被评价对象转变为评价的主体,可以根据一定的目标或标准对自己的学习、同伴的学习、学习的内容乃至教师的教学内容或方法等进行评价。这种积极主动的参与十分有利于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活动进行反思,进而自我调控、自我修正、自我完善,从而不断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培养高素质全面发展的创新人才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新的教育形势下,如何改革传统的评价模式与方法,如何重新认识评价的功能效用,转变以往单一、机械式的评价,让学生成为评价结果的获益者,从评价中获得能力的提高、素质的发展,成为教育工作者乃至学生、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但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课堂上评价的权力一直被教师把持,教材内容的理解与价值判断、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的优劣评判权被教师独揽;忽略了学生的自我评价,忽略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及能动性的培养,以至于学生失去了主见,失去了自我,对于知识与观点,学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假思索,全盘接受,甚至变得越来越不自信,学生的独立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很难得以发展。

把评价的权力还给学生,教师首先要转变教学理念,要重新定位自己在课堂上的角色,一定要改变高高在上的知识权威者的身份,走下讲台,到学生中间去,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学生的活动,把学习的权力还给学生。既然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那就大胆地把评价课文内容、人物形象、写作方法、语言特色等教学内容统统放手交给学生,让学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在思想的碰撞中让学生加深对问题的理解,既锻炼了思维,也培养了语言表达能力。同时,教师也可以借由学生的评价把学生的思维引导到更宽泛或更深刻的层次,而不是刻舟求剑,死守教学设计,把学生禁锢在狭窄的死胡同。事实证明:学生的大脑不是一个要被填满的容器,而是一座蕴藏丰富能量的火山,如果我们将学习的火炬传递给他们,那么燃起的将是熊熊的烈火。

把评价的权力还给学生,教师要善于激励与引导,充分组织学生自评与互评。自评就是让学生自己评自己,要让学生学会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自己的学习表现,让学生在独立思考、判断中,发现自己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鼓励他们客观地评价自己,有针对性地做出自我改进,让他们在参与评价中学会发现自我,从而进一步提升自我、完善自我,完成自我激励与超越。学生互评时,往往是站在同一高度看问题,这样更容易被同伴接受。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学生在评价别人的同时,自身也会加深认识,对问题的理解也会上升一个层次,从而提高自己的比较、分析能力。在对同学进行评价时,学生自身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也得到了提高,也可以锻炼自己的判断是非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如此长期训练,可以促进学生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当然,学生自评和互评后教师要注重发现学生表现良好的方面,学生答得好,及时称赞;学生的观点不对,表达不好的时候,教师应及时引导,不使学生感到难堪,让学生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品尝到成功的喜悦,从而增强他们自我完善的信心。

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如果学习是终身的,那么评价就必须适应这种自主的终身学习的模式。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全体学生”是量,“全面发展”是质。质和量要一起抓,一个不能少。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关键是让学生“学会学习”,这个过程要经过“要我学——我要学——我能学”的阶段,让学生从对教师的依赖逐渐变成独立学习,更关注学习的情感,为学生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学生进行平等地交流;多用鼓励性话语,多给他们语言实践的机会,少用命令式的语言,多用建议性语言。

一节深刻的课堂,能使我们徜徉于奔腾不息的历史长河之中,感受上下五千年的风风雨雨;能使我们登上一座座思想的高峰,关注一颗颗悸动的灵魂。在沉潜玩味中,品味竹泉松林的高雅;在求同探异中,领悟缤纷的世态万象。所以,我们需要积极地去思考、去发现,为学生创造生动活泼的学习环境。教师应该最大限度地拓宽学习内容,最大限度地争取学习空间,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打通由课内向课外延伸的渠道,让学生带着生活经验和感受走进课堂,又带着课堂的收获与感悟走向社会生活。

【参考文献】

[1]郭东岐. 新课程标准教师读本[M].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2(6).

[2]刘硕. 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几点思考[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1):1.

[3]蔡京玉.教师教学基本功的新修炼[N]. 光明日报,2010(4).

[4]耿帅. 教育热点问题之师德观察[M].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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